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彭明輝讓原能會專家提心吊膽的斷然處置一文謬誤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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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中說福島、核一、核二和核四屬於同一類型的反應爐是錯誤的,日本福島 一廠出事的四部機中,一號機是BWR-3型,二~四號機是BWR-4型,台灣核一廠是BWR-4型,核二廠是BWR-6型,核四廠是ABWR進步型沸水式反應器,設計上並不 相同,BWR-3及BWR-4是採用馬克1型圍阻體,BWR-6採用馬克3型圍阻體,而核四 廠屬於第三代反應器優於福島、核一及核二的第二代反應器。即使同屬BWR-4的福 島和核一廠在安全設計上也不同,核一廠在緊急電源上較日本多出氣渦輪發電機、 第5台備用柴油發電機及採氣冷式發電機,同時設計上地勢高抗海嘯能力高出日本很 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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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文中引用核研所主任廖俐毅簡報:台電的斷然處置措施考慮不周,無法確保福島 事件不會在台灣發生;而且斷然處置執行過程若有疏失,反而將會提前引發爐心熔毀 與氫氣爆。這是倒果為因,因為福島電廠在地震發生時是安全停機,但因海嘯淹壞發 電機造成全黑失電無法冷卻爐心才發生事故,台電的核能電廠設計上抗海嘯能力強、 備用電源多,原則上不會發生無法冷卻爐心事故,斷然處置是後備措施寧可自毀電廠 不會發生核災,其操作方式受到美國工業界及國際核能專家認同。文中所說的「斷然處置」的盲點與潛在風險係不正確。 三、文中說台電驕傲地宣稱「斷然處置措施」首創兩階段灌水法:先設法用安全閥降壓,然後才開始灌水。但是,這麼簡單的原理,難道日本人都不懂,只有台電想得到?事實上日本洩壓不順並不表示台電也不順,美國核管會已要求增設排氣管路洩壓不成問題自然灌水無慮,事實上日本喪失灌水動力又未即時洩壓,等鋯水反應產生氫氣再洩已來不及。 四、台電公司今天召開記者會,說明高壓注水系統主要功能就是維持反應 爐冷卻,避免爐心熔毀。台灣核能電廠的高壓注水系統設計可連續運轉8 小時;台電並已建立可由人工操作的運轉模式,經演練驗證確實可行。台 電表示,世界各國核電廠均採用最嚴苛核能級品管要求及零組件規格,確 保在強震等嚴苛狀況發生時,反應爐的重要管路、設備均能保持完好。但 為避免灌水管路可能在事故中受損,各核電廠均備有多重注水路徑。 小時,並另有後備柴油發電機,可持續對充電機充電。另外,台電參考福 島事件經驗,核電廠儀表無法顯示正確數據關鍵是直流電源喪失,因此已 發展出可不經由儀表,值班人員直接量測控制室內儀器接線端子,讀取包 括水位、反應爐壓力等數據作業方式,作為面對極端情境處置。台電表示 ,核電廠每個機組均有10組以上洩壓閥,每個洩壓閥均配有兩個電磁閥, 其中一個電磁閥動作即可開啟,藉此大幅降低全部設備同時故障風險。 ,完成相關程序建立後並辦理核電廠模擬演練,以確保有效執行;學術界 所提意見,可協助檢視「斷然處置措施」可行性,台電將持續檢討精進, 盡一切可能降低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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