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車禍達人 / 黃才昱
女鐵人騎「50萬頂級公路車」遭撞爛,車主見賠償金、嚇傻 (詳見各報)。
2023年7月26日
台中33歲楊姓女子(26日)凌晨騎著要價50萬左右的BMC頂級自行車外出運動,結果遭49歲邱姓男子開車追撞,導致楊女整個彈飛到擋風玻璃上,所幸送醫後並無大礙,但自行車卻因此報銷,邱男得知自行車要價不斐後,當場傻眼;比機車、重機還貴。
撞到車輛賠償,一般公式是對方車損程度×我方過失比例車損程度,一般用固定資產折舊率計算,耐用年數就是認為物品的價值能存在多少年,這部分的行政機關透過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規定,表格可能每年有變動,大家可以上財政部網站查詢。
這邊摘錄了「運輸設備」的部分給大家參考,可以看到:
1. 其他業用汽車、貨車耐用年數是5年
2. 機車、電動機車及其他(腳踏車算在這裡)耐用年數是3年
另外計算耐用年數需計算到月份:
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95條第6 項規定「 固定資產提列折舊採用定率遞減法者,以1 年為計算單位,其使用期間未滿1 年者,按實際使用之月數相當於全年之比例計算之,不滿1月者,以1月計」
來源:網路
所以自行車有折舊,折舊後殘值看已經使用多少年多少月。一般自行車經過三年或三年以後 殘值剩1/10,也有法院判決到零。
某些情況沒有折舊法院判決,車輛不折舊,台南高分院96上易字20號:
查,修理材料依其性質,仍有獨立與附屬之別,若修理材料對於物之本體而言,已具獨立存在價值,因其更結果,將促成物於修繕後使用效能之提昇或交換價值之增加,則侵權行為被害人於未依民法第214條之規定催告請求回復原狀前,逕行以新品之價額請求全額賠償,與舊品相較,勢將造成額外利益,與損害賠償僅在填補損害之原理有違。
零件剛換沒多久,用一般折舊公式也不合理。
黃才昱顧問 0939-21-4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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