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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儀為何蓋棺60年不能論定
2020/01/19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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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儀為何蓋棺60年不能論定 ?
第 一 章 歷史評價
陳儀是中華民國歷史上, 一位地方性政治人物, 民國卅九年六月十八日, 因為背叛中華民國之罪名, 遭判死刑執行槍決。
中華民國政府為此事, 特別發表公開聲明, 說明原委如下:
「陳儀 本 為 軍 閥 出 身, 於 國 民 革 命 軍 北 伐 期 間, 見 風 轉 舵, 投 入 革 命 陣 營, 我 政 府 不 究 既 往, 加 以 優 容, 希 望 他 能 革 面 洗 心, 為 復 興 國 家 民 族 而 努 力, 他 做 了 一 輩 子 大 官, 武 官 升 到 二 級 上 將, 文 官 當 過 省 府 主 席、 國 府 委 員、 行 政 長 官 等 要 職, 想 不 到 他 仍 舊 是 一 腦 子 軍 閥 官 僚 思 想, 在 主 持 台 灣 行 政 期 間, 魯 莽 顢 頇, 處 置 乖 張, 國 家 危 急 存 亡 之 秋, 則 臨 難 苟 安, 自 私 自 利, 對 革 命 主 義 毫 無 認 識, 對 反 共 抗 俄 戰 爭 毫 無 信 心, 卅 七 年 冬 季, 東 北、 華 北 徐 蚌 會 戰 失 利, 戰 局 迅 速 惡 化, 共 匪 一 面 渡 江 南 犯, 一 面 發 動 局 部 投 降 攻 勢, 誘 惑 我 軍 政 長 官 投 降, 陳儀 當 時 任 浙 江 省 主 席, 受 匪 諜 及 一 班 投 機 分 子 的 包 圍, 竟 忘 恩 負 義, 背 叛 黨 國, 為 了 保 全 個 人 既 得 利 益, 陰 謀 出 賣 京 滬 杭, 導 演 江 南 局 部 投 降, 迎 接 共 匪 渡 江, 他 曾 親 筆 寫 下 有 關 投 降 的 準 備 工 作 八 項 和 投 降 條 款 五 條, 於 卅 八 年 元 月 卅 日 和 二 月 一 日, 先 後 派 他 的 外 甥 丁 名 楠 及 舊 屬 胡 邦 憲 去 煽 惑 京 滬 杭 警 備 總 司 令 湯 恩 伯 將 軍, 勸 他 停 止 軍 事 行 動, 與 陳 共 謀 早 日 實 現 局 部 投 降, 湯 恩 伯 將 軍 以 陳儀 身 為 高 級 官 吏, 擔 負 地 方 重 任, 不 思 竭 智 盡 忠 報 效 國 家, 挽 救 危 局, 居 然 勾 結 匪 黨, 煽 惑 部 隊 叛 變, 實 屬 罪 大 惡 極, 此 時 若 不 堅 持 國 家 至 上, 民 族 至 上 的 原 則, 將 私 人 情 感 關 係 置 之 度 外, 革 命 事 業 前 途 實 不 堪 設 想, 遂 不 顧 一 切, 採 取 斷 然 處 置, 將 陳 逮 捕, 轉 解 來 台, 交 付 軍 法 會 審, 經 過 詳 密 偵 訊, 陳 承 認 派 遣 親 信, 策 動 叛 亂 不 諱, 依 照 修 正 懲 治 叛 亂 條 例 第 四 條 第 一 項 及 第 十 一 條 規 定, 判 處 陳 儀 死 刑, 剝 奪 公 權 終 身, 全 部 財 產 除 保 留 一 部 分 作 他 的 家 屬 必 需 生 活 費 用 外, 一 律 沒 收, 判 決 書 經 呈 奉 核 准, 於 六 月 十 八 日 將 陳 儀 提 庭 宣 判, 驗 明 正 身, 執 行 槍 決。」
但是陳儀過世年三十年之後, 中共中央統戰部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 給陳儀家屬發出一份全新的評價, 全文如下:
「 陳儀, 字 公 洽, 浙 江 紹 興 人, 一 八 八 三 年 生, 一 九 五 零 年 六 月 十 八 日, 在 台 灣 被 國 民 黨 殺 害, 陳 係 日 本 陸 軍 士 官 學 校 及 日 本 陸 軍 大 學 畢 業 生, 歷 任 滿 清 政 府 陸 軍 部 官 員, 袁 世 凱 政 事 堂 統 率 辦 事 處 參 議, 孫 傳 芳 所 屬 第 一 師 師 長, 徐 州 總 司 令, 浙 江 省 長, 後 任 國 民 黨 軍 政 部 次 長 兼 兵 工 署 署 長, 福 建 省 政 府 主 席, 行 政 院 秘 書 長, 國 民 黨 黨 政 工 作 考 核 委 員 會 秘 書 長, 陸 軍 大 學 校 長, 國 防 研 究 院 主 任, 中 央 訓 練 團 教 育 長。 一 九 四 五 年 八 月 日 本 投 降 後, 到 台 灣 受 降, 任 台 灣 行 政 公 署 行 政 長 官, 浙 江 省 主 席 等 職, 1948 年, 陳 儀 和 我 黨 發 生 關 係 ; 接 受 了 我 黨 讓 他 起 義 並 由 他 策 反 國 民 黨 京 滬 杭 警 備 總 司 令 湯 恩 伯 的 任 務, 陳 還 按 照 我 黨 的 指 示, 在 浙 江 釋 放 過 一 百 多 名 被 軍 統 特 務 毛 森 拘 捕 的 愛 國 人 士, 由 於 湯 恩 伯 的 出 賣, 起 義 失 敗, 陳 慘 遭 蔣 介 石 殺 害。 根 據 以 上 事 實, 報 經 中 央 批 准, 追 認 陳 儀 先 生 為 為 中 國 人 民 解 放 事 業 貢 獻 出 生 命 的 愛 國 人 士。
中 共 中 央 統 戰 部 ( 蓋 章 )
中 共 中 央 調 查 部 ( 蓋 章 )
1980 年 6 月 9 日。」
這是兩份截然不同的歷史評價, 在可預見的將來, 尤其是海峽兩岸正統之爭尚未落幕的狀況下, 即使蓋棺多年, 其評價仍不能做終局論定。
第 二 章 家世背景
第 一 節 幼年與成長
陳儀 族譜名紹華, 曾經名毅,又改儀, 字公俠, 後改公洽, 自號退素。1883年5 月 3 日 ( 清朝 光緒 九年 三月二十七日 ), 出生於 浙江省紹興市東浦鎮石道地陳家祖宅, 東浦是江南一大名鎮, 自古以來, 一向以水清、橋美和酒醇聞名遐邇, 而且宗族發達、民風喜新, 文商俱盛、才俊輩出 ,北宋時有開科進士陸軫, 南宋有愛國詩人陸游,明代武進士周文英, 清代狀元陳冕, 近代革命家徐錫麟, 現代文學家許欽文, 巴拿馬太平洋萬國博覽會金牌獎得主信記酒廠業主周清。
東浦歷史人物, 都對陳儀的成長有極大的影響, 而陳姓在東浦是一 戶大姓, 陳家祠堂供奉的列祖列宗, 中舉做官或經商致富者不乏其 人, 到陳儀的父親這一輩, 兄弟兩人一人經商, 一人做官, 更是東浦人的標桿。
陳儀的父親陳炳鏞, 號靜齋, 先在上海天津路祥康里, 開設正祥盛綢 布莊, 銷售蘇杭各色綢緞, 因經營有方, 誠信篤實, 深受中外盤商賞識, 特別是日本商人極為贊許。
1890 年, 日本橫濱正金銀行北京分行因擴充業務, 以重金禮聘陳 靜齋為該行買辦。
買辦頭銜是當時京滬各通商口岸外國銀行聘請華人經理的通稱, 受人羨慕, 但因常違背民族利益也會遭人非議。 陳父得此機遇後, 藉此結識了清廷的皇親國戚, 特別與先任總理各國事務大臣後又升為軍機大臣的奕劻等達官貴人交誼深厚, 逐漸在京、津兩地成為金融界 的聞人。 陳儀的叔父陳炳熙, 號蓀階, 為秀才出身, 後又中舉, 曾任 山東、河南兩地的知縣和河南開封府知府。
陳儀的祖父過世很早, 但陳儀的父親和叔父二人卻一直沒有分家, 他們不僅增置了一些良田, 還在縣城的投醪河另置了一處房產, 舉家遷居城裡, 後人所知陳儀祖居, 即是投醪河的這一處 。西元1888 年, 陳儀虛齡6 歲, 隨兄陳威入東浦一私塾啟蒙, 在兄長的輔導下, 他功課進步頗快, 而且非常懂事, 獲得塾師的表揚。 陳儀叔父中舉前, 曾應聘擔任杭州積善坊蔣廣昌綢莊莊主蔣海籌的家塾教席, 陳威、陳 儀兄弟兩人遂得以跟隨叔父前往杭州, 與蔣海籌之子蔣抑卮同窗共 讀, 在叔父的嚴格要求和輔導下, 兩人學業猛進, 成績甚佳, 陳儀尤 好讀歷史, 對歷代人物的成敗得失和忠奸愚賢, 已有初步的了解, 常 與同窗切磋探討, 時有辯論, 在待人接物、 勤儉刻苦、為人處世等方面, 叔父也諄諄教誨。 1895 年, 陳儀 13 歲時, 母親考慮到陳家在京滬等地都有不菲的商貿財產, 將來必須有人接手掌管, 又對兄弟 兩人分別作了安排: 陳威繼續求學, 以便參加即將來臨的科舉考試; 陳儀進紹興怡豐錢莊當學徒, 拜經理高尚德 ( 又名伯俊 ) 為業師, 以便將來繼承父親的事業, 在當時, 錢莊是個非常令人羨慕和尊重的行業, 陳儀尊師敬業, 勤奮學習, 很快已掌握很多業務知識, 深得業師的嘉勉。 陳儀在學徒之餘, 仍努力學習文化知識, 有關經史子集等典籍, 他都購置齊全, 誦讀不倦。 1898 年, 陳儀學徒期滿目睹甲午戰敗及清王朝政治腐敗, 16 歲的陳儀萌發了救國救民志向, 堅決要求進學堂讀書。 在徵得父母同意後, 他經過長期準備, 終於考上浙江最早的一所新式學制的高等學府杭州求是書院。 他在此孜孜不倦苦讀了 3 年多, 碰到一位資歷很深的國學教師宋恕, 此人反對程朱理學, 提倡振興工商, 主張維新變法, 受老師影響, 陳儀的思想也起了大變化, 陳儀在杭求學期間, 奉父母之命娶同鄉沈蕙為妻, 夫妻恩愛, 但未生育子女。 1917 年, 陳儀將大哥陳威的 6 歲女兒文瑛 過繼為女。 1902 年, 陳儀 20 歲, 與大哥陳威同鄉邵明之 ( 後改銘之 ) 考上官費留學, 東渡日本。 陳威入早稻田大學攻讀經濟 ; 陳儀入成城中學, 為日後入士官學校作準備。
當年, 成城中學畢業的中國留學生因故不能直接入士官學校, 陳儀不敢耽誤學業, 設法進入陸軍測量學校學習, 一年後再入日本士官 學校第五期炮兵科, 炮兵射擊學校第四期學習。 在此期間, 陳儀刻 苦學習, 成績斐然。 1903 年正月初, 陳儀偕同其兄陳威, 與魯迅、 陶成章、 許壽裳、 經亨頤等 27 位紹興籍留日學生聚會東京清風亭, 會後聯名發出紹興同鄉公函, 介紹日本明治維新以後的進步情況, 籲請故鄉人民改革現狀, 選送青年出國學習, 爭取社會的進步和發展。 當時, 孫中山在日本倡導革命, 陳儀加入光復會, 並與徐錫麟、 秋瑾、 蔡元培、 蔣尊簋、 蔡鍔等結識, 進一步堅定其愛國革命志向。 1907 年, 陳儀 25 歲, 從日本學成回國, 雖對清廷現狀不滿, 但因係公費留學, 仍被派往清政府陸軍部任二等課員, 後來陳儀常以此勉勵旁人: 凡事不可能一步登天, 我就是從二等課員做起的。
1911 年 10 月 10 日, 武昌起義成功, 浙江亦隨之起而響應, 光復成功, 成立都督府; 第二任都督蔣尊簋, 字伯器, 浙江諸暨人, 畢業於日本士官學校, 同盟會會員, 在浙江頗孚人望, 為各界人士所尊崇, 蔣尊簋邀請陳儀為助手, 委以都督府軍政司司長, 負責後勤業務 事宜, 陳儀認真負責, 不負眾望, 深得信賴, 在蔣尊簋主浙期間, 朱瑞 率領浙江支隊支援江浙聯軍攻打南京, 在攻克南京以後, 南京臨時政府委任朱瑞為陸軍第六師師長。
1912 年, 朱瑞班師回浙, 居功自傲, 有奪權野心, 但 對 蔣 尊 簋 則 不 敢 當 面 攻 擊, 他 們 密 謀 策 劃 了 清 君 側 的 步 驟, 以 逼 走 陳 儀 的 方 法 來 孤 立 蔣 尊 簋; 在 一 次 軍 事 會 議 上, 朱 瑞 指 使 其 部 下 首 先 發 難, 無 端 指 責 陳 儀 後 備 供 應 不 力, 陳 儀 一 怒 之 下, 拂 袖 棄 職 而 去, 不 久, 蔣 尊 簋 也 辭 職, 朱瑞後來投靠袁世凱, 當 上 了 督 理 浙 江 軍 務 的 興 武 將 軍。
1914 年, 陳 儀 應 召 去 北 京 任 政 事 堂 統 率 辦 事 處 參 議, 1916 年, 袁 世 凱 竊 國 稱 帝, 改年號 洪 憲元年, 蔡 鍔 裝瘋 離 京, 準 備 赴 滇 起 兵 討 袁。
袁 世 凱 獲 悉 後, 急 派 陳 儀 追 尋 蔡 鍔 回 京, 陳儀 對 袁 氏 竊 國 稱 帝 深 惡 痛 絕, 抵 津 後 與 章 宗 祥、 蔣 百 里 商 量, 決 定 以 追 不 到 為 由 交 差, 不 久, 陳儀 也 借 故 離 職, 1917 年, 陳儀 第 二 次 赴 日 本, 入 陸 軍 大 學, 為 中 國 留 學 該 軍 校 的 第 一 期 學 生, 夫 人 沈 蕙 和 女 兒 文 瑛 隨 行, 1920 年, 他 以 優 異 的 成 績 畢 業, 至 此 奠 定 了 他 在 中 國 軍 界 發展的 資 歷 和 地 位 。
回 國 後, 他 在 江 蘇、上 海 經 營 實 業, 與 友 人 在 江 蘇 東 台 合 資 興 辦 裕 華 墾 殖 公 司, 同 時 接 辦 絲 綢 商 業 銀 行 與 錢 莊, 當 時 經 常 往 來 的名人, 有 後 來 任 浙 江 實 業 銀 行 總 經 理 的 李 馥 生, 浙 江 興 業 銀 行 董 事 長 蔣 抑 卮 以 及 錢 新 之、 蔣 孟 平 等 人; 1922 年, 陳 儀 任 裕 華 墾 殖 公 司 經 理, 當 時, 張 謇 也 在 蘇 北 辦 鹽 墾 實 業, 因 自 然 災 害 及 市 場 情 況 變 化, 經 營 發 生 困 難, 必 須 另 籌 巨 額 資 金, 遂 懇 請並委託 陳 儀 赴 日 本 籌 措 借 款, 為 此, 陳 儀 再 次 東 渡, 至 1922 年 9 月 20 日 才 回 國, 陳 儀 多 次 赴 日 過 程 中 結 識 了 日 本 姑 娘 古 月 好 子, 1922 年, 兩 人 喜 結 良 緣, 古 月 好 子 隨 丈 夫 來 中 國 後, 陳 儀 改 其 名 為 陳 月 芳。
