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精心得] 約翰福音第二章(「耶穌變水為酒」及「耶穌潔淨聖殿」)
2025/06/04 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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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謹以本文紀念六四天安門事件的死難同胞]
各位格友平安,
格主今天(20250604周三)的研經進度是約翰福音第二章(「耶穌變水為酒」及「耶穌潔淨聖殿」)
本章經文僅有二十五節
主要事件也只有兩個
不過這兩個故事相當膾炙人口
由於時間有限
本篇鹽菁心得只能簡單的點出一些重點稍加說明
此外
由於時間有限等因素
所以格主在守護天使的指引下
除了和合本(中譯本)及新國際本(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英譯本)這兩個聖經版本
未研讀任何的研經工具書(雖然小弟手邊的鹽菁工具書很多,也有馬可福音的註釋本)
在撰寫本研經心得時自亦未參考研經工具書
錯漏之處請大家多多包涵並不吝指教!
1. 第一至十一節說:「第三日,在加利利的迦拿有娶親的筵席,耶穌的母親在那裡。(第一節) 耶穌和他的門徒也被請去赴席。(第二節) 酒用盡了,耶穌的母親對他說:「他們沒有酒了。」(第三節) 耶穌說:「母親(原文是婦人),我與你有甚麼相干?我的時候還沒有到。」(第四節) 他母親對用人說:「他告訴你們甚麼,你們就做甚麼。」(第五節) 照猶太人潔淨的規矩,有六口石缸擺在那裡,每口可以盛兩三桶水。(第六節) 耶穌對用人說:「把缸倒滿了水。」他們就倒滿了,直到缸口。(第七節) 耶穌又說:「現在可以舀出來,送給管筵席的。」他們就送了去。(第八節) 管筵席的嘗了那水變的酒,並不知道是哪裡來的,只有舀水的用人知道。管筵席的便叫新郎來,(第九節) 對他說:「人都是先擺上好酒,等客喝足了,才擺上次的,你倒把好酒留到如今!」(第十節) 這是耶穌所行的頭一件神蹟,是在加利利的迦拿行的,顯出他的榮耀來;他的門徒就信他了。(地十一節)」這一小段經文是膾炙人口的耶穌把水變成酒的故事。特別值得一提的至少有幾點。首先,耶穌的母親顯然知道耶穌的特殊身分,即使不確定耶穌是彌賽亞,也知道耶穌有行神蹟騎士的能力。(參見第三、五兩節)第二,第四節說:「耶穌說:「母親(原文是婦人),我與你有甚麼相干?我的時候還沒有到。」」有人依照本結晶文認為耶穌對他的母親不夠尊重,不過這裡的「母親」新國際本翻作”Dear woman”(親愛的婦女),並不能說是不尊重她母親。此外,耶穌說的「我與你有甚麼相干?」新國際本翻成:"why do you involve me?",也就是問他的母親為什麼要使他涉入這件事情(缺酒的事情),並不能算是不禮貌。另外,耶穌還說「我的時候還沒有到」,也就是說他行神蹟顯明自己身分的時候還沒到。綜觀這幾點,耶穌基督在這裡並沒有對她的母親不禮貌。第三,第五潔說:「他母親對用人說:「他告訴你們甚麼,你們就做甚麼。」」,由此可見耶穌的母親對耶穌認知很清楚,知道耶穌雖然表面上拒絕他的請求,但是出於他對於母親的母子之情,還是會介入處理喜宴缺酒的事情。第四,由耶穌變水為酒這件事來看,也可以推論出基督徒是可以喝酒的,只是不能過量。最後,從耶穌的母親這麼重視這個婚宴缺酒的情況以及婚宴的用人聽耶穌母親的只是(第五節),可見耶穌的母親跟這個婚禮的當事人似乎有非常密切的關係。
2. 第十五至二十二節說:「耶穌就拿繩子做成鞭子,把牛羊都趕出殿去,倒出兌換銀錢之人的銀錢,推翻他們的桌子,(第十五節) 又對賣鴿子的說:「把這些東西拿去!不要將我父的殿當作買賣的地方。」(第十六節) 他的門徒就想起經上記著說:「我為你的殿心裡焦急,如同火燒。」(地十七節) 因此猶太人問他說:「你既做這些事,還顯甚麼神蹟給我們看呢?」(第十八節) 耶穌回答說:「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地十九節) 猶太人便說:「這殿是四十六年才造成的,你三日內就再建立起來嗎?」(第二十節) 但耶穌這話是以他的身體為殿。(第二十一節) 所以到他從死裡復活以後,門徒就想起他說過這話,便信了聖經和耶穌所說的。(第二十二節)」這一小段經文是講耶穌潔淨聖殿的經文,在其他的福音書中也有平行的精竭。這一小段經文中值得一提的至少包括:第一,看到耶穌說「把這些東西拿去!不要將我父的殿當作買賣的地方。」(第十六節) ,他的門徒就想起經上記著說:「我為你的殿心裡焦急,如同火燒。」(引用自詩篇69:9)。第二,在其他的福音書,有提到耶穌說神的店要做為萬民禱告的店(例如馬可福音引用以賽亞書)。第三,當猶太人要耶穌顯出神蹟來證明他有權柄潔淨聖殿十,耶穌回答說:「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第十九節),耶穌這話是以他的身體為殿。深研之,聖殿的功能是連結以色列百姓跟耶和華上帝,而耶穌基督上了十字架,以無罪之身代替世人受死,世人也可以透過耶穌基督與 神連結,因此耶穌基督的身體(或說受死與復活)具有聖殿的功能,甚至比聖殿更優越!
