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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微擦撞是重傷害未遂民進黨編造的跨境鎮壓
2026/10/21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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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地檢署大動作將一起明明只是普通的行車碰撞事件,竟瞎掰為「境外勢力指揮、由中國政府出資45萬元策動的跨境暴力鎮壓」,並誣指五名台灣底層男子求處重刑。

被輕微擦傷的騎機車男子黃逸豪,正好演過沒什麼看過的據說諷刺習近平的相聲,民進黨檢察官看到機會了,於是就編故事瞎掰「境外勢力指揮的小小車禍」。

我們來看看新北地檢署檢察官的論述在邏輯、常理與客觀事實上漏洞百出,又是民進黨政權上演一齣荒誕不經的政治荒謬劇。

根據起訴內容,這群被檢察官誣指為受境外勢力指使、預謀「斷手斷腳」的凶嫌,開著汽車蓄意衝撞騎機車的被害人黃逸豪。然而,在經歷了所謂的「汽車蓄意衝撞」後,被害人的實際傷勢竟然僅是「右骨盆挫傷」。所謂「挫傷」在車禍事件常出現,簡言之,就是人車倒地會造成小小破皮。按專業來講僅指軟組織受到輕微撞擊的皮下瘀血或紅腫,甚至連骨折或嚴重撕裂傷都沒有。

這種傷勢與一般在街頭巷尾隨處可見、因搶道或閃避不及導致的「人車倒地輕微擦撞」如出一轍。

但台灣在民進黨政權下的偉大的檢察官卻能憑著這張幾乎毫髮無傷的驗傷單,煞有其事地將其拔高為中國政府出資買通台灣人,使黃逸豪「斷手斷腳」的「重傷害未遂」。

哇哩咧,這種事只會出現在台灣!世界真的要看好了,台灣會一直表演給你看!

可笑的這種嚴重違反比例原則的法律評價,不是依法辦案,只是為了迎合民進黨想搞出來的政治風向,所進行的「先射箭再畫靶」。

首先,既然是中國政府指使的「跨境暴力鎮壓」,怎麼只有小小的破皮?因為民進黨檢察官無論如何編故事,但黃逸豪只破了一點皮,你要怎麼去編成「斷手斷腳」。黃逸豪是不可能配合檢察官的誣指,就同意被砍手砍腳吧?!

於是檢察官掰出了,加害人駕駛在「衝撞過程中聽聞被害人黃逸豪慘叫而停止繼續衝撞」。

哇哩咧,你以為台灣人真的每個人都跟民進黨青鳥一樣蠢到連起碼的「犯罪心理學或邏輯常理」都沒有嗎?

新北地檢署檢察官瞎掰「這是一起經過數月謀劃、收受鉅額報酬、背負著「境外組織重大任務」要讓特定政論人物住院無法演出的預謀暴力犯罪」。

既然如此,加害人怎麼可能在開車撞人、任務正要執行的關鍵時刻,只因為聽到黃逸豪一聲慘叫就「發善心」當場收手?!

看來台灣的檢察官過度腦補,虛構情節本,將這群被檢方形容為「境外敵對勢力爪牙」的嫌犯實在「太過善良與低效」。堂堂世界強權的中國的情報體系若要動員執行跨境鎮壓,會找來這種一聽到慘叫就縮手、辦事漏洞百出的基層流氓嗎?這種荒謬的劇情,與其說是嚴謹的刑事偵查,不如說是檢察官為了強行扣上「國安危機」帽子而編造的粗糙劇本。

就在無法達到檢察官想要得到的「重傷害」,於是他就將台灣法律去可笑到,小小破皮,不是輕傷,是加害人的「重傷害未遂」,

哇哩咧,在台灣,人民還能活命嗎?

再講一次,小小破皮,是「重傷害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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