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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MP及GMP的5大差別,與一般廠房分別在哪?針對藥品,療產品生產及質量管制的準則;食品或保健食品廠不是必須的!
2023/02/19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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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MP GMP
cGMP及GMP的5大差別,與一般廠房分別在哪?cGMP對硬件,即是廠房設備,設施,藥品生產,場地衛生,包裝及標簽等等都要最新並合乎規格的!廠房場地的通風系统,衛生情況,設施的保養對藥品質素影響甚大,因此cGMP對其有嚴格的要求!https://blog.udn.com/alpineatks/178424466
cGMP及GMP的5大差別,與一般廠房分別在哪?針對藥品,療產品生產及質量管制的準則;食品或保健食品廠不是必須的! https://blog.udn.com/alpineatks/178424466  醫不叩門,指醫生不主動上門,食品良莠不齊,品牌眾多,卻很需廣告行銷! https://blog.udn.com/alpineatks/178427999

當你買食品、營養保充品,甚至化妝品,產品有時會標示GMP及cGMP的認證。

GMP 及 cGMP是針對藥廠所定下的規範,跟一般廠房是不一樣的:GMP 及 cGMP是對產品質素的一種保證:作為消費者,認識這些廠房規範對選購產品有絕對的幫助! https://blog.udn.com/alpineatks/178424466

文章重點:

  • GMP 是甚麼?
  • cGMP 是甚麼?
  • GMP v.s cGMP(5大差別)
  • 有GMP,cGMP的食品、藥品及代妝品的例子
  • 其他常見認證

GMP是甚麼?

維特健靈GMP廠房

GMP 全名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中文良好作業規範,是針對藥品、醫療產品生產及質量管制的準則。

有些食品或保健食品廠為了提高消費者信心,也會升級做GMP廠房標準,但不是必須的。

背景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1969年,由世界衛生組織WHO開如始製定GMP,列明全球食品及藥品的製作規範。

目的

  • 確保產品的質素一致性
  • 控制藥品以乎合其預其用途的質量標準,並按照產品規格
  • 定義,驗證,審查和紀錄及測試產品製作過程
  • 確保廠房人員、場所、設備及材料適合藥品、醫療製品包括疫苗的生產
  • 其法律效力以約束不合乎要求的藥廠

好處

  • 減少藥品製造過程的風險,包括交叉污染及容器貼上錯誤標籤
  • 把造藥過程規範化及國際化,增加消費者對藥品的信心

不同地區的GMP

現今全球超過100個國家在WHO的GMP列出的條件下,製作屬於自己國家的GMP準則。

cGMP 是甚麼?

Nettex cGMP廠房

cGMP全名Current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中文現行藥品生產管理規範,表示GMP藥廠的生產作業過程是與最新標準同步的狀態,是要求更嚴格的作業規範。

有些食品或保健食品廠為了提高消費者信心,也會升級做cGMP廠房標準,但不是必須的。

背景

FDA

由美國FDA於1998件草擬的藥品製作規範;現於美國,歐洲及日本都用cGMP的規範。

目的

  • cGMP中的c代表現行,即是要求藥廠的技術及系统是最新並合乎標準!
  • 確保穩定及安全的產品質量!
  • 確保廠房的設施,原材料,製作及加工過程,包裝方法合乎cGMP的最低標準!
  • 嚴格監管整個管理系统,確保工作人員跟上cGMP的規範
  • 確保藥品乎合其聲稱的藥品功效!

好處

  • 對藥品的質素要求更嚴格,令消費者更有信心!

cGMP v.s GMP

驟看之下,cGMP及GMP分別不大,當你仔細看看WHO及FDA定下的準則,兩者對硬件及軟件的監管標準其實並不一樣!

表一 :cGMP 及 GMP廠的5大不同

cGMP 及 GMP廠的5大不同

cGMP對硬件,即是廠房設備,設施,藥品生產,場地衛生、包裝及標簽等等都要最新並合乎規格的!

廠房場地的通風系统,衛生情況,設施的保養對藥品質素影響甚大,因此cGMP對其有嚴格的要求!