3. 第二十三至二十五結說: 「當耶穌在耶路撒冷過逾越節的時候,有許多人看見他所行的神蹟,就信了他的名。(第二十三節) 耶穌卻不將自己交託他們;因為他知道萬人,(第二十四節) 也用不著誰見證人怎樣,因他知道人心裡所存的。(第二十五節)」首先,第二十三節提到很多人看到耶穌所形的神蹟所以信了他的名,不過如果只看到約翰福音前兩章,耶穌基督紙型了一件神蹟(變水為酒),因此,這一節所提到的時間應該在耶穌基督傳到的中後期以後。再來,第二十四節的意思是耶穌基督因為知道人心的詭詐以及有限,所以不將自己交託給世人,指遵守 神的旨意(would not entrusthimself to them)。最後,第二十五節的意思是耶穌基督對人心是無所不知的(he knew what was in a man),所以不需要任何人對他做見證告訴她其他人心中的想法。
以上幾點讀經心得跟大家分享!
祝各位格友平安健康
夜晚愉快
法喜充滿
福杯滿溢!
願 主耶穌基督的恩惠、 神的慈愛、 聖靈的感動常與我們眾人同在!
巴拿巴+_+
20250604(三)7:57 PM(台北DELL電腦時間)
文:Barnabas Yu/余慕德
各位格友平安,
格主今天(20250604周三)的研經進度是約翰福音第二章(「耶穌變水為酒」及「耶穌潔淨聖殿」)
本章經文僅有二十五節
主要事件也只有兩個
不過這兩個故事相當膾炙人口
由於時間有限
本篇鹽菁心得只能簡單的點出一些重點稍加說明
此外
由於時間有限等因素
所以格主在守護天使的指引下
除了和合本(中譯本)及新國際本(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英譯本)這兩個聖經版本
未研讀任何的研經工具書(雖然小弟手邊的鹽菁工具書很多,也有馬可福音的註釋本)
在撰寫本研經心得時自亦未參考研經工具書
錯漏之處請大家多多包涵並不吝指教!
1. 第一至十一節說:「第三日,在加利利的迦拿有娶親的筵席,耶穌的母親在那裡。(第一節) 耶穌和他的門徒也被請去赴席。(第二節) 酒用盡了,耶穌的母親對他說:「他們沒有酒了。」(第三節) 耶穌說:「母親(原文是婦人),我與你有甚麼相干?我的時候還沒有到。」(第四節) 他母親對用人說:「他告訴你們甚麼,你們就做甚麼。」(第五節) 照猶太人潔淨的規矩,有六口石缸擺在那裡,每口可以盛兩三桶水。(第六節) 耶穌對用人說:「把缸倒滿了水。」他們就倒滿了,直到缸口。(第七節) 耶穌又說:「現在可以舀出來,送給管筵席的。」他們就送了去。(第八節) 管筵席的嘗了那水變的酒,並不知道是哪裡來的,只有舀水的用人知道。管筵席的便叫新郎來,(第九節) 對他說:「人都是先擺上好酒,等客喝足了,才擺上次的,你倒把好酒留到如今!」(第十節) 這是耶穌所行的頭一件神蹟,是在加利利的迦拿行的,顯出他的榮耀來;他的門徒就信他了。(地十一節)」這一小段經文是膾炙人口的耶穌把水變成酒的故事。特別值得一提的至少有幾點。首先,耶穌的母親顯然知道耶穌的特殊身分,即使不確定耶穌是彌賽亞,也知道耶穌有行神蹟騎士的能力。(參見第三、五兩節)第二,第四節說:「耶穌說:「母親(原文是婦人),我與你有甚麼相干?我的時候還沒有到。」」有人依照本結晶文認為耶穌對他的母親不夠尊重,不過這裡的「母親」新國際本翻作”Dear woman”(親愛的婦女),並不能說是不尊重她母親。此外,耶穌說的「我與你有甚麼相干?」新國際本翻成:"why do you involve me?",也就是問他的母親為什麼要使他涉入這件事情(缺酒的事情),並不能算是不禮貌。另外,耶穌還說「我的時候還沒有到」,也就是說他行神蹟顯明自己身分的時候還沒到。綜觀這幾點,耶穌基督在這裡並沒有對她的母親不禮貌。第三,第五潔說:「他母親對用人說:「他告訴你們甚麼,你們就做甚麼。」」,由此可見耶穌的母親對耶穌認知很清楚,知道耶穌雖然表面上拒絕他的請求,但是出於他對於母親的母子之情,還是會介入處理喜宴缺酒的事情。第四,由耶穌變水為酒這件事來看,也可以推論出基督徒是可以喝酒的,只是不能過量。最後,從耶穌的母親這麼重視這個婚宴缺酒的情況以及婚宴的用人聽耶穌母親的只是(第五節),可見耶穌的母親跟這個婚禮的當事人似乎有非常密切的關係。