第 二 節 事 親 至 孝
陳儀 父 親 在 紹 興 娶 妻 王 氏, 在 京 又 納 崔 氏為妾, 先 後 育 子 女 12 人, 陳 儀 係 由 王 氏 所 生, 排 行 老 三, 上 有 一 兄 一 姐, 下 除 一 位 妹 妹 外, 其 餘 四 弟 四 妹 皆 為 崔 氏 所 出, 陳 儀 叔 父 元 配 即 是 兄 嫂 之 妹, 在 外 也 另 娶 龐 氏, 王 氏 無 出, 龐 氏 則 育 有 十 子 三 女, 陳 儀 父 親 長 期 在 北 京 經 商, 陳 儀 叔 父 告 老 還 鄉 後, 在 杭 州 定 居, 陳 儀 的 母 親 和 嬸 娘 則 長 年 居 住 紹 興 城 裡, 管 理 家中 田 產。
陳儀 事 母 至 孝, 唯 母 命 是從, 至今, 故 鄉 還 流 傳 著 這 樣 兩 則 小 故 事 : 其 一, 國 民 革 命 軍 北 伐 之 時, 孫 傳 芳 的 殘 部 周 蔭 人 師 駐 紮 紹 興 城 內, 搶 劫 財 物, 奸 淫 婦 女, 軍 紀 極 壞, 後 來 社 會 上 又 盛 傳 時 任 浙 軍 第 一 師 師 長 的 陳 儀 傾 向 南 方, 周 部 要 對 其 家 屬 採 取 行 動, 陳 母 惶 恐 不 安, 遂 緊 閉 大 門 深 居 不 出, 與 外 界 也 幾 乎 隔 絕, 一 天, 有 僕 人 匆 匆 來 告, 說 住 宅 四 周 忽 被 軍 隊 包 圍, 陳 母 聞 言 驚 恐 萬 狀, 不 知 所 措, 這 時 候, 陳 儀 突 然 回 家 入 室 向 母 親 請 安, 陳 母 驚 喜 交 集, 急 問 如 何 回 得 家 來, 陳 儀 回 稟 母 親, 說 是 國 民 革 命 軍 已 克 復 紹 興, 外 面 軍 隊 是 其 部 屬, 是 來 保 護 自 家 的, 陳 母 聽 罷 臉 色 突 變, 指 著 陳 儀 罵 道 : 我 被 人 嚇 得 也 夠 了, 連 你 這 個 不 肖 子 孫 也 來 嚇 我! 陳 儀 連 連 向 母 親 告 罪, 立 即 命 令 隨 從 人 員 撤 去 了 住 宅 四 周 的 警 衛 部 隊 。
其 二, 鮑 家 橋 河 沿 有 一 個 叫 楊 阿 嘉 的 人, 辛 亥 革 命 前 是 縣 衙 的 差 役, 失 業 後 成 了 地 頭 蛇, 敲 詐 勒 索, 聚 賭 抽 頭, 平 日 裡 極 不 安 分, 有 一 次, 楊 阿 嘉 觸 犯 了 有 勢 力 的 人 物, 遭 至 關 押 並 將 被 處 死, 楊 阿 嘉 妻 子 情 急 之 中, 跑 到 投 醪 河 陳 宅, 跪 在 陳 母 面 前 苦 苦 哀 求 : 老太 太 救 命! 陳 母 是 個 心 腸 軟 的 人, 見 楊 妻 哭 得 像 淚 人 一 樣, 就 答 應 幫 忙 到 底, 楊 妻 走 後, 陳 母 就 去 電 陳 儀 為 之 通 關 節, 不 久, 楊 阿 嘉 便 獲 釋 回 家, 從 此 以 後, 楊 阿 嘉 收 斂 不 少, 後 來 還 募 款 修 建 了 南 門 外 的 南 渡 橋, 為 當 地 做 了 一 樁 好 事, 那 年 陳 儀 返 鄉 時, 曾 婉 轉 地 對 母 親 說 : 母 命 難 違, 此次我 遵 命 把 楊 阿 嘉 保 釋 出 來, 但 母 親 以 後 千 萬 不 宜 多 管 閑 賬, 否 則, 做 兒 子 的 也 無 能 為 力 了。 陳 儀 從 小 知 道 母 親 獨 居 的 寂 苦, 故 無 論 年 少 年 長, 為 民 為 官, 只 要 回 紹 興 省 親, 陳 儀 每 晚 必 坐 於 母 親 床 前, 閑 話 家 常, 侍 奉 瑣 事, 要 到 母 親 揮 手 叫 去 方 才 離 開; 1950 年 2 月 18 日, 被囚禁於台灣 的 陳儀 寫 了 一 首 題 為 思 先 母 的 詩, 寄 託 了 他 對 母 親 深 深 的 思 念 :
追 思 罔 極 淚 潸 然, 辛 苦 慈 悲 我 母 賢,
消 渴 可 能 妨 老 健, 長 違 定 省 恨 終 天。
陳 母 患 有 糖 尿 病, 中 醫 名為 消 渴 症, 久 治 而 不 癒, 且 足 瘡 糜 爛 有 年, 直 至 臨 終, 陳 儀 對 此 一 直 念 念 不 忘, 以 未 能 在 母 親 身 邊 服 侍 並 給 她 治 好 病 而 抱 憾 終 生; 陳 儀 和 大 哥 陳 威 ( 字 公孟 ) 感 情 特 別 深 厚, 陳 威 雖 是 清 末 秀 才, 但 憤 世 嫉 俗, 留 學 日 本 時 加 入 了 光 復 會, 1907 年 徐 錫 麟 被 清 政 府 殺 害 後, 他 也 被 列 為 逆 犯 而 遭 到 通 緝。 辛 亥 革 命 後, 曾 任 財 政 部 公 債 司 司 長、 錢 幣 司 司 長、 中 國 銀 行 副 總 裁、 江 西 裕 民 銀 行 總 經 理 等 職; 陳 儀 被 囚 禁 前, 曾 到 大 哥 家 中 探 望, 談 論 時 局, 兄 弟 倆 看 法 相 同, 都 認 為 國 民 黨 違 反 民 心 公 意, 不 能 再 跟 它 走、 因 此, 當 後 來 國 民 黨 軍 隊 撤 離 上 海 時, 陳公孟 毅 然 留 了 下 來, 遙 望 海 峽 對 岸, 大 哥 公 孟 對 陳 儀 益 增 思 念 之 情, 兄 長 若 父, 遵 照 父 親 和 叔 父 的 生 前 囑 託, 陳 儀 對 與 其 年 齡 差 距 較 大 的 異 母 弟 妹 和 堂 弟 妹 都 十 分 關 愛, 用心盡力 栽培。 抗 戰 期 間, 陳 儀 考 慮 到 中 國 以 後 會 與 蘇 聯 合 作, 而 中 國 當 時 研 究 蘇 聯 問 題 的 人 甚 少, 決 定 讓 五 弟 公 亮 赴 蘇 聯 留 學, 但 因 政 府 當 時 財 政 困 難, 陳 儀 不 想 動 用 公 款, 故 急 修 家 書 一 封, 囑 女 兒 文 瑛: 將 家 中 存 款 調 度 一 萬 元, 以 備 你 五 叔 赴 俄 之 用; 接 著 又 說 : 倘 急 切 不 能 匯 來, 擬 在 此 間 先 向 他 處 移 借, 稍 遲 歸 還 亦 無 不 可, 因 你 五 叔 急 需 出 國, 今 不 能 久 待 也; 籌 劃 之 細, 操 辦 之 切, 畢 顯 兄 弟 真 情, 陳 儀 不 光 在 經 濟 上 支 持 弟 妹 們 求 學, 而 且 還 非 常 注 重 思 想 上 的 關 心 和 引 導。 陳 儀 再 次 主 浙 時, 畢 業 於 上 海 同 濟 大 學 的 九 弟 陳 紹 馨 ( 後 改 名 陳 少 新 ) 擬 赴 美 國 留 學, 去 杭 州 石 塔 兒 頭 官 邸 與 之 商 議, 聽 到 九 弟 說 想 去 美 國 留 學, 陳 儀 就 很 不 高 興 地 說 : 你 們 只 想 去 美 國 留 學, 美 國 究 竟 好 在 哪 裡? 有 什 麼 值 得 你 們 這 樣 嚮 往? 到 蘇 聯 去 留 學, 不 是 也 一 樣 嗎? 你 要 去 美 國, 我 不 同 意 ; 如 果 去 蘇 聯, 我 會 支 持 你 的; 沒 過 多 久, 十 二 弟 陳 紹 方 ( 後 改 名 陳 仲 夫 ) 在 浙 大 學 歷 史, 擬 轉 學 到 北 大, 也 去 省 政 府 辦 公 室 向 陳 儀 辭 行, 陳 儀 很 高 興 地 說 : 讀 歷 史 不 要 光 研 究 過 去, 也 要 研 究 現 今, 更 要 研 究 未 來, 除 了 課 本 知 識 外, 也 可 以 讀 點 馬 克 思、列 寧 的 著 作, 如 資 本 論 等, 將 會 對 你 們 有 所 啟 發 有 所 幫 助 的。 陳 儀 很 賞 識 大 堂 弟 陳 楷 ( 字汴生 ) 的 才 華, 多 次 提 出 要 保 舉 他 去 金 陵 軍 政 學 校 深 造, 但 終 因 其 岳 父 的 反 對 而 作 罷, 陳 楷 後 來 依 照 岳 父 的 意 見 學 習 財 經, 畢 業 後 一 直 在 浙 江 省 的 財 政 稅 務 部 門 工 作, 抗 戰 期 間 避 難 安 徽 屯 溪 時, 因 患 腦 溢 血 早 逝, 陳 儀 獲 悉 噩 耗 後, 即 致 信 侄 女, 諄 諄 關 照 她 不 要 因 之 而 輟 學, 並 慷 慨 表 示 一 切 費 用 皆 可 由 他 來 承 擔, 抗 日 戰 爭 勝 利 後, 侄 女 蓮 芬 獨 自 從 屯 溪 先 返 杭 州, 料 理 舊 宅 以 待 全 家 回 歸, 不 料 到 清 泰 街 一 看, 家 門 口 竟 有 士 兵 站 崗, 入 內 探 視 也 不 允 准, 原 來 此 宅 已 成 為 軍 隊 的 彈 藥 倉 庫, 她 竟 有 家 不 能 回 了, 蓮 芬 急 忙 跑 到 郵 局 給 陳 儀 發 了 電 報, 請 求 二 伯 父 予 以 幫 助, 不 出 兩 天, 三 戰 區 長 官 顧 祝 同 派 人 找 到 蓮 芬, 請 她 稍 安 毋 躁, 應 允 一 星 期 內 把 彈 藥 轉 移 出 空, 把 舊 宅 歸 還 給 陳 家。 蓮 芬 內 心 十 分 明 白, 這 一 定 是 二 伯 父 特 別 關 照 的 結 果; 陳 儀 姐 姐 嫁 到 同 鄉 丁 家, 對 外甥丁 名 楠 的 培 植, 陳 儀 也 花 費 了 很 多 心 血, 丁 名 楠 在 北 京 大 學 歷 史 系 讀 研 究 生 時, 陳 儀 二 次 主 浙, 還 特 地 安 排 他 到 浙 江 大 學 史 地 研 究 室 當 編 輯, 以 便 他 利 用 該 室 收 藏 的 書 籍, 撰 寫 畢 業 論 文 。
1945 年 4 月 26 日, 陳 儀 在 重 慶 的 兄 弟 姊 妹 和 妯 娌 們 歡 聚, 為 他 的 七 妹 陳 繽 芬 和 七 妹 夫 袁 守 謙 ( 字 企 止 ) 結 婚 10 周 年 舉 行 熱 烈 的 慶 賀, 陳 儀 懷 著 激 動 的 心 情, 提 筆 寫 了 一 篇 企 止 妹 婿 繽 芬 七 妹 錫 婚 紀 念 序, 全 文 如 下 : 本 日 為 七 妹 繽 芬 與 袁 君 企 止 結 縭 十 年 之 紀 念 日, 向 也 余 兄 弟 各 自 食 其 力 於 四 方, 往 往 天 涯 遠 隔, 晤 會 不 常, 諸 妹 亦 鮮 聚 首, 自 抗 戰 軍 興, 企 止 伉 儷 先 來 陪 都, 二 十 九 年, 長 兄 公 孟 亦 偕 嫂 氏 來 渝, 三 十 年 以 後, 余 與 內 人 及 四 妹 葭 芬, 五 弟 公 亮 伉 儷, 六 弟 公 培 伉 儷, 九 妹 郁 芬, 八 弟 公 孚, 皆 陸 續 到 渝, 今 祇 四 弟 公 銓, 服 務 閩 中, 五 妹 蕙 芬, 尚 留 滯 北 平, 雖 漫 天 烽 火, 而 渝 中 時 有 骨 肉 團 圓 之 樂, 豈 所 謂 不 幸 中 之 幸 耶? 今 日 余 兄 弟 妯 娌 姊 妹 又 聚 於 一 堂, 為 企 止、繽 芬 舉 錫 婚 之 宴, 而 長 兄 與 余 以 皤 然 老 翁, 視 諸 弟 妹 菁 菁 鼎 盛, 欣 欣 向 榮, 其 衷 心 之 耦, 錫 爾 福 祉, 將 見 銀 婚 金 婚 以 至 於 鑽 石 婚 之 幸 福 無 疆 也! 民 國 三 十 四 年 四 月 二 十 六 日 陳 儀 書 贈。
陳 儀 這 篇 紀 念 序, 一 氣 呵 成, 情 真 意 切, 稱 得 上 是 一 篇 精 美 的 散 文, 每 一 個 讀 到 這 篇 紀 念 序 的 人, 都 能 真 切 感 受 到 陳 儀 和 兄 弟 姐 妹 相 聚 時 的 無 比 喜悅之情。
第 三 節 交友情深義重
陳 儀 與 魯 迅 是 同 鄉, 又 幾 乎 同 時 到 日 本 留 學, 相 識 後 更 覺 志 趣 相 投, 交 往 甚 密; 1904 年, 陳儀、魯迅、許壽裳、邵明之 ( 名文鎔 )四 人 曾 在 日 本 東 京 合 影 留 念, 這 張 一 個 世 紀 前 拍 攝 的 珍 貴 照 片, 保 存 完 好, 現 陳 列 在 紹 興 魯 迅 紀 念 館; 學 成 歸 國 後, 陳 儀 和 魯 迅 雖 然 從 事 的 職 業 和 所 走 的 道 路 不 盡 相 同, 但 他 們 之 間 的 友 誼 卻 持 續 達 30 年 之 久。
1912 年, 魯 迅 隨 教 育 部 遷 至 北 京, 在 浙 江 都 督 府 任 職 的 陳 儀 在 進 京 時 拜 訪 過 魯 迅, 相 談 甚 歡; 1914 年, 陳 儀 在 北 京 任 政 事 堂 統 率 辦 事 處 參 議 時, 和 魯 迅 多 有 走 訪 並 書 信 往 來, 魯 迅 還 寫 信 把 陶 冶 公 介 紹 給 陳 儀, 希 望 他 對 在 陸 軍 部 任 職 的 陶 冶 公 予 以 關 照 幫 助, 陳 儀 輾 轉 南 北, 與 魯 迅 異 地 相 處, 書 信 往 來 便 成 了 維 繫 他 們 真 摯 友 誼 的 紐 帶。
1926 年 7 月 26 日 魯 迅 日 記 載 : 陶 書 臣 來, 交 以 寄 公 俠 函 二 ;1926 年 8 月 18 日 魯 迅 日 記 又 載 : 上 午 得 公 俠 信 ;1926 年 10 月 5 日, 魯 迅 到 廈 門 後, 也 曾 給 陳 儀 一 信 ;1926 年 10 月 15 日, 魯 迅 給 許 廣 平 的 信 中 說 : 今 天 本 地 報 上 的 消 息 很 好, 但 自 然 不 知 道 可 確 的, 一, 武 昌 已 攻 下 ; 二, 九 江 已 取 得 ; 三, 陳 儀 ( 孫 之 師 長 ) 等 通 電 主 張 和 平 ; 四, 樊 洲 秀 已 入 開 封, 吳 佩 孚 逃 保 定 ( 一 云 鄭 州 ) 總 而 言 之, 即 使 要 打 折 扣, 情 形 很 好 總 是 真 的。 魯 迅 既 為 北 伐 戰 爭 的 節 節 勝 利 而 振 奮, 也 為 陳 儀 主 張 與 國 民 革 命 軍 合 作 而 高 興, 不 久, 陳 儀 因 秘 密 接 受 國 民 革 命 軍 十 九 軍 軍 長 之 職 而 被 孫 傳 芳 軟 禁 於 南 京, 魯 迅 得 此 傳 聞 後, 又 為 陳 儀 擔 憂, 在 給 許 壽 裳 的 信 中 急 切 叮 囑 : 此 間 多 謠 言, 日 前 盛 傳 公 俠 下 野, 亦 未 知 其 確 否, 故 此 函 仍 由 禾 轉, 希 即 與 一 確 示 。
