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台灣的貪污醜名
英國知名刊物《經濟學人》2013年轉載《全球貪腐指數》調查報告,在亞太14個國家和地區中,台灣受訪者曾行贿的比率高達36%,和印尼並列同一等級,僅柬埔寨和孟加拉比台灣更嚴重。台灣受訪者中曾接觸相關機構並行賄的比率達36%,高於全球平均行賄比率27%,也高于墨西哥的33%。其中,31%接觸的是警察,司法機構占24%;高達48%受訪者認為行賄是可“促使事情加快處理”。台灣民眾顯然對“立委”、政黨;司法体系和警察的操守普遍不信任。目前台灣貪污弊案叢生,不分藍綠政黨皆多人涉案,國家拼經濟無方,官員民代貪污有道,如此下去台灣將成巴拿馬或菲律賓了! 最近的案例是民進黨長期執政的高雄市爆發建管官員索賄弊案,愛台之士深切盼望國家領導人能帶領台灣像以色列或南韓般國力強盛、經濟暢旺。台灣在阿扁執政時,上至總統下至民議代表或地方父母官上下交征利,連國軍將星均可待價而沽,關說更是論件計酬,政黨輪替後本以為可氣象一新,沒想到馬英九並無用心拔除壞官員,馬執政後也連續爆發多起貪污案,繼林益世和李朝卿涉貪後,馬英九主席辦公室主任賴素如,也因涉嫌索賄遭聲押。以清廉當招牌的馬政府接連涉貪,程度直逼前朝,近來整個台灣媒體報導的都是殺人兇案、貪污案、失業高、薪水低,幾忽沒有半個好消息,反觀南韓連續22個月貿易順差,薪資是台灣3.6倍,台灣防貪機制不但破功,司法體系也出現問題,也有法官檢察官涉貪,許多烏龍法官判案也不符民眾期盼,尤其柯王司法關說的結果更令人對台灣司法失望,馬英九固領導力不足無法有效掌握黨內狀況,找不到人才或是根本不想找人才也是台灣危機。南韓前總統李明博勵精圖治,自己推銷三星手機並至國外賣核能電廠,馬總統不沾鍋的個性造成台灣缺乏失政方向,仍在空轉虛耗。
二、清乾隆肅貪失敗的教訓
清朝乾隆皇帝在位使中國由盛轉衰,從根本上説是封建官僚政治日趨腐敗的原因,但乾隆皇帝個人的政治素養、統治作風,以及性格與愛好,也都對時政産生了重要的影響。乾隆朝官吏貪污之風盛行,其時,上至部院督撫,下至胥吏衙役,幾乎無官不貪,盡管乾隆帝屢興大獄,然誅殛愈眾,而貪風愈盛。 究其原因與台灣現狀類似,值得吾人警惕:
(一)執法過程不一致
乾隆皇帝雖明確規定:凡官員犯有侵貪、虧空、苛索、賄賂、欺冒、挪移、盜庫等貪污行徑,一經發覺,嚴懲不貸,強調“不可為貪官開幸生之路”,並實施嚴刑峻法肅貪,然而專制政治賦予統治者在執政過程中很大的隨意性,故而乾隆帝個人的權力和意志常常淩駕于法律之上,其主要表現為:
(1) 因人立法,徇庇親信
雲貴總督李侍堯在1780年因貪贓索賄,為雲南儲糧道海寧參劾,大學士九卿會議斬決,但乾隆帝命各直省督撫重議,但當各督撫多請照初議定罪時,乾隆皇帝並不顧眾意下詔將李侍堯定為斬監候(緩刑之意),隨即降特旨起用為陜甘總督。此後,李侍堯貪瀆如故。另案例閩浙總督陳輝祖於1781年因其弟為王亶望貪污大案成員,當坐瞻徇情弊罪,交刑部治罪。但乾隆帝卻極力開釋之,著加恩免其治罪,降為三品頂帶,留本任還委其以查抄王亶望贓物的重任,陳輝祖借機侵貪,又釀成一起侵盜官物的大案。盡管如此,乾隆帝意猶寬容,降旨改斬立決為斬監候。
(2) 以時立法,時寬時嚴
