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價登錄效應 豪宅買賣用公司的名義購買?
2012/09/18 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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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華董事長近日以科辰投資名義砸下2.38億元買進位於台北市松勇路的豪宅.為實價登錄上路後, 第1個由政府機關公開實際成交價的豪宅交易案之一.
買豪宅, 爾後愈來愈多人會用公司的名義購買,除不想身分暴光, 也會有節稅的效果.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9條規定, 營業人申報之下列溢付
稅額,應由主管稽徵機關查明後退還之:
一、因銷售第七條規定適用零稅率貨物或勞務而溢付之營業稅。
二、因取得固定資產而溢付之營業稅。
三、因合併、轉讓、解散或廢止申請註銷登記者,其溢付之營業稅。
營業人是指
一、以營利為目的之公營、私營或公私合營之事業.
二、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機關、團體、組織,
有銷售貨物或勞務者.
三、外國之事業、機關、團體、組織,在中華民國境內
之固定營業場所.
銷項稅額,指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時,依規定應收取之5%營業稅額.
進項稅額,指營業人購買貨物或勞務時,依規定支付之5%營業稅額.
本例中,科辰投資花費2.38億元購置房屋, 其進項稅額約為 1130萬 , 扣減當期銷項稅額後, 如有餘額, 科辰投資可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9條第1項第2款規定,申報因取得固定資產而溢付之營業稅 , 也就是1130萬扣減銷項稅額後的餘額.由主管機關查明後退還該餘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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