1927 年 10 月, 魯 迅 定 居 上 海 之 後, 在 國 民 政 府 任 職 的 陳 儀 曾 幾 次 拜 訪 魯 迅, 接 受 魯 迅 贈 書 《唐 宋 傳 奇 集》。1928 年 3 月, 陳 儀 率 團 考 察 歐 洲, 在 德 國 購 得 歌 德 書 信 與 日 記 袖 珍 二 卷 本, 歸 國 後 於 12 月 10 日 親 自 送 交 魯 迅, 魯 迅 逝 世 時, 陳 儀 在 福 建 省 任 省 政 府 主 席, 獲 許 廣 平 電 告 後, 陳 儀 十 分 悲 痛, 當 即 電 告 蔣 介 石, 提 議 為 魯 迅 舉 行 隆 重 國 葬, 惜 蔣 介 石 未 能 接 受。魯 迅 全 集 出 版 時, 陳 儀 十 分 興 奮, 當 即 託 人 購 得 數 套, 分 送 福 建 各 圖 書 館 和 主 要 學 校, 要 各 校 選 擇 魯 迅 文 章 作 為 教 材, 弘 揚 精 神, 激 勵 後 進, 在 自 己 家 裡, 陳 儀 一 直 將 魯 迅 全 集 擺 放 在 書 櫥 的 顯 著 位 置, 並 不 時 取 閱。
1945 年, 陳 儀 出 任 台 灣 省 行 政 長 官 之 後, 曾 邀 請 他 和 魯 迅 的 好 友 許 壽 裳 主 持 台 灣 省 編 譯 館, 對 於 許 壽 裳 提 出 的 以 魯 迅 為 榜 樣, 站 在 大 眾 的 立 場, 提 倡 科 學 與 民 主, 不 能 復 古 倒 退 的 中 小 學 教 科 書 編 輯 方 針, 更 明 確 表 示 支 持 。
陳儀 和 郁 達 夫 的 相 識, 有 說 始 於 留 學 日 本 陸 軍 大 學 之 時, 有 說 係 魯 迅 所 介 紹, 兩 人 友 誼 也 很 是 真 摯; 1936 年 2 月, 陳 儀 在 福 建 省 任 上, 接 郁 達 夫 來 信 請 代 謀 一 職, 即 覆 函 邀 其 來 閩, 並 委 以 重 任, 先 任 省 政 府 參 議, 後 任 省 政 府 公 報 室 主 任, 同 年 10 月, 魯 迅 逝 世, 陳儀 與 郁 達 夫 商 議, 由 郁 達 夫 去 上 海 為 之 扶 柩 送 葬, 抗 戰 全 面 爆 發 後, 陳儀 積 極 支 持 郁 達 夫 投 入 抗 日 運 動, 參 加 福 州 文 化 界 救 亡 協 會, 並 被 推 為 理 事 長, 不 久, 陳儀 接 到 行 政 院 政 務 處 長 何 廉 電 報, 說 蔣 介 石 要 郭 沫 若 回 國, 而 此 事 須 問 郁 達 夫, 陳 儀 即 派 秘 書 蔣 授 謙 持 電 到 郁 達 夫 住 所 相 告, 郁 達 夫 回 覆 : 可 以 的, 但 要 取 消 通 緝 令, 匯 給 旅 費; 陳儀 即 按 此 意 見 覆 電 何 廉, 同 時, 陳儀 還 電 請 駐 日 大 使 許 世 英 照 料 協 助 郭 沫 若 回 國, 並 專 派 郁 達 夫 去 上 海 迎 接, 歸 國 後, 郭 沫 若 任 政 治 部 第 三 廳 廳 長, 郁 達 夫 任 第 三 廳 設 計 委 員; 台 兒 莊 大 捷, 郁 達 夫 曾 到 戰 地 勞 軍, 同 年, 陳儀 召 郁 達 夫 回 福 建, 鑒 於 省 政 府 已 遷 至 永 安, 遂 安 排 其 在 福 州 的 主 席 隨 從 室 工 作, 不 久, 郁 達 夫 應 邀 去 新 加 坡 任 星洲日報 編 輯, 向 他 提 出 辭 呈, 陳儀 也 欣 然 同 意。
1942 年, 新 加 坡 戰 事 吃 緊, 郁 達 夫 決 定 把 兒 子 郁 飛 送 回 祖 國, 託 付 陳儀 照 應, 他 對 陳儀 的 為 人 處 世 非 常 了 解, 在 新 加 坡 時 曾 這 樣 說 道 : 許 多 人 以 為 陳儀 是 親 日 派, 遲 早 會 將 福 建 斷 送, 其 實 我 知 道 他 是 會 抵 抗 到 不 惜 身 殉 的, 所 以, 郁 達 夫 託 星 洲 日 報 編 輯 尤 君 浩 的 夫 人 盧 蘊 伯 帶 郁 飛 離 開 新 加 坡 時, 只 交 給 郁 飛 一 張 自 己 的 名 片, 在 上 面 簡 簡 單 單 地 寫 了 幾 個 字, 當 時, 陳儀 已 調 重 慶 任 行 政 院 秘 書 長, 盧 蘊 伯 陪 同 郁 飛 到 曾 家 岩 行 政 院, 初 由 秘 書 蔣 授 謙 接 待 及 至 陳儀 看 了 郁 達 夫 的 名 片 之 後, 便 立 即 打 電 話 給 女 兒 文 瑛, 要 她 把 郁 飛 接 到 家 裡, 從 此, 郁 飛 就 和 文 瑛 一 起 生 活, 直 至 讀 完 大 學, 陳儀 承 擔 了 郁 飛 的 全 部 生 活 費 用, 也 非 常 關 心 他 的 學 業 和 成 長, 郁 飛 考 入 重 慶 南 開 中 學 以 後, 他 曾 親 自 到 學 校 裡 了 解 他 的 考 試 成 績, 抗 戰 勝 利 回 到 上 海 後, 郁 飛 轉 入 當 地 高 中 讀 書, 後 來 又 考 入 浙 江 大 學, 陳儀 更 對 他 寄 予 極 大 的 期 望 。
1946 年 5 月 5 日, 陳儀 在 給 文 瑛 的 信 中 寫 道 : 郁 飛 的 事, 還 是 由 他 自 己 決 定, 希 望 他 多 用 理 智, 不 要 感 情 用 事, 我 覺 得 郁 飛 是 可 以 培 植 的, 可 以 使 他 發 展 成 為 一 個 優 秀 人 才, 為 國 家 為 社 會 造 福, 這 是 我 的 同 情 心, 也 是 我 的 責 任 心, 此 外 無 絲 毫 別 種 心 思, 我 既 有 培 植 他 的 諾 言 在 前, 我 必 履 行 到 底, 郁 達 夫 遇 難 海 外 後, 諸 多 好 友 悲 憤 之 餘, 又 都 為 他 的 生 前 託 孤 備 感 欣 慰, 對 陳儀 的 重 情 重 義 古 道 熱 腸, 倍 加 贊 譽。
第 四 節 提攜後進 出於公心
對 青 年 的 愛 護 備 至, 對 後 進 的 提 攜 獎 掖, 在 陳儀 已 是 一 種 習 慣, 自認為一 種 不 可 推 卸 的 責 任。 這 一 點 在 他 對 湯 恩 伯 的 提 攜 上 尤 為 明 顯, , 陳儀 在 任 浙 軍 第 一 師 師 長 時, 出 於 愛 護 和 栽 培, 對 上 尉 參 謀 湯 恩 伯 資 助 銀 元 100 塊, 並 疏 通 關 係 送 他 到 日 本 士 官 學 校 學 習 深 造 ; 回 國 後, 陳儀 又 提 拔 他, 南 京 國 民 政 府 成 立 後, 推 薦 他 到 國 民 革 命 軍 總 司 令 部 任 參 謀 作 戰 科 長; 1932 年, 陳儀 又 把 湯 恩 伯 推 薦 給 何 應 欽, 任 89 師 師 長, 湯 恩 伯 的 步 步 高 升, 陳儀 是 起 關 鍵 作 用 的, 湯 恩 伯 對 陳儀 也 是 很 敬 重 的, 他 原 名 湯 克 勤, 後 將 自 己 的 名 字 改 為 恩 伯, 以 示 永 遠 銘 記 陳儀 的 大 恩 大 德。 湯 恩 伯 成 為 國 民 黨 軍 隊 的 中 將 後, 對 陳儀 仍 執 弟 子 禮, 感 恩 戴 德, 畢 恭 畢 敬, 常 聲 言 他 有 兩 個 父 親, 一 個 是 生 我 者, 一 個 是 育 我 者, 陳儀 就 是 育 我 的 父 親。
1946 年 7 月, 湯 恩 伯 升 任 陸 軍 副 總 司 令 兼 首 都 衛 戍 司 令, 陳儀 每 次 到 南 京 去, 湯 必 到 站 恭 迎, 火 車 一 停, 便 跳 上 車 廂, 扶 著 陳儀 下 車, 步 出 月 台, 陳儀 則 將 湯 恩 伯 視 作 親 弟 子, 對 他 十 分 信 任, 推 心 置 腹, 愛 護 備 至。 魯 迅 在 為 了 忘 卻 的 紀 念 一 文 中, 曾 說 到 左 聯 青 年 詩 人 殷 夫 留 在 他 處 的 一 本 裴 多 菲 詩 集, 扉 頁 有 徐 培 根 的 簽 名, 因 之 疑 是 殷 夫 的 真 名, 其 實, 這 詩 集 原 是 殷 夫 哥 哥 的, 這 簽 名 也 是 殷 夫 哥 哥 的 名 字 。
陳儀 任 徐 州 聯 軍 總 司 令 時, 委 徐 培 根 為 中 校 參 謀, 徐 培 根 畢 業 於 保 定 軍 校, 恃 才 傲 物, 忌 之 者 說 他 自 負 太 甚, 陳儀 多 次 約 他 促 膝 談 心, 使 他 改 掉 這 個 毛 病, 工 作 表 現 積 極, 仍 為 陳儀 所 倚 重。
1928 年 3 月, 奉 國 民 政 府 之 命, 陳儀 赴 歐 洲 考 察, 主 要 在 德 國 考 察 軍 事, 購 買 軍 火, 聘 請 顧 問。 考 察 過 程 中, 陳儀 結 識 了 正 在 德 國 留 學 的 徐 學 禹 和 俞 大 維, 前 者 是 徐 錫 麟 的 胞 侄, 後 者 則 有 特 派 員 之 身 份, 了 解 俞 大 維 的 能 力 和 為 人 後, 陳儀 便 將 購 買 軍 火 的 大 事 交 給 俞 大 維 辦 理。 回 國 後, 陳儀 任 軍 政 部 兵 工 署 署 長, 又 在 兵 工 署 下 面 成 立 了 一 個 商 務 調 查 部, 在 德 國 就 由 俞 大 維 負 責。 由 於 徐 學 禹、 俞 大 維 的 關 係, 陳儀 在 考 察 中 又 接 觸 了 許 多 留 德 學 生, 這 些 學 生 中 許 多 是 馮 玉 祥 派 去 的, 當 時 馮 在 國 內 勢 力 削 弱, 這 批 學 生 在 德 國 無 所 適 從, 陳儀 也 與 他 們 建 立 了 聯 繫。 學 成 回 國 後, 有 許 多 留 學 生 被 吸 收 進 兵 工 署 工 作, 陳儀 還 親 自 將 俞 大 維 推 薦 給 蔣 介 石, 俞 先 擔 任 蔣 介 石 的 秘 書, 後 又 接 替 陳儀 任 兵 工 署 署 長, 當 時 俞 僅 35 歲 左 右, 他 執 掌 兵 工 署 署 長 達 10 餘 年 之 久, 陳儀 囚 禁 台 灣 時, 俞 大 維 正 任 財 政 部 長, 曾 幾 次 前 去 探 視, 似 一 直 未 忘 這 段 舊 誼, 徐 學 禹 回 國 後 曾 擔 任 浙 江 省 公 路 局 局 長, 陳儀 主 閩 時, 擬 要 他 擔 任 建 設 局 局 長, 後 因 故 又 改 聘 他 擔 任 省 政 府 顧 問 。陳儀 對 徐 學 禹 非 常 賞 識 倚 重, 徐 學 禹 推 薦 聖 約 翰 大 學 畢 業 的 嚴 家 淦 擔 任 建 設 局 局 長, 陳儀 也 當 即 應 諾。 後 來, 陳儀 還 讓 嚴 家 淦 接 任 了 財 政 廳 廳 長, 將 建 設 局 局 長 之 職 交 由 徐 學 禹 推 薦 的 包 可 永, 當時福 建 省 下 設 四 個 廳 局, 徐 學 禹 實 際 控 制 了 一 半, 徐 學 禹 後 來 任 上 海 招 商 局 總 經 理, 手 中 掌 握 著 幾 十 艘 輪 船。
1949 年 2 月 的 一 天, 徐 學 禹 從 奉 化 溪 口 來 到 杭 州, 謁 見 陳儀, 陳儀 對 徐 學 禹 分 析 了 時 局, 指 出 國 民 黨 大 勢 已 去, 到 台 灣 去 是 自 尋 末 路, 勸 導 徐 要 認 清 形 勢, 完 好 保 存 公 家 財 產 物 資, 靜 待 大 局 變 化, 徐 學 禹 唯 唯 應 命, 陳儀 任 台 灣 行 政 長 官 時, 委 任 嚴 家 淦 為 長 官 公 署 財 政 處 處 長。 二 二 八 事 件 發 生 後, 台 灣 各 地 多 發 生 國 民 黨 官 員 上 下 班 被 毆 的 情 況, 而 嚴 家 淦 此 時 正 出 差 在 外, 陳儀 與 高 等 法 院 院 長 楊 鵬 議 事 時 再 三 表 示 : 嚴 靜 波 ( 嚴 家 淦 字 靜 波 ) 出 差 台 中, 我 也 很 擔 心, 後 來 引 咎 辭 職 時, 陳儀 又 推 薦 嚴 家 淦 接 任 台 灣 行 政 長 官, 推 薦 雖 未 成 為 事 實, 然 陳儀 的 良 苦 用 心 不 言 自 明。
