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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自己做序
2021/03/08 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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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終於想到要如何寫出屬於我自己的文體。這應該是為有「集成冊」的野心而寫的。我要求自己的只有一點,就是「趣味」。

我很愛讀蕭紅的文章。張愛玲是個天才。沒有辦法像他們一樣流芳萬世。也沒有辦法像倪匡,張系國一成為時代的代表。

小時候盼望的是跟父親聊著聯合報副刊上的極短篇,武俠連載,還有看著粉紅豹,湯姆與傑瑞。。學著父親閉著眼睛,搖頭晃腦諦聽平劇。幫外婆拿了板凳後,跟著表姐到後台去看戲子裝扮。。。看著張光堯帶回來的戰利品:蟬,蟋蟀,還有他養的蠶寶寶。。。這些都是趣味。。。。蔡康永的,甚至蔣勳,證嚴法師,這些都非常能引起我的興趣,回味。所以這是我對趣味的小小定義。

我希望看的人,能找到其中自己的趣味。然後像小時候看到的老先生老太太一樣,笑著說:這真趣味喔!

用第一人稱來寫,比較符合我這個頭腦簡單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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