某些地區如中國大陸採用的GMP準則,在硬件方面跟cGMP是差不多的,因為地區可以在WHO GMP的框架下定立自己的作業規範。

反而兩者最大分別是對軟件方面,即是生產過程,工作人員的職責規定。

因為人為的錯誤較難控制,所以FDA的cGMP對生產過程及人員職責有更嚴格細緻的規定,以確保產品的質素及生產過程的精準度。

有GMP, cGMP認證的食品,保健品及代妝品的例子!

藥品及醫療產品對人體健康有很大風險,因此必須有GMP或cGMP的認證。

那麼一般食品、保健食品、營養補充品及代妝品呢?是不是有GMP或cGMP認證會比較好?

答案當然是。

而升格做GMP或更嚴格的cGMP廠房需要的成本更高,要經過審查及定期審查,所以不是每一日食品廠都願意做。

有GMP認證品牌

藥品或保健品:余仁生、位元堂、維特健靈等等

化妝及護膚品:Shiseido、彩豐行等等

GMP品牌例子GMP廠例子

有cGMP認證品牌

藥品或保健品:森下仁丹、澳美製藥、Healthy care等等

cGMP廠品牌例子

其他常見食品及藥品認證

食品包括一般包裝食品,健康食品及營養保充品;藥品就是有醫療用途的藥物;

除了定義廠房規格的GMP, cGMP之外,還有一些確認食品及藥品能否符合標準的認證。

認證是什麼?

認證是由第三方對產品及服務,過程,系统及人員發出證書,以證明產品符合特定要求:認證主要分兩種:產品認證和系统認證! https://blog.udn.com/alpineatks/178424466

產品認證

食品認證

針對產品特性的認證

系统認證

食品生產品質認證

針對機構管理的不同範疇:

  • 食物安全管理 ISO22000
  • 品質管理 ISO 9001
  • 環境管理 ISO 14001
  • 能源管理 ISO 50001
  • 食品安全體系認證FSSC22000
  • 危害分析安全管理體系HACCP

等等,等等系统認證! https://blog.udn.com/alpineatks/178424466

*資料來源:
世界衛生組織 WHO、美國食物及藥物管理局FDA、香港檢測及認證局、品牌官方網站! https://blog.udn.com/alpineatks/178424466

