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嚴法師開示【學佛知津】
「地獄門前僧道多」是真的嗎? |
地獄思想,在釋迦世尊出生以前的印度就有了,而在佛教傳入之前的中國,也已有了人死之後下黃泉的說法。西方的基督教,也提到關於世界末日之時,不信基督,特別是不被基督寵愛的人,即入煉獄的情形。可見,地獄思想是人類宗教的共同信仰。不過對於地獄的描述和看法,因了地域、時代及文化背景的不同,而頗不一致。此由於各民族、各宗教的信念互異,所見地獄的景象也不一樣,在某一宗教認為可生天堂的人,在另一宗教竟又是要把他們收到地獄裡去。 印度佛經裡所說的地獄,有八寒地獄、八熱地獄、各有十六遊增地獄。八寒、八熱為根本地獄,十六遊增稱為近邊地獄。尚有處於山間、樹下、空中的孤獨地獄,另有十八地獄之名。 佛教對於地獄的描述,初見於《雜阿含經》卷四八,謂有大火赤紅的地獄。其詳細的分別敍述,乃見於《長阿含經》第十九、《立世阿毘曇論》、《雜阿毘曇心論》、《大毘婆沙論》、《俱舍論》、《涅槃經》、《瑜伽師地論》、《大智度論》等。 中國民間相信人死之後,經過十殿閻王的審理問案,每一殿都設置不同的地獄和刑罰。此在印度傳來的佛經中並無根據,而是出於中國民間傳說的《十王經》,據說是由成都大聖慈寺的藏川傳出;道教也傳有十殿之說,並有一百三十八所地獄。類此信仰的源流,總不外乎出於感夢、扶乩、降靈、死而復活者等所輾轉流布,其閻王之名雖淵源於早期印度的《梨俱吠陀》,但他是住於天上,是司理死亡的神,漸漸地,閻王降住地府。至於衍生出十殿之說,乃是後期中國人的信仰了,此與君主時代的司法程序有關,各級首長,兼理各級法院的職責,十殿閻王問案,一如人間的知縣、知府、尚書,乃至皇上親審。所見地獄景象,也以各人所熟悉的人間環境為樣本,中國古人所知的地獄中,沒有非洲的黑人及歐美的白人。由於時、地、風俗、信仰的不同,所見地獄也不同,佛說︰「萬法唯識,三界唯心。」地獄在眾生心內,實有其事,又不必盡同,既不可否定地獄的存在,也不必拘泥、執著於諸種有關地獄傳說的必然。 佛經中敍述到墮地獄的例子也不少,早期是指犯了殺父、殺母、殺阿羅漢、出佛身血、破和合僧的五逆罪者,會墮地獄,例如佛的堂弟提婆達多及其伴黨,墮入地獄,漸漸演變成為凡是做錯了事,不論輕重,都要下地獄之說。而在比丘及比丘尼律所見犯戒、破戒的過失,僅有數條極重過失為不可悔。所謂不可悔,是指失去戒體而被逐出僧團,再受國法死刑的制裁者;可悔則有對眾人、對數人、對一人懺悔,及對自己良心的責心懺悔。而僧尼律中處處都說︰「犯過者當懺悔,懺悔則安樂。」又有說︰「有戒可破是菩薩,無戒可犯是外道。」並沒有強調凡是破戒便入地獄的觀念。 受戒有約束的功能,悔過有洗心的功能。罪有輕重,犯了極重的戒罪及性罪者下地獄,其他的輕罪,則隨類受報,生於人、鬼、異類群中,都有受報的機會。由此可知作惡、犯戒未必全下地獄。雖有一部晚出的《日連問經》,強調事事都可能下地獄,這在早期的《阿含經》及律中尚沒有見過,否則易於使人誤會︰不信佛不學佛還不至於下地獄,信佛學佛後反而容易下地獄,那還有多少人敢來信仰佛教而學佛修行呢? 所謂「地獄門前僧道多」這句話,既非佛家語,也非道家語,而是在明朝之後,從一些齋教的乩壇、靈媒的口中傳出。齋教徒眾都是在家人,他們剽竊儒、釋、道三家的若干名詞和觀念,似是而非地組成新興宗教和祕密結社之民間信仰,因為他們是在家人的宗教組識,所以,在排斥他教及吸收信徒的利益衝突之下,不得不跟出家的僧侶及道士,採取敵視對立的態度,因而傳出「道降火宅」的口號,鼓吹俗人修行容易生天得道,渲染捏造出家修道者的困難、黑暗、腐敗,宣揚僧道都下地獄的觀念。他們在通過巿井間的口耳相傳,便成了一句「地獄門前僧道多」的流行語,既可醜化僧道的形象,也可嚇阻優秀的俗人出家為僧道。然其既非出於佛經,自可不必介意。不過必須指出,這句口號乃是出於齋教徒的杜撰故事,目的是為了侮辱佛道二教。 -----摘自《學佛群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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