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提「城鄉再生條例」導言
愛因斯坦最初提出幾個驚人的物理學創見時,不過是瑞士標準局的鑑定員,沒有學位,也不在學術機構,但他顯然對科學發展做出跨時代的貢獻,愛因斯坦說:「想像力比知識更重要,因為知識是有限的,而想像力概括著世界上的一切,推動著進步,並且是知識進化的源泉。嚴格地說,想像力是科學研究中的實在因素。」
筆者是誤闖建築叢林的外行人、夢遊者,上述這些話是我夢遊的導航系統。
美國教育家東尼.華格納說:「人們在各領域中都可以創新,若有適當的環境與機遇,大多數人都能變得更有想像力、更創新。」他在哈佛教育學院開的青年創新課,教導學生「破壞性創新」可改變世人的觀點和操作方式。
傲世至今的巴黎,一百多年前是個骯髒、汙臭、壅塞的老城市;改造巴黎的奧斯曼,他從來沒有接受過建築學和城市規劃方面的訓練,但奧斯曼在20年的時間裏,將巴黎變成了一個巨大的建築工地。「整個巴黎都改頭換面了。」奧斯曼在他的回憶錄中自豪地寫道。
「最成功的網路書店和拍賣網站創始者,過去都毫無書店和拍賣背景」(盛治仁),「物聯網」這個偉大的創新,是來自非科技背景,大學專攻北歐文化研究、曾立志成為記者的物聯網之父--凱文.艾希頓Kevin Ashton。
因此,筆者也就不惴淺陋,將建築外行人設計的「中山智慧城」提出,就教於各界,盼予指正謬誤,這將是建築革命之作,盼能淑世致用。配圖說故事,為申明理念,自當提出相關論述。(本文完稿於2016年底)
任何創作都是源自想像,「中山智慧城」固然是想像之作(施工設計圖尚需與專業團隊合作完成,包括不含混凝土的新型牆壁、地板),內涵的致用之「道」,主要係根據筆者一點軍事、政治、社會方面的學經歷,為了實現理想,長年研讀電子報、雜誌作為「活教材」(感謝各報紙媒體及網路資源提供者),針對時政發掘居住、環境、家庭復健、國土復育,乃至「城鄉再生」、國家再造的問題,思考解決之方。
2016年「0206台南震災」激起民眾進行都更的強烈意識,實際上也急需儘快進行全國大都更,都更條例修法勢必加快進行。立法院待議的各界版本多達數十個,顯見備受關注,然而,正如台北市副市長林欽榮所言:「台灣的都市更新條例應該判死,不該判活。嘿某效啦(台語)!」(2015.05.19)他直言,都市更新條例是政府用不負責任、亂撒容積的方法,讓全民共同痛苦化,應該讓該條例在8年後日落,同時新起一個都市再生條例,改由政府強勢主導。
「見不善如探湯」,「都市更新條例」既非良法,求善策則須臾不待,豈容繼續錯誤八年?然後可能像翻書一般,迅即誕生「都市再生條例」並賴以施政?都市計畫與風貌就能幡然改善?又該如何訂定?其內涵為何?「再生」的基礎條件?所謂「都市再生為體,都更為用」,此「體」為何物?如何體現?似乎仍是虛無飄渺,並未指出路徑,提出方案,甚至畫出藍圖。
2013.07月台北市第一個完工的公辦都更「第凡內」(右圖,摘自蘋果日報),是台北市公辦都更的標竿,前副市長張金鶚自詡為「創造多贏的都更典範」。
然而,基地上原來只有10戶,更新後為118戶,錯亂的電線依舊高掛;地下共同管道是現代都市建設的ABC,既然要「都更」,能否藉機補建?這對傳統都市而言是不可能的,諒必也從來未曾列入想像,但是新市鎮開發也是因循舊章。現行的都更,沒有未來都市發展的宏圖,並且是以錯誤的方式,往錯誤的方向盲目流動。
「第凡內」除了循近例規劃有「托兒所」,並未進一步顧及當前迫切需要的長照設施,即使是設置關懷站設施,其欠缺新城市的思維與作為,數語以問之:能解決少子化?居住正義?能促進產業轉型?能劍及履及,把握物聯網時代的國家發展步調?能補建地下共同管道?能改善都市環境和民眾的生活品質?
錯亂的電纜線繼續高掛,各種落後的景物依舊,勢必更擁擠、吵雜,公共資源相對更缺乏,如此的「都更」,只是拆舊房換新樓,有何都市再生的苗頭?都市沒有贏,市民沒有贏,國家不會贏,台灣還能再悶幾年?
再看全國矚目的台北士林「文林苑」都更案,王家在社運團體支持下,歷經長期的強烈抗爭,最後自省而妥協,該案得以繼續進行,15層大樓現已於2016年底完工,2017年進住,原住戶38戶,更新後為96戶,成長2.5倍,若非該基地前面緊鄰士林橋,後面挨著捷運,容積率可能還會「設法」變得更高。
試問,台北市或全國各地的都更,哪一個不是在原來的小街廓、小基地上,極盡可能的的設法增加容積率?即使明知會影響環境品質。營建署公告修正建築容積規定,未來都更區域獎勵容積上限為1.5倍、非都更區為1.2倍,已在104年7月1日實施,此法也只是揚湯止沸而已。這樣的都更發展趨勢,結果如何?套句流傳的老話:「今日的業績,明日的業障」!
都更是「都市再生」的契機,但若經此「業障」,能再等五十年後下一次建築生命週期到期再來找生機?都更寸步難行,行則蹈向錯誤之途,「都市再生」何來門路與條件?這樣的都市會有未來,會有競爭力嗎?如何訂定「都市再生」導向的都市計畫?
都市病為患世界,也嚴重傷害地球,世人竭力挽救,有增無減的事實證明徒勞無功。人類已沒有時間繼續試誤,顯然需要針對根本元素,也就是建築設計,另闢蹊徑。
筆者千慮一得,認為「都更」與「鄉更」是一體之兩面,「中山智慧城」能將「城市」變為「城鄉」,能夠「鄉更」,自可「都更」,才是根本的解決方策。
「取法乎上」。乘著都更孔急的風潮,鼓動物聯網的翅膀,支持「國土計畫法」之施行,公地、公辦、眾有、專營為原則,配合368鄉鎮市區各建一幢「中山智慧城」,大量興建新世紀的「優社宅」,打造科技、教育、社會、社福、人文、環保兼具的智慧城大國。以「觀光國+」為「國土計畫法」之目標,「物聯網+」為台灣再起之引擎,成就領先世界的「城鄉再生」。
「徒善不足以為政」,余既備有大都更的模組設計,復有「368中山城興台淑世藍圖」,以及368中山城興台淑世方略,若能據以訂定「城鄉再生條例」,當可裨益國家富強的大建設,溥博雄渾的展開。
2022.1108後註:立其大。經過持續思考,宜改為「國建大都更條例」。內含國土復育以觀光國為目標,以及建設淨零耗能建築,蔚為台海防衛作戰堡壘建築等要則。
22024.0205後註:"發財型大都更條例"標題引人注目,論述起來直指人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