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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如實遵守修行著相之警惕,得自行負責後果業報。
2010/05/20 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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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如實遵守修行著相之警惕,得自行負責後果業報。
案例一:
請問:某某能否來訪見面?
四寶答:我不想跟他見面。
四寶答:兩次大陸行之前,都有嚴重告誡,
但還是偷偷前去,如此行為,我已無法再指導他。
所以傳給我簡訊我都不再回覆,
已經失去相互間的學習因緣。
讓他自己深切反省。
修行路須得謹慎,隨時以”清淨心”來覺知
而不是以依他通的示現來方便處理,
若無法徹底捨離執著,
日久必掉入深深金剛地獄,而難以出離。
案例二:
身心能微細覺知,須得保任,如何保任呢?
重點就是不起分別心。
請問:在台北某次聚會中,有一同修提出問題,在靜坐時,
常常有突發狀況,不同於一般書上所寫……
四寶答:請此同修,現場靜坐以解其難題,
當下放鬆,手結定印 (右手在上,左手在下),散盤靜坐。
約五分鐘後,入於輕安,一會兒,微細念頭動了起來,
告知……欲保任輕安須得離相,離五毒(貪嗔癡慢疑)
而不起分別心。
初禪以【八觸覺知】初果之入流(入於六根而不入於六塵)
此即是”是相非相”。
二禪以【淨信無礙】以一往來於我相之九品。
三禪以【慈悲喜無量】以不來(離相清淨)於法相。
四禪以【捨無量】以離欲於身心覺受。
若能如此保任微細,此為樂阿蘭那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