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2 67年1月10日妹妹給母親的信 101年11月16日整理母親遺物找到
2012/11/19 13:58
瀏覽311
迴響0
推薦4
引用0
證據2 67年1月10日妹妹給母親的信 101年11月16日整理母親遺物找到
媽:
我要等植O一月二十九日訂婚完後才回台南。妳打算何時來台北呢?聽大姑媽講,植O訂了5桌酒席在還寧波東街的粵華大酒樓。
買了一隻七、八千元的女錶,謝小姐也送西裝給植O,酒席是中午吃的。如果爸沒地方睡,可以睡我這裏,現在我有三房,三個單人床,一架双人床。
妳放心,我不會把雜貨店的電話,告訴別人的,只有告訴妳和大姑媽。
妳只會窮緊張。有台賜在家,我和志誠一起洗澡的機會都沒有,還談什麼幫他擦背。倒是他晚上有時會幫我按摩背。我是指睡前在床上。
本來,我就是要住娘家的。妳嚕囌什麼?
他媽媽,我才不怕,妳還是把自己身体保重好,才是。
福州人比較重面子,妳記得銓澄姨和林鵬兒子訂婚時,要的是什麼嗎?結果男方嫌煩,告吹。
以前,志誠買給我的鑽戒,是七千元左右。雖然是小的,不過也挺好看的。既然謝家重面子,我看,妳考慮看看。(見面禮)
反正,妳才只有一個兒子,花錢只有這一次。(想開點,別意氣用事)
花了錢,作事漂亮點。(一生才一次)
再說,這次是大姑媽介紹的,所以說,只要是這些姑字輩介紹的親事,別提什麼能省就省的。這些”姑”別的事不見得賣力,但游說雞婆訂親倒是熱心到家。
如果,妳沒錢,我的利息,妳可拿去用。
我在摺中的5000元,也可等你來時,提去用。
台賜1月17日要回台南服一天兵役。
祝 健康快樂 女兒 1.10.
你可能會有興趣的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