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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山大學100學年度弱勢學生助學金免除服務
2012/01/01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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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山大學「助學措施」多項創舉

國立中山大學100學年度弱勢學生助學金申請公告

國立中山大學於1001228日公告修訂後「弱勢學生助學作業規定」,已將助學金服務學習規定刪除。

1001228日)國立中山大學弱勢學生助學作業規定

壹、依據:教育部10081日修正後「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

貳、目的:為協助照顧經濟弱勢學生,鼓勵其安心向學,並彰顯教育正面意義,訂定本助學作業規定。

叁、助學金:

一、申請資格:

(一)本校學生具本國國籍並有正式學籍。(不含研究所在職專班),於修業年限內在學之學生。

(二)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60分以上。

(三)同一教育階段所就讀之相當年級已領有助學金者,不得重複申請。

(四)已請領本校各類減免及政府其他助學措施者,不得重複申請。

二、補助金額:

(一)依家庭年收入級距,分別給予下列金額補助:

 家庭年收入           補助金額

 家庭年收入30萬元以下      16500

 家庭年收入30萬元~40萬元以下   12500

 家庭年收入40萬元~50萬元以下   10000

 家庭年收入50萬元~60萬元以下     7500

 家庭年收入60萬元~70萬元以下     5000

(二)申請人如學年度實際繳納學雜費低於補助標準時,僅補助實際繳納金額。

三、申請作業:

(一)助學金、生活助學金:每年9月註冊日起1020前,實際申請作業時間,依每年公告時間為準。

(二)受理單位:本校生活輔導組。

(三)申請檢附文件

1. 戶籍謄本(須包含學生本人、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配偶等最近3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正本)。

2. 弱勢學生助學申請表。

3. 前一學期在校成績證明。(學業成績須達平均60分以上,新生及轉學生除外,論文撰寫階段學生如因前一學期未修習課程致無學業成績可採計,得以最近一學期學業成績計算)

4. 家庭中具國民中小學或幼稚園教師軍人身分者應檢附就職學校或機關開立之薪資所得證明,未提供者,不予核發,已核發者,予追繳。

四、審查及給付作業:

(一)由生活輔導組將學生申請資料陳送教育部經財稅中心查核。符合補助資格者,當學年度補助金額自第二學期學雜費中扣除。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補助:

1. 家庭年所得逾70萬元。

2. 家庭應計算人口之存款利息所得合計逾新台幣2萬元。

3. 家庭應計算人口合計擁有不動產價值合計超過650萬元。

4. 每學年第一學期期中休學、退學或遭開除學籍者,不予核發補助金;另學年度中已獲補助學生,如第二學期因故休學,次學年度復學時,停止申請補助乙次。

5. 延修生或因雙主修、輔系,所延長之休業時間,不予補助。

6. 已逾各學制規定修業年限者。

肆、生活助學金

一、申請資格:

(一)符合助學金申請條件者經教育部審查通過之學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ㄧ者不得申請:

1. 已領有低收入戶生活扶助(就學生活補助)、原住民學生工讀助學金、原住民低收入戶工讀助學金等政府提供同屬生活費性質之補助,或進行校外實習領有津貼者。

2. 已向銀行申貸生活費者。

二、補助金額:

每月6000元為上限並配合本校助學規定實施生活學習服務26小時。

三、申請作業:

同助學金之申請作業如有經濟困難者可同時申請生活助學金。

四、審查及給付作業:

(一)同助學金之申請作業。

(二)申請名額依本校每年預算規劃,核定人數;申請人數超出定額時,以家庭年收入較低者為優先。

伍、紓困助學金

一、申請資格

(一)大學部、研究所具正式學籍且在學制內之學生。

(二)家庭發生急難之學生。

二、補助金額:依本校學生急難救助實施辦法辦理補助。

三、申請作業:依急難事件發生時間,向本校生輔組申請。

陸、免費住宿提供:

一、申請資格

(一)大學部、研究所具正式學籍且在學制內之學生。

(二)低收入戶家庭。

二、補助內容:免收分配住宿舍之住宿費(各宿舍住宿費,依學校所訂之收費標準,免收)並配合協助宿舍服務中心安排宿舍服務工作。

三、申請作業:

(一)時間:每年1月、6月(大學部新生8 月)依每年實際公告。

(二)受理單位:宿舍服務中心。

(三)繳件資料:低收入戶有效証明文件。

柒、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補助:

(一)無重大特殊原因,未在申請期限內辦理者。

(二)未依規定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證明文件逾有效期限或出具證明文件單位(機關)不符認證標準者。

一、有偽造或提供不實證件,經查屬實者,除停止補助及追繳已領之補助金外,並依校規懲處。

二、經費來源:由本校學雜費收入之就學獎補助提撥款支應。

三、本作業規定未盡事宜,依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辦理。

捌、本弱勢學生助學作業規定簽奉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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