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blog.udn.com/ganghu999/8775029
坐而言不如起而行, 歡迎舊雨新知10/12下午兩點鐘參加趕豬活動。讓民進黨次級
團體1985公民聯盟、台灣農村陣線和全國關廠勞工聯盟等團體知道人民已經對他
們亂台灣的行徑感到憤怒!
另外一個活動同時進行, 請大家一人一明信片支持馬總統和黃世銘檢察總長, 總統府地址
與特偵組地址:
總統府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2號 馬總統收
特偵組:台北市中正區信義路1段3號4樓 特偵組收
請大家給反對台南市鐵路地下化東移東區自救會打氣一下, 劉政鴻縣長為了張藥房和大埔
案飽受攻擊, 但賴清德卻輕輕鬆鬆當他的台南市長, 民進黨的雙重標準讓人民憤怒!
https://www.facebook.com/FanTaiNanTieLuDeXiaHuaDongYi?fref=ts
- 5樓. 冤2013/10/11 00:29
那為何我上法庭,法官還是用毒樹毒蘋果駁回我?
為何不也來個"行為有瑕疵但不足以當做焦點"?
為何總統檢察總長可以我就不行?我命比較賤?
我給你柯建銘服務處的電話, 找他才有效啊~記好唷!
國會研究室:02-2358-6106
新竹服務處:03-526-9880國會研究室:10051臺北市中正區青島東路3號3樓
新竹服務處:新竹市四維路15號3樓找他才有力啦!
選民服務才是硬道理, 動點腦找柯建銘, 恐龍法官一定會護航的啦! Jimmy~簽不成FTA, 怪誰? 於 2013/10/11 01:40回覆 - 4樓. 宗痛2013/10/09 10:51毒樹毒蘋果理論啊...不是最尊重司法?怎麼一直干預個案?既然是關說, 這是眾矢之的, 行為有瑕疵但不足以當做焦點, 更何況是司法關說! Jimmy~簽不成FTA, 怪誰? 於 2013/10/10 14:26回覆
- 3樓. lLL2013/10/09 10:45依據《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為避免侵犯人民秘密通訊的權利 ,監聽是刑事偵察的最後手段,只有涉及第五條中所定的重罪,才能依法監聽,違反第五條所進行監聽所取得的相關證據,依法不得作為證據。王金平與柯建銘之間的對話,並未涉及第五條的刑事重罪,依法不得監聽;監聽到非偵查目的之其他內容,根據刑法的毒樹果實理論,不能當成法律證據,或行政調查證據。據《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規定,與監察目的無關的內容,應該銷燬,特偵組將監聽譯文送交總統,並將部分內容直接以新聞稿公布,涉嫌違反相關規定
是這樣啊~那王金平跟柯建銘遊走法律路線的證據感謝你告訴我, 因為遊走的結果是讓柯建銘的
背信罪變成無罪, 真是聰明又不違法的手段啊! 高招。
Jimmy~簽不成FTA, 怪誰? 於 2013/10/10 14:23回覆 - 2樓. 林兮2013/10/06 17:23
太棒了, 感謝您的參與!
民進黨的建國基金的數目似乎不會比國民黨的黨產少說, 隨便動員就說數萬到數十萬左右!平時
把國民黨的黨產當成話題似乎沒那個資格, 果然是一個雙重標準的爛黨!
柯建銘, 關說與所謂的監聽孰輕孰重? 如果司法關說是被允許的, 那人民為何要相信司法? 更何
況你讓半年刑期變成無罪, LP到哪去了?
台灣就是有這種在野黨, 所以經濟持續停滯, 如要讓國家進步, 歡迎大家來支持馬英九解散國會!
Jimmy~簽不成FTA, 怪誰? 於 2013/10/06 18:03回覆 - 1樓. 筱 蒨-Lucifer2013/10/03 00:01這是大是大非的問題
攻擊號令已經響起,老百姓就得上街發出正義的聲音,不容許藍綠政客指揮網龜動員愚蠢民粹去詐騙全社會的認知,公理正義只有一個,關說就是不對,把黑手伸入司法干預個案更加違背民主法治的基本道德。
政客敢如此妄為,就不會是單一個案而已,老百姓必須讓藍綠政客知道,當立委不做事,只忙著搞特權喬事,就給我滾蛋,其餘免談。
選賢與能!支持吳敦義選總統!歡迎版上的朋友參加活動, 我們希望民進黨知道沒政黨奧援一樣能夠做好公民運動! 國民黨的
地方黨部只會在選舉前才動員輔選, 而民進黨策畫這一輪的行動已經有一兩年的時間。其次,他
們的重返執政的行動老早就策畫好了! 綠營眼中永遠只有選舉, 國民黨只要選舉就吃虧, 藍營
選民不出來, 當沉默的支持者怎能告訴民進黨我們要個會治國的政黨?
Jimmy~簽不成FTA, 怪誰? 於 2013/10/03 09:14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