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文章死刑犯奔喪 大哥甩耳光「不孝」
我對這個議題非常反感,尤其民粹主義掛帥來主導議題的話,很令人覺得一群固定人或團體在主導這種浪費時間又廉價出賣社會正義的事實。為何這樣說呢?人權滿掛嘴上,爛議題~
就在上週一個新聞談論到某些美國州,它們的監獄行刑死刑方式不只是槍決,電擊、注射毒藥等。現在美國那些州監獄的死刑犯甚至揚言應考慮可以讓他們選擇死法。但是看看台灣現在吵什麼?乾脆廢掉的創意與天馬行空是不是太扯了一點。
本來王前部長丟出該項議題時,完全看不到有人伸出援手奧援此議題,現在人家當部長要好好守法守步驟幹事,還是有這個騎驢父子的情勢再現,殺也不是不殺也不是,仔細看看這些叫囂的團體是不是只願一個希望卻撲滅人家另一個希望呢?我們小市民很明顯的希望如下:
當我們成為受害者時(或其家屬時),我們徬徨、我們無助,我們盼望正義。即使心靈上我們選擇宗教的慰藉,我們獨自面對暗黑的哭泣夜晚,痛苦地尋求解放親人或自己所受的無肉體傷疤的精神折磨。我們不知老天、上帝、閻羅王為何偏挑上我們的親人甚至我們自己。就算我也知道死亡或許是一種解脫,但是事情總有一個先後與因果,請問誰在主導?是誰讓整件事情變得無法挽回?只能藉由宗教怪天意?
如果我希望看到正義被宣揚時,我們可以對我們自己的下一代,算是一種搪塞的理由?抑或是對這一切無法理解過程一種最合理卻又能找到所為解答的部分!?或許不是死刑,而是尊重法律所決定的過程、方法,甚至是結果。
死刑不死刑並非我們這篇文章強調的重點,遵照現行法律去執行,就是強調依法行政的最可貴之處。
And Justic For All…??
我認為真正的正義不能像100元快炒那樣氾濫與廉價,當我們需要正義時,我們受害者還要忍受得比較多修行般的痛苦與喪失親人之痛,倒底誰帶給我們一絲點弭平心靈的良藥,相信就是那一帖叫做『法律』扮演的正義化身,如果連這道防線我們都想盡辦法去突破,正義會不會太廉價了,隨便一盤炒進來用就是?
請依『法』行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