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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籍日本兵
2015/04/18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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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籍日本兵[編輯]

台籍日本兵人數統計表
軍屬 (1937年~1945年) 126750名
軍人 (1942~1945年) 80433名
總數 207083名
陣亡人數 30304名(15%)
以上為日本厚生省統計資料。不同文獻的相關數字有異,並不相符。
持刀的在菲律賓臺灣兵

台籍日本兵,是指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期(1942年至1945年)被日本政府徵召服役的台灣人。「台籍日本兵」在文獻中有不同的稱謂,除了「台籍日本兵」,亦有「台灣人日本兵」、「台灣人原日本兵」及「原台灣人日本兵」等稱謂,由於在1944年9月以前這些軍人在名義上是以「志願兵」的形式徵召的,所以也有「台灣特別志願兵」此稱謂。

至日本投降為止,總計台灣人當日本兵的人數有8萬多人,而被徵為軍屬的,更多達126,700多人,共20多萬人。此外,還在校讀書的青年學生,也必須參加「學徒兵」。整體而言,台灣人為了打太平洋戰爭而戰死的軍人及軍屬,總計有3萬多人[1],而在戰爭結束後解甲歸鄉的10餘萬名台籍日本兵中,有3萬餘人自願歸化中國國籍,並且接受中華民國政府強徵投入國共內戰,之後被中國共產黨俘虜的台籍日本兵又被投入到抗美援朝韓戰之中,沒被強徵的台籍日本兵也有許多在日後中華民國政府引發228事件以及清鄉中被殺害甚至滅門。

背景[編輯]

日本發動中日戰爭以前,當時屬於日本殖民地人民的朝鮮人、台灣人並沒有服兵役的義務。不過,客觀而言,朝鮮2,140萬左右的人口,確實是一大人力資源。因此,1938年2月,由於「陸軍特別志願兵令」的發布,日本首先在朝鮮實施志願兵制度[2]

在台灣,與朝鮮同性質的「陸軍特別志願兵制度」在1942年才實施。不過,早在1937年秋天,台灣的殖民當局即已開始徵用軍屬以擔負軍中雜役。隨著日本對中戰爭的昇高與擴大,台灣人也被徵調為翻譯人員,經訓練後負責閩南語粵語北京官話。在戰爭期間,由於台灣的軍屬以及翻譯人員的數目被列為軍事機密,所以從一般資料中無法得知總人數[2]

老師出征之前與學生合影,攝於1942年5月21日。

日軍自西元1942年(昭和17年)中途島戰敗後,兵員消耗驟增,於是緊急徵兵籌集戰備人員。在「陸軍特別志願兵制度」開始實施以後,台灣人對於志願兵制度的反應算是相當熱烈。在1942年,共有425,921個台灣人應徵1,000左右的志願兵位置,約等於100個男子中即有14人申請(佔當時台灣成年男性總數的14%)。第二回的志願人數更多,共有601,147人應徵1,000左右的位置[2]

台灣的「海軍特別志願兵制度」在1943年與朝鮮同時實施。第一回有316,097人申請3,000個訓練生徒的位置。由於徵兵制度實施在即,海軍志願兵制度在1944年廢除,陸軍志願兵制度則在1945年廢除。至此為止,共有16,500個台灣人,其中陸軍志願兵約5,500人和海軍志願兵約11,000人加入日本軍隊作戰[2]

台灣的全面徵兵制度在1945年年初實施,同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投降。

日本厚生省在1973年的統計資料顯示,自1937年到1945年為止,台灣總督府共招募軍屬、軍夫126750名,從1942到1945年則徵募了軍人80433人,合計共207083名;這20多萬人中有30304人在戰場上陣亡,約總數的15%。

在這些戰死者當中,共有2萬8千名戰死的台籍日本兵被供奉在日本靖國神社。此外,在台灣新竹縣北埔鄉的濟化宮裡亦供奉著33,000多名台籍日本兵(與日本厚生省統計的陣亡人數30304名不符),李登輝的大哥李登欽則以「岩里武則」之名列於其中;日本靖國神社台灣濟化宮的台籍日本兵有重疊。

歷史[編輯]

二戰時期台籍日本兵經歷了從「軍屬」[註 1]、「軍夫」[註 2]」身份到「軍人」身份的演變。由於當時日軍觀念中,並不認為非戰鬥人員為正規軍,因此有「軍人、軍犬、軍馬、軍屬、軍夫」這樣的俗話,說明軍屬與軍夫在日軍中的地位。由於殖民地法制與日本內地不完全相同,因而徵兵制度在所謂「外地」(即殖民地,包括台灣、朝鮮等)並沒有馬上實行,而是先徵召非正規軍的軍屬、軍夫,其次則是志願兵,最後因天皇頒布關於朝鮮及台灣住民政治參與之詔書,法律第三十四號等同日本帝國憲法實施,正式實行徵兵制度。

