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7-01-中時電子報轉引中央社
台灣高科技產業林立,產業用水需求大增,加上河川豐水、枯水期明顯,枯水期期間農業、民生用水常拉警報,河川中的魚、蝦常成為犧牲者。
環保署今天表示:
現正進行「河川基礎流量」研究,未來將採取新的「河川基礎流量」測定方式,重大開發案環評時,也要納入環境水權概念,維護河川生態。
台灣山高水急,雨量雖豐沛,但需築水庫、水壩,才能留住水資源供產業、農業、民生使用。
在枯水期間,水庫洩洪注入河川的水量,經過多方攔用,中、下游多維持枯水狀態,無以為繼,水中魚、蝦成為最大犧牲者。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水質保護處處長呂鴻光說:
依據〈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規定:
開發單位興建堰壩、其他攔水設施、水力發電或越區引水者,應將環保基流量納入評估。
重大開發案環評,早已納入「河川基礎流量」概念,但因現行測定方式,較不利水中魚蝦棲息,以致無法達到「維持最低生活標準」目的。因此,有檢討必要。
有鑑於目前的環評制度在用水問題上,較忽視生態問題,水保處日前以各種「河川基礎流量」測定方式,對新店溪、濁水溪、高屏溪、卑南溪等4處上游築有水庫、攔河堰的河川,進行「河川基礎流量」測定。
結果發現:水利署建議的「經驗法則」測定法,明顯不利環境生態。
水保處表示,以新店溪為例:
枯水期間,翡翠水庫平均每秒釋出2.1公噸水,維持河川基流量。
但實際上,新店溪卻需翡翠水庫每秒釋出2.56公噸才足夠,即每日差距達4萬公噸。
換句話說:翡翠水庫供水區內的5百萬民眾,每人每日需節約用水8公升,才能補足差距。
呂鴻光說:
未來,環保署將逐步向產業宣導「環境水權」概念,重大開發案審查,都要考量「河川基礎流量」問題。
此外,環保署將鼓勵產業簽署節約用水契約、增加廢水回收利用及個人節約用水,將省下的水量注入河川,維護生態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