2. 第十五至二十二節說:「耶穌就拿繩子做成鞭子,把牛羊都趕出殿去,倒出兌換銀錢之人的銀錢,推翻他們的桌子,(第十五節) 又對賣鴿子的說:「把這些東西拿去!不要將我父的殿當作買賣的地方。」(第十六節) 他的門徒就想起經上記著說:「我為你的殿心裡焦急,如同火燒。」(地十七節) 因此猶太人問他說:「你既做這些事,還顯甚麼神蹟給我們看呢?」(第十八節) 耶穌回答說:「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地十九節) 猶太人便說:「這殿是四十六年才造成的,你三日內就再建立起來嗎?」(第二十節) 但耶穌這話是以他的身體為殿。(第二十一節) 所以到他從死裡復活以後,門徒就想起他說過這話,便信了聖經和耶穌所說的。(第二十二節)」這一小段經文是講耶穌潔淨聖殿的經文,在其他的福音書中也有平行的精竭。這一小段經文中值得一提的至少包括:第一,看到耶穌說「把這些東西拿去!不要將我父的殿當作買賣的地方。」(第十六節) ,他的門徒就想起經上記著說:「我為你的殿心裡焦急,如同火燒。」(引用自詩篇69:9)。第二,在其他的福音書,有提到耶穌說神的店要做為萬民禱告的店(例如馬可福音引用以賽亞書)。第三,當猶太人要耶穌顯出神蹟來證明他有權柄潔淨聖殿十,耶穌回答說:「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第十九節),耶穌這話是以他的身體為殿。深研之,聖殿的功能是連結以色列百姓跟耶和華上帝,而耶穌基督上了十字架,以無罪之身代替世人受死,世人也可以透過耶穌基督與 神連結,因此耶穌基督的身體(或說受死與復活)具有聖殿的功能,甚至比聖殿更優越!
3. 第二十三至二十五結說: 「當耶穌在耶路撒冷過逾越節的時候,有許多人看見他所行的神蹟,就信了他的名。(第二十三節) 耶穌卻不將自己交託他們;因為他知道萬人,(第二十四節) 也用不著誰見證人怎樣,因他知道人心裡所存的。(第二十五節)」首先,第二十三節提到很多人看到耶穌所形的神蹟所以信了他的名,不過如果只看到約翰福音前兩章,耶穌基督紙型了一件神蹟(變水為酒),因此,這一節所提到的時間應該在耶穌基督傳到的中後期以後。再來,第二十四節的意思是耶穌基督因為知道人心的詭詐以及有限,所以不將自己交託給世人,指遵守 神的旨意(would not entrusthimself to them)。最後,第二十五節的意思是耶穌基督對人心是無所不知的(he knew what was in a man),所以不需要任何人對他做見證告訴她其他人心中的想法。
以上幾點讀經心得跟大家分享!
祝各位格友平安健康
夜晚愉快
法喜充滿
福杯滿溢!
願 主耶穌基督的恩惠、 神的慈愛、 聖靈的感動常與我們眾人同在!
巴拿巴+_+
20250604(三)7:57 PM(台北DELL電腦時間)
文:Barnabas Yu/余慕德
自訂分類:基督神學及研經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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