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PO「麵疙瘩殺手」官司的和解過程-遇到「妨害名譽」刑事訴訟時 參考及建議-如果打算和解 要賠幾十萬-但是 通常 罪名不會成立-「妨害名譽」案件 90%不會成立
2011/12/07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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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傳票之後,首先,我就把原始文章撤下來,馬上寄道歉信函給對方,內容如下:「我是XXX,之前到YY用餐,彼此間有些誤會,在部落格記載,造成您的困擾,深感抱歉,我已經把文章撤下來了。原本,彼此間無冤無仇,衝突、不滿,多起於誤會、不瞭解。這,希望此事可以平和落幕,…」
分別寄到對方的臉書、奇摩部落格、Email(寄了之後要記得列印下來,因為對方很快就會刪除;而列印下來可以在偵查庭上給檢察官說,已經有道歉的誠意,沒有傷害的惡意)。
當然對方是不領情,他不會因為這樣而撤告。
關於「妨害名譽」的罪名會不會成立,我分別問過三位律師-A、陳-律師、鄭-律師及一位檢察官-C,我們的問&答如下:

※鄭律師(法律扶助基金會之諮詢律師):不用啦,文章撤一撤、道個歉就差不多。
陳律師(法律扶助基金會之諮詢律師):這,「妨害名譽」要判無罪還蠻容易的;不然,你就從(179元(一次消費的金額) X20倍=3600元)跟他開始談談看吧。
律師-A及檢察官-C認為,「妨害名譽」罪名的成立不太可能;不過大家都不會說「完全」無罪,只能感覺「近乎」不會。

※三位律師及檢察官-C都認為,一、兩萬元對方不可能接受。
想想也是,請律師的費用,一審級行情價約5萬元(地檢署、地方法院、高等法院各5萬元的意思),如果立場互換想一下,你要求對方談和解時,你打算開口要多少錢呢?(台中劉姓部落客案例,對方是一開口,就50萬元)
原本約10/26 下午到「長X律師事務所」談和解,前兩天我越想越不對,就打給 長X 的律師助理小姐(暫時這麼稱呼)。
我說,「請問如果可以達成和解,告訴人有要求什麼條件嗎?」
律師助理詢問律師的意見之後回答:「那請問你最大能和解的限度是什麼呢?」(我想,就是最多能賠多少錢的意思…)
我說,「我跟我的律師、檢察官朋友討論過,這個案件『妨害名譽』罪名不會成立,所以關於和解,我是以不賠錢為原則。」
我繼續說,「實在也不清楚告訴人堅持提告的訴求是什麼!文章我也撤了,偵查庭上我也道歉了,那請問對方還有什麼訴求嗎?」(你知、我知,和解要談的重點是要賠多少錢,不是單純撤文章、道歉就能了事^.^|||)
律師助理詢問律師的意見之後,就把這次的和解取消了。

一、通常人家請律師對你提出「妨害名譽」之告訴官司,如果你打算割地賠款、以和解來解決,通常不是五萬、十萬元談得起來。
二、不過90%「妨害名譽」的案件,多不會成立(我打線上律師諮詢時,他很直覺地這麼回答我)。
三、不過呢,在官司的過程,不論輸贏,對於身心是一種負擔,像是睡不好、常煩惱、影響家人相處的和諧、…等等,所以宜速戰速決(最好是不要打官司,快樂地過生活)。
四、不過真的遇到「妨害名譽」的官司呢,就好好地準備準備,原則上,沒什麼大風險,結果大概會跟我相當,收到「檢察官不起訴處分書」。
自訂分類:新聞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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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樓. TERRY2022/08/27 19:22
您好,
我也遇到類似的事情
想請教一下
這位律師?聯繫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