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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台灣在 1945 年至 1992 年動員戡亂與戒嚴體制下,經歷了長達近半個世紀的威權統治。本研究透過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政治事件及其關鍵字蒐整分析委託服務案」之結案報告成果,系統性清查出 80 件重大政治事件與不當特權體制脈絡。
過去學術界對轉型正義的研究,多著眼於涉及內亂罪、外患罪或叛亂條例之軍法審判案件。然而,強人威權統治的完整面貌,不僅靠「硬性」的軍事鎮壓,更交替靈活地運用「軟性」的社會整肅、財產沒收、思想查禁、校園間諜,乃至於在國家行政體制內綁定政黨利益的制度化不當特權。本研究將跨越傳統政治史的法律界線,從「軍法審判」、「多元社會整肅」到「制度化遺緒」三個層面,結構性地剖析國民黨威權國家機器的多元控制面貌,為還原歷史真相與促成社會和解提供系統化的宏觀視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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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轉型正義之脈絡
隨著台灣民主化的深化,轉型正義已成為社會還原歷史真相、促成社會和解的核心工程。過往各機關所典藏之威權時期檔案目錄分散,且缺乏系統性的數位檢索詞庫,導致政治事件檔案的清查與徵集效能面臨瓶頸。本研究之動機,即在於藉由「政治事件及其關鍵字蒐整分析結案報告.pdf」所建立之巨量資料檢索基礎,將歷史受難者名錄、不當體制關鍵字與機關檔案目錄網進行交叉比對,全面還原強人威權統治的多元網絡與歷史真相。
第二節 研究範圍與時空界定
本研究在時間跨度上具有嚴謹的法理與歷史界定,範圍係自民國 34 年(1945 年)8 月 15 日(日本投降、戰後接收之始)起,至民國 81 年(1992 年)11 月 6 日(金馬地區解除戒嚴、動員戡亂體制正式終結)止。在此動員戡亂與戒嚴體制的雙重框架下,探討國家機器如何對人民人權、財產自由及社會資源進行全方位的控制。
第三節 概念釐清:「事件」與「案件」之法治思辨
在威權體制研究中,釐清核心法律名詞是評估國家機器行為是否「逾越常軌」的關鍵。根據國語辭典釋義,「案件」統指凡關於訴訟之事件。本研究依循報告之處理原則,進行以下法理思辨:
1.案件:指進入(軍)司法程序,涉及起訴、不起訴處分、軍法覆判等具備訴訟形式的政治冤案(如:蘇東啟案、雷震案)。
2.事件:指未經合法、正當法律程序,當事人即遭到退學、解聘、長期軟禁、拘禁、秘密逮捕或甚至開槍槍斃之情形(如:台大哲學系事件、黃爾璇事件、二二八事件)。
區分這兩者,能幫助我們透視威權體制如何「彈性」地在法律之外創造「例外狀態」,不留法律痕跡地清除異議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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