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在兩千多年前的戰國時代,法家大頭頭韓非子就說過:「儒以文亂法,俠以武犯禁」,並且勸告當時的國君要小心,千萬不可姑息養奸。
兩千多年後有一種行業叫「記者」,是不是可以把他歸納到「儒」這一類,或許大家有不同的意見,但記者「以文亂法」---因文字賈禍的案例卻時有所聞。講新聞法規,一定會講到什麼誹謗罪、著作權法、大法官會議釋字509號解釋……,這些讓我從作學生時就覺得一個頭兩個大的東西,就不在這裡贅述了。
最近,上了一堂很精彩的新聞法務課程,是我聽過難得一場有趣的法律演講。其中我覺得最妙的,也是令我非常佩服演講者功力的,是關於「食品衛生管理法」對傳播業食品相關新聞及廣告的限制。
首先,食品報導、廣告不得涉及醫藥效能,其次,不得虛偽誇張,一旦觸法,記者就會被罰錢罰得慘兮兮的。演講者很厲害,他做了一張「認定表」,裡面詳細列出了記者在寫相關新聞時,什麼字眼可以用,什麼字眼用了就會被罰錢的一覽表。
根據我們一般人的法律常識,像什麼「壯陽」、「強精」、「豐胸」、「減肥」等詞兒,用在廣告或新聞中鐵定挨罰,這是比較常見好懂的例子。但從這張「認定表」裡,也可以看到一些令人匪夷所思,稍微想一下會讓人笑到噴飯的例子。
比如說,「健胃整腸」這四個字涉及醫療效能,不准寫,但是「幫助消化」卻是可以被允許的(基本上,這兩個詞在我腦中屬於「同義詞」,誰能跟我解釋一下它們有什麼不一樣?)。
涉及改變身體外觀的字詞也不得出現:如果記者在報導中寫到「延遲衰老」、「防止老化」,嗯…,他就完了!不過,你如果花些想像力,把它改成「青春永駐」、「延年益壽」,那就OK,過關!原因是什麼?因為這兩個形容詞沒有涉及療效。
聽完,我的臉上浮出三條線……
是我才疏學淺嗎?為什麼我分不出來「延遲衰老」和「青春永駐」有什麼差別?我實在很想知道訂這些規矩的人心裡面在想什麼。有人戲稱這是「現代文字獄」,我覺得這個比喻實在恰當。
當文字從一種「想像力的載具」,淪為「彀人入罪的誘餌」,我想倉頡若地下有知,一定會把他四隻眼睛都哭到腫得像核桃一樣。
記者要面臨的陷阱還真多,想挖洞給記者跳的人還真不少,不管是出自惡意還是善意。
記者啊,請千萬保重,你一定要好好地青春永駐,千萬不要延遲衰老啊!
- 4樓. 青天白雲的青2007/09/26 17:51踢館
青春永駐,在我看來,就是擺明了是個騙人的形容詞,是永遠達不到的形容詞。
而延遲衰老,感覺倒挺有這回事的,如果保養品這麼寫著,好像還真的會吸引我哩。
另外,健胃整腸vs幫助消化,
吃梅子也可以幫助消化呀,但未必「健」到胃,未必讓腸胃可以更健康,也「整」不到腸。
我好像來踢館的,哈哈。
- 3樓.2007/09/24 19:45不要吃內臟
健胃整腸不可 幫助消化可 我也看不懂這兩句有啥差別 總之內臟不要吃啦是是是,我會銘記在心的
暱稱已被使用……好吧 於 2007/09/26 00:40回覆 - 2樓. 謝國安2007/09/23 12:30被告很麻煩
有些人就是會故意找你報導的毛病,記者很難當啊~~~ - 1樓. KGB2007/09/23 09:44學術文章已經很簡單了
學術文章很簡單啊!怎麼會看不懂呢?所以的期刊都強調要把結果用最簡單的語言寫出來才要刊登出來,妳如果能寫的更簡單,為什麼不去發表呢?
如果是因為專業不懂才看不懂,那不能怪學者,難道人類文明的交流要因為你看不懂而停下來嗎?
首先,學術文章到底「簡不簡單」?要看你對「簡單」的定義而言。天文物理學門的論文,對一位英美文學的博士而言,可能是「不簡單」的。這並不是一句「學術文章都要寫得最簡單」可以帶過的。兩者所意指的「簡單」是不同的,並非「誰能寫得更簡單,誰就應該或可以去發表論文」的邏輯。
其次,人類文明當然不會因為我看不懂而停滯。但我還是想問,每天學者們產出這麼多論文,有多少是真的有助你所謂的「人類文明交流」?有多少真的能「有裨國計民生」?
最後,學術文章的專業性對一般人而言當然不簡單,這不是我這種門外漢所能窺其堂奧的。但我質疑的是寫文章的人的「基本寫作能力」。這種「表達能力」不因領域而有所差別,而應是有一客觀標準,每個人都須具備的基本素養。
當輿論每每感嘆中小學生「國語文能力很差」、「作文寫得亂七八糟」時,我都不禁會想:只有中小學生而已嗎?
暱稱已被使用……好吧 於 2007/09/23 12:22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