嚴 家 淦 後 來 在 台 灣 官 至 行 政 院 院 長、副總統, 後又繼任總統, 與 其 在 台 灣 行 政 長 官 公 署 的 任 職 經 歷, 想 必 是 有 一 些 因 緣 的。陳儀 主 閩 時, 還 有 一 位 省 政 府 顧 問 名 叫 沈 銘 訓, 沈 銘 訓 號 仲 九, 紹 興 人, 是 陳 儀 的元配沈蕙堂弟。 先 留 日, 後 留 德, 還 在 上 海 勞 動 大 學 教 過 書, 被 人 稱 為 陳儀 的 智 囊, 沈 銘 訓 在 思 想 上 有 無 政 府 主 義 的 色 彩, 對 於 中 國 共 產 黨 很 是 敬 仰, 國 民 黨 省 黨 部 說 他 是 潛 伏 在 陳儀 身 邊 的 共 產 黨 人。 沈 銘 訓 從 來 就 不 是 共 產 黨員, 但 經 他 引 薦 給 陳 儀 的 人 員 中, 倒 有 兩 位 真 正 的 中 共 地 下 黨 員, 一 位 叫 胡 允 恭, 又 名 胡 邦 憲, 一 位 叫 夏 明 鋼。 胡 允 恭 是 1923 年 加 入 中 國 共 產 黨 的 老 黨 員。 1926 年 參 加 北 伐, 曾 任 國 民 革 命 軍 第 4 軍 第 12 師 第 32 團 政 治 指 導 員, 同 年 底 任 第 35 軍 代 理 政 治 部 主 任。 1927 年蔣介石 清黨後, 他 在 上 海、山 東 等 地 為中 共從 事 地 下 工 作, 曾 任 中 共 中 央 軍 委 駐 煙 台 軍 事 特 派 員、濟 南 市 委 書 記、山 東 省 委 書 記 等 職 務 。1932 年, 他 被 王 明 左 傾 路 線 排 擠 出 黨, 沈 仲 九 在 上 海 大 學 任 教 時, 胡 允 恭 曾 是 沈 的 學 生, 1936 年 冬, 胡 允 恭 到 達 福 建, 經 陳儀 批 准, 留 在 幹 訓 團 任 教, 後 又 出 任 過 明 溪 縣、福 安 縣 的 縣 長, 這 時, 胡 允 恭 已 被 批 准 恢 復 黨 籍, 出 任 縣 長 也 是 經 過 黨 組 織 批 准 的。 陳儀 出 任 台 灣 行 政 長 官, 邀 請 胡 允 恭 同 往, 經 中 共 黨 組 織 批准, 胡 也 到 了 台 灣, 並 掩 護 孟起等人在 台 灣 開 展 地 下 工 作。 1947 年 春 天, 胡 允 恭 剛 從 台 灣 回到 上 海, 從 秘 密 渠 道 獲 悉 台 灣 警 備 司 令 部 給 上 海 警 備 司 令 宣 鐵 吾 發 來 一 份 密 電, 大 意 是 : 胡 邦 憲 為 共 匪 首 要 分 子, 鼓 動 台 灣 暴 動, 現 潛 逃 去 滬, 請 緝 捕 歸 案, 電 報 末 尾 署 名 是 台 灣 警 備 總 司 令 陳儀 , 胡 允 恭 即 將 此 事 告 訴 陳儀, 陳儀 聽 後 甚 為 惱 怒, 因 他 從 未 發 過 這 樣 的 電 報 ; 再 看 發 報 日 期, 是 他 辭 職 離 台 前 兩 天, 行 色 匆 匆, 千 頭 萬 緒, 哪 能 顧 得 上 去 發 這 樣 的 電 報? 陳儀 氣 憤 地 說 : 難 怪 台 灣 鬧 得 天 翻 地 覆, 原 來 我 身 邊 竟 沒 有 一 個 可 信 的 人, 他 們 背 著 我 不 知 在 搞 些 什 麼 鬼 名 堂! 如 果 你 是 共 產 黨, 要 抓 你, 我 為 什 麼 自 己 不 抓 呢, 反 而 發 電 報 到 上 海, 叫 別 人 來 抓, 這 明 明 是 有 人 在 跟 我 搗 蛋 嘛! 說 畢, 陳儀 立 即 提 起 筆 來, 給 宣 鐵 吾 寫 了 一 張 條 子 : 胡 邦 憲 係 我 舊 部, 為 人 謹 慎, 向 無 不 軌 行 為, 近 聞 有 傳 訊 案 件, 務 希 即 時 查 明 注 銷, 以 免 牽 累 好 人, 為 荷! 看 在 黨國 元 老 的 面 子 上, 宣 鐵 吾 撤 銷 了 這 個 案 子。 夏明鋼 北 伐 時 擔 任 過 第 35 軍 黨 代 表 兼 政 治 部 主 任, 到 福 建 後, 被 陳儀 任 命 為 福 建 省 第 四 行 政 區 督 察 專 員, 後 調 任 第 二 區 專 員。 夏 明 鋼 發 動 學 生 下 鄉 宣 傳 抗 日, 並 實 行 了 一 些 進 步 措 施, 受 到 軍 統、中 統 的 攻 擊, 陳儀 對 他 依 然 十 分 信 任, 還 特 地 警 告 保 安 處 長 黃 珍 吾 : 夏 明 鋼 如 果 出 了 事, 我 就 找 你! 後 來, 為 了 夏 的 安 全, 陳儀 乾脆 把 他 送 往 桂 林。 陳儀 在 福 建 期 間, 曾 任 用 過 一 些 進 步 人 士 和 共 產 黨 員, 著 名 作 家 黎 烈 文, 因 主 編 申 報 副 刊 自 由 談, 接 近 魯 迅, 被 認 為 是 左 翼 作 家, 陳儀 聘 任 他 到 福 建 主 持 改 進 出 版 社, 黎 烈 文 初 到 福 建, 一 天, 國 民 黨 福 建 省 黨 部 主 任 委 員 陳 肇 英 當 面 對 黎說 : 我 知 道 你 是 個 著 名 的 共 產 黨 員。 但 陳儀 根 本 不 理, 仍 對 黎 烈 文 信 任 有 加 。
1943 年, 蔣 介 石 在 重 慶 浮 圖 關 舉 辦 中 央 訓 練 團, 自 兼 團 長, 陳 誠 任 副 團 長, 陳儀 是 教 育 長 兼 黨 政 高 級 班 的 班 主 任。 該 班 培 養 對 象 係 省 級 黨 政 機 構 的 幕 僚 長, 貢 沛 誠 是 該 班 第 一 期 學 員, 學 習 僅 半 年, 陳儀 就 與 他 作 過 五 次 懇 談, 陳儀 第 一 次 與 貢 沛 誠 懇 談 時, 了 解 到 貢 沛 誠 高 小 未 畢 業, 僅 學 了 三 年 中 醫, 讀 了 一 年 縣 立 師 範 速 成 班 後, 考 入 南 京 高 師, 工 作 十 多 年 後, 又 考 入 東 南 大 學 教 育 系, 畢 業 後 赴 德 國 柏 林 大 學 留 學 的 經 歷 後, 既 肯 定 了 他 在 學 習 中 的 堅 強 毅 力, 又 告 誡 他 不 要 因 此 而 過 分 自 信 自 負, 避 免 形 成 執 拗 的 心 理。 陳儀 還 饒 有 興 趣 地 詢 問 了 大 西 北 的 情 況, 貢 沛 誠 介 紹 了 帶 領 參 謀 本 部 派 遣 的 新 疆 旅 行 團 的 經 歷 和 見 聞, 聽 罷, 陳儀 慨 然 歎 道 : 我 國 邊 區 遼 闊, 情 況 各 異, 急 需 派 遣 更 多 的 旅 行 團 進 行 考 察 調 查, 匯 集 資 料, 這 是 參 謀 部 的 經 常 性 重 要 工 作 十 年 樹 木, 百 年 樹 人, 就 是 依 靠 這 種 不 斷 的 積 累, 當 政 者 應 具 有 這 種 遠 見。 陳儀 再 次 主 浙 時, 貢 沛 誠 已 在 浙 江 任 了 一 屆 的 省 府 委 員, 陳儀 先 期 派 貢 沛 誠 的 同 學 張 延 哲 去 找 他, 請 他 續任省 府 委 員 並 兼 民 政 廳 廳 長 一 職, 因 為 貢 沛 誠 曾 在 浙 西 兼 任 過 兩 年 的 省 墾 委 會 主 任, 又 在 杭 州 西 部 創 辦 過 歸 僑 農 場, 所 以 他 對 張 延 哲 說 : 民 政 廳 人 事 問 題 複 雜, 倘 若 陳儀 能 予 我 建 設 廳 兼 理 墾 委 會 工 作, 這 樣 會 更 有 利 於 浙 江 建 設 事 業, 請 你 為 我 轉 達 這 一 心 願, 貢 沛 誠 沒 想 到, 第 二 天 就 獲 得 了 陳儀 的 欣 然 允 諾 。
第 五 節 勤 政 廉 潔
陳儀 有 詩 曰 :
廿 載 服 官 無 息 日, 一 朝 罷 去 便 饑 荒。
這 確 實 是 他 勤 政 廉 潔 的 真 實 寫 照。 陳儀 任 台 灣 行 政 長 官 時, 集 黨 政 軍 權 於 一 身, 但 仍 過 著 既 有 規 律 又 極 其 刻 板 的 清 教 徒 式 的 生 活。 他 每 天 總 是 比 規 定 時 間 提 早 一 小 時 到 署 辦 公, 晚 上 推 遲 一 小 時 回 官 邸, 中 午 就 在 公 署 吃 一 葷 、一 素、 一 湯 的 便 餐, 吃 完 後 仍 繼 續 辦 公, 從 不 午 休, 晚 上 回 官 邸 去, 吃 過 晚 飯 後, 除 繼 續 批 辦 未 了 的 公 事 外, 總 要 看 些 新 書, 直 到 深 夜 才 就 寢, 年 逾 花 甲 的 陳 儀, 每 天 總 是 不 停 地 工 作, 好 像 有 用 不 盡 的 精 力, 為 了 照 顧 他 的 健 康, 經 管 伙 食 的 人 員 想 多 弄 些 雞 鴨 魚 肉 之 類, 供 他 佐 膳, 借 以 補 充 營 養, 陳儀 非 但 不 接 受, 反 而 時 加 指 責 甚 至 申 斥, 無 奈, 他 們 常 常 不 敢 在 雞 湯 裡 放 雞 塊, 而 以 青 菜 豆 腐 取 代。 接 收 台 灣 之 初, 陳儀 的 日 籍 夫 人 陳 月 芳 有 意 去 台 北 照 料 起 居, 要 文 瑛 去 信 徵 詢, 接 信 後, 陳儀 即 覆 信 道 : 余 固 忙 甚, 自 晨 六 時 頃 起 床, 直 至 夜 十 一 時 就 寢, 沒 頭 於 公 事 之 中, 蓋 深 感 責 任 之 重, 遂 亦 自 忘 其 疲 勞 耳, 你 唔 娘 ( 指 陳 月 芳 ) 一 時 不 便 來 台, 因 我 曾 經 命 令 總 司 令 部 及 各 部 隊 官 員, 在 日 俘 未 送 回 日 本 以 前, 尚 屬 軍 事 時 期, 一 概 不 准 攜 帶 家 眷, 余 身 兼 總 司 令, 不 能 不 以 身 作 則 也。 1946 年 春, 陳 月 芳 來 到 台 北, 原 想 陪 陳儀 多 住 一 些 日 子, 但 見 他 終 日 忙 碌, 跟 他 說 話 的 機 會 都 很 少, 哪 怕 星 期 天 也 不 例 外, 住 不 到 數 周, 只 好 仍 返 上 海, 陳儀 常 說, 我 們 負 責 接 收 台 灣, 總 想 勵 精 圖 治, 把 台 灣 搞 好, 才 對 得 起 台 胞 ; 我 們 到 台 灣 後 的 一 切 措 施, 都 是 為 公, 而 不 是 為 私, 都 是 為 絕 大 多 數 台 胞 設 想。
二 二 八 事 件 結 束 後, 陳儀 睹 此 悲 劇, 深 感 愧 對 台 胞 而 引 咎 辭 職。 同 時, 台 灣 行 政 長 官 公 署 改 制 稱 省 政 府, 魏 道 明 任 省 主 席, 據 原 浙 江 大 學 校 長 竺 可 楨 1947 年 7 月 29 日 ( 星 期 二 ) 的 日 記 記 載 : 今 日 有 客 自 台 灣 來, 談 及 魏 道 明 到 任 後, 一 味 官 派, 每 日 辦 公 二 小 時 ; 與 陳 公 洽 之 宵 旰 從 公 者, 不 可 同 日 而 語 矣! 陳儀 再 次 主 浙, 乘 火 車 從 上 海 抵 達 杭 州 時, 在 眾 多 歡 迎 人 群 中, 他 看 到 一 幅 歡 迎 陳 主 席 來 浙 的 橫 幅, 是 紹 興 同 鄉 會 的, 他 輕 聲 地 問 身 邊 的 侄 女 陳 蓮 芬 : 這 橫 幅 是 誰 搞 的? 侄 女 告 訴 他 是 中 國 銀 行 浙 江 分 行 行 長 金 潤 泉 世 伯 搞 的。 他 隨 即 說 : 通 知 他, 叫 他 把 橫 幅 收 起 來, 搞 這 種 小 團 體 小 宗 派 的 事, 我 是 反 對 的。 到 任 後, 陳儀 給 省 政 府 定 了 幾 條 小 小 的 規 矩 : 第 一, 為 了 便 利 老 百 姓 進 出, 撤 銷 了 省 府 門 前 兩 旁 警 衛 森 嚴 的 門 崗, 改 用 紅 綠 旗 指 揮 大 院 內 車 輛 的 進 出 第 二, 門 內 大 通 道 改 成 接 待 櫃, 便 於 接 待 老 百 姓 的 請 求 申 訴, 也 是 制 約 省 府 內 上 下 班 的 工 作 人 員 每 日 遲 到 早 退 的 措 施, 他 幾 乎 每 天 早 晨 7 點 半 之 前, 坐 在 那 裡 親 自 察 看, 並 聲 稱 : 我 倒 要 看 看, 到 底 有 哪 些 老 爺 們 要 到 8 點 以 後 才 來 點 卯。 這 個 辦 法 很 靈, 大 院 內 的 工 作 人 員 不 敢 再 遲 到 早 退, 整 頓 了 政 府 官 員 們 的 紀 律 第 三, 為 了 統 一 對 公 文 的 批 閱, 消 除 原 來 的 所 有 簽 字 蓋 章 大 小 不 一, 不 易 一 目 了 然 的 弊 端, 他 下 令 凡 是 公 務 人 員 一 律 使 用 一 厘 米 見 方 的 牛 角 正 楷 圖 章。 在 任 期 間, 陳儀 事 必 躬 親, 每 天 從 早 到 晚 幾 乎 都 在 工 作, 午 飯 多 半 是 在 辦 公 室 裡 吃 的, 侄 女 陳 蓮 芬 恰 在 省 財 政 廳 工 作, 同 在 省 政 府 大 院 內, 有 時 也 就 過 去 照 看 一 下 二 伯 父, 她 看 到 陳儀 總 是 一 人 獨 吃, 兩 菜 一 湯, 以 素 為 主, 清 淡 得 很, 給 她 留 下 特 別 印 象 的, 是 陳儀 每 餐 吃 的 嫩 玉 米 棒, 因 為 他 患 有 糖 尿 病, 應 盡 量 少 吃 米 飯, 和 很 多 國 民 黨 大 官 不 同 的 是, 陳儀 從 不 利 用 職 權 安 排 親 屬 子 女 的 工 作, 他 看 不 慣 牽 親 引 戚 的 裙 帶 風, 一 再 要 求 兄 弟 姊 妹 和 子 侄 輩 自 食 其 力, 憑 自 己 的 本 事 吃 飯, 決 不 要 依 靠 他 這 個 當 大 官 的 親 屬 提 攜 而 飛 黃 騰 達, 無 功 受 祿。 陪 同 陳儀 考 察 歐 洲 的 項 經 方, 後 來 成 了 他 的 女 婿, 陳儀 主 閩 期 間, 妻 子 沈 蕙 曾 去 信 提 及 項 經 方 的 專 業 發 揮 問 題, 他 的 覆 信 雖 很 關 切, 但 也 沒 有 一 點 特 別 的 安 排 關 照 : 經 方 長 在 同 濟 教 德 文, 把 所 學 的 專 長, 沒 有 使 用, 真 是 很 可 惜 的 事 情, 我 亦 極 願 他 用 其 所 長, 經 方 是 否 決 意 離 開 同 濟? 如 果 決 意 從 事 於 醫, 現 在 醫 生 很 需 要, 經 方 是 學 過 軍 醫 的, 在 此 抗 戰 重 要 關 頭, 最 好 請 他 當 軍 醫 去, 不 計 地 位, 不 論 報 酬, 不 問 待 遇, 以 極 大 的 忍 耐 力, 為 國 家 民 族 去 服 務, 這 是 中 國 國 民, 尤 其 是 知 識 分 子 千 載 一 時 的 機 會, 我 亦 希 望 他 能 鼓 起 最 大 的 決 心, 出 以 積 極 的 行 動。
陳儀 任 台 灣 行 政 長 官 期 間, 女 兒 在 給 他 的 信 中 言 及 堂 叔 陳 禹 丞 欲 去 台 灣 謀 職, 他 的 覆 信 措 詞 委 婉, 態 度 卻 非 常 明 確 : 不 過 我 不 願 意 許 多 本 家 親 戚 到 台 灣 來, 一 則 招 物 議, 二 則 我 年 力 已 衰, 不 能 長 期 在 台 灣, 與 其 集 中 在 一 起, 將 來 樹 倒 猢 猻 散, 不 如 分 路 自 立, 不 相 依 賴 為 得 策。
