車禍處理原則(下) [文 / 方惠玲] / 三點鐘的部落格
2012/02/20 21:07
瀏覽415
迴響0
推薦13
引用0
貳、高速公路交通事故:高速公路發生車禍時特別注意事項
(一)安全最重要:
1.開啟右側方向燈,儘可能讓車滑行至路肩。
2.開啟危險警告閃光燈(△)。
3.在車後50~100公尺處放置故障三角警示牌。
4.車上乘客請下車至護欄外,最好在車輛前方10~20公尺處。若有傷者:請協助至路肩等待救援。
5.報警,如無手機請利用高速公路旁之緊急服務電話,並說明車號、姓名、車輛顏色、狀況、南下或北上公里數。
6.連絡拖吊公司前來道路救援。
(二)車禍處理:
1.比照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處理方式處理。
2.如有擦撞或追撞事故,勿隨意私下和解,務必通知警方處理,以免事故無法理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