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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345):
2026/09/14 14:25
現在是司法院的國民法官做什麼像什麼軍方檢方警方資方勞方全是大和拜金女審理槍枝的列管並且分級銷燬,所以說蔡文魁一些小人步數,做三七仔掮客拉皮條,因此警賊仔才能開查某嫖妓,而林錦芳要法官罵李震山是警賊仔,蔡文魁律師敬上
2026/09/01 09:46
您好,裕隆要換賓士,馬英九總統說德國車是賊仔車,這是台灣六大毒蛇青竹絲,神經毒,而馬英九總統是神經大仔,中央研究院院士王澤鑑大法官民國六十年回台灣大學法律系任教是法律系主任教授,有指導一位研究生林美惠到日本學術研究並未歸國應是尋找青竹絲的血清,我的建國國中同學林美惠是園遊會園主就讀中興大學統計系,設計老蔣一個人在找醫生老孫的尋人啟事而對蔡文魁香腸园仔遺棄香腸伯仔郭德全似有若無的文學素養由樹腳里武德街同學李俊賢組織興師問罪遺棄罪的警力佈署勤務分配來經營醫院與診所,因此高明駿從北京回台北接受中國廣播公司王偉忠採訪唱今生註定,誰說我不在乎?與年輕的喝采,說我蔡文魁註定失敗因為北港朝天宮已經沒有註生娘娘與月下老人而孝子釘也拔除了,只剩有將軍的兒子林懷民雲門舞集的光明燈,目前有人口統計所以法院是國民黨開的因為要面臨開門關門的實際問題,所以還有平均地權與節制資本以謀國計民生之均足,蔡文魁律師敬上
2026/08/31 08:56
usually是通常
2026/08/31 08:53
您好,中情局是杜魯門總統成立,勞勃瑞福與彼得拍成間諜遊戲,是說我是偷渡客父不詳,所以戈巴契夫有胎記要葉爾欽輸贏,啟示錄有七盞燈,建國國中園遊會園主是林美惠,設計老蔣一個人在找醫生老孫的尋人啟事,似有若無的文學素養,香腸园仔蔡文魁遺棄香腸伯仔郭德全的警力佈署勤務分配,由北港鎮樹腳里武德街李俊賢是李登輝總統的孫子在組織,而同學李俊賢的父親直接到灣仔內灣內社區七鄰10號找蔡文魁的爸爸蔡錦安興師問罪,蔡文魁律師敬上
2026/07/28 08:46

2026/07/27 11:21

2026/07/27 11:21
裁判字號:
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 114 年度家上字第 71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15 年 02 月 10 日
裁判案由:
離婚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判決
114年度家上字第71號
上 訴 人 A01

