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我到城邦辦公室張貼的檢舉函!
http://blog.udn.com/webadmin/guestbook
可惜辦公室不公開檢舉函~
至於那個『自認無辜』只是『要收藏別人文章』的『引用者』:
妳可以再次『重覆』那隻X貓的一貫行徑和伎倆:
先刪除會陷妳於【竊取者】的回應,
再將妳的網誌,設定為只有好友才能回應,
然候,把別人回覆妳的悄悄話公開到處貼,
.....
.....
妳儘量刪吧~
妳默認原文作者的《老爺》,是妳《依萍的老爺》的回應,
和妳自認是那隻德國貓咪主人的回應,
我都已經拍照存證了!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別再到原作者那去貼文騷擾、欺負原作者是聯網新人!
真要認錯,就把原作者的文章從妳的部落格下架!
我才沒時間去理妳到底還變相『收藏』、『引用』了多少其他人的文章咧!
可是,別以為自從X貓興風作浪、逼使 anybody 離開了聯網之後,
這裡就沒人會認出妳來!
12-13-09補充:給X貓
又來了啊?!真是改不掉壞習慣喔,X貓?!
我以為把妳的壞習慣列舉出來,妳就不會故技重施,
沒想到還真是高估妳啦?!
怎麼每被抓到一次,就又趕緊換部落格名字和大頭貼照片呢?
幸福地★依萍 現在是 ♥喜悅地★依萍♥ ,
12/14 加駐:又再次改名啦~不管了,一天改N遍,沒空理她!
喔喔,妳的作家簡介裡↓↓↓
最近更新個人資訊:2009/12/13 08:25
Welcome to 幸福地★依萍(sophia) 的Blog!願親愛的朋友們吉祥如意,平安
與健康!因工作忙碌依萍請您包含不用MSN聊天;有事請訪客簿留言。無所求無
所慾,只喜歡一個人看看書,聽音樂和散步。不談是非,不聊八掛,只愛閒情寫
文!只愛閒情隨寫樂趣,與你分享!
幸福地★依萍, ↑↑↑忘了改自我介紹的名字囉~趕緊去改吧。
偷來的照片也趕緊刪除了,會入妳於罪的留言也刪掉了,真是乖啊~
But, ( Oh, yeah, it's a big but!! )
How come you are so predictabal ?
妳以為將你盜用的文章貓的健身操。 改了名稱變為 貓。 並且換掉內容,
然後再重新上架,就沒有證明了嗎?!
不是告訴過你,早已經拍照存證了嘛~
妳真是欲蓋彌彰咧,妳愛吃屎的習慣,真的很難改哦?
不過我不會笨到在這裡將照片公布,
然後讓妳把妳那整套修理、毀謗 anybody 的伎倆和公式運用到我這啦~
所以妳就省省吧!
別以為妳改名稱和內容那的套伎倆,騙的了新手,
妳的盜用行跡就沒有留下絲毫蛛絲馬跡!
在 jenniferlee 被妳引用的文章內,就有妳自己的罪狀:
![]() | ![]() | ||
| 引用者清單(1) | |||
![]() | ![]() | ||
|
現在如果點入上方引用清單:貓的健身操,
結果卻會連結到一篇名稱為貓的文章:貓。,內容也毫不與jeniferlee的文章相關
這,不就證明X貓妳的心虛和欲蓋彌彰嗎?
教妳個乖啦,X貓!
上述兩篇文章,《貓的健身操》和《 貓》的連結,
都是同一個網址:http://blog.udn.com/sophia1215n/3574674
妳可以重新裝潢家裡的擺設,讓再次到妳家拜訪的人以為走錯間了,
可是妳家的住址還是不會變動的!
同理,妳可以叫作 幸福地★依萍 也可以改名為 ♥喜悅地★依萍♥ ,
但是不管妳改成啥名字,妳在這新開的部落格的網址還是永遠不會變的,
永遠是:http://blog.udn.com/sophia1215n
X貓,這樣妳明白了嗎?
下次乖乖地直接把偷來的文章刪掉就好啦,不用這麼麻煩啦。
P.S. 妳真像是那首歌裡唱的:一見你就討厭,再見你更厭惡!
希望可以永遠不要再見到妳和妳的盜竊行為!
哦,還有,
別又把妳新開的部落格帳號或是登入密碼給忘了或搞丟了。
以前不是提醒過妳,搞這麼多部落格帳號,
一定要列張表,把所有相關帳號和密碼一一寫下來嗎?
否則妳也是一年老一歲,要是又忘記了密碼,
我們豈不又要目睹另一個分身的出世啦~
報告電小二,我要公開檢舉抄襲!
檢舉 依萍的部落格 幸福地★依萍 抄襲網友的文章:
幸福地★依萍 的這篇文章: 貓的健身操。 ← 是抄襲的!
原作者是: jenniferlee
原文是: 一起來做健身操-----貓爪功!
