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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道大學100學年度弱勢助學金服務單位
2012/01/04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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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學習時數:各校得於不影響學生課業學習原則下,自行規劃,並以每週3小時或每學期50小時為上限。
服務學習時數與助學金金額無對價關係,爰各校服務學習時數不得因核發助學金金額有別,避免致使學生產生相對剝奪感。
100學年度全國各校依以上「新制」規劃服務學習時數,明道大學原規定各級服務時數為80、65、50、40、30小時,該校100學年度未修正服務時數。
(100.12.28)生活助學金座談會簡報
(101.01.03)100學年度弱勢助學金獲得補助學生名單(含服務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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