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要留傳後世,只能反應事實,不能任意竄改。所以有,在齊太史簡,在晉董狐筆,堅持歷史的真實性,就是正氣的表現。也因此,就算你李世民英明蓋世功業千秋,仍難逃史筆如刀,在玄武門事變中,留下逆父殺弟的千古壞名。
日本佔台五十年,何以名之? 日據還是日治? 如果是街頭巷尾閒打屁,哈日抱日或叫日本爸爸,隨你的便,或者有老人家偶而懷念日本時代,我沒意見。但是,一旦列入歷史教科書,就只能根據事實,一斧定名,不能見仁見智,更不容各自表述。
從字面上看,日據,有外族入侵強佔其地壓迫其民的意思,負面意義很強,日治,則只有統而治之的中性意義,甚至隱含褒揚之意,有如貞觀之治,文景之治。那麼,何者真正能反應歷史呢? 讓事實告訴我們。
1894年,大清輸了甲午戰,將台灣連人帶島割給日本。二百萬台民不甘淪為亡國奴,立黃虎旗建民主國,誓死抗拒日本入侵。日本一看和平交接無望,趕緊從遼東調來日本陸軍第一精銳之師近衛師團,準備武力接收台灣。
1895年5月,近衛師團登陸澳底,從北往南打,揚言一月平台。不料,民主國雖快速瓦解,但分散各地的義勇義民並沒有放棄抵抗,反而越挫越勇,打得近衞師團舉步艱難。打到10月,日本不得不增派兩路援軍,混成四旅團登陸布袋,第二師團登陸枋寮,三面夾擊,才完成全台佔領。
整個佔領行動,費時近五個月,日軍動用了四萬多兵力,占其現代化陸軍近半數。結果,日兵陣亡一千多病死三千多,台灣義勇義民戰死一萬多,慘遭殺害的無辜民衆,不計其數。台灣全島從北到南,毁于戰火的市街村庄,數以百計,倒塌的街屋農舍,數以萬計。
原本繁華的市街,變成破壁殘牆,荒涼蕭索,居民或死或逃,人聲不聞。到了夜晚,一片黑暗,偶有孤燈,時明時滅,陰森如鬼域。原本興旺的農村,人煙絕滅,田圃荒廢,失去主人的雞隻,在榛莽間啄食蟲蟻。半倒的竹圍後,焦黑的農舍前,鮮血染過的土地上,新草淒淒,蛇鼠出沒。
這是日據?還是日治? 您說!
1896年起,抗日鬥爭化明為暗,從未間斷。一直到1902年,台灣總督府宣告"二期作戰"結束,"全台平定"。在此七年間,流血犧牲的抗日烈士,再添一萬多人。
這是日據? 還是日治? 您說!
1902年之後,抗日鬥爭由平地轉到山地,前後兩次"五年理蕃",動用了大批軍警,強制劃定蕃界,不但壓縮原住民的生存空間,更在蕃界中以警代法,實施非法統治。原住民起而反抗,爆發多次流血衝突。十年間日軍警死傷達一千七百多,原住民的傷亡可能十倍不止。
這是日據? 還是日治? 您說!
如果仍堅持說日治,那麼,看看下列名單,找一找親戚吧!
鹿港辜顯榮,雲林陳紹年,林武琛,斗六吳克明,鄭芳春,嘉義林烏毛,黄獻琛,打狗陳中和,鳳山林璣璋,台南許廷光,阿猴蘇雲梯。
- 41樓. 我愛臺灣2013/07/24 06:1041樓: 從1949後兩蔣執政期間,就改成”蔣據”或”國據”如何?也許不是100%滿意,比"毛澤東據"好!
- 40樓. polanyi2013/07/24 03:05用您的殺人邏輯
其實戰後國民黨兩蔣政權殺的人不比日本人少
台灣人也對國民黨政權有抵抗運動
從1949後兩蔣執政期間,就改成”蔣據”或”國據”如何?
- 39樓. 我愛臺灣2013/07/23 11:46
- 38樓. 麵粉小花貓2013/07/23 00:52it happened to mine, too
I was like, really???, let's play by ears!
- 37樓.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2013/07/22 20:07What happened? First, all my replies became question marks,
udn出問題吧
http://classic-blog.udn.com/ganghu999/7990890?raid=5148953#rep5148953
- 36樓. 萊茵堂主2013/07/22 20:01What happened? First, all my replies became question marks, then, my article became question marks as well. Am l a man in question ? No, I can still do by English. Only my Chinese in question.
- 35樓. 萊茵堂主2013/07/22 19:52?!????!
- 34樓. paulkui2013/07/22 14:45日據就是日據, 感謝發表. 真有些住台灣的, 不知怎回事? 歷史必須時時提起, 更要牢記.(paulkui@gmail.com)
- 33樓. oldtaipeiman2013/07/22 14:23有意思,提到了貞觀之治,文景之治。別忘了漢唐“之治”之前的武力打天下。講到歷史,就一定要把“context”講清楚,不能斷章取義,讓後人能做價值的判斷。這豈是一個字的問題?我們該問的是,我們有沒有客觀的把這一段歷史講清楚.如果有的話,為何還要為一個字爭論?如果沒有的話,缺的是什麼?
- 32樓. 路人Juno2013/07/22 14:00
回應請至下一篇部落格文章"再論日據日治之別" (http://blog.udn.com/NRTaiker/7987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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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年中華民國與日本國間和平條約正式廢了馬關條約,這是兩國代表葉公超和河田烈都簽了字的。
所以從1895年馬關條約到1911年,大清帝國對台灣永久讓給日本沒有異議。 從1911年到1951年,中華民國對台灣永久讓給日本沒有異議。 那麼有甚麼依據在2013年堅持1895年到1951年是日據呢? (事實是日本早就在1945年不據也不治台灣了)
第二條 茲承認依照公曆一千九百五十一年九月八日在美利堅合眾國金山市簽訂之對日和平條約 (以下簡稱金山和約) 第二條,日本國業已放棄對於臺灣及澎湖群島以及南沙群島及西沙群島之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
第四條 茲承認中國與日本國間在中華民國三十年即公曆一千九百四十一年十二月九日以前所締結之一切條約、專約及協定,均因戰爭結果而歸無效。?????????????? 萊茵堂主 於 2013/07/22 19:29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