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電子業工作三十年來,周旋於各大品牌之間,有ICT大廠像D/H/P/S之類的,也有車用電子像A/D/H這類的ODM/OEM,產品有產量極大的光碟機,也有很客製化的數位看板,凡做過ODM/OEM的人都很有感慨,我都跟同事說做這些大廠的生意就是一個字”賤”! 光看那個”喪權辱國”的合約就快吐血,對方美其名說: 你只要把品質做好,那用怕這些處罰條款呢? 說的很有道理,做代工本來就應該把品質做好,不是嗎? 設計有問題算你的,有侵犯專利算你的,生產有問題算你的,出貨有品質問題卡住了也算你的,他的用戶出問題退貨也算你的,他被告了也算你的,千錯萬錯都是你的錯,誰叫你沒嚴格把關?! 可是就給那麼一點點利潤,又要承擔這麼大的責任,這不是犯”賤”是甚麼? 所以我們才說台灣的ODM/OEM都是在賺”管理財”,唯有把品質管好,才有可能賺錢。
這次的COVID-19就像個很大咖的”奧客”,很難應付,要求很多,犯了任何品質上的錯都要你自行負責,而且還有很重的處罰條款,像做車用產品時,得先立下”生死狀”,出事時足以讓你賠到破產! 當年日本”高田”公司就因為汽車氣囊的問題賠到快破產,因此做車用產品時,得先跟保險公司投保才行。碰到這麼個非接不可的生意,那各個品質管制的環節都得好好的控管才行。
【IQC & 供應商管理】
生產線上的第一關是IQC進料品質管理,初期是來料全檢,然後抽檢,很穩定時甚至可以目測即可。但不只IQC,必須往前推到供應商管理,得做T-1、T-2甚至T-3的多階Supplier管理,將問題堵在進料之前,管理良好的優質Supplier,雙方甚至可以達成”來料免驗”的協議,只要給出出廠檢驗報告即可。
台灣面對疫情的作法就像是很努力的做好IQC及供應商管理,凡要進台灣邊境者,皆需要來料品質證明(登機前幾天的PCR證明),不qualified的來源國及貨源不明者不收! 航空公司得負有查證之責,人員進海關後,得量測體溫及再做一次快篩,沒問題的進行防疫隔離,有問題的就去醫院了。因為來料品質控管良好,所以開始放寬條件(抽檢比例),或是研討開放”疫苗護照”通關(來料免驗)。問題就出在這個Supplier (COVID-19)有變種,但IQC卻依然依循原來的檢驗進度,讓”看似符合規格”的來料沒被”抽驗”到或”沒驗出來”,以至於產生破口。
這情形我遇過,在做光碟機時,某韓系DRAM大廠進料一直很穩定,列為抽驗及免驗,某次製造端反應成品檢測有不穩定狀況,追查後,發現是該韓系供應商換廠生產,但沒通知我方,進料規格偏上限,但因該廠為免驗的優質供應商,以至於出問題,對方堅持符合規格,我方則以換另一家日系供應商及拒付款處罰,雙方為此爭執數年,險上法庭。
【QA & OQC】
線上生產各站本來就設有檢驗規格,流水線上的產品一站過一站,只要符合規格的,就可以出貨,OQC通常是執行抽檢,沒問題時放行,有問題時分析,跟工程師做成即時性的矯正方案,必要時得先停線。工廠QA的涵蓋範圍滿廣泛的,除了OQC,線上不良品也是檢驗項目,良率更是QA緊盯的目標。生產良率是產品開發時工程師、PM跟工廠先協商出來的一個目標,牽涉到產品設計的難易度、製造流程的安排、製造成本的估算等,在試產時,如果無法達到這個目標,工廠是可以拒絕生產的。我方之OQC的標準必須跟對方IQC的標準達成協議,設有允收標準,OQC至少得涵蓋這個允收標準才行。
各國都在防守邊界或是封城,就是希望不要有人帶病毒進來,同樣也不希望成為病毒輸出國,因此除了日常的國內疫情監控外,當有人要離開國境時,得先提出PCR證明方可購買機票及登機,在機場及飛機上一樣有嚴格的防護措施。然而還是經常看到有漏網之魚,到了別人家才被發現是有感染的,也就是說即便”良率”很好,OQC也有檢驗,仍難免會有不良品流出。而日常就是規範人民的生活準則,嚴格控管人員及物品流動,一有風吹草動,就開始獵巫,務必做到除惡必盡,但這個生活準則得看人民及經濟的承受能力,太鬆品質不良一堆,太緊則成本無法承受。
大客戶會很在意你的生產良率,甚至像D這樣嚴謹的公司,連生產線的”直通率”都卡,原則上他家是不准線上重工重流的,他家只收”直通”的產品,這樣會造成很大的製程損失,線上打下的半成品只能重流給別家公司用。套用到COVID-19,某大國只准從來沒有染過疫的人進來,染疫後治療好的,麻煩去別的國家,以免有隱藏的問題!