陳儀 在 台 灣 時, 年 逾 半 百 的 日 籍 夫 人 陳 月 芳 獨 居 上 海, 按 月 由 陳儀 匯 給 有 限 的 生 活 費。 1947 年 4 月, 台 灣 貿 易 局 于 百 溪 局 長 因 事 回 到 上 海, 陳 月 芳 聽 到 這 個 消 息, 急 忙 跑 去 找 他, 並 訴 苦 說 : 陳 長 官 不 知 忙 些 什 麼, 最 近 兩 月 都 沒 匯 生 活 費 來, 弄 得 我 十 分 恐 慌, 因 此 特 來 找 你 問 訊, 並 請 你 暫 時 通 融 接 濟 一 點, 好 嗎? 于 百 溪 真 沒 想 到 一 位 堂 堂 行 政 長 官 的 夫 人, 竟 會 因 生 活 費 恐 慌 而 向 一 位 從 未 直 接 打 過 交 道 的 人 告 貸, 覺 得 難 以 置 信, 然 而 事 實 卻 真 是 這 樣 的, 陳儀 被 免 去 台 灣 官 職 後, 並 未 安 排 新 的 職 務, 沒 有 薪 俸, 生 活 幾 乎 成 了 問 題, 連 每 天 買 菜 的 錢 都 要 費 心 張 羅。 老 友 張 群 得 知 後, 過 意 不 去, 向 蔣 介 石 建 議 聘 請 陳儀 為 國 民 政 府 顧 問, 不 必 到 南 京 上 班, 每 月 發 車 馬 費 800 元, 並 照 普 通 公 務 員 加 成, 以 維 持 生 活, 陳儀 雖 做 過 多 年 大 官, 但 一 無 存 款, 二 無 田 產, 三 無 別 墅, 上 海 多 倫 路 志 安 坊 35 號 的 房 子, 是 抗 戰 勝 利 後 湯 恩 伯 在 上 海 接 收 日 偽 產 業 時, 將 日 本 武 官 居 住 過 的 一 幢 西 式 洋 房 撥 給 陳 儀 暫 時 居 住, 產 權 並 不 歸 陳儀 所 有。 從 台 灣 回 來 閑 居 上 海 時, 幾 位 舊 屬 為 陳儀 晚 年 計, 一 起 湊 錢 將 這 座 房 子 贖 買 了 下 來。 陳儀 逝後, 日 籍 夫 人 陳 月 芳 生 活 窘 迫, 甚 至 到 了 變 賣 陳 儀 上 將 軍 服 以 換 溫 飽 的 地 步。 陳儀 舊 屬 程 星 齡 因 策 劃 湖 南 起 義 成 功, 與 周 恩 來 往 來 較 多, 便 將 陳 月 芳 的 困 境 作 了 反 映, 周 恩 來 隨 即 關 照 上 海 市 政 府, 將 這 座 房 子 買 下 來, 用 這 筆 錢 幫 助 陳 月 芳 返 回 日 本, 安 度 晚 年。
第 三 章 宦途三變
第 一 節 首 次 主 浙
1924 年 的 中 國, 軍 閥 割 據, 各 霸 一 方, 軍 閥 孫 傳 芳 乘 浙 江 督 軍 盧 永 祥 與 江 蘇 督 軍 齊 燮 元 為 爭 奪 上 海 酣 戰 而 後 防 空 虛 之 際, 率 部 由 閩 北 襲 取 浙 江, 駐 防 仙 霞 嶺 的 浙 江 守 軍 炮 兵 隊 隊 長 張 國 威 是 孫 傳 芳 在 北 洋 陸 軍 學 堂 的 老 同 學, 下 令 不 予 抵 抗, 放 棄 陣 地, 致 使 孫 軍 長 驅 直 入。 是 年 秋, 孫 傳 芳 軍 隊 逼 近 杭 州, 時 任 浙 江 省 省 長 的 夏 超 認 為 陳儀 與 孫 氏 有 日 本 士 官 學 校 同 窗 之 誼, 就 派 陳儀 到 桐 廬 迎 接 孫 傳 芳。 數 日 後, 陳儀 和 孫 傳 芳 相 偕 抵 杭, 孫 傳 芳 占 據 浙 江 後, 自 任 浙 蘇 閩 皖 贛 五 省 聯 軍 總 司 令, 將 潘 國 綱 統 率 的 浙 軍 第 一 師 收 編, 潘 離 開 部 隊, 這 支 軍 隊 在 浙 江 歷 史 悠 久, 官 兵 們 自 成 系 統, 雖 被 收 編, 卻 非 外 省 籍 軍 官 所 能 控 制, 孫 傳 芳 考 慮 到 陳儀 與 自 己 的 同 學 關 係, 在 軍 界 資 歷 較 深, 而 且 又 是 浙 江 人, 因 此 專 赴 上 海 邀 請 陳儀 出 任 該 師 師 長。 9 月, 陳儀 到 寧 波 防 地 就 任 浙 軍 第 一 師 師 長, 第 一 次 親 自 帶 兵, 陳儀 自 知 對 軍 隊 的 情 況 知 之 甚 少, 而 他 的 日 本 陸 軍 大 學 的 同 學 嘉 興 人 葛 敬 恩 則 在 第 一 師 工 作 很 久, 與 官 兵 相 熟, 便 委 任 葛 為 參 謀 長。 另 外, 還 任 命 南 洋 陸 師 畢 業 的 嘉 定 人 項 雲 舫 為 中 校 參 謀, 詩 人 殷 夫 的 大 哥 甯 海 人 徐 培 根 為 少 校 參 謀, 日 本 士 官 學 校 畢 業 的 溫 州 人 石 鐸 為 第 一 旅 旅 長, 日 本 陸 軍 大 學 畢 業 的 樂 清 人 余 憲 文 為 第 二 旅 旅 長。 陳儀 在 寧 波 就 職 後 不 久, 第 一 師 司 令 部 遷 回 杭 州, 駐 梅 登 高 橋, 陳 儀 對 部 隊 銳 意 整 頓, 開 班 讓 軍 官 輪 流 受 訓, 並 親 自 講 課。 他 黎 明 即 起, 深 入 部 隊, 到 各 團 營 訓 練 地 觀 看 士 兵 操 練, 官 兵 因 之 振 奮, 軍 容 大 為 改 觀。 1925 年 秋, 孫 傳 芳 不 甘 於 偏 處 浙 江 一 隅, 企 圖 擴 充 地 盤, 借 秋 操 之 名, 令 第 一 師 出 動 襲 擊 奉 系 軍 閥 楊 宇 霆 部。 陳儀 接 到 軍 令 後, 令 參 謀 長 葛 敬 恩 留 守, 自 己 率 領 兩 個 步 兵 團, 炮 兵 和 工 兵 各 一 個 營, 騎 兵 一 個 連, 經 滬 甯 路 渡 江, 沿 津 浦 線 北 上, 與 盧 香 亭 師 長 所 率 浙 二 師 並 肩 作 戰。 第 一 師 在 津 浦 路 上 所 向 披 靡, 尤 其 在 攻 擊 張 宗 昌 白 俄 鐵 甲 車 以 及 任 橋 之 役 中, 第 一 師 的 炮 隊 顯 示 出 神 奇 的 威 力, 陳儀 戰 功 顯 赫, 被 五 省 聯 軍 總 司 令 孫 傳 芳 擢 升 為 五 省 聯 軍 徐 州 總 司 令, 並 將 所 屬 第 24 混 成 旅 李 俊 義 部 撥 歸 陳儀 指 揮。 陳儀 就 任 五 省 聯 軍 徐 州 總 司 令 後, 仍 以 葛 敬 恩 為 參 謀 長, 以 項 雲 舫 為 參 謀 處 長, 徐 培 根 為 中 校 參 謀, 在 陳儀 的 帶 領 下, 浙 軍 第 一 師 官 兵 多 次 支 援 地 方 建 設, 如 修 建 徐 州 通 向 所 屬 八 縣 的 公 路, 架 設 電 話, 修 築 幾 公 里 長 的 環 城 馬 路 等, 可 容 納 一 個 師 的 營 房 建 在 著 名 的 九 里 山, 陳儀 指 示 挖 掘 了 一 口 幾 十 米 深 的 大 水 井, 不 僅 解 決 了 兵 營 飲 用 水 的 問 題, 而 且 還 大 大 便 利 了 附 近 居 民。 在 陳儀 的 領 導 下, 軍 隊 重 視 教 育, 嚴 明 紀 律, 軍 民 感 情 頗 為 融 洽, 社 會 秩 序 十 分 安 定。
浙 軍 第 一 師 駐 徐 州 一 年 多, 開 回 浙 江 時, 徐 州 各 界 人 士 熱 烈 歡 送, 依 依 不 捨。 1926 年 3 月 間, 陳儀 為 提 高 部 隊 素 質, 創 設 浙 江 陸 軍 第 一 師 幹 部 教 導 隊, 由 中 校 參 謀 徐 培 根 兼 任 隊 長, 全 師 班 長 和 上 中 士 考 試 及 格 後 入 隊 受 訓, 修 業 期 為 一 年, 分 為 兩 學 期, 結 業 後 分 發 各 團 營 見 習, 按 軍 官 任 用, 第 一 期 學 員 約 百 人, 期 終 測 試 後, 有 70 餘 人 結 業 分 發, 當 時 的 課 程, 已 超 過 五 省 聯 軍 軍 官 學 校, 該 年 秋 天, 孫 傳 芳 到 徐 州 檢 閱 教 導 隊 時, 十 分 滿 意, 表 示 嘉 慰, 還 發 放 了 一 筆 獎 金。 第 一 期 修 業 結 束 時, 教 導 隊 更 名 為 徐 州 幹 部 學 校, 陳儀 在 徐 州 任 五 省 聯 軍 徐 州 總 司 令 時, 國 民 革 命 軍 北 伐 已 向 武 漢 推 進。
1926 年 秋, 陳儀 擬 派 參 謀 長 日 本 陸 軍 大 學 同 學 葛 敬 恩 與 北 伐 軍 總 司 令 蔣 介 石 聯 繫, 又 深 恐 孫 傳 芳 怪 罪, 便 先 以 電 報 向 孫 傳 芳 謊 說 欲 使 人 了 解 北 伐 軍 內 情 以 利 應 對, 請 予 指 示, 孫 傳 芳 當 時 態 度 騎 牆, 對 南 蔣 ( 介 石 ) 北 吳 ( 佩 孚 ) 尚 未 分 清 敵 友, 正 在 觀 望 之 中, 企 圖 投 機 取 巧, 因 此, 這 一 建 議 正 合 孫 的 心 意, 當 即 回 電, 同 意 一 試。 葛 敬 恩 表 面 上 是 孫 傳 芳 的 秘 密 使 節, 實 際 上 是 浙 軍 第 一 師 陳儀 師 長 的 代 表, 在 江 西 奉 新 天 主 教 教 堂 內 與 北 伐 軍 方 面 談 了 三 天。 蔣 介 石 表 示 希 望 與 陳儀 合 作, 並 要 葛 敬 恩 帶 回 委 任 陳儀 為 國 民 革 命 軍 第 19 軍 軍 長 的 委 任 狀, 還 給 陳儀 寫 了 親 筆 信, 有 十 多 張 紙, 每 個 字 有 核 桃 般 大。 陳儀 正 在 考 慮 怎 樣 向 孫 傳 芳 再 次 建 議 如 何 與 國 民 革 命 軍 合 作 之 時,10 月 16 日 浙 江 省 省 長 夏 超 貿 然 宣 布 獨 立, 倒 戈 反 擊 孫 傳 芳, 卻 又 被 孫 傳 芳 部 下 宋 梅 村 殺 害。 當 時, 浙 江 省 議 會 及 各 團 體 正 要 求 浙 軍 回 浙, 孫 傳 芳 就 順 水 推 舟, 任 命 陳儀 為 浙 江 省 省 長, 仍 兼 第 一 師 師 長, 第 一 師 也 隨 之 回 到 浙 江。 孫 傳 芳 表 面 上 說 得 很 客 氣, 允 許 陳儀 放 手 貫 徹 浙 人 治 浙 的 方 針, 實 際 上 卻 是 在 玩 弄 手 段, 分 化 地 方 部 隊, 以 達 到 緩 兵 的 目 的, 使 北 伐 軍 不 致 遽 然 入 浙。 故 陳儀 回 杭 就 職 之 際, 孫 傳 芳 的 嫡 系 部 隊 就 已 作 了 暗 中 布 置, 密 切 監 視 陳儀 的 行 動。 陳儀 接 管 浙 江 省 政 後, 忙 於 布 置 行 政 上 的 措 施, 一 時 未 有 機 會 與 孫 傳 芳 面 談, 以 敦 促 其 與 南 方 國 民 革 命 軍 合 作。 1926 年 12 月 11 日, 駐 九 江 的 浙 三 師 周 鳳 岐 師 長 投 奔 革 命 軍, 就 任 國 民 革 命 軍 第 26 軍 軍 長 職, 班 師 回 浙。 社 會 上 立 時 傳 言 四 起, 皆 云 陳儀 和 周 鳳 岐 一 樣, 立 場 偏 向 國 民 革 命 軍, 駐 在 臨 平、 筧 橋 一 帶 的 孟 昭 月、王 淼 部 隊, 自 恃 為 孫 大 帥 嫡 系, 為 示 效 忠, 擅 自 率 部 開 入 省 城, 收 繳 第 一 師 駐 杭 季 遇 春 團 ( 二 團 ) 及 騎 兵 營 ( 衛 隊 營 ) 的 槍 械。 官 兵 義 憤 填 膺, 要 求 抵 抗, 陳儀 以 為 寡 眾 懸 殊, 後 援 不 繼, 如 發 生 巷 戰, 勢 必 使 人 民 遭 殃, 遂 命 令 所 部 繳 械, 部 隊 被 迫 繳 械 後, 陳儀 本 人 則 在 梅 花 碑 省 長 公 署 被 孟 昭 月 看 管 了 三 天 三 夜, 旋 而 又 被 押 送 南 京, 軟 禁 在 孫 傳 芳 的 五 省 聯 軍 總 司 令 部。 夏 超、 周 鳳 岐 之 後, 又 來 了 個 陳儀, 孫 傳 芳 憤 怒 異 常, 認 為 凡 是 浙 軍 沒 有 一 個 是 靠 得 住 的, 殺 機 頓 萌, 陳儀 的 性 命, 猶 如 懸 絲, 危 在 旦 夕。 幸 得 孫 傳 芳 的 左 右 如 總 參 議 蔣 百 里 ,參 謀 長 劉 宗 紀, 秘 書 長 陳 訚 等 人, 均 與 陳 儀 私 交 甚 篤, 異 口 同 聲 向 孫 傳 芳 婉 言 求 情。 他 們 在 向 孫 氏 報 告 軍 事 形 勢 時, 談 及 第 一 師 在 紹 興 與 孫 軍 隔 江 而 駐, 聽 到 師 長 被 軟 禁 於 南 京, 正 醞 釀 改 編 為 國 民 革 命 軍 第 19 軍, 對 被 繳 械 的 二 團, 重 新 整 編, 補 充 武 器, 準 備 與 孫 軍 作 戰, 他 們 以 為 第 一 師 官 兵 對 陳儀 印 象 甚 好, 建 議 孫 傳 芳 不 妨 責 成 陳儀 出 面 安 撫, 消 除 敵 意, 勿 使 加 入 國 民 革 命 軍。 幾 番 勸 解, 終 於 使 孫 刀 下 留 人, 劉 宗 紀 又 向 孫 傳 芳 建 議 : 公 洽 不 是 勸 過 大 帥 與 南 方 聯 合, 乘 機 觀 變, 保 全 實 力 嗎? 為 今 之 計, 不 如 利 用 他 和 南 方 關 係 作 個 緩 衝, 以 便 從 容 應 付。 於 是 孫 傳 芳 釋 放 了 陳儀, 並 責 令 他 回 浙 收 撫 第 一 師 部 隊。 陳儀 首 次 出 任 浙 江 省 省 長, 從 接 印 到 獲 罪, 首 尾 不 足 3 個 月, 陳儀 蒙 難 不 久, 浙 一 師 官 兵 在 紹 興 正 式 改 編 為 國 民 革 命 軍 第 19 軍, 遙 奉 陳儀 為 軍 長, 在 陳 不 能 到 職 前, 由 第 一 師 師 長 石 鐸 暫 行 代 理, 並 推 第 二 師 師 長 余 憲 文 為 前 敵 總 指 揮, 第 19 軍 成 立 以 後, 不 願 偏 守 紹 興 一 隅, 積 極 開 展 軍 事 行 動, 經 過 高 級 將 領 的 商 議, 決 定 向 寧 波、寧 海 迎 擊 周 蔭 人軍。 原 以 為 周 部 由 福 建 行 軍 入 浙, 長 途 奔 馳, 疲 乏 不 堪, 地 方 輿 情 不 會 對 周 部 有 利, 可 一 舉 擊 潰 之, 結 果 被 擊 潰 的 反 而 是 第 19 軍, 究 其 原 因, 主 要 是 陳儀 因 故 未 能 到 位, 而 核 心 領 導 難 以 確 立, 號 令 多 出 之 故。 陳儀 脫 險 後, 從 南 京 到 上 海, 得 知 國 民 革 命 軍 進 展 甚 速, 又 知 第 一 師 已 被 周 蔭 人 部 擊 潰, 立 即 修 書 一 封, 剖 析 局 勢, 建 議 孫 傳 芳 懸 崖 勒 馬, 響 應 北 伐, 與 南 方 合 作。 此 信 由 秘書 李 錦 文 送 交 南 京 聯 軍 總 部 孫 大 帥 親 啟。 孫 傳 芳 終 因 目 光 短 淺, 始 終 沒 看 到 進 步 光 明 的 一 面, 龍 潭 一 役, 全 軍 覆 沒, 最 終 落 得 喪 師 辱 名 的 下 場。
