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優勢」、「非紅供應鏈」?別再自欺欺人!
長久以來,台灣的政客及部分媒體,總是喜歡自欺欺人,把政策造成的短期利益說成台灣的長期優勢,把依賴外部保護與政府補貼所維持的產業生存,包裝成台灣經濟實力的展現。這篇大談台灣傳統產業如何受惠於「非紅供應鏈」的文章,就是代表之一。
這篇文章看似分析國際局勢與產業發展,實際上卻忽略了最根本的問題:它所宣稱的「台灣優勢」,究竟建立在什麼基礎上?如果把背後的條件攤開來看,就會發現,這套論述主要建立在兩件事上:一是美國對中國產品的限制與市場保護,二是台灣政府長期以低價能源政策支撐企業成本。這兩件事不但有代價,而且都存在難以長久維持的問題。
一、所謂「跨國民主夥伴關係」,說穿了就是利用美國的市場保護政策
美國基於自身的貿易、產業與國家安全考量,採取限制中國產品的政策,試圖減少對中國的依賴。台灣政客卻把這種局勢包裝成「跨國民主夥伴關係」,彷彿只要台灣與美國站在同一個政治陣營,就能自然取得經濟上的競爭優勢。
問題是,美國限制中國產品,並不代表台灣的製造能力突然變強,也不代表台灣傳統產業的生產成本、機器設備與原物料供應能力就勝過中國。
中國擁有龐大而完整的製造業體系,許多傳統產業所需的機器設備、零組件與原物料,都能由本土供應鏈支應。台灣廠商若在正常競爭下,未必能在成本與供應條件上勝過中國同業,如今卻因為美國限制中國產品而取得市場機會,這究竟證明了台灣產業的實力,還是證明美國改變了競爭規則?
兩者完全不是一回事。
如果沒有美國的市場限制,台灣廠商能否在相同條件下,持續與中國廠商競爭?這才是判斷台灣是否真正具有競爭優勢的關鍵。文章卻只談非紅供應鏈帶來的訂單機會,便把這種政策創造的機會當成台灣的產業優勢,顯然跳過了最重要的論證。
更何況,美國的保護政策不是免費午餐。台灣想取得美國市場的利益,還必須面對其他經貿條件與政治壓力。
以阿拉斯加天然氣投資為例,台灣曾提出約44億美元的投資構想。這類投資是否划算,必須檢視實際合約、價格、風險與預期收益,不能只因為有投資金額,就直接認定台灣已經付出不合理代價;但同樣不能因為政府把它包裝成台美合作,就不問這筆錢究竟能為台灣帶來多少實質利益。
此外,台灣也面臨半導體供應鏈赴美布局、擴大對美採購,以及開放美國產品進入市場等議題。這些安排各有其政策背景與實際條件,不能不加區分地說成台灣已經把半導體產業「送給美國」,也不能反過來只談合作利益,完全不計算台灣可能付出的成本。
真正應該追問的是:台灣為了取得美國市場與政策支持,究竟付出了什麼?這些代價與實際收益是否相稱?
如果一方面把美國限制中國產品所創造的市場機會,吹噓成台灣產業的競爭優勢;另一方面卻不願計算取得這些機會所付出的投資、採購、產業布局及市場開放成本,那麼這種論述就只計算利益、不計算代價。
二、低價能源支撐產業,最後卻由納稅人承擔成本
第二個被文章忽略的問題,是台灣產業的能源成本。
傳統製造業需要電力,電價自然直接影響生產成本。台灣政府長期透過能源價格穩定措施,要求中油、台電吸收部分國際能源價格上漲的成本,使企業與民眾不必立即承受全部漲幅。
但能源成本不會因為政府壓低價格,就憑空消失。中油、台電吸收的價格差額,會反映在國營事業的財務狀況上;政府若再透過預算補貼或增資處理,最終仍涉及公共財政與全民承擔的成本。
以2026年10月行政院公布的追加預算方案為例,政府提出約1,809億元,用於補貼中油、台電等相關業者吸收的油價與電價差額,另提出約2,338億元中油增資案。當時公布的資料顯示,中油累計虧損預估將達1,276億元,台電累計虧損則達3,711億元。
必須說清楚,這些虧損並非全都由工業用電補貼造成,政府提出的預算也不等於所有款項都已經核定或支付。然而,這些數字至少說明,能源價格穩定政策背後存在龐大的財務負擔,絕不是一句「維持產業競爭力」就能帶過。
問題來了:如果台灣部分傳統產業必須依靠低價電力,才能維持生產成本與出口競爭力,那麼這種優勢究竟有多少來自企業本身的效率,又有多少來自政府的能源價格政策?
文章談非紅供應鏈時,強調買家重視供應鏈安全、信任與合規,卻沒有進一步檢視台灣企業的能源成本,也沒有問過:當政府無法再持續以同樣方式吸收能源成本時,這些產業還能不能維持原有的競爭條件?
納稅人的錢不是無窮無盡的。政府可以在特定時期採取價格穩定措施,卻不可能假定這種支撐永遠存在。若企業的競爭力有一部分建立在政府長期吸收成本的政策上,那麼這項條件本身就有財政風險,不能直接當成產業永久的優勢。
靠政府補貼而維持的成本條件,不能不加檢驗,就被說成產業自身的競爭力;靠美國限制競爭對手而取得的訂單,也不能直接被說成台灣已經勝過競爭對手。
三、把政策紅利當成產業實力,才是這篇文章最大的問題
把上述兩件事放在一起,就能看出這篇文章的論述缺口。
第一,台灣可能因美國限制中國產品而取得訂單,但這種機會取決於美國的政策選擇。美國的政策可能改變,也可能隨著談判條件而調整。台灣不能只計算因此增加的訂單,卻不計算為了取得市場機會而承擔的投資、採購與其他經貿成本。
第二,台灣部分產業可能因低價能源政策而維持生產成本,但這種政策背後存在中油、台電的財務負擔,以及政府預算與納稅人的成本。若補貼規模無法永遠維持,今天看似具有競爭力的成本條件,未必能長期延續。
因此,非紅供應鏈究竟能不能為台灣創造長期利益,不能只看美國有沒有新訂單,也不能只看企業眼前是否受惠。更應該檢視:這些訂單是在什麼競爭條件下取得的?為了取得這些利益付出了多少代價?產業的生產成本又有多少是靠政策支撐?
這篇文章沒有充分回答這些問題,卻先把「非紅供應鏈」說成台灣傳統產業的優勢,難免流於樂觀。
說到底,台灣可以受惠於美國的市場政策,也可以在特定時期透過能源價格措施減輕企業負擔;但受惠於政策,不等於自身具有永久的競爭優勢。市場保護可能改變,財政補貼也有極限。若不把這些條件及其代價說清楚,只談台灣將如何受惠、如何取得優勢,卻不談這些優勢能維持多久,便只是挑選有利的部分來講。
真正值得質疑的,不是台灣能不能從非紅供應鏈取得訂單,而是這些訂單究竟證明了台灣產業的實力,還是反映了美國的市場限制與台灣政府的能源政策所創造的特殊條件。把後者直接說成前者,就是把政策紅利當成產業實力;而忽略政策的代價與期限,則是把短期機會誤認為長期優勢。
這才是這篇文章最根本、也最應該面對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