幸福地★依萍 以引用文章為藉口
卻趁原作者遭逢母喪回台奔喪、無法看到她的假意詢問,先斬後奏,
除了改變作者文章顏色外,
竟然還將原作者文內的照片也一起搬來,
故意含糊不清回答網友問題:『這照片裡的貓是否就是妳的貓』,
並且將原作者的照片,貼成自己的回應給其他網友!
請問,這是哪門子的引用文章?!
沒有原作者的名字?!原作者的著作權保障在哪啊?
這位原作者的文章,曾經是妳們聯網首頁,貼心下午茶,所推薦過的,
愛上臺灣魚鬆的德國貓----感謝電小二的推薦
所以我才知道有這麼隻住在德國、喜歡吃中國菜的貓!才會印象深刻!
如果連妳們聯網首頁所推薦過的作者的文章,
都可以這樣被所謂的【引用】來盜用,
聯網首頁所推薦過的作者的權益在哪?!
改動原作的文章和照片排列,然後換個文章名稱,
發表在自己的部落格內,
這叫做【引用】?!
真是欺世盜文的傑作啊!
原作者遭逢母喪回台奔喪、無法看到她的文章被盜用,
更無法來這裡檢舉,
可是希望妳們聯網不會因此就不處理這種盜用文章的非法行為!
希望聯網不要姑息養奸!
這個聯網網誌,因為未曾嚴厲處置這種盜用文章的非法行為,
還要求《只有當事人親自檢舉他人盜用文章才會處理》之下,
已經造成許多優質網誌出走,
希望電小二體察這次原作者遭逢母喪回台奔喪、無法親自來檢舉,
能夠大刀破釜沈舟,做出明智處理!
保障聯網首頁所推薦過的作者的權益,謝謝!
catling
【後記】:
我真的好生氣!
尤其是跟貓有關的事!
生平最痛恨那些所謂『有分身能力』的@#$%!
謝長廷是其中之一!

本以為沒有那隻X貓的日子,這裡可以很平靜,
唉!誰知,Here it comes again!!
其他不小心讀到我這篇文章的網友們,
實在很失禮,害你們也陪著我不爽;
算了,還是看看這個吧↓↓↓,
陪我阿Q一下,消火吧~
下一則: 一隻披著羊皮的偽善狼 - 茶貓,妳真的有病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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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樓. 甜水窩蜂鳥2010/09/30 01:26愛貓的鳥
雖然沒搞清楚阿貓阿狗個中奧妙,阿鳥永遠支持阿貓。
謝謝阿鳥?! Is it?? But, wait.....
希望【阿鳥永遠支持阿貓】中的『阿貓』
不是那隻X貓吧?
至從那個X貓惡整,破壞了聯網這裡許多網誌作者的寫作興致後,
聯網這裡許多的網誌,都漸漸不見新文發表,連網誌作者也不見蹤跡了,唉! catling 於 2010/09/30 14:15回覆 - 6樓. 筆記阿本2009/12/14 23:42失蹤?
anybody 近來到底哪兒去了? 很久沒見她了.
anybody 被那個專門偷文的網路虛擬身分X貓,和她無數分身搞到身心俱疲,
catling 於 2009/12/14 23:50回覆
還得陪那個惡質人類上法庭打官司!
是的,打官司!
寫部落格寫到搞亂真實人生的生活秩序,竟然得打官司!
anybody刪除所有值得網友一讀再讀的好文,
就這樣走了。。。
戲,散場了
- 5樓. 王絹絹2009/12/14 07:33見義勇為
給妳拍拍手。Good Job!謝謝你來!
catling 於 2009/12/14 13:52回覆
我很不願意這樣大張旗鼓跟X貓的分身有任何公開的牽扯,
因為 she is the BAD news !
只要靠近了點就惹上全身腥羶啊。
這次算是我倒楣囉。一位住德國的好心主婦,
因為她的文章,讓我戀愛上她鄰居的那隻可愛的老黃貓,
所以我到許多網友的訪客簿去留言、推薦他們去讀她的文章,
也許,這樣才會讓X貓給注意到吧?真是@#$%$。
替那位才回台奔喪的好心主婦,惹來X貓麻煩,
讓我很愧疚,只好出頭討公道了。
現在既然X貓已經把偷走的文張照片去除了,
我也不願再浪費心神在這種狗皮倒灶的事情上了。
Anyway, I really appreciate your moral support! Thanks.
- 4樓. 木頭...發呆ing2009/12/14 01:53
謝謝诶?妳謝我幹嘛啊?!
妳不怕惹來那個XX騷擾啊?
我知道udn這裡有許多網友都跟我一樣厭惡那個XX。
可是,我不鼓勵其他網友在這類舉發文章內回應,
免得把瘟疫帶回網友自己的部落格去!
不過,既然你叫做木頭,又正在發呆進行式,
也許可以免疫吧?!