乾隆帝在其統治前期,共處置貪污大案七起,這幾起案件,犯贓者家被籍沒,人被處死。其中,蔣洲乃前大學士蔣廷錫之子,亦嚴懲不貸。但是到其統治後期,乾隆帝懲貪則“多從寬縱”。1778年粵海關德魁虧空稅銀,按律應賠兩萬餘兩,乾隆帝諭令全免。浙江巡撫福崧1787年盤查浙江省虧空案及平陽知縣黃梅貪污案時,已發現其婪贓之蛛絲馬跡,但乾隆帝未予追查,只將福崧改調他省。此外,像于敏中、楊景素等人,皆贓私累累,乾隆帝直到他們死後才予以處置。其寬縱的結果,必然為官吏營私舞弊大開方便之門,“督撫等遂爾無所敬畏,任意妄行”,釀成乾隆後期一起又一起的貪污大案。
對照今日台灣的亂象,執法不一、因人立法、不依法執政及司法不公照成貪污不斷、惡人享榮華富貴及好人瑯噹入獄之怪象,舉例來說,陳水扁貪污案以乾隆前期標準早抄家斬立決,而在台灣是非不分,有民進黨撐腰,不但妻子兒女不追責,黃芳彥在美國的目的心照不宣,更離譜的是居然提前出獄,這與乾隆後期昏庸有何差異?高雄監獄白死6人亦喚不醒司法公義!目前台灣另類亂象是媒體大多挺綠,如魏揚、林飛凡、陳為廷及洪崇晏等帶頭攻佔立院及攻打行院或警察局者在民主國家美國早被警察開槍射殺!在台灣不敢依法行政,拖了那麼久才起訴,僅起訴而已,民進黨主席蔡英文馬上聲援說若爭自由有罪大家都有罪,容許學生霸佔立法院月餘還說沒自由!最令人痛心的是法官品質毫無品管,以前民進黨不分區立委邱彰被民進黨開除黨籍就可以,國民黨開除同是不分區立委的王金平就不可以!更離譜的是司法關說者柯王二人趾高氣昂掌握國家大權人民無奈!忠心除奸黃世銘卻判刑定讞,不禁讓人懷疑仍身在腐敗的滿清末年!
三、鄧小平及蔣經國時代為什麼没有貪污大老虎?
主要的原因是,當年政府的主要任務是發展經濟,官員的任務是解決各種阻礙經濟發展的因素,在這些問題没有解决前,也没有什麼可貪的。那時候是做耕田、磨麥做大餅的時代,改革者處在蓬勃向上的道路上。前台灣行政院長孫運璿的一生,永遠把國家的事放在第一位,個人沒有買過任何房子,只能住公家宿舍終老,孫運璿也很幸運,有賞識他的長官李國鼎這樣的優秀工作伙伴,讓他可以充分發揮所長。相較於現在許多官員每年申報財產後,都讓外界驚訝於個人財產的快速累積,孫運璿過去貴為閣揆,一生卻跟財富兩個字沾不上邊。孫運璿長女孫璐西:「像我父親,從來沒有買過一棟房子,他說我只要全心全意為國家做事情,國家自然會照顧我,所以呢,我們不需要買房子,我就可以住公家宿舍,他說如果我把我的心都放在我自己家裡的財產理財的話,那我能夠理國家的財產的機會就很少了。」陳致中相對於孫璐西能不汗顏嗎?不管是在哪個職位,孫運璿永遠把國家放在家庭與個人之前。孫運璿長女孫璐西:「我們一直覺得,爸爸是把國家放在最前面,其次是他的老母親,再其次才是母親跟我們孩子,我們是被放在第三位。」孫運璿曾經說過,會讓他快樂的永遠是物價平順、農產豐收、經濟景氣,而讓他永遠憂心的,永遠是颱風災害、外交橫逆跟中共威逼,相較起來,個人的遭遇得失,幾乎不在他的關切之內,不過長期研究台灣政治人物的傳記作家也分析,孫運璿能出頭,也要歸功兩蔣的識人之明。
