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堂主一不讀影劇新聞,二不看綜藝節目,三不認識Makiyo其人。不過,三兩天薰陶下來,對Ma小姐的荒唐事蹟,也是耳熟能詳,胸有成竹。
整個事件牽涉甚廣看法各異,令人目不暇給,惟一缺少的就是,警察,在此事件中所扮演的角色。
想一想,在中華民國首善之地的台北市,有人就在市區街頭被別人痛毆,昏迷倒地,生死不明,在此期間,有當事人及目擊者兩度打電話報案。
結果,施暴者揚長而去,受害者送醫急救。又過數日,本案進入司法程序,不是重傷害,告訴乃論,可以和解了事。
那麽,負責維持治安保護人民的台北市警局,對發生在自已轄區街頭的公然施暴事件,有什麽反應?有,事後提供報案電話錄音。太厲害了。
進而思及,Makiyo事件如果發生在德國,警察會如何反應?在推測之前,先來兩段真實案例。
其一,有旅德台客在住宅區迷路,倒車時不慎撞到路邊石柱,下車一看,石柱半倒,想想沒事,開車回家。不到半小時,警察上門,檢查車輛並做下筆錄,罪名肇事逃逸。
原來車撞石柱時,其聲碰然,鄰居聞聲察看,立即報警,警方聞報而動,半小時就破案了。
其二,本堂前門有一感應燈,玻璃燈罩十分美觀,形如扇貝晶瑩剔透。某日上午,竟不翼而飛。因想小賊竟敢越過前院到前門偷東西,心中毛毛,遂打電話報警。
大約一小時,警車到來,兩名警察下車問明案情,看察現場,宣布小賊所為,破案困難,但會加強巡邏。說完,日安,再見。
由此兩案德國警方的反應速度來推斷,Makiyo事件如果發生在德國。Ma小姐一行,在打完人換乘他車之後,警方根據目擊者報案電話,有車號地點動向,很有可能在回到飯店之前,就會被警方追及逮捕。
不信?那請Ma小姐及其日籍友人下次想喝醉酒打運將時,不妨來德國試試看。
- 25樓. 時季常2012/03/09 15:48我爬窗戶入屋
住芝加哥西郊時,一次沒有大門鑰鍉,無法入屋,又帶著小孩,外面相當冷。於是從前面窗戶爬入,雖然住的是一樓,但因有地下室,一樓地面相當高,所以窗戶也相當高。大白天的,有路人走過,還幫我忙在下方頂著。
進屋不久,開了門讓小孩進來,我就到後院子去忙。河氏也回來了。又過一會,我進了屋,河氏告訴我,二個警察來要抓我,還好我不在家裡,他們沒有看到。原來我爬窗入屋的事,有鄰居去報警了,我們住在那裡沒多久,大部份鄰居並不認識(住了二年以後,認識的人也不多)真的,不要不相信,如果我在屋內,那很可能會被警察帶走並且控罪,拘留到上法庭,然後暫時放掉我,準備認罪,否則沒完沒了的官司。
在證明你無罪之前,你不是無罪的。
前幾年不是有個黑人教授,歐巴馬的朋友,在自己家裡被當成賊抓了嗎?警察明明知道他是屋主,也明明知道他是一時找不到鑰X。 - 24樓.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2012/02/12 00:48小浪兄,此番差矣!80年代的台北,正是本堂主喝酒的年代。
呵呵,我對這方面倒真是沒啥經驗,但,不知堂主的80年代指的是西元還是民國?
我的80年代指的是民國80年代,全民計程車行最意氣風發的那個年代。
為了長照永續經營
請多多吸菸做公益
西元80年代,沒有酒駕一說,喝得爛醉,也是自己深夜開車回家。這時如果和計程車擦撞,你就知道誰是弱勢了。 萊茵堂主 於 2012/02/13 16:09回覆 - 23樓.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2012/02/11 20:38如果發生在南京,最後可能演變成四死一傷的惨劇。
如果發生在80年代的台灣,最後也可能演變成四死一傷的慘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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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浪兄,此番差矣!80年代的台北,正是本堂主喝酒的年代。
當時台北喝酒有地域之分,日本人喝林森北路幾條通一帶,以及延平北路的桃花紅、黑美人、美人座、杏花閣。老外喝德惠街、雙城街。本地人有錢的喝大富豪、乾隆坊,沒錢的喝天使飯店、大屯飯店,文人雅士喝琴聖園。
因此,日本人酒醉打運將,如果在林森北路,隨便找一個媽媽桑店里一躲,保証沒事。如果在延平北路,又不巧碰到王羽,當然被立斬刀下,三名女子,王大俠就笑納了,哈哈。
萊茵堂主 於 2012/02/11 21:17回覆 - 22樓. SNSD2012/02/11 15:29如果發生在中國
如果發生在中國,高官會來打招呼的,說是自己人.我爸是李剛.如果發生在南京,最後可能演變成四死一傷的惨劇。 萊茵堂主 於 2012/02/11 16:15回覆 - 21樓. AI戰警2012/02/11 08:08美國警察
是啊
美國警察基本上也和德國類似(我在美國住過5年多) 民眾也會在第一時間給警察通風報信 形成良性互動!
台灣的警察心態非常奇怪! 執法時好像很委屈! 好像被迫去做自己很不想處理的事情... 大部分的態度都非常消極...
自侮而後人侮之。 萊茵堂主 於 2012/02/11 16:12回覆 - 20樓. Lohengrin2012/02/10 11:40台灣哪能跟德國比?
德國人尊紀守法, 做事認真, 講究效率, 就是在現代西方國家中, 也是數一數二的. 台灣是個剛開發的國家. 華人的問題恰恰在於缺乏法治觀念, 做事馬虎. 兩者南轅北轍, 根本不能比. 台灣先趕上法國人再說吧.也沒那麽高尚,因畏法而守法,因固執而認真,久而成習,如此而已。 萊茵堂主 於 2012/02/10 18:47回覆 - 19樓.2012/02/10 08:33法治?
若真有『關切』問題 , 而且成了『潛規則』 , 跟『人治』就差不多了.
唉唉。
萊茵堂主 於 2012/02/10 18:53回覆 - 18樓. whola2012/02/10 06:27Taiwan only
誰敢說〝關切〞電話阿時會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這就是目前執法潛規則.唉。
萊茵堂主 於 2012/02/10 18:52回覆 - 17樓.2012/02/09 21:12堂主明鑑
警紀該提升了, 連槍都供日本客把玩 , 比社區管理員的警覺還差 .
警察應沒事時和善,有事時兇悍。 萊茵堂主 於 2012/02/10 18:41回覆 - 16樓. 萊茵堂主2012/02/09 18:14關鍵錄影帶在警察局睡六天
看起來,台北市警局不光是辦案消極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