藥品製造工廠 GMP 【發布日期:2018-06-21】 發布單位:品質監督管理組

稽查發證作業

  1. 什麼是PIC/S?
    「PICS」(Pharmaceutical Inspection Co-operation Scheme)是國際醫藥品稽查協約組織,其會員為各國之「西藥GMP稽查權責機關」該組織之使命為透過會員間的交流而達到稽查品質系統的一致性,並持續致力於促進西藥GMP之國際協合及標準一致化,及推動西藥GMP國際合作!
  2. PIC/S國際組織有哪些會員國?
    至今PIC/S國際組織共有52個會員,會員逐年成長並擴及歐洲、美洲、澳洲、亞洲、非洲等世界五大洲,而台灣的食品藥物管理署亦於102年1月1日正式成為第43個會員。
    詳見PIC/S官網 (另開視窗)。
  3. 加入PIC/S組織有什麼效益?
    • 對業者之效益:
      透過實施PIC/S GMP,提昇我國製藥產業之國際形象,有助業者拓展海外市場,持續帶動我國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我國西藥製劑出口值自99年實施PIC/S GMP後,逐年躍升,預估從99年53億元增加為102年125億元。
    • 對政府之效益:
      利用PIC/S 平台,推動簽署雙邊合作協議,強化與國際組織之交流,擴展亞太聯盟,有效運用國際聯合GMP稽查、不良品與回收事件通報系統等國際資源,與他國建立相互認證機制,達成GMP管理制度與國際同步,同時,共享國際藥品安全資訊,更確保民眾用藥安全。
    • 對民眾之效益:及時獲知國際藥品安全資訊。
  4. 國內藥廠PIC/S GMP實施現況?
    我國推動國內藥廠全面符合國際標準,自99年1月1日起,正式採用國際PIC/S GMP標準,至103年完成全面推動作業,符合PIC/S GMP西藥藥廠計155家。
  5. 是否有PIC/S GMP藥品優良製造指引的電子檔可供下載?
    PIC/S GMP第一部及附則 (PE009-14)
    PIC/S GMP第二部原料藥 (PE009-14)
  • 有關實施PIC/S GMP相關技術性文件,請問有哪些參考資料?
    本署推動國內藥廠實施GMP,除公告確效作業指導手冊,製作GMP電子報,並舉辦GMP技術論壇和GMP研習營,提供業者間經驗交流,相關文件亦可參考WHO組織、PIC/S組織及十大先進國主管機關公布之規範及稽查重點,以及ISPE、PDA等單位出版品。
  • 如何申請新廠/新增劑型/新增品項/擴建/復業/遷移GMP評鑑?
    藥廠申請新設、遷移、擴建、復業、新增劑型、新增原料藥品項及新增作業項目等GMP評鑑作業時,應依規定填具「國內藥物製造工廠GMP評鑑申請表」,並檢送下列資料:
    1. 申請函。
    2. 國內藥物製造工廠GMP評鑑申請表。 DOC/PDF
    3. 通過硬體檢查之證明文件及工廠登記證(依工廠管理輔導法規定免辦理工廠登記者,則免附)及製造業藥商許可執照影本。
    4. 評鑑費用:新台幣120000元。
    5. 中文工廠基本資料:一份及電子檔。
    6. 廠內GMP相關標準作業程序(SOP)一覽表:一份。
    7. 製藥機器、設備及分析儀器設備一覽表:一份。
    8. 確效作業整體計畫書。
    9. 至少2批以上申請產品之檢驗成績書。
    10. 廠區平面圖應標示作業區潔淨度分級、空氣流向及人員、原物料之動線。
    相關資訊及申請表格可參考本署署網「 GMP查廠申請 (另開視窗) 」。
  • 申請國內製藥工廠GMP查廠流程為何?
  • 應如何申請核發藥品優良製造證明書?
    申領該證明書之業者須符合GMP規範並取得本署核發之藥品製造許可後,請至本署署網「 GMP表單下載 (另開視窗)」,填寫並檢附相關資料如下:
    一、須檢送之申請文件:
    (一)製劑廠:(含醫用氣體廠及物流廠)
    1.衛生福利部藥品優良製造證明書申請表DOC/ODT及其附表一( 製造廠基本資料 )。
    2.藥商許可執照影本(製造廠)。
    3.工廠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4.最近一次製造許可影本。
    (二)原料藥廠:
    1.衛生福利部 藥品優良製造證明書申請表DOC/ODT及其附表一(製造廠基本資料 )、附表二(藥品優良製造證明書原料藥品項清冊(原料藥廠)) 。
    2.藥商許可執照影本(製造廠)。
    3.工廠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4.涵蓋本次申請證明書品項之所有製造許可影本。
