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廁所不沖,開除可以嗎?
2024/03/12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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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諍/台北撰述
根據周刊王CTWANT ,2023年6月3日 報導,中國大陸近日傳聞,有設計師因為上完廁所沒沖水,被老闆開除,並在微博引起熱烈討論。週刊王指出,該公司高層,認為「這樣的員工沒有基本的素質,完全沒有責任心可言,不可能做好設計,不配做設計師。究竟按照台灣勞工法令立場,員工上完廁所不沖水或洗手,屢勸不聽,公司可以依法資遣或開除嗎?
勞工法令專家黃才昱老師的指出,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 ,雇主對下列事項應有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十二、防止動物、植物或微生物等引起之危害。
所以,雇主為避免造成公司龐大損失,當然要做適當處置。另外勞基法第11條,非有左列情事之一者,雇主不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
第五款
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而所謂「確不能勝任工作」。許多法院判決係指勞工之學識、品行、能力、身心狀況 等客觀上不能完成工作、或主觀上怠忽所擔任之工作,致不能完成,且包括違反勞工應忠誠履行勞務給付之義務等內。所以黃才昱老師認為,上完廁所資遣員工,實無法達到資遣條件,至於開除呢?黃才昱老師也認為不可以。
黃才昱說,根據勞基法第 12 條,勞工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四、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而上完廁所,雖然不放水有礙瞻觀,但很難有情節重大的可能性。所以公司勝訴機率不高。
但是倘若在2021年新冠肺炎最顛峰期間,或是公司已經有人罹患傳染病,則可能有不同思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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