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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便當文事件,看愚笨不能免罰
2013/05/24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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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大興漁民被殺事件,如洪流來襲,一時間灌滿所有傳播管道,沸佛揚揚翻騰了一星期有多。在此期間,五聲八音的插曲小調交響其中,令人耳不遐聽。

其中,迴響最廣延續最久的,當屬便當文事件,已有各式評論汗牛充棟,其發展過程人盡皆知。本堂在此只想論其結局,是否應如多刀作家所說,給當事人一個道歉的機會,畢竟台灣是個溫馨社會。

儒家講忠恕之道,忠以侍君,恕以待人,前者公關係,後者私情懷。自兩千多年前老董罷百家尊儒術以來,忠恕兩字,一直是中國人安身立命之道,待人處事之則。

君王去民主來,忠的對象模糊了,說是國家吧,還真不夠具體。那總統代表國家呢?別說了,看民調就知道。只有恕以待人之道,仍深植民心,不時在社會事件中浮現出來。便當文事件便是其一。

反觀德國,有一句名言,其意正好與恕道反向而馳,叫〝愚笨不能免罰〞。如果你超速被逮,說沒看到限速牌,警察會送你這句話。如果你無心犯了錯,被告上法庭,法官也會送你這句話。

只因德國歷史短,沒有掌絕對權力的大君主,也沒有孔子,更沒有忠恕之道。德國人的行為規範,從部落習慣,到日耳曼法,到現代各種法律,徹頭徹尾的依法行事,循法過生活。

〝愚笨不能免罰〞正是法治社會的精髓,它表明了,所有的犯法行為,不能因任何理由而免於受罰。法院只問你有沒有做?不會問你為何而做。其情可怋,不在話中,法外施恩,想都別想。

惟有如此,人人畏法,避免觸法,也惟有如此,法律才能徹底執行。因此,真正的法治國,法律至上,有理沒用,說情無處。這種社會,以法制人,當然免不了冷酷無情。

台灣也常自稱法治國,但又講情理法,說情論理再依法。許多犯法事,因情而恕,據理而緩,到執法時已是立立拉拉。這種社會,自然無比溫馨。

便當門事件列位主角之觸法行為,是否會因出面道歉而被寬恕?還是會依法起訴而受處罰?尚未可知。但,可以斷言,其結果將為台灣的法治程度,再定一位,再立一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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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22) :
12樓. 時季常
2013/05/26 07:37
言論自由

那些言論有自由,是由執法者認定的:

http://blog.udn.com/ifengblog/4313230

11樓. 時季常
2013/05/26 07:32
台灣還好

非故意犯而犯,這種叫做過失。台灣還好,有過失犯這種法律觀念,但也慢慢在改變,主要還是受美國影響。

在美國,因為故意殺人上了法庭,如果能夠證明自己精神有問題,再加上遇到恐龍法官,那是有可能免罪。

問題是,有那幾個故意殺人的,精神不是有問題?怎麼定義什麼是"正常?"

10樓. 小肉球
2013/05/26 01:41
to 路人Juno

這是哪門子的歪理?  嚴重誤解了 "言論自由".  Juno兄說:

很不幸言論自由包括說謊的自由。

根本沒有這回事, 所以沒有 "不幸".  道德層面不用說了, 法律層面:

* 某人在戲院看戲, 想開個玩笑, 就大叫 "失火了", 他在說謊, 但是他沒有侵犯別人看戲權利及引起群眾恐慌的自由.

* 某人明知某口井的井水有毒, 卻告訴口渴來喝水的旅人井水沒有毒, 他說謊, 但是他沒有致人於死的自由.

* 某人明明借錢不想還錢, 卻跟朋友借錢說我下月就還你, 他說謊了, 口頭契約只要符合契約條件也是有效契約, 言論自由不能保護他免於詐欺罪的罰則.

言論自由與其他類型的自由一樣, 其真諦包涵兩要件: (1) 自己的自由以不侵犯別人的自由為前提; (2) 自己的自由尚包含對自由行為後果的負責.


