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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以人民為念 憲法在政治利益下破敗
2025/12/25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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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以人民為念 憲法在政治利益下破敗

2025-12-25 00:00 

行憲紀念日到來,此節日紀念《中華民國憲法》通過與實施,然而,在這本應回顧憲政精神、凝聚社會共識之時,台灣仍在朝野惡鬥,近日又因「五大法官判決」爭議使法界與民眾熱議,同時賴總統拋出「在野獨裁」。究竟何者才是民主、何者又是偏離憲政正軌、在野又如何能獨裁?對一般民眾而言早已難以釐清。

中華民國憲法作為我國法治根本,形塑台灣迄今仍能對中國大陸產生影響力的制度基礎;同時部分大陸民間輿論將其作為「他山之石可以攻錯」,主因在較高程度的自由與相對公正的法治環境。然而,縱觀台灣這一年多來的社會,從大罷免到如今的憲政爭議,立法院通過的法案總統不公布,至今有八次覆議失敗記錄的行政院長也首次不副署;總統稱在野黨毀憲亂政,在野黨稱總統為袁世凱稱帝,朝野的鬥爭已全面展開。

回顧近代史,國家根本大法被政治權力玩弄、架空的例子不勝枚舉。其一,袁世凱毀壞約法,為帝制鋪路。其二,如胡適在一九二九年在「我們什麼時候才可有憲法」一文中所質疑,認為「軍政–訓政–憲政」三階論,沒有憲法的政府不具備進行訓政的正當性。其三,動員戡亂時期的國民黨政府,雖有形式上的憲法,但仍以國家安全等因素延後憲政的實施。在解嚴後,中華民國最終走向民主共和國憲政體制,然而如今立法院通過的法案總統不予公布,行政院長不予副署,中華民國憲法一路走來命途多舛,其脆弱性不容忽視。

國民不願中華民國憲法重演「袁世凱式」的命運:廢除「臨時約法」,逮捕國會議員,解散政黨致使國會停擺,為復辟帝制營造環境;國民亦不願如在二○二四總統大選期間,總統候選人賴清德提出的「中華民國憲法災難說」;甚至賴總統在「團結國家十講」中,以「一九四六年所通過的中華民國憲法,台灣是沒有派員參加的」此等不符史實的說法,將中華民國與台灣的憲政歷史紐帶拆開。

面對如今的憲政危機與朝野僵局,國民不該自暴自棄,現有制度之所以能受到世界所支持與公認,乃在於法治的運作與憲法的遵守,人民權利的落實本就是一個持續實踐的工程。朝野衝突的部分背景或許來自於中國大陸對台灣的長期壓力與滲透,但正因如此,台灣更應以法治與憲政自持,而非以民主之名行政治動員之實,以蠻橫對抗取代制度運作。

憲法的存在是為了人民,憲法的破敗則因政客的利益取捨,憲法的穩健運行有賴每一位從政人員對憲法的尊重。限縮其個人的政治權力,萬不可以短期政治利益極大化,破壞憲法的神聖性。當憲法可任由政治人物或法界高層在架構中找到可扭曲的支點,進而破壞長期法治穩定性,則憲政破敗、法律動搖、人民無所依恃,恐造成社會動亂。期望政治人物在行憲紀念日時思考,以人民為念,心懷中華民國長治久安,如此方可以台灣的軟實力垂範大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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