1929 年 9 月, 奉 軍 與 蘇 聯 在 滿 洲 里 劄 賚 諾 爾 一 帶 衝 突, 陳儀 作 為 宣 慰 使 去 東 北, 途 經 天 津, 與 孫 傳 芳 相 值, 對 此 往 事 還 不 勝 惋 惜。 寧 海 戰 敗 後, 徐 培 根 隻 身 到 上 海 謁 見 陳儀, 寫 出 十 九 軍 在 寧 海 作 戰 失 利 的 報 告, 即 往 江 西 投 入 國 民 革 命 軍 的 行 列, 陳 儀 得 悉 後, 當 即 委 派 林 顯 揚 去 台 州, 季 遇 春 去 溫 州, 分 別 收 容 散 兵, 卻 因 他 們 兩 人 行 動 遲 緩 而 收 效 甚 微。 部 分 散 兵 在 寧 波 天 王 寺 聚 集, 倒 被 工 兵 營 長 奚 駿 聲 收 容 了 不 少, 這 部 分 人 馬 和 余 憲 文 收 容 的 散 兵, 在 杭 州 集 訓, 國 民 革 命 軍 東 路 軍 司 令 何 應 欽 看 到 第 19 軍 餘 部 已 不 足 一 個 軍, 決 定 改 為 一 個 師 的 編 制, 在 醞 釀 改 編 時, 二 團 團 長 朱 錫 麒 等 邀 陳儀 來 杭 加 強 活 動, 因 滬 杭 路 中 斷, 陳儀 改 坐 輪 船 經 輾 轉 來 杭, 到 達 寧 波 時, 已 宣 布 編 為 15 師, 余 憲 文 就 任 15 師 師 長 職, 陳儀 聞 訊 後 由 原 路 返 回 上 海, 雖 然 撤 銷 了 番 號, 陳儀 對 舊 部 仍 關 懷 備 至, 原 第 一 師 官 佐 不 受 15 師 改 編 的, 他 均 致 函 東 路 軍 總 司 令 部 保 舉 任 用 。
第 二 節 赴 歐 考 察
1928 年 2 月, 南 京 國 民 政 府 改 組, 譚 延 闓 任 國 民 政 府 主 席, 蔣 介 石 為 軍 事 委 員 會 主 席, 陳儀 被 委 任 為 軍 事 委 員 會 委 員, 應 蔣 介 石 邀 請 到 南 京 商 談 國 防 建 設 諸 問 題。 蔣 氏 決 定 由 陳儀 組 團 到 歐 洲 考 察, 主 要 目 的 地 是 德 國, 負 責 購 買 軍 火 和 聘 請 德 國 顧 問 等 任 務 。
3 月, 蔣 介 石 以 國 民 革 命 軍 總 司 令 的 身 份, 就 派 遣 考 察 團 一 事 致 函 德 國 外 交 總 長 史 特 萊 斯 曼 (Stressmann), 請 求 協 助, 函 件 原 文 如 下 :
史 特 萊 斯 曼 外 交 總 長 閣 下 : 中 德 邦 交 素 稱 輯 睦, 本 司 令 切 願 向 有 之 睦 誼, 因 兩 國 人 民 之 合 作 與 同 情, 日 加 親 密。 現 敝 國 國 民 革 命 將 次 成 功, 亟 欲 併 合 中 外 文 化 之 特 長, 以 促 成 革 故 鼎 新 之 偉 業, 素 仰 貴 國 素 來 之 文 化 與 新 近 之 發 展, 於 敝 國 建 設 事 工 可 資 借 鏡 者 必 多, 茲 特 遣 考 察 委 員 長 陳儀, 委 員 李 鼐、 胡 庶 華、 項 經 方 等 前 來 貴 國 實 地 研 究, 並 飭 攜 函 趨 候 起 居, 藉 承 指 導, 諸 希 予 以 方 便, 無 任 感 荷, 順 頌 日 祉
國 民 革 命 軍 總 司 令 蔣 中 正 ( 印 ) 中 華 民 國 十 七 年 三 月 十 日。
考 察 團 成 員 中, 李 鼐 是 早 年 留 學 德 國 軍 事 人 員, 胡 庶 華 也 是 德 國 早 期 留 學 生, 項 經 方 是 德 國 柏 林 大 學 畢 業 的 醫 學 博 士, 歸 國 不 久, 經 項 雄 霄 介 紹 擔 任 一 般 隨 員, 負 責 旅 途 聯 繫。 陪 同 考 察 團 的 還 有 一 位 德 國 人 鮑 爾 (Baur), 是 1926 年 來 到 中 國 的, 他 雖 是 軍 人, 但 在 華 身 份 並 非 軍 事 顧 問, 而 是 工 業 顧 問, 只 拿 工 商 界 的 服 務 報 酬, 不 領 取 中 國 政 府 的 薪 資。
1928 年 3 月, 陳儀 率 赴 歐 考 察 團 在 上 海 起 程, 途 經 新 加 坡、 錫 蘭 ( 今 斯 里 蘭 卡 ) 、埃 及, 在 意 大 利 那 不 勒 斯 上 岸, 開 始 了 歐 洲 旅 程。 沿 途 考 察 的 國 家 有 意 大 利、 瑞 士、 荷 蘭、 瑞 典 和 德 國, 一 路 上 參 觀 了 各 國 的 槍 炮 廠 和 飛 機 場。 在 德 國 逗 留 的 時 間 較 長, 重 點 參 觀 了 杜 塞 爾 多 夫 的 火 車 機 車 廠 、奧 伯 豪 森 的 煉 鋼 廠、 科 隆 國 際 博 覽 會 慕 尼 黑 博 物 館 、漢 堡 的 港 口 設 施、 耶 拿 的 光 學 儀 器 廠 、德 勒 斯 頓 博 覽 會 等。 以 上 參 觀 均 由 鮑 爾 接 洽 聯 繫, 考 察 團 未 與 官 方 機 構 接 觸, 故 也 無 政 府 機 關 的 人 員 迎 送, 負 責 招 待 的 都 是 那 些 參 觀 的 工 廠 或 單 位, 聘 請 軍 事 顧 問 一 事 也 由 鮑 爾 負 責 聯 絡。 陳儀 不 時 與 鮑 爾 介 紹 的 一 些 德 國 退 伍 軍 官 進 行 接 觸, 但 最 終 沒 有 成 功, 只 聘 了 幾 位 工 業 顧 問。 關 於 此 事, 德 國 外 交 部 的 檔 案 中 有 較 詳 細 的 記 載 : 外 交 部 多 次 與 鮑 爾 上 校 商 討 關 於 中 國 擬 聘 請 德 國 退 伍 軍 官 赴 華 擔 任 軍 事 顧 問 的 問 題, 同 時 直 接 告 訴 陳 儀 將 軍, 聘 請 軍 事 顧 問 赴 華 之 事, 照 目 前 德 國 形 勢, 多 有 不 便, 鮑 爾 上 校 對 德 國 的 立 場 亦 似 乎 表 示 諒 解, 他 本 人 也 多 次 說 明 聘 請 似 不 合 時 宜, 因 為 中 國 過 去 一 向 聘 請 非 德 籍 軍 官 ( 荷 蘭、 瑞 士 籍 ) 的 顧 問, 而 且 未 來 恐 亦 不 會 有 所 改 變。
陳儀 一 貫 信 奉 孫 中 山 的 三 民 主 義, 國 民 政 府 的 建 立 給 了 他 很 大 鼓 舞, 使 他 對 中 國 的 前 途 寄 予 莫 大 的 希 望。 赴 歐 考 察 是 陳儀 一 生 中 唯 一 的 一 次 西 方 之 行, 當 時 的 心 情 自 然 也 十 分 興 奮, 他 在 旅 途 中 隨 時 記 下 自 己 的 思 想, 自 題 名 曰 隨 感 錄。 隨 感 錄 記 錄 了 他 對 於 所 到 國 家 的 了 解 和 認 識, 表 達 了 他 對 中 華 民 族 的 信 心 與 熱 愛, 更 對 國 家 的 建 設 方 針 作 了 較 多 的 考 慮, 在 教 育、 礦 冶 及 管 理 等 各 方 面 均 有 具 體 設 想, 茲 將 隨 感 錄 中 一 些 段 落 摘 錄 如 下 :
中 國 宜 以 道 德 文 物 超 越 世 界
1. 道 德 寬 大 仁 慈, 忠 厚, 耐 苦 種 種 美 德 應 保 持 而 光 大 之, 不 潔, 無 秩 序, 私 心 重, 不 服 理, 無 公 德, 種 種 惡 習 宜 革 除 改 良 之 。
2. 文 物 應 培 植 有 文 藝 天 才 之 人, 使 其 盡 量 發 揮 本 能, 國 家 宜 特 籌 經 費 將 中 國 之 文 物 介 紹 於 世 界, 意 大 利 之 建 築 及 陳 設 整 齊 華 麗, 固 為 中 國 所 不 及, 但 總 覺 得 其 為 呆 板 的 人 工, 無 優 美 的 天 趣, 中 國 文 藝 似 宜 發 展 天 然 的、 典 樸 的、 寫 情 的 特 色, 凡 屬 中 國 固 有 之 器 具 裝 飾, 宜 分 門 別 類, 加 以 一 番 研 究 改 良 之 功 夫, 然 後 擇 其 優 美 可 愛 者, 推 廣 於 世 界 各 國 。
二 十 年 以 內 余 所 希 望 達 到 的 階 段
1. 全 國 人 民 有 教 育 ( 有 營 生 能 力, 有 做 人 的 知 識 及 道 徳 ), 有 職 業, 有 人 的 生 活。
2. 衣 食 住 及 日 用 必 需 品, 交 通 上、 國 防 上 主 要 用 品 均 能 自 製 自 用。
3. 國 防 穩 固 。
4. 學 問 漸 能 獨 立 。
應 迅 速 設 立 工 廠:
1. 製 鐵 煉 鋼 廠 。
2. 火 藥 廠。
3. 煤 氣 廠。
4. 飛 機 廠 。
建 設 新 都 會 : 地 下 工 程 ( 下 水 溝、 自 來 水 管、 電 燈、 電 話、 電 報 線、煤 氣 管 ), 最 好 預 先 做 好, 其 地 上 工 程 ( 家 屋、 橋 梁、 道 路 等 ), 因 目 前 經 濟 困 難, 不 妨 簡 單 粗 樸, 家 屋 式 樣 亦 不 必 純 仿 西 洋, 惟 室 內 裝 置 以 洋 式 為 宜 ( 即 電 燈、 冷 熱 水 管、 拉 水 便 器 等 ) 。
用 人 上 的 注 意:
1. 凡 一 新 事 業 新 機 關 之 創 立, 宜 以 新 人 才 為 主 體 。
2. 舊 事 業 或 舊 機 關 之 改 良, 宜 採 用 舊 人 才 中 之 操 守 可 信, 事 理 明 白 者。
3. 留 意 出 眾 之 才, 加 以 充 分 之 培 植, 使 成 大 器。
規 定 官 制 之 原 則 :
1. 人 才 乃 經 濟 的 經 濟, 即 官 不 虛 設, 款 不 虛 糜。
2. 權 必 集 中、事 必 分 掌 ( 集 權 分 事 ), 以 增 加 辦 事 之 效 率, 減 少 紛 歧、 排 抵 之 阻 力, 即 大 官 不 宜 多, 小 官 不 宜 少。 研 究 所、試 驗 所、 檢 查 所 均 宜 多 多 設 立, 小 規 模 之 博 覽 會, 文 藝 美 術 品 之 展 覽 會, 亦 宜 常 開, 中 國 人 太 無 生 趣, 往 往 從 嫖 賭 中 過 日 子, 此 甚 不 好, 故 對 於 正 當 有 益 之 娛 樂 設 備, 必 不 可 少, 凡 屬 生 活 必 需 之 物, 宜 分 科 設 專 員 研 究, 譬 如 衣 之 一 物, 有 研 究 原 料 的, 有 研 究 製 造 的, 有 研 究 裁 縫 的, 有 研 究 式 樣 的 餘 類 推。 凡 一 種 學 術 或 事 業, 起 而 行 者, 固 屬 必 要, 坐 而 思 者, 亦 甚 重 要, 二 者 萬 萬 不 可 偏 廢, 中 國 這 幾 十 年 來, 貧 弱 到 這 樣 地 步, 與 歐 美 文 明 國 比 較, 簡 直 羞 愧, 又 害 怕, 幾 乎 無 地 自 容, 這 是 什 麼 緣 故 呢? 就 是 沒 有 科 學 的 緣 故 。
1929 年 1 月, 陳儀 從 歐 洲 考 察 回 國 後, 出 任 國 民 政 府 導 淮 委 員 會 常 務 委 員、 黃 河 水 利 委 員 會 委 員 ; 4 月, 他 繼 張 群 為 軍 政 部 兵 工 署 署 長 ; 5 月, 升 任 軍 政 部 常 務 次 長 ; 7 月, 兼 任 首 都 建 設 委 員 會 委 員, 1931 年 1 月, 陳儀 改 任 軍 政 部 政 務 次 長。
第 三 節 主 閩 八 載
