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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法修正草案與「出身歧視」問題
2009/06/11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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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底,上千名台灣醫學生史無前例的上街抗議之後,行政院終於在上周通過醫師法修正草案,針對持有國外醫學學歷而打算參加台灣醫師國考者,必須先經過學歷甄試,及台灣醫療機構的實習及格證明才可以;修正案還規定醫學生畢業實習年限為五年。行政院採取這項更嚴厲的認證管控案是順應這半年以來,台灣醫學生串聯要求政府對持有外國學歷者的訴求。

這當然是台灣醫學生的勝利,但是否合理,並且合乎台灣整體的最大利益,則不無商榷餘地。

台灣的醫師沒有一天不需要接觸英文,用功負責的醫師還要經常閱讀英文期刊,要晉升教授沒有不寫英文論文的。無論學術與實務,台灣醫師努力爬的那座山,說穿了就是西方醫學的高峰;台灣醫學教育想要改革的目標,說白一些,便是沾上西方先進醫學院的邊,或者期望達到那些模式。

如果照新修正案的話,未來約翰霍普金斯或是倫敦大學醫學院的畢業生都要通過新一套的緊頭箍,除了不符常識見解與邏輯,也未必是台灣的利益;修正案不分青紅皂白,所流露的台灣醫學民族主義色彩,不僅缺乏深思而且好處不多,只會讓打混的醫學生可以更從容的混。

雖然台灣醫學生的入學標準極高,但醫學院的淘汰率與英美相較,又低得像天堂,台灣醫師國考的通過率比起「師」級的律師、建築師又出奇得高;醫學生實在不必有唯我獨尊的自大心態。

現行醫師法規定畢業於美、日、歐洲、加拿大、南非、澳洲、紐西蘭、新加坡及香港等九大地區與國家的醫學生,可以直接參加醫師國考,不須經過學歷甄試。至於持其他國家醫學學歷者,則需先經過教育部的學歷認證考試之後,才能參加醫師國考。九大地區與國家的醫學生可以不需學歷甄試是一段有趣的立法歷史,涉及立法者的認知心態與外交考量。

醫師法施行細則說明,歐洲指的是歐洲聯盟會員國。但是時空的變化,地緣政治的劇烈變動,當前的歐洲聯盟早已不是當年立法者小腦袋所能想像到的版圖;引發這次修正案的癥結正是台灣醫學生不服將波蘭等東歐醫學生歸納在歐洲聯盟之列;這項懷疑不無正當性。

過去,台灣行政與立法者的思考與決策不周導致今日的紛擾;今日,行政院面對壓力,修正的方向捨棄了法律解釋的途徑,卻大幅升高醫師資格的門檻,再加上政策把醫學系每年設定為一千三百名,台灣儼然築起醫師市場的保護主義高牆。

美國大法官卡多索曾說:「法律就像旅行一樣,必須為明天作準備,必須具備成長的原則」。但是,鋸箭式的新法案缺點明顯浮現;不用多久,恐怕也會產生新的紛擾與窘態。

這次抗議過程,讓人見識了醫學生對「出身歧視」的黑暗心理,假如醫界將「波波醫生」標籤化視做合理,其代價可能便是暴露深植台灣醫界已然存在的許多「出身歧視」隔閡;這些包括僑生、軍醫、入學分數低的醫學院、中醫學系、不同醫學中心、外國醫學畢業生等等。這種心態或許也可以諷刺的說是高級醫學生,或者高級醫師的黑暗心理;不久之前,我們不是才領教了林芳郁接榮總院長所引發的口水嗎?那可是最高級的「出身歧視」版本,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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