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的約聘人員是"單一薪俸制,"沒有"具有國家考試高普考考試合格的約聘人員,卻領有比具有國家考試高普考考試及格的正式人員還"高出很多"的薪水,為什麼? 因為單一薪俸中已經包含該人員將來一部分的退休金,包含在每個月的單一薪俸中(每個月的單一薪俸包含預付的退休金,若"假設"為新台幣5000元,一年就6萬,四十年就240萬,若考慮時間價值,更不只有240萬)
約聘人員當然有提撥退休金,每個月薪水的百分之六,由約聘人員的薪水提撥百分之三,政府提撥百分之三,原來的單一薪俸制薪水本來就高,當然提撥的退休金也相對高
這篇新聞中,有提出即使是服務三、四十年者,算到今年七月,只能領到五十八萬元,那是因為依各機關學校聘雇人員離職儲金給與辦法從民國84年7月1日起開始實施,所以就算服務三、四十年者,年資也是從民國84年7月1日起算起,至民國100年七月,只有16年年資,並非"三、四十年"年資,亦即,若從民國84年7月1日起算起服務至114年7月1日(30年年資),該聘用人員可以領到108.75萬,若從民國84年7月1日起算起服務至124年7月1日(40年年資),該聘用人員可以領到145萬.實際上,若再加上每個月的單一薪俸已含預付退休金5000元(每個人預付的退休金數字不同,這裡假設新台幣5000元),四十年就240萬,實際上在服務機關的部分可領到的退休金一共是385萬.(當然還是可以另外領取投保勞保的部分)
當初招聘的"進來的條件"和"工作內容"與"遊戲規則"都與正式公務人員不同,自然不可以將條件與正式公務人員相比.
若要比照勞基法,自然薪資的內容當然要調降,把原來灌到單一薪俸的部分退休金也要砍掉,政府機關的約聘人員雖然一年一聘,但很少聽說政府由裁減掉(通常都是選舉因素,政府通常都會做做樣子,最後都不了了之),都是由該約聘人員由於生涯規劃,自行離職,所以政府機關的約聘人員相對其它私人機構(適用勞基法產業)來得"穩定",金融海嘯發生後,各位客倌有誰聽說過政府機關約聘人員有放"無薪假"?
約聘人員應該知福惜福,未經過高普考競爭激烈的洗禮,卻擁有比高普考還高的薪水(類比職等比較)&聘用人員年資(當該聘用人員取得高普考資格或者專業技師證照)將來若經由高普考試並取得正式公務人員資格,也可以計入公務人員年資.
以上這些都是私人企業工作不穩定,沒保障所不能比擬的,所以約聘人員自有一套遊戲規則,不能吃碗內看碗外,拿一部分出來說,但另外一部分的事實卻沒說,這樣的說法恐怕會誤導不知情的社會大眾!
| 政府約聘雇員:退休金不如工友 | 聯合新聞網 2011/08/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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