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公理之一:天下为公
2007/10/28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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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为公”这四个字的含义是:世界属于全人类,国家属于全体国民。天下为公,是一种理念。它与那种认为国家属于某个人或某党派的理念相对抗。今日的中国已不再是封建专制的国家,没有人赞同“朕即国家”那种“家天下”的理念。今日的国民绝不会再狂呼:“吾皇万岁﹑万万岁!吾皇万寿无疆﹑万寿无疆!”了。但是,今日的中国还没有进化到民主体制,它仍处于一党专制之下,可用“党天下”这个词代表现在的政治体制。
有人认为:“共产党打下了天下,共产党理应坐天下”。这种观点与那种“李自成打下了天下,天下当然是李家的”观点没什么不同。难道说,谁当政,天下就属于谁吗?难道说,亿万国民只是当政者的顺民吗?天下为公,既否定“家天下”,也否定“党天下”,它是民主体制的基石。民主体制与“家天下”或“党天下”的根本区别就在于:谁能“坐天下”,要由全体国民投票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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