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六非常忙,金馬頒獎典禮當晚看到社群上的朋友發言,「討論民歌50演唱會的怎麼比金馬頒獎還熱門?」忍不住一笑,而那些在高雄看TWICE或伍佰演唱會的觀眾,可能根本沒發現金馬已經悄悄頒完了。
為什麼?因為無從討論起。
大多數入圍影片根本沒在國內公開上映過,觀眾沒看過電影,怎麼比?打開今年的得獎名單,影帝張震、影后范冰冰固然都是華人圈的知名藝人,作品精彩不在話下,兩人得獎作品《幸福之路》、《地母》未上映,連最佳影片《大濛》也只開了口碑場,當入圍影片多半都還沒上映,觀眾對這樣一場國內電影圈最重要的頒獎典禮,真談不上萬眾矚目,也說不出眾所期待,收視率可想而知。
奧斯卡獎規定,參賽電影一定要在前1年的1月到12月底之間,在美國特定6個區域之一的商業影院放映連續7天、每天3場,還規定最少有1場必須在晚間6點到10點之間的黃金檔期,片商也樂見其成,因為可以透過觀眾的好評來拉抬電影的看好度,網路討論聲量扶搖直上最好,透過造勢不僅能讓票房好,更能讓1萬名奧斯卡評審留下好印象(據說有部分評審根本沒看片就評分)。
金馬獎的邏輯與商業掛帥的奧斯卡不同,據說金馬是向世界三大影展坎城、威尼斯、柏林影展的格局看齊,希望能當華語電影的大平台。
坎城、威尼斯規定參賽片在影展之前,絕對不可以公開放映,讓影展期間的首映成為全球焦點,也是片商最好的行銷機會,超大牌的明星們踏上紅毯,在全球媒體前閃閃發光,影展地位高、電影的知名度也提高,相輔相成。
只是影展也很殘酷,觀眾看到不滿意的作品,不管多大牌明星參與,他們會中途離席、直接走出去,喜歡的則會給予長達10多分鐘的掌聲,影廳就是電影的競技場,好看不好看,瞬間全球都知道。
金馬獎當然不能要求參賽作品在影展之前都別放映,畢竟國片產量已經不多,還有些華語片的製作地不在台灣,或是陸片受限配額,因此只規定參賽電影在前1年的7月1日之前「沒有上映過」,確保是新片,至於日後是否在台灣上映,或是會在頒獎前上映,還是頒獎後上映,端看片商發行操作。
說實話,這些操作雖是片商細心推算的選擇,可是電影沒上映,全民就少了一同看金馬押寶的樂趣,真的可惜。也許漸漸地,「三金」之一的金馬獎與觀眾之間越來越疏離,最後就只剩下一張推薦片單。
不過討論聲量高也不見得好,就好像我那參加民歌50的朋友忍不住傳來許多訊息,感嘆著怎麼民歌手們的音準、節拍、穩定度,都跟年輕時不太一樣!但也能理解,畢竟50年過去,什麼都往下掉了……。
(作者為作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