志願軍時期(1923年-1937年)[編輯]

此段時間日本接受少額台灣人擔任翻譯。

軍屬動員時期(1937年9月-1942年1月16日)[編輯]

中日開戰後,日本為了對中國戰線的軍需物資跟補給工作,在1937年9月開始招募台灣人成為不具備正式軍人身份的軍屬。第一批台籍軍屬參加了上海淞滬會戰。這批台籍日本兵被稱為「台灣農業義勇團」,在上海附近建設農場。隨著戰爭的擴大,台灣總督府招募更多台籍軍屬到中國戰線擔任物資運輸、佔領區建設工業農業建設等工作,包括:農業指導挺身團、台灣特設勞務奉公團、台灣特設勤勞團、台灣特設建設團等。

1938年4月起,朝鮮總督府實施「朝鮮特別志願兵制度」,召募朝鮮人以「軍人」身份加入日本軍。代表日本政策的轉變,不過並未在台灣採取相同措施。

1938年9月間,台灣總督府招募當時台北市名人去當軍屬,築造軍事機場,包括:

1942年10月起台灣總督府以海軍軍屬名義,招募公學校高等科中學畢業的青少年至日本內地的海軍航空技術廠,專門製造各式軍用飛機,並以半工半讀和高薪為號召,吸引許多人報考。由於這些青少年多數非成年,未滿20歲,被稱為「台灣少年工」。海軍航空廠次年改名為高座海軍工廠,在戰爭中共製造了上百架飛機。戰後這些少年工陸續回台,並在1987年組成「台灣留日高座同學會」(簡稱台灣高座會)以紀念當年的歷史。

志願兵、徵兵時期(1942年1月16日-1945年9月2日)[編輯]

台籍學生日本兵出征前於教室裡的合影。出征前,地方街、莊會召開「壯行會」,由全體莊民送行。
出征前的臺灣兵於攝影社內合影,前排右者手持日本軍旗。

在朝鮮志願兵的表現獲得日本政府肯定後,加上台灣的皇民化運動也進行得很順利,大東亞戰爭爆發之前的1941年6月20日,台灣總督府與台灣軍司令部正式宣布,志願兵制度將在1942年開始在台灣實施。當時總督府只是宣布該政策將要施行,詳細的申請方法與施行細則還都未宣布,立即獲得台灣青年的熱烈回響。據當時報導,此政策剛宣布幾天之內便有700多人向台灣軍司令部和各地憲兵隊提交志願書,到8月底突破3000名,至開戰後的1942年更達2萬人以上。

1942年1月16日,「總督府情報部」發布《陸軍志願兵訓練所生徒募集綱要》,正式接受台灣人志願從軍的申請。綱要中要求,年齡17歲以上、無重大犯罪、符合體位表準者均可申請。

在正式申請的1942年2月1日到3月10日,約有42.6萬名台灣人提出申請,應徵1,000左右的志願兵額度。有學者估計這相當於當時全台灣成年男性總數的14%。

根據訪問在世台籍日本兵的紀錄顯示,大多數人確實是因為發自內心的赤誠而申請加入日本軍。

經過3個月的出身調查、學科筆試與口試等重重測驗後,1942年6月9日,1020名檢查合格者,分別在同年7月與次年1月入伍受訓。

結訓後,這些台籍日本兵分別在1943年4月與7月派遣至台灣軍所屬各部隊中,其中以加入日軍第48師團的留守部隊者較多,在1943年底前往東印度群島中的東帝汶加入當時在島上的第48師團戰鬥部隊中;另外也有被派遣到爪哇島呂宋島馬來半島的。

戰局變化使台灣總督府於1943年1月實施第二期陸軍志願兵募集。這次申請者數量更多,高達60萬人。總督府依舊堅持高標準,僅選出其中1030名入伍。同年7月起開始募集海軍特別志願兵。申請者也高達31.6萬人。

在戰局惡化下,日本終究開始在台灣實施全面徵兵。1943年9月23日,台灣軍司令部、高雄警備府與台灣總督府共同發表聲明,將自1945年起正式在台施行徵兵制度。在該制度正式實施前,日本又在台灣多次募兵,前後共招募了約4200名陸軍志願兵與1800名高砂(台灣原住民)志願兵以及1.1萬名海軍志願兵,合計約1.7萬名。

到了極度惡化的1945年1月,台灣開始正式舉辦徵兵檢查。第一批45726名受驗者中,有22070名被錄取。到日本戰敗為止約20萬人以上曾接受徵招,但這數字應該包括曾接受徵兵檢查但並未正式徵召入伍者。

