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西方精神醫學簡史
(1)超自然時期:人類對疾病的解釋為超自然力量之作用,是受到邪靈妖魔的觀念.多由巫師透過祈禱`鞭打`火燒`贖罪等宗教儀式,以達到驅魔的目的.
(2)希臘羅馬時期:開始以科學眼光看精神疾病,認為它是一種疾病.
1.悉波克拉抵斯:他強調以自然科學的觀點來解釋精神疾病,其出[疾病體液論](紅- 血液 黑-黑膽質 黃-黃膽質 白-痰液)失去平衡會引響身體精神.
2.柏拉圖:主張精神患者需要受法律的保護,可視為法律精神學之先驅.
3.亞歷山大
(3)黑暗時期:對於精神病患的怪異行為,失控情緒和思想,又回到了[鬼神學說]
(4)人道改革時期:
1.約翰.韋耶(Johan Weyer 1515-1588): 主張應該由醫生而非傳道士來治療精神疾病,可稱為世界上第一個精神科醫師
2.飛利浦.畢乃爾(Phillipe Pinel 1745-1826):主張不因該用鐵鍊囚禁精神病人,應以舒適的生活和充分的自由改善精神病患的症狀,多以仁慈體諒的心了解病人.此乃精神醫學的第一次革新運動,後人尊稱他為[精神病人之父]
(5)近代精神醫學:
1.克雷佩林(Emil Kraepelin 1856-1926):以內外科疾病的研究方法,將精神疾病之病因 症狀 病程及預後作系統化整理分類,創立了[敘述性精神醫學] 世界衛生組織(WHO)編定的ICD(國際疾病分類)及美國精神醫學會編定的DSM(精神疾病診斷統計手冊)皆沿其分類基礎,被尊稱為[現代精神醫學之父]
2.佛洛依德(Sigmund Freud 1856-1939):提出[精神分析論],主張精神疾病乃起因於潛意識`人格結構及防衛機轉. 將精神醫學帶入[心因性 病因學] 此為精神醫學第二次的革新運動.
3.布魯勒(Eugen Bleuler 1857-1939):將早發性痴呆命名為[精神分裂症],被稱為[精神分裂病之父]
聯想(association) 自閉(autism) 情感(affect)冷漠及情感矛盾(ambivalence) 此4個症狀被稱為[4A]
(6)現代精神醫學:
1.瓊斯(Maxwell Jones): 推動[治療性社區],發動去機構化運動,以縮短病患住院日數,讓病人從機構出院回歸社區,接受治療和照顧 此為精神醫學第三次的革新運動
生物精神醫學之發展為精神醫學第四次的革新運動
PS: 常遺傳的精神病有躁鬱症 精神分裂症
機構化現象:病人因長期住院導致過度依賴服從權威之現象
二.精神科護理發展史
(1)監禁式護理:將精神病人當作妖魔鬼怪或巫婆的化身
(2)管理式護理: 受到畢乃爾醫師的影響,開始採用人道方式照顧精神病患
1.希區(Samuel Hitch)醫生 在1814年在療養院裡雇用受過訓練的女性護理人員,首創精神護理的概念和體系
2.護理鼻祖 南丁格爾女士 1860年 在英國創辦了護理學校,開始了正式護理的專業教育
3.1873年 琳達.理查茲(Linda Richards) : 奠定了美國精神科的照顧模式
(3)描述性護理:受到 克雷佩林(Kraepelin)醫師的影響, 精神護理人員的功能也由照顧處理日常生活方面的事務外,也擴展到觀察其症狀和行為,並加以紀錄 提供醫師診斷時參考
(4)肌體性護理:長期睡眠療法 高溫療法 胰島素昏迷療法 藥物療法 腦外科療法
(5)精神動力護理:
1.蘇利文(Sullivan):人際關係理論
2.佩普洛(Hildegard Peplau 1901-1999):提出精神護理人員所應扮演的角色及與病人之間建立治療性人際關係的影響,其被尊稱為[精神衛生護理之母]
強調語病人之間建立治療性人際關係與溝通技巧
(6)整體性護理:瓊斯醫師提出[治療性社區],以健全的社區生活中的正常互動關係,輔以藥物治療,期待有效迅速地控制病人的錯亂行為
一直到 卡普蘭(Caplan)於1963年提出預防性精神醫學之後,1964年提倡的社區心理衛生發展,才逐漸被社會所接受,以社區為中心的心理衛生諮詢機過才紛紛成立.
三.台灣精神醫學與護理
(1)台灣精神醫學的發展:
1990年12月7日公佈實施[中華民國精神衛生法]
(2)台灣精神衛生護理的發展:精神護理的培訓以及護理功能,是今後精神衛生護理工作的發展重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