1931 年 9 月 18 日, 日 軍 武 裝 侵 略 我 東 北 三 省。 1932 年 1 月 28 日, 日 軍 又 突 然 向 上 海 發 動 進 攻。 1933 年 5 月 31 日, 國 民 政 府 在 蔣 介 石、汪 精 衛 主 持 下 與 日 本 簽 訂 城下之盟 的 塘 沽 協 定。 1933 年 11 月 上 旬, 福 建 事 變, 陳 銘 樞、 李 濟 深、 蔣 光 鼐、 蔡 廷 鍇 等 十 餘 人 宣 布 在 福 州 組 建 中 華 共 和 國 人 民 革 命 政 府 ( 通 稱 福 建 人 民 政 府 ), 通 電 反 蔣 抗 日, 但 因 謀 劃 不 周 和 意 見 分 歧, 歷 時 不 足 兩 月 而 告 終。 在 此 背 景 下, 陳 儀 於 1934 年 1 月 調 任 福 建 省 政 府 主 席, 同 年 10 月 起, 兼 任 福 建 省 保 安 司 令。 1935 年 11 月, 他 當 選 為 國 民 黨 第 五 屆 中 央 執 行 委 員。 1937 年 9 月, 陳 儀 被 國 民 政 府 授 予 陸 軍 中 將 軍 銜, 加 陸 軍 上 將 銜, 同 年 11 月, 他 又 繼 蔣 鼎 文 任 福 建 綏 靖 主 任, 後 改 兼 第 25 集 團 軍 總 司 令。 陳儀 在 閩 執 掌 軍 政 大 權 近 8 年 之 久, 殫 思 極 慮, 備 嘗 艱 辛。 當 時, 各 省 不 論 大 小, 省 府 委 員 名 額 均 為 9 人, 由 省 主 席 列 單 先 送 國 民 黨 中 央 政 治 會 議 審 查 通 過, 再 送 行 政 院 會 議 通 過 任 命, 陳 儀 原 單 所 列 委 員 為 李 祖 虞 ( 兼 民 政 廳 廳 長 ) 、 徐 桴 ( 兼 財 政 廳 廳 長 ) 、鄭 貞 文 ( 兼 教 育 廳 廳 長 ) 、 孫 希 文 ( 兼 建 設 廳 廳 長 ) 、陳 景 烈 ( 兼 秘 書 長 ) 、 林 知 淵、 李 世 甲 等, 其 中 鄭、 孫 、林 3 人 均 是 未 參 加 閩 變 而 留 任 的 原 省 府 委 員。 正 擬 上 報 時, 江 西 省 主 席 熊 式 輝 急 電 蔣 介 石, 為 其 舅 叔 高 登 艇 申 請 復 職, 謂 高 原 係 省 府 委 員 而 未 參 加 閩 變。 蔣 介 石 接 電 後, 電 告 陳儀 補 進 去, 陳儀 遂 抽 去 了 陳 景 烈。 省 府 主 席 使 用 素 不 相 識 之 人 充 任 秘 書 長, 這 是 很 破 例 的 做 法, 孫 希 文 後 來 內 調 行 政 院 參 事, 其 缺 改 由 原 浙 江 省 公 路 局 局 長 陳 體 誠 充 任, 蔣 介 石 對 閩 用 兵 時, 命 陳 修 杭 州 至 浦 城 邊 界 之 運 兵 路, 限 兩 周 完 成, 陳 只 用 10 天 即 行 開 通, 故 也 可 算 作 平 定 閩 變 之 功 臣。 省 府 從 委 員 至 科 員 均 有 一 定 的 編 制 與 薪 俸 額, 不 得 隨 意 增 加, 省 主 席 每 月 有 特 別 費, 福 建 省 是 3 萬 元, 不 經 國 庫, 不 辦 預 決 算 手 續, 只 需 省 主 席 一 張 收 條 即 可 到 蔣 介 石 侍 從 室 領 取, 省 主 席 可 用 此 款 聘 用 編 制 外 人 員, 如 顧 問、 參 議、 諮 議 以 及 服 務 員 等, 陳 儀 在 閩 任 用 最 突 出 的 是 3 名 顧 問 : 其 一 是 李 擇 一, 福 建 人, 留 學 日 本 多 年, 是 個 日 本 通 ; 其 二 是 沈 仲 九, 名 銘 訓, 仲 九 是 其 號, 紹 興 人, 係 陳儀 堂 內 弟 ; 其 三 是 徐 學 禹, 紹 興 人, 徐 錫 麟 的 胞 侄 。
1938 年 1 月, 徐 學 禹 任 建 設 廳 廳 長, 後 由 他 保 舉 聖 約 翰 大 學 畢 業 的 嚴 家 淦 接 任, 嚴 調 任 財 政 廳 廳 長 後, 又 由 小 說 家 包 天 笑 之 子, 徐 的 留 德 同 學 和 連 襟 包 可 永 接 任 學 校 教 育 文 化 事 業 建 設。 省 府 發 行 刊 物 及 設 立 改 進 出 版 社 方 面 之 事, 陳儀 一 向 諮 詢 沈 仲 九 意 見 ; 全 部 縣 政 人 員 訓 練, 本 屬 民 政 廳 職 權 範 圍, 但 陳 儀 也 劃 歸 沈 仲 九 專 職 辦 理, 而 徐 學 禹 則 因 上 述 人 事 上 的 一 手 安 排, 實 際 上 掌 控 了 財 政 和 建 設 兩 廳。 高 登 艇 能 力 較 差, 實 際 行 使 秘 書 長 職 權 的 是 總 參 議 陳 景 烈。 陳 景 烈 既 不 列 席 省 府 會 議, 文 稿 上 亦 不 簽 名 蓋 章, 但 陳儀 私 下 囑 咐, 高 蓋 章 後 送 呈 他 的 文 稿, 須 先 由 陳 景 烈 過 目。 1935 年, 高 登 艇 調 任 民 政 廳 廳 長, 陳 景 烈 才 成 為 名 符 其 實 的 秘 書 長。 1935 年, 台 灣 被 日 本 占 領 40 年, 日 本 帝 國 主 義 者 不 顧 台 灣 人 民 處 在 水 深 火 熱 之 悲 慘 境 地, 居 然 趾 高 氣 揚 欲 召 開 慶 祝 大 會, 並 通 過 駐 福 州 領 事 向 福 建 省 政 府 發 出 觀 禮 請 柬, 陳儀 對 此 難 以 定 奪, 乃 將 請 柬 轉 報 南 京 國 民 政 府 行 政 院 請 示, 當 時 行 政 院 院 長 是 汪 精 衛, 經 過 院 會 秘 密 討 論 後 電 覆 : 以 考 察 的 名 義 作 為 地 方 性 外 交, 不 代 表 中 央 慶 祝。 赴 台 考 察 代 表 團 由 陳儀 率 領, 顧 問 李 擇 一、 沈 仲 九、建 設 廳 廳 長 陳 體 誠, 省 府 與 建 設 廳 技 正 級 的 技 術 人 員 幾 乎 全 部 隨 行。 代 表 團 在 陳 儀 率 領 下 考 察 了 台 灣 的 日 月 潭 水 電 站、 嘉 南 大 圳、港 口 設 備 以 及 礦 山、 糖 廠、 大 學、 氣 象 台 等; 臨 別 前, 台 灣 總 督 府 向 代 表 團 贈 送 一 套 台 灣 法 令 匯 編, 陳儀 將 其 收 藏 在 省 政 府, 陳 儀 還 動 員 隨 行 人 員 寫 此 行 之 遊 記, 分 門 別 類, 由 沈 仲 九 總 編, 並 親 筆 題 寫 了 書 名, 印 成 文 字 和 圖 表 並 茂 的 台 灣 考 察 報 告, 贈 送 各 學 校 圖 書 館 存 檔 作 資 料, 因 為 此 行, 陳儀 被 時 人 目 為 親 日 派, 其 實, 陳儀 的 愛 國 立 場 從 來 沒 有 改 變 過, 日 本 提 出 廣 田 三 原 則 ( 即 取 締 抗 日、 承 認 偽 滿、 中 日 共 同 防 共 ) 時, 蔣 介 石 和 張 群 曾 密 電 向 陳儀 諮 詢, 陳儀 當 即 覆 電, 慷 慨 陳 詞 : 外 交 之 門, 既 尚 未 閉, 仍 應 針 鋒 相 對, 折 衝 樽 俎; 台 灣 缺 乏 鐵 礦, 日 本 人 對 福 建 安 溪 鐵 礦 垂 涎 已 久, 1936 年, 日 本 在 台 一 鐵 礦 公 司, 通 過 李 擇 一 提 出 中 日 合 辦 安 溪 鐵 礦 的 要 求, 條 件 是 : 華 人 為 總 經 理, 日 本 為 副, 業 務 與 經 濟 由 日 人 專 責, 資 本 技 術 設 備 則 由 日 本 供 給, 華 方 供 給 土 地, 日 方 派 來 一 名 工 程 師, 陳 體 誠 秉 承 陳 儀 意 旨, 派 一 名 留 日 出 身 之 技 術 人 員 陪 同 赴 安 溪 勘 探, 日 本 工 程 師 嫌 礦 藏 量 欠 厚, 不 值 得 開 採, 要 求 深 入 查 探, 我 方 技 術 人 員 告 知 : 安 溪 除 鐵 礦 以 外, 還 有 土 匪, 入 山 越 深, 越 接 近 匪 巢, 你 敢 冒 險 嗎? 一 句 話 把 日 本 人 嚇 跑 了, 此 事 也 顯 見 陳 儀 的 對 日 立 場 和 態 度, 在 任 期 間, 陳 儀 花 大 氣 力 改 進 福 建 省 的 人 事 制 度, 逐 步 建 立 起 一 整 套 福 建 所 獨 有 的 人 事 制 度, 福 建 省 人 事 制 度 嚴 格 規 定, 凡 經 過 訓 練 分 發 到 各 機 關 工 作 者, 各 機 關 首 長 將 此 人 安 排 在 所 指 定 的 崗 位 上, 不 許 有 絲 毫 變 動, 此 人 從 此 即 成 為 該 機 關 之 定 員, 未 經 過 分 發 機 關 的 同 意, 不 得 將 其 免 職、降 職 或 調 任 同 等 級 之 職 務, 甚 至 連 一 般 性 的 獎 懲 均 不 許 可, 換 言 之, 某 機 關 首 長 對 所 屬 已 受 訓 人 員, 僅 有 指 揮 工 作 之 權 力, 而 無 任 免、調 遷 之 權 力, 如 該 機 關 之 首 長 違 反 此 項 規 定, 將 受 到 嚴 厲 的 處 分, 此 種 規 定, 在 當 時 有 其 必 要 性, 否 則 新 建 立 的 人 事 制 度 將 無 法 推 行, 舊 習 慣 勢 力 隨 時 會 壓 倒 新 生 事 物, 此 種 硬 性 規 定, 難 免 會 引 起 種 種 反 響 : 其 一, 當 縣 長 的 從 原 來 用 人 絕 對 自 由, 轉 變 為 不 能 自 由 引 用 私 人, 而 發 出 種 種 牢 騷, 尤 其 是 分 發 秘 書、庶 務 等, 認 為 派 來 者 非 自 己 之 親 信, 難 以 共 事, 有 的 還 將 受 訓 人 員 當 作 監 視 縣 長 行 動 之 特 務 看 待, 因 受 過 訓 練 人 員 與 原 訓 練 機 關 已 建 立 一 種 通 訊 組 織, 規 定 須 經 常 通 訊 聯 繫, 而 他 們 在 通 訊 中 又 無 所 不 說; 其 二, 受 訓 人 員 亦 不 滿 意, 受 訓 人 員 必 須 聽 從 省 府 分 發, 而 不 能 按 照 自 己 的 志 願, 選 擇 工 作 地 點, 內 地 縣 份 的 人, 希 望 能 在 沿 海 地 區 工 作 ; 沿 海 地 區 的 人, 則 視 內 地 縣 份 為 畏 途, 尤 其 是 閩 西 北 瘧 疾流行 地 區, 受 訓 人 員 多 數 是 沿 海 地 區 人, 分 發 時, 說 服 工 作 做 得 不 夠, 或 在 分 發 時 作 了 若 干 不 負 責 任 的 承 諾, 以 後 無 法 兌 現, 使 分 配 到 較 偏 僻 地 區 的 人 員 甚 為 不 滿; 其 三, 失 業 人 員 的 怨 恨, 辦 訓 練 班, 學 員 來 源 之 一 是 招 考, 其 次 是 調 訓, 各 縣 縣 政 府 與 區 署 本 來 已 有 一 批 人, 其 學 歷、經 歷、 年 齡 必 然 參 差 不 齊, 各 自 的 政 治 背 景 亦 因 人 而 異, 尤 其 年 齡 較 大 者 自 以 為 有 經 驗 有 能 力, 特 別 是 財 政 科 長 一 類 人 員, 認 為 政 府 少 不 得 他, 不 甘 心 於 調 訓, 而 按 當 時 的 人 事 制 度, 分 發 到 一 批 人, 就 得 將 原 任 人 員 擠 掉 一 批, 而 被 擠 出 者 則 成 了 失 業 人 員; 上 述 三 種 反 響 均 非 孤 立, 縣 長 用 人 不 自 由, 有 其 親 戚 朋 友 幫 同 呐 喊 ; 受 訓 人 員 不 滿 意, 有 其 父 母、 妻 子 幫 同 埋 怨 ; 失 業 人 員 怨 恨, 有 其 親 朋 好 友 表 示 同 情, 此 種 反 響, 成 為 當 時 推 行 人 事 制 度 的 一 股 逆 流, 但 是, 這 股 逆 流 始 終 未 能 動 搖 陳儀 改 進 人 事 制 度 的 決 心。 從 1934 年 訓 練 統 計 人 員 起, 到 1938 年 縣 政 區 政 人 員 大 多 數 經 過 受 訓 止, 訓 練 縣 政 人 員 的 工 作 先 後 經 過 5 年 才 基 本 完 成, 而 各 級 人 事 機 構 的 設 置, 則 直 到 1941 年 才 初 步 完 成, 訓 練 縣 政 人 員 並 非 陳 儀 所 獨 創, 而 是 蔣 介 石 在 南 昌 行 營 提 出 的, 但 福 建 與 鄰 近 各 省 有 所 不 同, 福 建 執 行 的 是 陳 儀 的 人 事 制 度 中 的 硬 性 規 定, 從 訓 練 一 直 貫 徹 到 使 用 方 面, 其 他 省 份 的 訓 練 則 是 訓 而 不 用 或 用 無 保 障, 結 果 等 於 不 訓 練, 陳 儀 訓 練 縣 政 區 政 人 員, 分 為 兩 大 系 統 : 一 是 縣 政 人 員 訓 練 所,1939 年 5 月 改 名 為 公 務 人 員 訓 練 所 ; 另 一 系 統 是 訓 練 軍 警 人 員 的 警 保 人 員 訓 練 所, 軍 警 人 員 在 縣 裡 的 有 縣 保 安 隊 長、 警 察 局 長、 巡 官、 巡 長 等 各 種 職 務 的 人 員 ,由 各 種 訓 練 班 分 別 訓 練, 陳 儀 訓 練 縣 政 人 員 的 目 標 非 常 明 確 : 一 訓 練 幹 部 如 何 做 人, 以 移 轉 政 府 風 氣 ; 二 訓 練 幹 部 如 何 做 事, 以 促 進 國 家 政 治, 為 此 他 還 專 門 擬 定 了 教 條 和 格 言, 分 別 為 公 正 ; 認 真 ; 有 勇 氣 和 工 作 是 道 德 ; 忙 碌 是 幸 福 ; 閑 空 是 墮 落 ; 懶 惰 是 罪 惡 。
