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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里蘭卡最高法院下令對佛教一比丘尼進行國民身分認定,理由是侵犯了基本權利
2025/06/17 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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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里蘭卡最高法院下令對佛教一比丘尼進行國民身分認定,理由是侵犯了基本權利
2025年6月17日上午8:20

科倫坡 6 月 17 日(每日鏡報)——最高法院昨天以多數票通過了一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判決,維護了平等待遇的權利,命令人事登記部總監向一名佛教比丘尼發放國民身份證(NIC),承認她的比丘尼身份,而不是“Sil Matha”。
首席大法官穆爾杜·費爾南多 (Murdu Fernando) 和大法官加米尼·阿馬拉塞克拉 (Gamini Amarasekera) 一致認為,人事登記部總監侵犯了請願人根據憲法第 12(1) 條享有的基本權利。
據稱,總幹事(第一答辯人)在未獲得適當權威機構,即第二請願人、丹布勒金廟首席法師的核實的情況下,拒絕在請願人的國民身份證上填寫“比丘尼”稱號。
「顯然,如果第一位申請人(比丘尼)是男性,她就不會遇到這些困難。儘管她所屬的蘭吉里·丹布魯佛教分會(Rangiri Dambulu Buddhist Chapter)已承認她的比丘尼身份,且該分會也得到政府的認可,但她仍被拒絕承認比丘尼的《法典》。
然而,在另一項判決中,法官馬欣達·薩馬亞瓦德納駁回了該請求,並指出最高法院不應干預屬於相關宗教當局管轄範圍的教會事務。
這項申請是根據《憲法》第 17 條和第 126 條向最高法院提出的,聲稱未能向第一位請願人頒發國家身份證,承認她的比丘尼身份,這相當於侵犯了她根據《憲法》第 12(1)條享有的平等待遇權,或即將並將繼續侵犯她的權利。
第一個請願者,Ven. Welimada Dhammadinna Bhikkhuni 是一位從 Rangiri Dambulu Rajamaha Vihara Sangha Sabhawa(Siyam Maha Nikaya 的 Rangiri Dambulla 分會)獲得更高戒(Upasampada)的比丘尼。
第二位請願者是丹布勒金廟的首席僧侶,隸屬於同一僧伽院。
請願者指出,自1998年以來,人事登記局向比丘尼頒發的身份證上均冠以“比丘尼”的稱號,從而充分承認了他們的身份,沒有任何異議。然而,第二位請願人後來發現,該局曾斷斷續續地使用「Sil Matha」的稱號,拒絕頒發帶有「比丘尼」稱號的身份證,缺乏合理依據。
相關文件顯示,該部門先前已接受「比丘尼」這項稱謂。第一聲請人的訴求是基於其依第十二條第一款所享有的平等權利和法律平等保護權而受到侵害。
請願者還表示,根據先前簽發帶有「比丘尼」頭銜的國民身分證的做法,她有合理的期望。
請願者進一步指出,該部門已非正式地通知,不再簽發帶有“比丘尼”(Bhikkhuni)頭銜的身份證,只簽發帶有“西瑪塔”(Sil Matha)頭銜的身份證。第一位請願者拒絕了該通知,並拒絕接受該頭銜的身份證。他們辯稱,由於拒絕簽發帶有正確“比丘尼”(Bhikkhuni)頭銜的身份證,比丘尼面臨巨大困難。
總統法律顧問納文·馬拉帕納 (Navin Marapana) 與南達帕拉·維克拉馬蘇裡亞 (Nandapala Wickramasooriya)、塔拉納塔·帕利亞古魯格 (Tharanatha Palliyaguruge) 和烏奇薩·維克拉馬辛哈 (Uchitha Wickramasinghe) 在埃沙尼·帕利亞古魯格 (Easha) 的請願者出庭。副檢察長卡尼什卡·德席爾瓦·巴拉帕塔本迪 (Kanishka de Silva Balapatabendi) 代表被告出庭。
註:
「Sil Matha」是斯里蘭卡佛教中的一種女性修行者身份。她們通常遵守八或十戒,介於在家女居士(優婆夷)與比丘尼之間。由於上座部佛教中比丘尼的傳承一度中斷,「Sil Matha」便成為女性追求出家修行生活的一種方式。她們多穿黃袍、剃髮,有些協助寺院僧團,有些則自行組成修行團體,專注於禪修與佛法實踐。
這個角色在東南亞其他地區也有對應的形式,例如泰國的「maechi」、緬甸的「thilashin」、柬埔寨的「donch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