    二、申請規費:新台幣貳仟元整(每廠僅核發1張)。
    詳細申請方式請見「 證照管理 (另開視窗) 」。
  • 應如何申請核發英文GMP證明書?
    申領該證明書之業者須符合GMP規範並取得本署核發之藥品製造許可後,請至本署署網「 GMP表單下載 (另開視窗)」,填寫並檢附相關資料如下:
    一、須檢送之申請文件:
    (一)製劑廠:(含醫用氣體廠及物流廠)
    1.英文GMP證明書申請表申請表DOC/ODT,及其附表一 (製造廠基本資料) 。
    2.藥商許可執照影本(製造廠) 。
    3.工廠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4.效期內所有製造許可影本;倘為國外製造廠,應檢具效期內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實地查廠製造許可影本及相關變更備查函影本 。
    (二)原料藥廠及原料藥品項:
    1. 英文 GMP證明書申請表DOC/ODT,及其附表一(製造廠基本資料)、附表二 (擬外銷之原料藥品項清冊)。
    2. 藥商許可執照影本(製造廠)。
    3. 工廠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4. 擬申請品項之效期內製造許可影本。
    二、申請規費:每式新台幣貳仟元整(一式3份)。
    詳細申請方式請見「 證照管理 (另開視窗) 」。
  • 如何申請GMP後續查核?
    西藥製劑廠申請後續檢查:依「藥物製造業者檢查辦法」第八條規定,業者應於證明文件有效期間屆滿之六個月前主動提出申請,應填具「國內藥物製造工廠GMP後續檢查申請表」 ,並檢送下列資料。
    1. 申請函。
    2. 國內藥物製造工廠GMP後續檢查申請表。 DOC/ODT
    3. 最新版之中文工廠基本資料一份及電子檔。
    4. 最新之廠區平面圖(標示作業區潔淨度分級、空氣流向及人員、原物料之動線)。
    5. 前次查廠至今之重大變更(包含廠外倉庫及委受託業務)。
    6. 廠內新增之藥物許可證。
    7. 製藥機器、設備及分析儀器一覽表。
    8. GMP藥廠產品清冊一覽表(請依藥品劑型分類表之劑型填列)。
    9. 藥廠現況調查表。
    10. 前2次查核缺失改善彙整說明。
    11. 原料合格供應商清冊。
    12. 費用:新台幣120000元。
    相關資訊及申請表格可參考 GMP查廠申請 (另開視窗)。
  • 連續嚴重違反GMP藥廠之後續處理
    • 依據現行藥事法第92條規定,除處以罰鍰外,得公布藥廠或藥商名單,並令其限期改善,改善期間得停止其一部或全部製造、輸入及營業;屆期未改善者,不准展延其藥物許可證,且不受理該製造廠其他藥物之新申請案件;其情節重大者,並得廢止其一部或全部之藥物製造許可。
    • 依據現行藥事法第80條規定,經檢查發現其藥物確有損害使用者生命、身體或健康之事實,或有損害之虞者,得立即封存產品,並限期將市售產品回收銷毀,保障民眾用藥安全。
  • 西藥製造工廠若於GMP核定廠區範圍外另增設儲存場所放置廠內之物品,是否應向主管機關報備?
    New 西藥製造許可及GMP核定項目與作業內容之劑型分類原則?
    New 西藥製造工廠應報備變更事項包含哪些?應檢附哪些資料?
    一、變更之通報及備查機制原則上採行下列3種機制:
    1.主動報備:依100年8月19日「落實國內西藥藥品製造工廠符合PIC/S GMP之後續管理討論會」會議紀錄,為落實藥廠GMP管理作業,藥廠有重大變更時,應主動來函通報本署,相關變更業請於變更後30日內通報,變更紀錄留廠備查。另,部份項如之變更:涉及關鍵主管人員(生產主管、QA/QC主管)、品質被授權人(AP)、關鍵機器設備、空調或水系統及廠區內倉庫或品管實驗室等5項,則可利用 「食品藥物業者登錄平台」 (另開視窗)之變更報備系統通報本署。請參考「變更報備之系統操作說明」 (另開視窗)
    2.申請變更:依「藥物製造許可及優良製造證明文件核發辦法」第3條規定,藥廠應於變更後30日內向本署主動提出申請並繳納費用,審核後本署核發備查函。
    3.申請評鑑:依「藥物製造業者檢查辦法」第4條規定,藥廠應主動向本署提出相關GMP評鑑申請並繳納費用,查核後本署更新製造/運銷許可。
    二、列舉如下表,必要時,本署得視情況要求廠商申請GMP/GDP評鑑。
    類別變更項目備查機制廠商應檢送資料
    組織人事