中國大陸在鄧小平那個時代給改革者提供了很多上升的通道,那時候是做大蛋糕的時代,當改革者比當貪官更有前途,正由於做大蛋糕的努力,中國大陸經濟快速發展起來,蛋糕大了導致巨大的改革红利在權力間分配,當改革者不如當貪官有前途,周永康之子上百億的斂財,其中很多利益和中石油有關,改革推動經濟高速發展,對石油需求巨大,利益集團才可以凭借壟斷權力獲取利益。在台灣的情形就更糟了!台灣不分籃綠都喜歡向中央搶錢搞BOT建設,這些所謂建設並不是厚植國力的重工業基礎建設,而是以蓋建築為主的非生產型投資,成立一些審議假委員會以利貪污。為什麼在過去30年中國大陸取得了鉅大的經濟成長,大陸引進了西方技術、管理方式、設備及西方的創新思想,思想僅靠引進是不行的,只有思想與文化、道德及傳統習慣結合才有可行性。看一下歷史,社會改革通常不是一種利益挑戰另一種利益,如台灣現今之藍綠惡鬥,為了奪權蔡英文可爭眼說瞎話,賴清德可違地方自治法不去議會備詢,中國大陸因鄧小平的改革而富強,鄧小平的理念包括相信市場、相信企業家精神,從閉關鎖國轉向對全球開放,從相信人事到相信到法治。這些理念的變化在過去30年讓中國取得了巨大成就, 所谓思想市場,就是不同觀點、信仰、理念、學術思想、政策主張的競爭。
思想市場分為三個層次,第一層次叫學術市場,代表者就是學者教授。第二層次是傳播媒介的市場,代表者為媒体及文化出版事業,第三層次是實踐的市場,代表者是政策製造者、政府官員顧問、政治領袖。台灣學者的腐敗及媒体的腐敗造就了民粹政治,也就是最爛的外行領導內行的文革制度,所謂『名嘴不止,亡國咫尺』。
四、雖知無用還是忍不住給馬政府的建議
不知道馬總統有否讀過商鞅變法的故事,商鞅把貧窮弱小的秦國變成併吞六國的最強大國家,憑藉的就是國家對人民的威信,國家對人民要講信用,執行公權力要有權威,總結商鞅變法成功有五個重要因素:鞏固行政權力,建立政府權威,建立信用,加惠人民及採漸進式。
(一)鞏固行政權力
行政權力基礎不穩就不能有效率地執法,更不能變法。所以總統要國家施政有效率必須先鞏固行政院長的權力基礎,馬總統顯然不懂商鞅強國的大道理,公元前361年秦孝公發出求賢令,公元前356年和公元前350年,分兩次變法,從秦孝公登基到正式開始變法,大约5~6年時間,國君的地位早已穩固。從商鞅入秦到正式變法,商鞅與秦孝公已經相處2-3年,兩人已有默契,商鞅基本上已把“法家基本原理和秦國具体情况”相结合了,君臣相知並鞏固權力後才是變法起點。手中權力不穩是不可能變法成功的,變法一定會得罪一批既得利益集團,會衝擊一部分人的思想意識,這兩類人一定會反對變法,如果主政者地位不穩,無法做大強力推動,還没等到變法受益者形成氣候,變法就會夭折,王安石變法為何失敗?在朝廷裏面反對變法的人都被打到下面州府做官,這些去執行他們反對的新法,新法怎能成功?戊戌變法為何失敗?光緒權力不牢固,高層無共識,即使没有慈禧太后的存在,變法也很難成功。從古看今,馬總統若不能充分支持行政院長權力,充分授權行政院長,此行政團隊註定要失敗的。
(二)對人民下屬要立信
缺乏公信力,施政及變法都很難成功,施政或變法成功必須要有民眾支持響應,這就是公信力。也就是說,權力是用對來付體制内的反對派;公信力是用來號召普通百姓。商鞅在變法前,搞了一個“千金徙木”,給當時無法制信用的秦國老百姓上了一課,“立信”之后,才正式發表施政命令。商鞅動了很多腦筋,法家就有這個本事,知道要去因勢利導,儒家總是吹噓不腳踏實地一板一眼去做,根本不去考慮大眾的感受,最后的效果往往適得其反。這段話正是馬政府當今施政的敗筆寫照,政令朝令夕改如何取信於民,如12年國教既未深思熟率,又未公開討論利弊,實施過程一改再改,這怎會成功?少數既得利益者或別有動機者上街頭抗爭,再找些無知學生或媒體鬧場,就能改變政府的決策,以後有樣學樣,紛爭不斷,所以簡單說馬總統學法律卻不懂法家治國基本道理就是依法執政,鐵面無私,法若有漏洞應趕快修補,執政黨應在立法院依法表決,朝野協商並不符依法行政,人民不信任政府就是亂政來源,朝野協商就是立法院的亂源。
