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湖南衛視的『我是歌手』都落幕好久了, 看到很多人都認為台灣歌手沒拿到第一名, 其中必有不可告人的原因, 因為地主國會有主場優勢, 第一名被做掉是可以想像的.
不過, 我的看法有點不一樣, 比賽的結果不是看實力, 而是看裁判, 能得到裁判的青睞, 才能有好的成績. 不過身在異地, 每個裁判都是愛國裁判, 能得到公正的對待嗎?
音樂和體育有很大的不同, 自我喜好與認同都不一樣, 尤其是對偶像的追捧, 盲目到無知都有可能, 所以地域對藝人來說並不是問題, 問題是你的實力要如何地呈現.
該節目的評審有兩類, 專家和挑選過的觀眾, 其中現場觀眾評分的比例最大, 所以最大的原因就是現場觀眾不支持, 也就是當天的表演不討喜.
最後兩場比賽的分數是累積的, 所以要把這兩場放在一起看, 台灣歌手在前半段佔一二名, 因而想當然耳後半段的比賽只要不失常, 必能奪冠, 我也是這麼認為.
可是, 沒有.
現在可是要來探討真正的原因, 前半段, 兩位女歌手沒有進前三名, 她們都唱英文歌曲.
後半段, 呼聲最高的台灣男歌手, 第一首歌是英文歌曲, 第二首是要用個人唱功來詮釋的某歌手代表作. 看最後的計分, 第二首歌的總得分較第一名來的高, 但第一首英文歌卻比第一名的得分少的非常多.
語言是彼此溝通的橋樑, 音樂無國界但歌曲則不同. 現場的觀眾, 有多少人能聽得懂英文歌曲? 有多少人會懂得欣賞英文歌曲? 有多少人喜歡英文歌曲? 他們會到那裏去, 有很大的原因, 還是想看看自己喜歡的歌手能在自己跟前表演, 同樣是喜歡的歌手, 一唱中文而一唱英文, 在必須選擇的時候, 聽得懂的歌會得到更多的喜好.
比賽就是要想辦法拿到更多的分數, 要討好評審並影響那些不是最喜歡你的評審, 所以氣氛也要帶起來, 說實在的, 那些表現內心與唱功的部分, 沒有辦法給予更多的關注, 最後只能靠個人魅力.
我不敢說比賽時唱英文歌曲是對牛彈琴, 但是要讓觀眾共鳴, 最好還是唱他們聽的懂的歌. 觀眾的程度在那哩, 不是他們不支持你, 而是你為難他們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