【客訴及RMA】
通常我們會先跟客戶約定一個”可容忍”的field side failure比例,快銷產品可能是1%,車用產品則是50ppm(百萬分之五十),在此範圍內,做好failure analysis即可,超過這個範圍就得賠償及有寫不完的報告,當被宣告為Epidemic failure時,那可得回收及賠償一切費用及損失,包括訴訟賠償。因為Epidemic failure是個很sensitive的數字,所以每當客戶給我方品質報表時,我方總是斤斤計較這些統計數字,也經常會用”校正回歸”來彌平突然高出的異常月份! 所以我們對客訴及RMA處理都得很謹慎,最怕遇到”Cannot duplicate”及”No problem found”的這種問題,但事出必有因,利用6W、8D等手法,抽絲剝繭地找出問題根源以及防範措施,經常做到厭倦人生,客戶依然不放過,只能感嘆命運卑賤啊!
當國內發生案例時,開始追蹤感染源,希望能追出最源頭的來源,確認是同一個來源造成的,如果是,那就容易做出Failure analysis report,也容易寫出Action plan。如果不是,那表示有多處不同的感染源,通常產品賣到一定數量後,failure就會發生在不同的地方,這很正常的,按造嚴重性依序解決即可。但如果是”找不到感染源(Cannot duplicate or No problem found)”,那就麻煩了,如果沒有繼續擴張,最後也只好草草結案。至於斤斤計較數目是否有必要?該不該算是”案例”? 要不要”校正回歸”? 就看是不是跟究責及賠償有關了。
當年在LCD TV剛開始取代CRT TV時,LCD TV”數位電視”還是個新玩意,經常收到品牌客戶的客訴,但老是 Cannot duplicate! 工程師也無從下手,但客訴頻率太高,因為是國內銷售,當下就決定一有客訴,工程師親自到府檢驗,感受一下客戶的憤怒,這招有效,問題通常是設計及操作的精細度,畢竟大家對LCD TV還不熟,過沒多久就平息不少了。
【品質異常】
一種是客戶端發生的品質問題,一種是廠內發生的品質異常。當客戶端品質問題超過約定標準或重大異常事件(例如著火)時,得立即啟動嚴謹的處理程序,包括Swap、招回、On-site等即刻救援措施,以及問題分析及解決方案,輕則損失些運費及人力,重則割地賠款,而且客戶端的問題回覆得依一定方式,得分析到真正的root cause,採行的矯正措施還得證明其有效性。如果是廠內發現的重大異常,通常是來料造成的,相對容易處理,也有可能是原始設計就有問題。不論是廠內或廠外發生重大品質問題,如果不是”立刻停止生產及出貨”,那就會採用”篩檢(Screening)”或是”加嚴百百檢”。採用”篩檢”是針對該問題先篩檢出不良品,其餘放行;當問題明確時,可以採用”篩檢”當作臨時措施,以降低雙方的損失;如果問題發生的原因是屬於組裝不良、來料不良或設計問提,也無法確定何時發生時,可以採用加嚴的百百檢,每個產品的每項規格都檢驗,並做局部加嚴檢驗,產線按程序檢測一次,OQC再檢測一次,以求客戶放心。
當發生異常的疫情爆發且無法溯源時,最快速的因應方式是”封城 (Lock-down)”,先阻止流動,跟工廠停止生產及出貨一樣,等待問題的釐清。如果感染不是全面性的,那就進行”快篩”,相當於Screening,針對特定對象(問題)把有問題的人找出來。但當問題是普遍性及潛藏性的,那就得做”全檢”才有辦法確認抓出每個染疫的人,”重流全檢”的成本很高,顧不得偽陰或偽陽, 因為還有PCR可以做確認(OQC),如果不全檢,那就是在賭運氣,在代工的領域這是不可能被客戶接受的!
我在做車用電子時,有個AVN的產品給台灣F車廠,雖然是首次做車用產品,從設計到製造可都依循車規的,半年後陸陸續續回報不良,當超過標準時,立即停止生產,但車廠是Just-in-time的交貨,大家焦頭爛額的找問題,總算發現是一條連接線繞過分隔板,經過長時間車子的震動會磨斷,確認問題後,從工廠端到客戶端全面重流檢修,同時準備新品放在客戶維修廠做免費Swap,估計損失為營業額的兩倍,損失慘重。這次是從封城、快篩、普篩、全檢、免費疫苗等招式都用上,幸好只有內銷,如果是全球F廠,那我大概就跟”高田”一樣,輸到脫褲子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