(三)對高官上層要立威
商鞅政令施行滿一年時,秦國人民認為不便者數以千計,於是太子犯法。商鞅認為高層不守法則法令當然無法推行,照罰太子的師父等人,於是秦百姓皆守法。立威是針對上層高官,不把反對變法的勢頭打下去,變法就早早夭折了。可以看出,没有鞏固的權力,不可能给予反對者沉重的打擊。但是有了權力,還要敢於做必要的立威,對於散布謠言,擾亂社會之煤體亦應依法懲戒,馬總統有權力卻不敢用甚至不會用自然無法立威。
(四)惠人
若没有人從施政變法中受益,就没有人支持施政或變法,施政或變法要獲得最終的成功,關键在於變法必須有人受益,受益的人越多,支持變法的人就越多,反對派再想變天就難了。史記記載:“商君相秦十年,宗室貴戚多怨望者”。商鞅變法的最終成功,在於秦國出現了一批軍功貴族,這個軍功集團,涵蓋各個人群,對應的就是二十等爵的爵位高低。這股勢力是变法的最大受益群体,他们必然支持變法内容。馬總統應在少數人阻撓施政時找出多數人獲利的真象,訴諸表決,當多數人反對時要檢討施政細節,千萬不要有『先求有再求好』的錯誤觀念。
(五)要循序漸進不能一步到位
馬團隊若經濟不好其他都是空談,所以不要急著推行12年國教或募兵制這些可能動搖國本的百年大計,應設法提倡科技、愛用國貨,讓人民愛國家,賺錢建設的事趕快做,花錢搞破壞的事暫緩執行,要重建重工業、恢復製造業、創新文創業、精緻服務業、瞭解觀光業、發展高科技農漁業、建設自主國防的軍火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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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樓. 沒有我這個人2015/02/20 11:00商鞅變法以前,秦國貧窮弱小嗎?
秦穆公以後,秦晉相攻,互取城池。若秦國果真弱小,不應該攻得下
中原盟主的晉國城池。之後楚國申包胥赴秦求援,若秦國果真弱小,
有可能出動援軍?能伐大荔,取其王城?令吏帶劍,能弱小到哪去?
初縣頻陽、城籍姑、城東泉、城櫟陽,貧窮的國家還能修建城堡?
魏國由於地理及國力上的理由,自稱晉國。梁惠王曰:「晉國,天下
莫強焉,叟之所知也。」秦獻公十九年敗韓魏洛陽,二十一年與晉戰
於石門,斬首六萬,天子遣使來賀,二十三年與魏戰少梁,虜其太子
。秦國五年之內,三敗天下莫強之魏,能說是弱小?
秦孝公之所以變法,並非秦國貧窮弱小,而是認為自身還不夠富強,
不能預中國之會盟,欲東伐,復穆公之故地。秦孝公下變法令當時,
還出兵東圍陝城,西斬戎之獂王。這像是一個弱小的國家嗎?
秦孝公元年,下變法令,衛鞅西入秦。二年,天子致胙。三年,衛鞅
說孝公變法修刑。若是變法以前,秦國沒有一定實力,周天子能遣使
於秦?秦國相對於東方諸國是地處偏窮區(今日仍是),秦強是有明君及商鞅變法!歷史就是歷史! 何偉 於 2015/02/20 12:12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