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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廢料是政府不願解決而非不能解決
2021/11/24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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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廢料是政府不願解決而非不能解決

 

一、新北市應核准使用用過鈾然料乾貯場才是真關心核安 

核廢料問題是反核的大砲而一般挺核專家就此問題說得並不很清楚,其實撇開政治意識形態,核電廠廢料問題根本不是問題,我們應該直球對決解決核廢料問題。反核團體已炒作核廢料議題二十多年,這段期間核電科技已從第二代核電廠進入到第四代核電廠,安全性大幅提高且核廢料減少,試想全世界有32個國家用核電,443座核能機組運轉中,人家沒廢料嗎? 重啟核四公投案聚焦核廢料爭議時,國民黨兩大地方首長新北市長侯友宜、宜蘭縣長林姿妙卻都表態不挺核四重啟,前總統馬英九批評侯友宜、林姿妙是因為不了解核廢處理過程才反對重啟核四,其實林姿妙身在宜蘭農業縣,可能真的不懂核電也不關心核廢料問題。但是侯友宜身為新北市市長,轄區內有核一、核二及核四廠,不可能不了解核廢料處理過程,從旁觀者來看,侯友宜是為個人政治利益及選票反核。侯友宜雖憑藉國民黨獲得新北市長職位,但他並不支持國民黨中央政策也常不參加國民黨活動。 

侯友宜口口聲聲說無法處理核安及核廢料就沒辦法談核電,但是他阻擋核一、核二廠的用過鈾然料乾貯場的使用執照發放,在新北市製造了最大的核安問題,因為核一廠已開始除役,但放在燃料池許多用過的鈾燃料卻無法移出置放於乾貯場之安全屏蔽罐中,用過鈾燃料具有很高的放射性,需要冷卻水不斷的冷卻,侯友宜一直要求台電將核廢料移出新北市,但連第一步移出燃料池都不准,核廢料移出新北市只是騙人的空談。讓核一及核二廠的用過鈾燃料困在燃料池就是製造核安問題。尤其是核一廠用過鈾燃料都還在燃料池就執行除役工程根本違反除役順序,原能會有失職之嫌。 

清大原科院長李敏舉辦「用過核燃料管理論壇」討論核廢爭議。台電前副總陳布燦說,台灣可考慮透過國際合作處理,如日本就經常將核廢料送到法國,其實台灣目前最急迫及最優先該解決的是核准使用乾貯場。核廢料可處理卻因政治因素才導致無法解決。既然是政治因素就要用政治方法解決,其實美國核電機組有90座遠比台灣多且又是核能科技強國,關於用過鈾燃料的處理只要追隨美國應是最穩當作法,美國目前對於核電廠用過鈾然料也是暫存在乾貯場內待日後取出再處理,台灣只要照美國作法並無問題,日後美國取出再處理時,台灣比照辦理即可。美國核管會已核准七十多座露天乾貯場,用了幾十年也沒問題。乾貯場內的鈾燃料是可取出再運至再處理廠處理,不是永久存放。 

二、原能會對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場設置未盡責 

    放射性廢棄物除來自核電廠外,尚包括醫院放射治療及診斷產生的廢棄物及工業使用放射性物質產生的廢棄物,其主管機關為原子能委員會,不能將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場設置問題全丟給台電,原能會是政府機關有權也有責任修訂相關法令使其更合理及容易執行。核廢料處理分為低階及高階二種,所謂低階就是醫院、工業界及核電廠運轉維護中產生的消耗性的污染廢棄物,這類廢棄物可藉焚化及減容固化處理暫存入具良好屏蔽之倉庫,最後再移入所謂的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場。由於醫院的核子醫學及工業上放射性廢料也須處理,所以廢棄物最終處置場是國家整體責任並非完全是台電的責任。台灣的「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是於95年5月24日公布施行,經濟部於95年8月成立選址小組,並指定台電公司為選址作業者。100年3月29日遴選建議台東縣達仁鄉及金門縣烏坵鄉為建議候選場址,然地方政府拒絕執行地方公投所以空有場址遴選辦法根本無法執行,其實我們可以合理地解決此一問題,只要修改「低放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設置條例」第九條建議二個以上建議候選場址,理由是找一個都很難,只要符合要件不必限制二個。另外修訂第十一條地方公投由縣市改為經濟部主辦,中選會協助配合。理由是低放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收集全國醫院、工農業放射性廢棄物,屬全國性施政,原能會及經濟部應負起責任。  

    台灣可效法韓國慶州模式增加地方回饋金或修訂執行細節以便儘快解決低放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設置。目前台灣選址困難主要卡在縣市地方政府不願配合公投,事實上國外已有許多低放場址,其中韓國與我國國情類似最值得學習,經過許多溝通及改善,韓國知識經濟部在2005年11月3日宣佈慶州成為最終場址所在地,台灣可效法韓國慶州模式解決,在未解決前,低放廢料貯存於核電廠屏蔽良好之倉庫嚴格管制亦無問題。 

三、高階廢料處理 

    另一種廢料其實就是用過的鈾燃料又稱為高階廢料,國際上處置有二種方法,一是可暫存在用過鈾燃料乾式貯存場,待日後統一參照先進國家處理如美國目前作法,另一種是送至用過鈾燃料再處理廠提出有用物質如日本做法,當年民進黨政府不願意讓台電將核廢料送往法國處理是不願處理非不能處哩。前經濟部長沈榮津認為即使送往法國濃縮、精煉後還是有核廢料,最終還是需要送回台灣做永久貯存,但精煉後廢料已減容可暫存待送至最終處置掩埋,先進國家都是如此。台灣並非核能先進國家,用過核燃料涉及國際核子擴散保防,所以美國也暫存乾貯場待日後處理,台灣當然聽美國只要照美國作法並無問題。美國已有七十多座露天乾貯場,用了幾十年也沒問題。乾貯場內的鈾燃料是可取出再運至再處理廠處理,不是永久存放。重啟核四廠是達到碳中和必經之路已成知識分子共識,核四鈾燃料雖運出國外但還是可運回來,核四的設計已考慮廢料長時間儲存廠內。其實核能發電是國家的重要能源問題,各級政府應協力解決,不可因意識形態為反對而反對,關於核廢料處理我們大可參考美國及韓國做法。 

    新北市若真的重視核安就應該盡速核准核一、二場的用過鈾燃料乾貯場使用,目前用過燃料先放在乾貯場屏蔽罐內放置40年,日後參考先進國家技術取出用過燃料再處理提出有用物質再置入高放最終處置廠,由於美韓等國高放廢料遠比台灣多,目前台灣只要追隨先進國家不須急著蓋高放最終處置場,目前世界上只有芬蘭和瑞典擁有高放廢料最終處置場。至於低放最終處置廠當然要積極興建,以核養綠公投雖通過後,蔡政府仍堅持廢核,所持的最大理由就是廢料無處貯放,行政院發言人說擁核者要面對地方反對永久貯存核廢料的事實,但很多人反對年改,政府還是照改,何況公投顯示大多數人民是支持核電的。前經濟部長沈榮津表示「核電不是不用,是沒辦法用。」,其中最重要的問題是乾貯設施地方政府也尚未核准,前新北市市長朱立倫已改口要重啟核四,所以新北市政府應無理由反對使用乾貯場否則就是假重視核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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