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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快評】消滅黨產會?林峯正先成萬年肥貓主委
2026/05/30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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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快評】消滅黨產會?林峯正先成萬年肥貓主委

2026-05-29 11:31
藍委認為黨產會若已無新案應解散,否則浪費公帑;黨產會主委林峯正稱因被處分人提行政訴訟,「才會有這些事情」,至於2028是否續任也要看訴訟狀況。記者曾原信/攝影

黨產會沒新案,靠訴訟續命?藍委認為黨產會階段性任務已結束,若已無新案應解散,否則浪費公帑,黨產會主委林峯正則怪被處分人提行政訴訟,「才會有這些事情」。林的邏輯聽來怪怪的,難道被處分人只能在國家機器前束手就摛?黨產會豈不變成威權機關?林峯正9年前就任時發下「消滅黨產會」豪語,如今卻成綠朝最長命的肥貓,寧非怪哉?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天審查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預算,藍委質疑黨產會功能只剩訴訟,沒有新的調查案件,全靠法院訴訟「續命」;黨產會主委林峯正反駁,指訴訟是調查的延續,訴訟沒結束,無法完成任務,至於任期到2028是否續任也要看訴訟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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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峯正擔任黨產會主委近9年,因黨產條例與組織規程中只規定委員任期四年,卻沒有限制連任次數,以致林經歷了三次行政院長續聘,從2017年9月一直幹到現在。從昨天的談話看來,他絲毫沒有「倦勤」之意,即使2028賴清德下台,他也沒有離任的意思,因為還要看訴訟進度。

如此一來,林峯正的主委任期應該至少11年起跳,恐將締造特任官任期的空前紀錄。在戒嚴時期,任期最長的閣揆是陳誠,前後共任職9年8 個月;總統直選後,單一任期最長的閣揆為蘇貞昌,任期4年17 天,部會首長任期最長紀錄是扁政府時期的僑委會委員長張富美,任職也不過7年8個月,她已被封為內閣常青樹,但卻看不到林峯正的車尾燈。

但最諷刺的是,林峯正獲前總統蔡英文的賞識出任黨產會主委,他意氣風發地發表就職感言,稱作為黨產會的新兵,除堅持程序正義,還要「上窮碧落下黃泉」追查黨產,最大的希望則是消滅黨產會,以後不要再有黨產會;他並否認全面政治追殺,他還反問外界:「難道大家希望黨產會憑空處分嗎?應該不是吧!」

言猶在耳,黨產會運作近10年,做出的行政處分達20多項,涉及沒收或追徵的財產總值超過830億元。但至今沒有任何一件重大指標性財產沒收案獲行政法院的勝訴且定讞判決,絕大多數的指標性大案都卡在行政法院的漫長審理程序中,甚至有些案子最終是敗訴定讞。 

林峯正「上窮碧落下黃泉」幹了9年主委,卻只拿出這種成績單,絕大多數的案件都還在法院漫長審理中。林峯正不僅收不回黨產,更無法消滅黨產會,甚至把黨產會變成常設機關,每年至少要花人民5000萬元納稅錢,林峯正拚到的只是個人超長任期的主委及特任官優渥月薪,難怪藍委認為黨產會業務併到行政院改以任務型編組即可,坦白說還真是為人民看緊荷包。 

只是林峯正主委幹久了,當初投身司改的理念也消磨殆盡。黨產會績效不彰,他竟怪起被處分人,聲稱 「如果被處分的人不告我們,就沒有這個事情。如果被處分的人不去提行政訴訟,當然就沒有這些事情」;但別忘了,我們是法治國家,處分人針對黨產會行政處分提起行政訴訟,不僅是合法的常態,更是任何法治國家公民或團體遭遇政府處分時的標準救濟管道。

在行政法學上,政府做任何行政處分都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受處分人不服,唯一的合法抗衡手段就是提起行政訴訟。如果不打官司,就等於全盤接受行政機關的認定,財產將直接被強制執行充公,因此,提起訴訟是為了自保的法律常態。

但林峯正的談話卻映出的心態卻是國民黨不應站在黨產會的對立面,最好全盤接受行政處分,不該自費打官司,最理想情況是以行政權直接認定並凍結、追徵財產,但這不就是政治指導司法、百分之百的政治清算?

現在林峯正反過來責怪國民黨打官司,還拿訴訟變成機關不退場的擋箭牌,合理化黨產會無限期存在的荒謬;林峯正9年前曾反問外界「難道大家希望黨產會憑空處分嗎?」,但他現在卻說國民黨不該提訟,法院判決也不該「加註」限制或前提條件,導致黨產會敗訴,卻不談黨產會的處分有瑕疵或缺乏事實基礎。一個沒有民意授權、沒有落日條款的萬年主委有何資格氣噗噗地說這些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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