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今(22)日審查「就業服務法第52條修正草案」,立委提案將外勞留台工作年限從12年延長至15年,此為我國第4度修法延長,勞動部長陳雄文於報告時提出6點理由,表示支持態度。
陳雄文表示,勞動部支持外勞補充性原則,以及在不影響國人就業原則下,漸進式延長外勞在台工作年限。
陳雄文認為,延長年限不會造成外勞變相移民、不致影響國人就業、不會額外增加外勞人數、有助穩固勞雇關係並降低育才成本、周邊國家年限規定較台灣寬鬆,且勞資學政等代表均支持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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