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前小見之二
2014/11/26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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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九合一選舉本週六終於要登場了:其實,我想說的是,終於可以結束了。
若有選舉,我通常是不浪費我這一票的,這基本上根於自己的認知:執行自己公民的權利。另外,投票所就是自己唸過的國中,回去看看校園也好:說不定還可以碰到眼熟的老師或同學;觀察校園的改變也是挺有趣的一件事。
不過,執行公民權利並非表示選舉是個人可以自主的,因為這票是投到那一種選舉,得要看選舉是怎麼定的。雖然該選什麼,源自於選民選出來的民意代表經過制度而定,但看看台灣選出來的民意代表的表現,就不難理解台灣可以搞起六都選舉這種奇怪的事。
桃園縣要升格為直轄市,所以這次我有一票可選直轄市市長,但這跟選一位縣長有何不同?從縣變成市對桃園的發展有什麼影響?從縣民變成市民後,我們的生活環境會變好?對我而言,吳的超越香港、新加坡僅是呼口號,就別說鄭的換人做才會改變的空洞。
再看同時的其他選舉。市議員及里長候選人敲鑼打鼓地遊街拜票,有時隊伍之浩大,每經過十字路口得有人管制交通;滿街旗幟飛舞,看板到處張貼。遊街拜票的聲勢甚至比街頭遊行大,而看板旗幟不是禁止隨意擺置張貼的嗎?難道這些都因為選舉而合法了?沒選上就帶頭違法,選上還得了?
我們的選舉文化看來數十年不變,要不乍聽這些敲鑼打鼓,還以為是某遶境活動。不然,站在宣傳車上的候選人換成某尊神祇看看,是不是鑼鼓、鞭炮都一樣,只是候選人不是被抬著走的。我們的選舉像這樣敲鑼打鼓到底要到什麼時候才會改變?
幾週下來,這些終於可以即將停息了,但你我要面對的明天依然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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