    關鍵主管人員
    (生產主管、QA/QC主管)變更

    來函或經線上平台報備

    1.變更緣由與時間
    2.變更前後人員對照
    3.學經歷

    品質被授權人(AP)變更
    註:僅變更AP代理人時,無需報備。

    來函或經線上平台報備

    1.變更緣由與時間
    2.變更前後之人員對照
    3.學經歷
    4.西藥製造業者品質被授權人(AP)資料表

    行政

    1.門牌整編,不涉及擴廠

    申請變更

    1.變更緣由與時間
    2.工廠登記之證明文件
    3.更新後之藥商許可執照
    4.當地戶政事務所之門牌整編證明文件
    5.原藥品製造許可影本
    6.更新後之SMF(電子檔)

    2.廠名變更

    申請變更

    1.變更緣由與時間
    2.工廠登記之證明文件
    3.更新後之藥商許可執照
    4.原藥品製造許可影本
    5.更新後之SMF(電子檔)
    6.人員、設施設備、作業室等關鍵事項變更前後對照表

    3.監製藥師

    申請變更

    1.變更緣由與時間
    2.學經歷
    3.更新後之藥商許可執照
    4.原藥品製造許可影本

    劑型、產品、製程

    1.新增劑型

    申請評鑑

    依GMP評鑑申請檢送相關資料

    2.新增冷鏈

    申請評鑑(GDP)

    1.國內藥商GDP許可變更/新增登記事項申請表
    2.變更緣由
    3.變更管制紀錄
    4.關鍵設備清單
    5.儲存、運輸管理SOP

    廠房、設施與設備

    廠區內之廠房擴建、新增、整建,涉及:

    1.潔淨區(級區)(或非級區變成級區)

    申請評鑑

    依GMP評鑑申請檢送相關資料

    2.二級包裝線

    來函報備

    1. 變更緣由、範圍、時程
    2.變更前後平面圖
    3.變更管制紀錄
    4.施工期間交叉污染防治措施

    3.廠區內倉庫或品管實驗室

    來函或經線上平台報備

    1.變更緣由、範圍及時程
    2.變更前後平面圖(含人、物流)
    3.變更管制紀錄

    4.原廠區潔淨區內部隔間變更、生產線變更、作業室用途變更

    來函報備

    1.變更緣由、範圍及時程
    2.變更前後平面圖(標示級區)
    3.變更管制紀錄
    4.施工期間交叉污染防治措施

    5.關鍵機器設備

    來函或經線上平台報備

    1.變更緣由、設備完整名稱、數量及預計完成驗證時程
    2.變更管制紀錄
    3.變更前後平面圖並標示之
    4.施工期間交叉污染防治措施

    6.空調或水系統

    來函或經線上平台報備

    1.變更緣由、範圍及預計完成驗證時程
    2.變更管制紀錄

    7.級區變更為非級區

    來函報備

    1.變更緣由、範圍、時程
    2.變更前後平面圖
    3.變更管制紀錄
    4.施工期間交叉污染防治措施

    8.廠區外之成品倉庫

    申請變更/申請評鑑(GDP)

    1.變更緣由
    2.登載倉址之製造業藥商許可執照
    3.更新後之SMF(電子檔)
    4.倉庫與工廠相對距離圖
    5.委外倉儲之合約及品質協議書(自有倉儲無須檢附)
    6.變更管制紀錄

    9.廠區外之原物料倉庫

    來函報備

    1.變更緣由
    2.登載倉址之製造業藥商許可執照
    3.更新後之SMF(電子檔)
    4.倉庫與工廠相對距離圖
    5.委外倉儲之合約(自有倉儲無須檢附)
    6.變更管制紀錄

    10.廠外之自有品管實驗室
    (非委託檢驗)

    申請評鑑

    依GMP評鑑申請檢送相關資料


    文件(第四章)

    1. GMP對於數據文件、紀錄的要求,有哪些需要注意?
      • 所有的數據文件、紀錄之管理要求,應把握「可追溯(Attributable)」、「清晰(Legible)」、「同步(Contemporaneous)」、「原始(Original)」及「準確(Accurate)」等五大原則,且不應有「未能及時紀錄(Not record contemporaneously)」、「回填(Backdating)」、「編造(Fabricating data)」、「反覆檢驗(Re-test/Re running Samples/trial)」及「銷毀資料(Discarding data)」等情形發生。
      • 以下提供國際間之數據完整性(data integrity)網址連結供參﹕
        • GXP Data Integrity Guidance and Definitions, 21pp. Mar. 2018連結 (另開視窗)
        • PDA Elements of a Code of Conduct for Data Integrity in Pharmaceutical Manufacturing,14 pp. Feb.2016 連結 (另開視窗)
        • FDA Guidance for industry Data Integrity and Compliance with cGMP,13 pp.18 Q&A,Apr.2016 下載
        • PIC/S DRAFT Guidance, PI 041-1:Good practices for Data MANAGEMENT AND INTEGRITY IN regulated GMP/GDP enviroments, 41pp. 14 chapters, Aug. 10, 2016 PDF
        • EMA Questions and answers: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Data integrity. online 23 Q&A, Aug.2016 連結 (另開視窗)
        • WHO Annex 5 Guidance on good data and record management Practices. PDF

