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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道大學100學年度助學金服務時數疑義
2012/03/07 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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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道大學弱勢助學計畫(100學年度)舉行三場說明會,服務時數未修正
(2012年2月17日)RICE投書教育部「部長信箱」
有關部分學校(34校)依「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辦理助學金服務學習事宜,相關規定未符實施原則乙案,其中多數學校已陸續公告修訂服務時數。然而,似仍有少數學校(約有7校)尚未修正相關規定。例:明道大學於101年1月3日公告100學年度弱勢助學金獲得補助學生名單(含服務單位),服務學習時數即未符實施原則。
建請教育部依100年11月3日臺高通字第1000920497號函,確實清查並妥處。
(2012年3月2日)教育部回復
信件編號:201202170005
承辦單位:高教司
發文日期:101-03-02
發文文號:臺高字第1010902167號
回覆內容:
RICE您好,有關您反映明道大學辦理「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服務學習時數未符規定一案,業函請學校確依本部規定儘速檢討修正相關校內辦法措施後,報部備查。
感謝您對高教弱勢助學政策之關心,若有未盡事宜,請與本部高教司聯絡(02-77366731)。敬祝
闔家平安
教育部敬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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