名偵探柯南名言:真相只有一個!
9樓.
2013/05/25 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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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苦了 萊茵堂主2013/05/26 04:02回覆
8樓. 路人Juno
2013/05/25 15:04
這是他們的言論自由,很不幸言論自由包括說謊的自由

版主:

台灣也常自稱法治國,但又講情理法,說情論理再依法。許多犯法事,因情而恕,據理而緩,到執法時已是立立拉拉。這種社會,自然無比溫馨。

便當門事件列位主角之觸法行為,是否會因出面道歉而被寬恕?還是會依法起訴而受處罰?尚未可知。但,可以斷言,其結果將為台灣的法治程度,再定一位,再立一標。

=============

我的看法是:

1. 寫便當文的,包括強調"我親眼看到的",都應該無罪。  這是他們的言論自由,很不幸言論自由包括說謊的自由。

2. 按讚或分享的,也一樣是言論自由,政府不應干涉。  政府可以更正並駁斥。  如果民眾和菲律賓媒體相信這些便當文而不信政府說法,這個社會有別的問題。

3. 但是有言論自由只表示政府不應干涉,說話的人仍然應為自己的言行負一切責任。  寫了便當文害的這家便當店沒人去而關門,你得負責。  寫一篇假的文章害的新竹市政府被罵爆,你得負責。  說某牌衛生棉裏有蟲把人的子宮吃掉了讓對方銷路大減,你得負責。

4. 你寫你看到這家便當店罵菲律賓人是狗但其實沒這回事,那麼你必須在接下來一個星期或一個月,視情節而定,每天花八個小時站在便當店門口幫老闆澄清。  你要上學工作一天只有兩個小時空閒?   那就把服務星期數目乘四。   你害新竹市政府被罵?  請你接下來一個星期每天花八個小時上網搜尋逛所有討論新竹市殺狗的新聞及部落格,去向憤怒的網友更正澄清,或是幫忙接服務電話聽憤怒的網友罵新竹市政府殺狗真變態。

5. 堅持自己沒錯,不想幫便當店或新竹市政府做任何澄清的事?   沒關係,對方立刻公布你的真實姓名及年齡居住城市,讓你的朋友及現在將來的雇主知道你做過甚麼事。


 

重點在有無觸法。 萊茵堂主2013/05/25 18:36回覆
7樓.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2013/05/25 11:29
愚笨不能免罰

當然不能因愚笨而免罰,但量刑上應該還是有些差別吧?

譬如致人於死,就有故意致人於死與過失致人於死(因愚笨才會過失致人於死)兩種,這兩種都是都該受罰,但量刑上應該有所不同。


為了長照永續經營
請多多吸菸做公益
由法官裁定。 萊茵堂主2013/05/25 18:33回覆
6樓. 路人Juno
2013/05/25 04:13
你自己的事,不用罰

hwangc99:

如果,便當文要罰,

那我們小時候寫的作文,什麽解救大陸同胞文、三民主義文、還我河山文...等等惡意欺騙文,

統統都要罰了嗎?

===============

你想做牛美八或是用三民主義統一中國,做不做的到是你自己的事,不用罰。

5樓. 路人Juno
2013/05/25 04:11
報紙總編輯不辭職

hwangc99:

【四方報總編輯張正】辭職錯ㄋ!!!

查證在先, 只是過失,

不是故意或犯罪, 不必小題大作!!!

何況比此嚴重萬倍的政客犯罪,天天有,

不能適應,何以立足台灣!!!

===============

報紙總編輯不辭職沒關係,以後沒人相信經過他手中的報導。

他仍然可以從另一個媒體出發,重新建立他的信用。

4樓. 江山改 : 七月七日夢醒時分
2013/05/24 20:11
玉碎瓦全 刑不上大夫
【四方報總編輯張正】辭職錯ㄋ!!!

查證在先, 只是過失,

不是故意或犯罪, 不必小題大作!!!

何況比此嚴重萬倍的政客犯罪,天天有,

不能適應,何以立足台灣!!!

廣大興案之荒誕不經, 未依法行政;

一.到今天,調查仍未完成, 何以確定罪行?

昨天,六百艘鮪漁船南下,一航次只有六條鮪魚, 如非漁船當商船,早都餓死ㄋ.

菲律賓窮困, 難道子彈不要錢嗎?深仇大恨, 還是交易糾紛?


二. 此為偵辦中司法案件,竟然下最後通牒,動用軍隊, 這是不干涉司法?


三.馬總統宣示,「我們的漁船到哪裡,海巡就到哪裡!」,國防外交,小琉球漁船,說ㄋ算?

釣魚台漁船被日本逮,不算?

典型出口轉內銷, 操縱民粹!

萊茵堂主2013/05/25 18:31回覆
3樓. 寧可檬
2013/05/24 19:55
慘了

如果,便當文要罰,

那我們小時候寫的作文,什麽解救大陸同胞文、三民主義文、還我河山文...等等惡意欺騙文,

統統都要罰了嗎?

觸法才罰。 萊茵堂主2013/05/25 18:28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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