    生產(第五章)

    1. 在生產之前,原料可以提前多久稱量呢?
      在排定的生產日期之前幾天進行原料的稱量是可以接受的。不過,藥廠應證明用於稱量與保存之容器的材料與設計,不會對該原料的品質造成影響,同時,不同原料的特性也必須要列入考慮。加拿大C.02.026條的GMP解說2中提供了對於上述影響的指引。
      【附註】加拿大GMP,C.02.026條,解說2的內容為:
        • 2. 每批原料的樣品(包括主成分與賦型劑)是由藥品的製造廠所保留。

        • 2.1 樣品是儲存於與原料相同的包裝系統中,或與原料原包裝相等或比市售包裝更具保護性之包裝系統中。

        • 2.2 樣品必須在依照規格中所指定的條件下儲存。

      • 2.3 留存樣品必須依照書載程序保存。
    2. 末效日期(expiry dates)應如何計算與表達?
      參考Note for Guidance on the Start of Shelf-life of the Finished Product (CPMP/QWP/072/96, EMEA/CVMP/453/01)及CMD與QRD產品資訊模板中找到指引。末效日期可從放行日計算,或如生產日與放行日之間的間隔時間超過30天時,則可從生產日計算。末效日期以月/年(MM/YYYY)表達,且產品效期是在所規定之月份的最後一天屆滿。不過,這種計算方法在最差案例中,會造成末效日期延伸長達兩個月(參見表1)。所以特別對於架儲期少於12個月的產品,這樣的計算被認為是不能接受的。因此,末效日期應建立在日/月/年(DD/MM/YYYY)的基礎上,從放行日、或可從生產日開始計算,並且依照下面實例向上或向下四捨五入到月/年(MM/YYYY):14/01/2007就變成12/2006,而且從15/01/2007變成01/2007(參見表1重新計算的末效日期)。
      表1:具有24個月架儲期錠劑之末效日期計算的實例
      初始混合步驟日期包裝日期放行日期末效日期適用性說明從製造到架儲期終點的總時間重新計算的末效日期
      28/01/200529/01/200530/01/200501/2007直到31/1/20072年3天01/2007
      03/01/200504/01/200505/01/200501/2007直到31/1/20072年28天12/2006
      03/01/200519/07/2005*21/07/200501/2007直到31/1/20072年28天12/20061
      03/01/200504/01/200501/02/200502/2007直到28/2/20072年56天01/20071
      * 散裝壓製錠已經儲存6個月。預期中間產品的架儲期是詳述於檔案文件中,而且支持這種安定性的數據也是呈現於檔案文件中。
      【附註】
      • Note for Guidance on the Start of Shelf-life of the Finished Dosage Form: Annex to Note for Guidance on the Manufacture of the Finished Dosage Form (CPMP/QWP /072/96, EMEA/CVMP/453/01)的內容如下:
        • 一個生產批次之有效期間應從該批次之放行日起計算。
        • 在正常情況下,放行日從該批次生產日起應不得超過30天。
        • 如果批次放行從生產日起超過30天時,則應如採用生產日當作架儲期的開始。
        • 執行涉及活性成分混合其他成分之第一個步驟的日期被界定為該批次之生產日。對於充填到容器是由單一活性成分組成的藥品,是採用充填操作的最初日期當作生產日。
        注意:本附則不適用於生物藥品:如疫苗、血清、毒素與過敏原(allergens)、源自人血與血漿的產品以及生物技術製造的藥品。
    3. 西藥廠對於退回品、回收品及過期品之後續管理,應注意哪些事項?
      對於退回品、回收品及過期品之相關管理原則,本署已於 105年7月7日FDA風字1051103782號「為強化西藥藥品之品質管理,確保民眾用藥安全,西藥廠之藥品銷毀作業應留有詳實紀錄供追溯」 (另開視窗) 函示在案﹕
      1. 依據PIC/S GMP的要求,拒用的原物料及產品應清楚標示其係拒用物品,並分別儲存於限制區中…。不論採取任何行動皆應經被授權人員的認可並予記錄。」,另外亦提及「從市場退回及已經離開藥廠之管制的產品,應予銷毀,除非其品質毫無疑問是令人滿意的…。採取的任何行動皆應予適當地記錄。」
      2. 廠內若執行退回品、回收品及過期品之銷毀作業,應有詳實紀錄供追溯,並有相關佐證資料供查核,如進出庫紀錄、銷毀紀錄、銷毀證據(如照片、影像資料、清運紀錄等)等項。

