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地方特考(四等)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於民國99年12月5日以99局字第38654號函各縣市政府,為選拔100年模範公務人員,檢送「行政院表揚模範公務人員要點」1份,請於民國100年1月31日前,遴薦所屬符合選拔條件之優秀人員1名,將遴薦表函送該局評審;並說明以救災有功、創新業務或破獲重大刑案者,優先考慮。試擬彰化縣政府致所屬各局處、各鄉鎮市公所函,請依上述人事行政局函及所附要點規定,遴選符合選拔條件者,於99年12月31日前函送該府核辦,如無適當人選,亦應函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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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政府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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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鄉公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00年00月00日
發文字號:○○○字第0000000000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四
主旨:為選拔100年模範公務人員,請於民國99年12月31日前,遴薦所屬符合選拔條件之優秀人員1名,並將遴薦表函送本府核辦,請照辦。
說明:
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局99年12月5日99局字第38654號函辦理。
二、本次模範公務人員選拔,適逢民國100年,具有指標意義,除依前述要點第3點各款事蹟外,並請以救災有功、創新業務或破獲重大刑案者,為優先考慮。
三、各機關如無適當人選,亦請於截止日前,函復本府。
四、附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原函影本及「行政院表揚模範公務人員要點」各1份。
正本:本府所屬各局處、各鄉鎮市公所
副本:
縣長 ○○○
2樓. mori_desu@yahoo.com2015/08/01 14:55看了老師的公文寫作,真的是獲益良多。
在夏老師的公文範例中,看到了文字使用的精準、洗鍊、格式的工整。
只是認為國考學生的問題發人省思。
我們的考生只注重100要寫幾格,影不影響評分;再者數字前要不要加民國等,諸如此類的問題。
卻不是在作文用字遣詞、文句通順流暢、用語淺顯易懂、辦法合理實用等方面做思考,讓人覺得真的讓流於形式,不重思考的學生考上國考,在政府機關單位擔任一角,是福或是禍?
15年前,從本人設置個人網站開始至今,提問網友大都是類似情形。像你能看出比較深入問題的人,確實很少;不過,若能得到幾位[知音],如你、瑋宸、建君、烏拉槐...等網友,也不枉費本人設部落格的本意。謝謝你的讚美! 夏老師 於 2015/08/01 22:44回覆
1樓. 國考考生2014/01/07 16:11請問夏老師:
1.原則上兩個數字一格 若100寫成兩格是否仍沒錯(不影響評分)
2.說明一依人事行政局後方是否加上民國99二字較佳?
感謝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