對部分台籍日本兵的審判[編輯]

台籍日本兵主要從事後勤工作,但也有為數不少者在前線擔任戰鬥員為日軍衝鋒陷陣,其中部份自願或非自願的參與了日軍的戰爭罪行。戰後,據知有26名台籍日本兵因於拉包爾戰俘營虐待戰俘被盟軍國際審判庭,判成戰犯,判決死刑。台籍日本兵被審判有罪,處監禁勞役者,達175人之多[3]。而他們得到的審判條件相當差,冤獄比例高。

戰後的賠償情況[編輯]

日本戰敗後,日本政府在台灣發行的軍用手票保險、郵政儲金等,一夕間成為廢紙,無從追討。

1977年,台灣5個民間團體,如「台灣前國軍退伍軍人及遺族協會」,「台日和平友好促進會」等組織開始對日本政府要求補償金,包括當年的軍事郵政儲金、簡易人壽保險金以及海外日本兵軍餉等。日本政府也由國會立法通過並於1995年開始發放補償金。

日本政府對台籍日本兵有差別待遇。二次大戰戰死和失蹤的台籍日本兵有30,304名。遺屬經過多年爭取,20世紀90年代才得到每人日幣200萬(摺合台幣約43萬元)的弔慰金。比起日本軍的慰問金數目,相差數十倍。就日軍及軍屬未付薪資、軍事郵政儲金、外地郵政儲金、簡易人壽保險金、郵政年金等五項給付,後來付給日本軍人的是原金額的7,000倍。至於付給台籍日本兵的,則只有120倍。

2000年後台籍日本兵拿到的給付,摺合台幣只有兩三萬元。台灣國史館李展平說,許多老兵認為受到重大侮辱,氣得拒絕領取,聲稱「要讓日本政府永遠欠我們!」。

台籍日本兵個案[編輯]

許昭榮:全國原國軍台籍老兵暨遺族協會會長[編輯]

許昭榮擔任全國原國軍台籍老兵暨遺族協會會長,因抗議現於台灣的政府對台籍老兵及遺族不聞不問,而於2008年5月20日自焚而死。

史尼育唔:經31年才解甲歸鄉的台籍日本兵[編輯]

史尼育唔在日治時期叫「中村輝夫」,漢名叫「李光輝」,是屬於阿美族台灣原住民。1943年離開家鄉臺東廳新港郡都蘭莊(今臺東縣東河鄉)被日本軍派到印尼,在印尼摩羅泰島叢林中不知道日本已經戰敗,利用野外求生的知識獨自在叢林中度過31年,直到1974年12月才被人發現。回到台灣已人事全非,妻子改嫁,而當時出生僅一個月的兒子已長大成人[4]

李柏青:印度尼西亞獨立戰爭英雄[編輯]

李柏青(1922年-2013年10月16日),日本名宮原永治,印尼名Umar Hartono(烏瑪爾·哈托諾),臺灣臺南人,臺籍日本兵,戰後參與印尼獨立戰爭成為印尼建國英雄之一

董長雄:戰後被日本政府忽視的戰犯[編輯]

台籍日本兵董長雄因成為戰犯而被判絞刑所寫的遺書,一直被放於日本靖國神社,未交到遺屬手上。

2003年,台灣「全國原台籍老兵暨遺族協會」會長許昭榮被日本人告知此事,並經由他將遺書影印本帶回台灣,交給董長雄家屬。

台籍日本兵董長雄,二戰期間離開妻子和年幼的獨子,被日本政府徵召到印尼管理戰俘營。日本投降後,這名憲兵隊通譯被盟軍國際審判庭視為戰犯,並判處絞刑,當時有26名管理員被處死,但只有兩人被處絞刑。 臨刑之前寫了遺囑。這份遺囑,日本政府並沒有交給遺族,而是存放於日本靖國神社。他臨死前遺願,希望死後獨子董英明能接受日本教育。但董英明已因癌症病故多年,終其一生,不曾受到日本政府的照顧。

董長雄遺書中寫著:

我是台灣人,因故我奉獻我的身體,犧牲了妻子,在法庭上力爭,最後失敗而赴死地。我是為了日本,遵守始終一貫的信念來戰鬥。如今國籍雖有變更,但我仍想以日本軍人身分走向那另一個國度。若是這法庭不是為正義,而是為報復而進行裁判,那我被判處死刑也毫無怨言。

在遺書中為獨子董英明請求:

大日本帝國若能復興,期望日本政府能給我那一個兒子有接受日本教育的機會。

只是日本政府沒有依照其遺願(大日本帝國並無復興),讓董英明到日本接受教育,更讓董長雄的遺書留在日本靖國神社五十多年。

台灣國史館台灣文獻館長劉峰松、編纂李展平屏東縣做戰後史田野調查,在楓港找到董長雄的兒媳孫素珠。她說,房租兩千塊錢,一年頂多三個月有工作。這台籍日本兵的後代家徒四壁,日本政府從未關照他們家。

2003年日本政府曾請許昭榮代為探視董英明,了解其近況,但知道董英明已因癌症病故後,即不再聞問。

簡傳枝:自願的台籍日本兵[編輯]

簡傳枝,於2005年84歲的宜蘭縣民,60年前志願從軍當日本兵,日本名「竹內傳一」。 簡傳枝花了五年時間,以日文、中文完成「台灣籍日本兵手記」,並提供給在台灣的國史館參考。

簡傳枝說:「當年自願當日本兵的台灣囝仔(臺灣語,年輕人、小孩子之意),只想與日本人平起平坐,沒有侵犯他國的意圖!」他透露說:「日本時代的台灣人,可說是二等、甚至三等國民;日本人吃白砂糖,台灣人配給較差的黑砂糖;日本人吃上等瘦肉,台灣人供給量少的下等豬肉。因為只有當兵才能不被歧視,可享受與日本人同樣的待遇,因此,許多台灣人就志願從軍。」

簡傳枝說,1942年,42萬多名台灣人自願當日本兵,但經過嚴格篩選後,只錄取502人;有台灣人未獲錄取當日本兵者,甚至想不開去自殺。他那年21歲,在七堵鄉公所畜產課課員,志願從軍並獲錄取。

簡傳枝說,當時台籍日本志願兵可說是「男人中的男人」,極為風光。那時自願進入日本陸軍,將生命奉獻給日本的台灣籍日本兵,為的只是表現台灣人也有資格與日本人平起平坐,成為一等國民,根本沒有要侵犯中國或他國的意圖。

簡傳枝問:「如果當年日本沒有戰敗,台灣現在還可能是日本的領土,何來背叛之說?」當年他爭取到平等的待遇,到現在還以曾身為日本兵為榮,也曾四度到日本靖國神社參拜過。

簡傳枝同時保存一個「大東亞從軍記章」,是參加戰爭,日軍送的紀念品。簡傳枝說:「但在反日宣傳教育下,戰後出生的年輕人往往對上一代曾為日本兵的長者,誤會是侵害中國人、幫助仇敵、當成背叛者!這應該是60年來台灣籍日本兵共同的沈鬱吧!」

吳連義:戰後殘留越南的最後一位台灣人[編輯]

吳連義,1943年畢業於嘉義農林(今嘉義大學),翌年被台灣拓殖株式會社派到越南北部的日本軍農業試驗場工作,戰後成為不是日本人也不是中國人的「棄民」。吳連義後來滯留越南在當地娶妻生子,居於寧平省,2006年辭世,遺願望落葉歸根。[5]

統計[編輯]

死亡統計[編輯]

表1 各地域別人員 死者等
地域 分類 動員 復員 不明及戰死 不明及戰死率
朝鮮半島[6] 全體 242,341人 240,159人 22,182人 9.2%
軍人 116,294人 110,116人 6,178人 5.3%
軍屬 126,047人 110,043人 16,004人 12.7%
台灣 全體 207,183人 176,879人 30,304人 14.6%
軍人 80,433人 78,287人 2,146人 2.7%
軍屬 126,750人 98,590人 28,160人 22.2%
日本本土 全體 781.4萬人 551.4萬人 230萬人 29.43%

BC級戰犯[註 3][編輯]

表2 B或C級戰犯
地域 有罪 死刑
朝鮮半島 129人 14人[註 4]
台灣 173人 26人
日本本土 5369人 922人

募集[編輯]

表3 志願者數[7]
年度 志願者 入所者數 競爭率
1938年 2496人 406人 16%
1939年 12,348人 613人 4%
1940年 84,443人 3,060人 3%
1941年 144,743人 3,208人 2%
1942年 254,273人 4,077人 1%
1943年 303,394人 6,000人 1%

賠償金[編輯]

1987年日本政府決定對台籍日本兵之賠償[註 5]

表4 弔慰金等給付內容
對象  名目 金額 給付者
戰沒者遺族 特定弔慰金(一時金) 200萬日元 遺族
重度戰傷病者 特定弔慰金(一時金) 200萬日元 本人・遺族

支給狀況[編輯]

日本赤十字社審査、裁定(總理大臣裁定權限委任):

  • 受付29,913件
  • 給與29,645件
  • 卻下268件 

總額:529億9,000萬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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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站分類:時事評論 政治
自訂分類:不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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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岳將軍
2015/04/18 18:08
想一想南京大屠殺的案子會有台灣兵的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