    品質管制(第六章)

    1. 在製程中/中間粉末混合物與研合物(triturations)、持續釋放顆粒/圓珠(pellets/beads)以及錠核(tablet cores)在未執行個別安定性試驗的前提下,在它們被使用於最終藥物產品之前可以儲存多久呢?
      已知其物性及化性皆非常安定的中間產物/半製品,在未執行安定性試驗之前提下,使用於製造最終產品時,通常可接受以適當儲存條件保存30天內。
      不過,對於不安定的原/物料,或在使用於製造最終產物前已保存超過30天者,應依照經過核准的安定性計畫書執行安定性試驗,以證實其有效期間之適當性。這種安定性試驗應該包含中間產物/半製品用於製造最終產品該期間之評估,及長期監測含有該半製品之產品批次。
      在後者的情況下,直到產生適當的安定性數據為止,對於最終產品批次所指定的末效日期應該依據中間產物/半製品的製造/放行日期(date of manufacture/release)計算,而非以最終產品的製造/放行日期計算。
    2. 在架儲期之終點,執行內毒素試驗以確認注射劑無熱原是否必要的呢?
      因為內毒素試驗不是一個安定性的指標參數,所以在架儲期的終點,並不要求必須執行該項試驗。但是在架儲期規格(shelf life specification)中應該加註:在安定性試驗期間並未進行內毒素試驗。
    3. 在架儲期之終點,執行無菌性測試以確認注射劑無菌是否必要的呢?
      無菌性(sterility)是架儲規格的一部分,至少在架儲期終點時應執行無菌試驗,而無菌試驗可否被容器封蓋之完整性測試取代,取決於由定期完整性測試推知而來的容器特性,並非可以無條件替換。
    4. 藥品持續進行的安定性計畫
      1. 依PIC/S GMP的規範,藥品上市後,其安定性應依照一個持續性的適當計畫進行監測。批次的數目與測試頻率應能提供足夠的資訊/數據量,以容許趨勢分析。每一含量及每一直接包裝類型的產品,每年至少應有一個批次包含在安定性計畫中(除非該年沒有生產)。
      2. 藥品持續性安定性計畫之執行原則:
        1. 有關取樣頻率及檢驗項目實際作業,可依風險評估作調整。
        2. 對於抽樣之批次數量,廠商可以參考PIC/S GMP總則第6章(6.23-6.33)之規定自訂SOP,除非當年度該產品沒生產,對產品各種含量及包裝類型,每年至少需執行1批為原則,對有重大改變批次亦需抽樣執行安定性試驗,每年僅生產1~2批的產品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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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樓. 許登昭
2023/02/19 15:04
「PICS」(Pharmaceutical Inspection Co-operation Scheme)是國際醫藥品稽查協約組織,其會員為各國之「西藥GMP稽查權責機關」該組織之使命為透過會員間的交流而達到稽查品質系統的一致性,並持續致力於促進西藥GMP之國際協合及標準一致化,及推動西藥GMP國際合作! https://blog.udn.com/alpineatks/178424466
2樓. 許登昭
2023/02/19 15:00
針對產品特性的認證:有機食品認證:例如美國的USDA Organic;清真食品認證:猶太食品認證:等等產品認證。 https://blog.udn.com/alpineatks/178424466
1樓. 許登昭
2023/02/19 14:27
cGMP及GMP的5大差別,與一般廠房分別在哪?cGMP對硬件,即是廠房設備,設施,藥品生產,場地衛生,包裝及標簽等等都要最新並合乎規格的!廠房場地的通風系统,衛生情況,設施的保養對藥品質素影響甚大,因此cGMP對其有嚴格的要求! https://classic-blog.udn.com/alpineatks/178424466(drk_hsu@yahoo.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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