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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就是場賭注
2018/11/08 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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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7

(圖片取自網路)

今日語:婚姻就是場賭注,因為人的天性如此。

今天看到高中與大學同學離婚的消息,心中覺得非常的難過(深有同感),我甚至都不知道她已經結婚,就已經因為男方外遇而離婚,而且外遇對象是婚禮中伴郎的女友、女方的同事與朋友,這到底是發生什麼事情?

我同學是一個很認真、很真實的一個女生,雖然沒有機會跟她多認識一點,但我一直是非常的佩服她的為人,今天會發生這樣的事情,覺得非常不捨,可以想像她所受到的痛苦與煎熬。看網路上的訊息,她從發現到離婚的過程,非常努力的正面迎戰,努力經營,經營一陣子未果後,就果斷的離婚。反觀自己,要加油。

公投同性婚姻看法

講到婚姻,就讓我想到最近火熱的話題:公投同性婚姻的部分。

政治正確好像是:同意納入民法,不同意就是歧視。

首先先說,我不知道愛家團體的立論,也可能太懶不會去投票,但我是不贊成同性婚姻納入民法的,並不是認為他們不可以在一起,而是我覺得應該搞清楚婚姻這條法律到底要保障的是什麼?

我認為,婚姻是保障生兒育女的,法律沒有保障師徒關係,沒有保障朋友關係,沒有保障情侶關係,是因為那都是你家的事,不關國家的事,不會說你到一個新班級,全班同學的關係要上法院登記,和一個朋友絕交,就要上法院公證。那都是你家的事情,跟國家生存無關。

國家組成的三要素就是「人民、領土、主權」,這就是為什麼法律要給男女婚姻組成的家庭一些優惠與保障,鼓勵這樣的風氣,讓男女去結婚生子,延續國家,沒有人民哪來的國家呢?

反過來說,人與人互相扶持,可以增進人的正向能量,降低社會的支出,尤其高齡化社會,可以跟別人結盟,互相扶持,對國家是有幫助的。

所以,同性伴侶可以選擇在一起,以這個邏輯,多元成家也成為可能,反正現在很多人都選擇單身,到最後獨居什麼的,有個志同道合朋友一起扶持,也是很好。但這些關係,想要互相扶持,卻因為沒有納入婚姻的範疇,目前也沒有什麼對應的法規依據(醫療等),所以可以立一則專法來保障。

當然會有很多討論點,例如男女結婚了不生小孩、太老沒有生產能力的人結婚、同婚也可以領養小孩盡社會責任等(認養小孩又是另一場辯論),我不是辯論社的也不太會辯論,但,我只知道不能以果來推因,也不能以偏來概全,況且,誰說男女結婚就一定相愛,根本就無關,法律要保障的並不是「愛情」,我們要保障的是「國家的未來」、「組成可以生兒育女家庭的風氣」,至於其他的扶持啊、領養啊等,那都是另外談的事情,混在一起談,就會變得很奇怪,說不清楚,且目的也不一樣。

再說,現在離婚率那麼高,說真的我都已經不相信婚姻了,如果之後真的離婚,可能也不會再結婚了吧,所以,婚不婚姻對現階段的我,其實覺得很冷感,有種意識形態之爭的感覺,就隨風去吧,反正世界馬上也要毀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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