Anyway, appreciate your moral support!
catling 於 2009/12/14 13:15回覆 - 3樓. catling2009/12/13 13:29附加提醒jennifer 和其他網友:
如果你發現文章被竊或未經妳同意就被搬到他人的網誌,
●切記!首先要拍照存證。如需要知道如何用電腦拍照存證,可私下找我。
●千萬不要把對方網誌裡的任何文章(縱使是妳的,卻發表在她網誌裡)原封不動的照copy and paste到妳網誌裡的文章或留言裡!
妳可以發文質問她,可是不要給他有任何機會,
到聯邦的電小二那裏去反告妳偷竊抄襲!
拍照存證,不僅是對那偷竊者警告,也是妳保護自己的證據!
尤其是那個最喜歡在被抓到的第一時間裡就刪文改文章的慣竊!
如果沒有拍照存證,她會反告妳誣告!
●不要被慣竊激怒!
●也不要相信他所說的任何改過求饒的話。
這些程序,在她都已經重複N遍了~在她都已經很稀鬆平常了。
至於到聯邦的電小二那裏去控告慣竊的偷竊,別抱太大希望啦。
因為等到電小二讀到妳的控訴留言,那個慣竊早就毀屍滅跡改名換姓,
來給妳一個死無證據!除了妳手中有的拍照存證。
電小二根本看不到 那個慣竊她第一時間貼出來的偷竊文章或相關留言。
- 2樓. jenniferlee...祝您幸福2009/12/13 07:32謝謝了!
小貓的影片,~~可愛極了~~~
又,妳這麼熱心,見義勇為,
我想她已反悔,就別再計較了!
妳多寫些好文分享,才是重要事。
非常非常感謝妳~~~~真的!jennifer,我也真不想發表這樣的文章!
生氣真是很耗費心神的~更不值的是,把寶貴時間發在這種惡質人類上!
其實,聯網裡最見義勇為的不是我,是已經被X貓逼迫離開的anybody!
http://blog.udn.com/coffeejelly/article?f_ART_CATE=358415
妳別看她現存的只是這些文章,
anybody本人是聯合報有名氣和人氣的作者,是真的人,
寫下無數膾炙人口的小品文和幽默文章,
可是卻被那個【那個專門偷文的網路虛擬身分】X貓和她無數分身搞到身心俱疲,
還得陪那個惡質人類上法庭打官司!
是的,打官司!
寫部落格寫到搞亂真實人生的生活秩序,竟然得打官司!
這就是那個惡質人類的惡毒啊~
anybody最後刪除所有值得網友一讀再讀的好文,
(許許多多都曾以筆名刊載在聯合報和其他刊物上)
她的網誌,好可惜,現在就剩下那些和那惡質人類纏鬥的筆墨文章。
X貓的興風作亂影響之大,結果,許多網友也都這樣走了,散了。。。
有網友感嘆這是禍害遺千年,可是,我卻覺得更是劣幣驅逐良幣啊~
現在除了政治論點外,連我也都不想在這兒公開我的文章了~
最差勁的就是,那個X貓還會不時故意以其他分身來接近我(或是其他網友),
假裝是另一個人,來騙取我的『注意』?(除了注意,我想不出其他貼切名詞!)
就像是草蜢逗公雞那樣,只要他經營另一個分身網誌小有收穫,
她就會忍不住要來我們這些知道X貓的老網民面前晃、還是炫耀?
故意來留言,想試探我們是否認得出她來!
真得不可思議啊~這世界上竟會有這種殘渣!
唉~我本來早就下定決心,不會再浪費時間在那種殘渣上了!
可是那種殘渣卻要一再的重施故技偷文栽贓,喔,yes,她還會栽贓陷害!
否則那麼多網友,不會就都這樣走了,對聯網傷心失望啊~
算了,勸妳趕緊關好大門,鎖右鍵和建立黑名單,但也只能防止已知的殘渣啦,
對於她那沒完沒了的新分身,只有小心警覺啦~
勸告妳一句話,不要太相信這裡的網友!
To see is not to believe in the internet,
You will never know who they really are.
Good Luck.catling 於 2009/12/13 13:03回覆
- 1樓. 葉綠素2009/12/12 21:34江山易改,本性難移
上次偷別人的蜜月旅行(實不相瞞,這個比偷貓厲害)
這回偷貓
但是小偷就是小偷
改了個名字
依然改不了作賊的本姓


哎呀葉綠素!你總算現身啦!葉綠素大駕光臨,蓬壁生輝啊~
這個【偷貓】可是犯了我的大忌!
可是【偷貓】還不滿足,連網友的丈夫也要【借用】,實在有夠夭壽缺德喔!
我本來就為了 any body 消失了很不爽,
這次無意中撞上這【以引用為藉口,實地卻是盜用別人文章】的人,
真是新仇舊恨,全湧上心頭!
本以為那個X貓早就到那18層最底層了,
沒想到,怎麼就是陰魂不散?
現在竟然還故計重施,重操舊業!
真是改不了吃屎的@#%︿&!!
catling 於 2009/12/12 22:15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