訴訟代理人 蔡文魁律師
被 上訴 人 A02
訴訟代理人 劉興文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離婚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114年6月23日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14年度婚字第21號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於115年1月20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上訴駁回。
第二審訴訟費用由上訴人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被上訴人主張:兩造於民國71年5月23日結婚。102年4月7日晚間,被上訴人工作結束返回兩造住處,遭上訴人反鎖門外;102年4月8日中午,被上訴人午睡,遭上訴人持拐杖打醒,同日下午,上訴人從辦公桌抽屜拿出水果刀,警告被上訴人小心一點;102年4月9日、同年4月10日,上訴人持木棍毆打被上訴人;102年4月18日上訴人將房間電燈、電爐、洗衣機拆掉,不讓被上訴人使用瓦斯爐;102年4月25日上午10時許,上訴人在兩造住處廚房,持水果刀、農藥罐恐嚇被上訴人,稱其不怕死,要讓被上訴人生不如死;102年5月1日上訴人更換兩造住處大門門鎖,致被上訴人無法入內拿取物品;102年5月10日下午4時50分許,被上訴人遭上訴人搶走皮包;102年9月20日上午11時許,被上訴人在路上遇到上訴人,上訴人辱罵被上訴人是淫婦,眾人幹等語。被上訴人前向臺灣雲林地方法院(下稱雲林法院)對上訴人聲請民事通常保護令,經雲林地院000年度○○字第000號核發民事通常保護令在案。兩造分居期間,被上訴人妹妹曾帶被上訴人返回兩造住處3次,上訴人均鎖門不讓被上訴人進入,被上訴人只能在外租屋居住。被上訴人為太極拳教練,上訴人認為被上訴人與其學生有不正常關係,多次稱被上訴人在外討客兄,事實上並沒有。兩造間有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破綻,勉予維持,徒增兩造怨隙,無復合可能,爰依民法第1052條第2項規定,請求離婚等語。
二、上訴人則以:兩造超過10年沒有住在一起,被上訴人租屋在外12年。上訴人沒有打被上訴人,是門有鍊子,被上訴人進不來才受傷。被上訴人婚後第2天跑出去,第8年被上訴人哥哥才帶被上訴人回來,回來沒幾天,就發生被上訴人所稱上訴人打被上訴人,被上訴人聲請保護令之事情,上訴人沒有打被上訴人或不讓被上訴人回家。被上訴人跟太極拳教練外遇,被上訴人早上都會去等那個男生,上訴人有對被上訴人說過被上訴人討客兄。被上訴人要離婚可以,但要將東西還給上訴人等語,資為抗辯。
三、原審為上訴人敗訴之判決,上訴人不服,提起上訴,上訴聲明:㈠原判決廢棄。㈡被上訴人在第一審之訴駁回。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2   月  10  日
          家事法庭  審判長法 官 吳上康
         
                   法 官 余玟慧

                   法 官 林育幟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2   月  10  日
                  
                   書記官 郭馥萱
2026/06/22 09:19
敬啟者:
兩點澄清聲明:
一律師公會要催告三次會員費繳納,才會斟酌退會程序,蔡文魁律師從未退出律師公會.
二並非強制辯護案件,而法官指定蔡文魁律師義務辯護,蔡文魁律師已經具狀陳報,被告有選任辯護人的訴訟權,沒有人可以越俎代庖.
蔡文魁律師敬上
2026/03/10 09:14
您好,中華民國二十四史都是正史,范曄的三國誌由羅貫中寫成三國演義的中國四大小說,東漢末年黃巾賊之亂諸侯割據,新疆甘肅董卓將軍回關中洛陽,漢獻帝尊董卓將軍為義父,驍騎校尉曹操挾天子以令諸侯,漢中山王之後裔劉備三顧茅廬有孔明隆中對據益州三分天下,今天3月10日李四川要請辭台北市副市長競選新北市市長,是在講諸葛亮孔明的出師表,對日八年抗戰以空間換取時間四川大後方重慶是陪都,抗戰勝利結束世界大戰蔣中正下野復行視事李宗仁總統居留美國,蔡文魁比指鹿為馬的趙高還要高貴所以蔣孝文蔣孝武蔣孝勇沒有一席之地,法警蔡文魁有青龍偃月刀過五關斬六將當律師促進民主法治實現社會正義以鞠躬盡瘁死而後已而莊敬自強處變不驚,寫國際公法的報告要政府遵守國際公約以保障人權,蔡文魁律師敬上
2026/03/01 09:12
中正法律專題講座:淺談民事訴訟法與憲法及民法之應有關係-借用作業研討題為解說事例,主講人:邱聯恭 名譽教授


淺談民事訴訟法與憲法及民法之應有關係-借用作業研討題為解說事例

主講人:邱聯恭 名譽教授(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

日 期:115年3月12日(四)

時 間:早上10時10分至12時

地 點:法學院大法庭
2026/02/24 16:33
您好,正當法律程序的要求,法官要行使闡明權,但是現在法官與檢察官都主張所謂的問責權,這是因為教會在研究孫中山蔣中正孔祥熙宋慶齡宋美齡宋靄齡在中華民國國防部將軍的夫妻財產關係,一兼二顧摸蛤蜊兼洗褲,財產權理論有李嘉圖學派的經濟學,主張問責權是一兼二顧摸蛤蜊兼洗褲,蔡文魁律師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