縣 區 人 事 制 度 奠 定 以 後, 各 縣 的 具 體 工 作 均 掌 握 在 受 訓 人 員 手 中, 除 秘 書 外, 他 們 不 隨 縣 長 進 退, 當 縣 長 更 調 時, 工 作 不 會 停 頓, 也 不 會 再 出 現 一 個 將 軍 一 個 令 的 情 況, 有 利 於 縣 政 工 作 的 穩 定 與 推 進, 其 次, 縣 長 與 工 作 人 員 之 間 受 到 一 定 牽 制, 縣 長 要 與 工 作 人 員 互 相 勾 結、貪 汙 舞 弊, 也 非 易 事, 在 1935 年 到 1939 年 之 間, 由 於 實 行 了 陳 儀 的 這 套 人 事 管 理 辦 法, 舊 社 會 那 種 請 客 送 禮 的 鑽 營 風 氣 在 福 建 得 到 了 有 效 遏 制。 1940 年, 國 民 黨 中 央 就 福 建 省 實 行 情 況 作 出 統 一 規 定, 向 全 國 推 行, 陳儀 主 閩 後, 關 心 高 等 教 育 事 業 的 發 展, 他 創 辦 了 福 建 省 醫 學 專 科 學 校, 後 又 升 為 福 建 省 醫 學 院, 留 日 出 身 的 黃 丙 丁、 李 鼎 勳 先 後 擔 任 校 長, 隨 著 醫 專 的 設 立, 福 州 建 立 起 省 立 醫 院, 資 金 是 以 製 售 虎 標 萬 金 油 發 家 的 華 僑 胡 文 虎 捐 獻 的, 接 著 助 產 學 校 及 護 士 學 校 也 相 繼 建 立, 因 行 政 財 政 人 員 不 足, 僅 靠 訓 練 班 培 養 難 以 滿 足 需 要, 陳 儀 又 提 出 要 辦 法 學 院, 法 學 院 是 抗 日 戰 爭 開 始 後 設 立 的, 校 址 在 永 安 黃 曆 鄉, 院 長 先 由 省 府 委 員 丘 漢 平 兼 任, 後 由 吳 芷 芳 接 任, 丘、 吳 均 為 東 吳 大 學 畢 業 留 學 美 國 的 人 才, 法 學 院 一 面 招 生 開 課, 一 面 報 請 教 育 部 審 批, 但 終 因 教 育 部 不 予 批 准 而 短 命 夭 折, 4 個 月 後 併 入 廈 大, 雖 然 遭 此 挫 折, 陳儀 辦 高 等 教 育 的 興 趣 不 減, 又 利 用 法 學 院 校 址 組 建 了 省 立 農 學 院, , 陳 儀 比 較 重 視 師 資 培 訓, 師 範 專 科 學 校 ( 當 時 也 稱 優 級 師 範 ) 的 前 身 是 中 學 教 員 養 成 所, 是 作 為 中 學 教 員 短 期 訓 練 之 學 校, 其 性 質 相 當 於 清 朝 福 州 師 範 學 堂 之 選 科, 從 師 範 學 校 畢 業 之 學 生, 分 到 各 地 中 學 任 教, 抗 日 戰 爭 時, 遷 校 南 平, 正 式 改 名 為 師 範 專 科 學 校, 福 建 省 音 樂 專 科 學 校, 也 是 在 陳儀 關 懷 下 於 抗 日 戰 爭 期 間 創 立 的, 校 址 在 永 安 上 吉 山, 首 任 校 長 蔡 繼 琨, 曾 留 學 日 本, 日 寇 投 降 後, 遷 校 福 州, 後 併 入 福 建 師 範 學 院, 陳儀 任 內, 除 創 立 開 辦 上 述 各 高 等 院 校 外, 抗 日 戰 爭 期 間 在 永 安 又 設 立 學 術 研 究 機 構, 即 省 立 研 究 院, 由 留 法 生 物 學 家 汪 德 耀 主 持 其 事, 聘 請 研 究 員 若 干 人, 分 門 設 置 研 究 單 位, 開 展 各 項 研 究 工 作, 在 這 些 高 等 院 校 和 研 究 機 構 的 創 建 和 設 立 過 程 中, 顧 問 沈 仲 九 也 付 出 許 多 艱 辛, 而 沈 仲 九 在 當 時 又 多 是 按 照 陳儀 的 意 圖 去 規 劃 籌 辦 的。
七 七 事 變 發 生 後, 蔣 介 石 作 過 有 關 東 南 方 面 對 日 本 採 取 緩 衝 態 度 的 指 示, 陳儀 據 此 未 在 閩 全 境 進 行 全 面 抗 戰 動 員, 1937 年 冬, 由 台 灣 飛 來 轟 炸 福 建 的 日 機, 忽 然 停 止 騷 擾, 接 著, 陳儀 收 到 一 封 誘 降 信, 是 日 本 台 灣 總 督 由 香 港 發 來, 措 詞 狂 妄, 大 意 是 : 中 國 敢 和 日 本 作 戰, 是 經 不 起 皇 軍 還 擊 的, 現 在 對 福 建 的 轟 炸, 不 過 是 象 徵 性 顯 示 一 點 皇 軍 的 威 力, 整 個 福 建 省 將 成 廢 墟 了! 你 應 該 權 衡 利 害, 不 要 執 行 南 京 政 府 作 戰 的 命 令, 保 境 安 民, 停 止 戰 備, 嚴 厲 取 締 抗 日 組 織, 保 護 日 本 僑 民 生 命 財 產 安 全, 目 前 暫 時 停 炸, 即 是 給 你 以 選 擇 的 時 機 等 等, 陳儀 將 信 譯 成 中 文, 令 保 安 處 派 人 專 送 漢 口 呈 蔣 介 石, 不 多 久, 日 方 見 陳 無 動 靜, 飛 機 又 照 常 轟 炸 福 州、 廈 門 及 閩 南 沿 海 各 地, 經 常 受 敵 機 竄 擾 卻 從 未 遭 到 地 面 部 隊 的 還 擊, 日 機 更 加 氣 焰 囂 張, 常 在 市 區 上 空 緩 緩 飛 行, 尋 找 目 標 轟 炸, 為 了 改 變 這 種 局 面, 陳儀 在 省 府 召 開 秘 密 會 議, 議 程 僅 一 項 : 立 即 向 捷 克 斯 柯 達 廠 購 買 射 程 為 8000 米 的 高 射 機 槍 4 挺, 1938 年 春 末 夏 初, 為 積 極 備 戰, 陳儀 召 開 省 府 會 議 討 論 遷 移 省 會 地 點, 會 上 有 兩 種 意 見 : 一 主 張 遷 建 甌, 取 其 城 大 及 物 資 供 應 較 充 足, 與 鄰 省 浙 江、 江 西 較 近, 不 致 孤 立 ; 一 主 張 遷 永 安, 理 由 是 可 通 閩 西、 閩 南, 不 致 鞭 長 莫 及, 且 山 高 道 狹 利 於 防 守, 缺 點 是 房 屋 與 一 切 供 應 均 很 困 難, 陳儀 認 為, 建 甌 有 機 場 易 受 敵 人 窺 伺, 只 要 發 揮 人 力 即 可 改 變 永 安 面 貌, 因 此 決 定 將 省 會 遷 往 永 安, 1940 年, 日 寇 向 東 南 沿 海 緊 逼, 福 州 市 人 心 惶 惶, 陳儀 提 出 要 矢 勤 矢 勇、一 心 一 德, 發 揮 民 族 固 有 之 德 性, 砥 礪 獻 身 殉 國 之 精 神, 念 念 為 救 國 而 犧 牲, 時 時 作 衛 國 之 準 備, 一 再 命 令 沿 海 各 縣 作 好 準 備, 不 讓 物 資 落 入 敵 手, 金 門 縣 長 鄺 漢 置 若 罔 聞, 日 軍 逼 近 時 又 急 忙 扣 留 汽 船, 專 為 運 送 縣 府 公 務 員 及 家 屬, 不 許 群 眾 乘 坐 避 難, 金 門 失 陷 後, 陳儀 下 令 逮 捕 鄺 漢, 以 臨 陣 脫 逃 罪 執 行 槍 決, 並 在 紀 念 周 上 痛 斥 其 罪 狀, 人 民 拍 手 稱 快, 陳 儀 將 金 門 縣 長, 軍 統 出 身 的 閩 籍 人 鄺漢 槍 決 後, 引 起 一 些 閩 籍 人 士 與 軍 統 特 務 的 不 滿, 福 州 日 報 刊 登 鄺 案 鳴 冤 一 文, 竟 說 此 乃 陳儀 殺 人 立 威, 係 浙 人 主 閩 所 致, 煽 動 福 建 人 及 旅 居 海 外 之 閩 人 發 起 驅 陳 運 動, 經 查 核, 幕 後 策 劃 者 是 閩 籍 人 張超, 張 超 時 任 福 建 省 保 安 處 諜 報 組 組 長, 又 是 軍 統 在 閩 的 負 責 人, 陳儀 早 已 對 軍 統 特 務 的 橫 行 霸 道, 作 惡 多 端, 深 惡 痛 絕, 便 以 破 壞 政 令, 圖 謀 叛 亂 之 罪 名 將 其 正 法, 福 建 軍 統 勢 力 範 圍 最 集 中 的 是 憲 兵 第 四 團 和 省 府 的 保 安 處, 絕 大 多 數 是 黃 埔 出 身 的, 警 察 本 屬 於 中 統, 名 義 上 是 民 政 廳 管, 唯 有 福 建 例 外, 警 察 歸 保 安 處 管, 所 以 省 警 察 局 局 長 李 進 德、 馬 憑 祖, 水 警 總 隊 長 李 國 典、 警 官 訓 練 所 胡 國 振 都 是 軍 統 的 人, 其 他 縣 市 的 警 官 也 是 如 此, 即 使 保 安 處 管 警 察 的 科 長 有 警 官 學 校 畢 業 的, 亦 得 聽 從 軍 統 的 指 揮, 軍 統 不 僅 在 保 警 方 面 有 地 盤 有 勢 力, 甚 至 連 陳儀 身 邊 的 重 要 幕 僚 中 亦 有 軍 統 的 人, 張 超 伏 法 後, 戴 笠 跑 到 蔣 介 石 處 要 求 派 高 級 軍 法 人 員 到 閩 查 辦, 結 果, 殺 張 超 的 責 任 由 保 安 處 處 長 葉成 承 擔, 葉被 免 職 解 往 重 慶, 陳 儀 本 人 亦 承 擔 一 部 分 責 任, 自 此, 陳儀 與 軍 統 關 係 更 加 緊 張, 除 了 軍 統 之 外, 陳儀 還 得 費 氣 力 對 付 中 統, 蔣 介 石 表 面 上 信 任 陳儀, 卻 又 安 排 CC 派 的 陳 肇 英 坐 鎮 福 建 省 黨 部 監 視 陳儀, 陳 肇 英 與 蔣 鼎 文、 徐 桴 結 成 幫 派, 形 成 了 一 股 不 小 的 勢 力; 陳儀 主 張 發 展 國 家 資 本, 注 重 經 濟 建 設, 信 奉 孫 中 山 的 三 民 主 義, 在 經 濟 和 民 生 方 面, 主 要 採 取 了 以 下 幾 項 措 施 :
第 一, 田 賦 徵 實
抗 日 戰 爭 開 始 後, 福 建 財 政 日 趨 困 難, 到 1939 年 底, 連 機 關 經 費 也 時 有 拖 欠, 主 張 發 展 國 家 資 本 和 喜 談 建 設 的 陳儀, 接 受 顧 問 徐 學 禹、 建 設 廳 廳 長 嚴 家 淦 和 省 銀 行 總 經 理 丘 漢 平 等 提 出 的 種 種 開 源 辦 法 : 將 田 賦 改 徵 實 物, 省 銀 行 發 行 小 額 紙 幣 ( 角 分 幣 ), 包 銷 火 柴 ( 原 為 私 營, 徐 建 議 由 貿 易 公 司 包 銷 ) 等; 所 謂 改 徵 實 物, 初 意 並 非 要 真 正 徵 收 實 物, 只 是 以 徵 實 為 名, 照 實 物 折 價 交 稅, 如 此 一 來 一 往, 財 政 收 入 可 大 大 增 加, 這 套 計 劃 促 成 了 財 政 廳 廳 長 張 果 為 的 免 職 和 嚴 家 淦 的 調 任, 嚴 家 淦 任 財 政 廳 廳 長 後, 先 取 得 省 參 議 會 的 同 意, 再 呈 報 國 民 政 府 批 准, 隨 即 實 行 了 田 賦 改 徵;
第 二, 軍 糧 按 實 物 撥 發
部 隊 之 軍 餉 本 來 均 以 現 金 支 付, 在 糧 價 不 斷 高 漲 的 情 勢 下, 餉 款 並 無 增 加, 因 此 軍 隊 一 領 到 餉 金 後, 即 以 一 定 價 格 向 民 間 強 徵 糧 食, 或 責 成 縣 政 府 代 為 辦 理, 而 徵 購 之 數 量 又 常 常 超 過 實 際 需 要 之 數 量, 然 後 按 市 價 將 多 餘 的 糧 食 拋 售, 牟 取 暴 利, 因 此 造 成 地 方 秩 序 混 亂, 駐 閩 綏 靖 公 署 雖 有 後 勤 組 織, 但 手 中 並 不 掌 握 糧 食, 對 於 部 隊 壓 榨 投 機 的 非 法 行 為, 只 得 採 取 不 聞 不 問 的 態 度, 1938 年 底, 周 一 鶚 與 徐 桴 均 以 中 央 賑 濟 委 員 會 的 名 義 來 到 福 建, 陳儀 在 南 平 約 集 他 們 開 會, 商 討 難 民 救 濟 問 題, 有 人 提 到 軍 隊 購 糧 騷 擾 之 事, 陳 儀 立 即 痛 哭 失 聲 說 : 既 要 軍 人 賣 命 而 又 沒 有 飯 吃, 我 怎 能 忍 心 嚴 辦! 不 久, 陳儀 指 示 徐 學 禹 的 貿 易 公 司 組 設 了 糧 食 部, 統 籌 糧 食 的 採 購 供 應, 關 於 調 撥 軍 糧 的 事, 則 由 駐 閩 綏 靖 公 署 組 設 一 個 軍 糧 委 員 會 負 責 主 持, 每 月 按 駐 地 軍 隊 的 人 數 由 該 會 造 表 送 交 貿 易 公 司 糧 食 部 就 地 撥 發 實 物, 從 此, 軍 隊 就 地 強 行 徵 購 的 騷 擾 暫 時 告 停, 但 是, 新 的 問 題 又 產 生 了, 糧 食 部 派 出 大 批 人 員 分 赴 各 產 米 縣 搶 購 糧 食, 商 人、地 主 乘 機 囤 積 居 奇, 各 地 市 面 糧 價 立 即 混 亂, 糧 食 恐 慌 的 範 圍 更 加 擴 大, 另 外, 糧 食 收 購 價 格 自 然 高 於 軍 糧 定 價, 勢 必 產 生 差 價 問 題, 而 這 筆 差 價 總 算 起 來 決 非 小 數 目, 省 保 安 部 隊 的 軍 糧 差 價 當 然 由 省 政 府 負 擔, 等 於 追 加 一 筆 預 算, 中 央 駐 閩 部 隊 之 軍 糧 差 價, 第 三 戰 區 不 肯 承 擔, 只 得 暫 時 由 省 庫 籌 墊, 如 何 徹 底 解 決, 也 是 陳儀 面 臨 的 一 道 難 題;
第 三, 糧 食 公 沽
福 建 是 個 缺 糧 省 份, 當 時 洋 米 已 不 能 進 口, 鄰 省 又 不 肯 支援接 濟, 糧 食 恐 慌 難 以 避 免, 陳儀 明 確 指 出 糧 食 問 題 不 患 寡 而 患 不 均, 並 於 1939 年 底 設 立 了 福 建 省 糧 食 調 濟 委 員 會, 嗣 後, 他 又 因 軍 糧 改 撥 實 物 的 成 功 而 信 心 增 強, 以 為 貿 易 公 司 糧 食 部 掌 握 之 糧 食 為 數 不 少, 大 有 調 節 之 能 力, 為 集 中 事 權, 他 又 將 成 立 不 久 的 糧 食 調 濟 委 員 會 改 為 福 建 省 糧 食 管 理 處, 將 貿 易 公 司 的 糧 食 部 劃 歸 糧 食 管 理 處 指 揮, 因 陳儀 駐 南 平 辦 公 的 時 間 多, 為 隨 時 指 示 糧 政 工 作 之 便 利, 糧 食 管 理 處 也 由 永 安 遷 到 南 平, 陳儀 派 省 府 委 員 韓涵 兼 任 糧 食 管 理 處 處 長, 管 理 處 成 立 以 後, 對 於 囤 積 居 奇 的 取 締 可 謂 雷 厲 風 行, 甚 至 購 買 數 量 較 多 的 糧 食 也 受 禁 止, 可 是 沒 有 幾 個 月, 就 在 貿 易 公 司 糧 食 部 正 準 備 改 組 為 公 沽 總 局 時, 韓 涵 卻 稱 病 辭 職 了, 在 此 情 況 下, 陳儀 考 慮 由 省 賑 濟 會 副 主 任 委 員 周 一 鶚 ( 字 惠 生 ) 兼 任 糧 食 管 理 處 的 處 長, 1940 年 9 月 底 發 急 電 到 建 甌, 請 周 一 鶚 到 南 平 面 談, 陳 儀 談 話 的 大 意 是 : 福 建 是 缺 糧 省 份, 如 不 統 籌 管 理, 而 任 奸 商 地 主 囤 積 居 奇、投 機 倒 把, 則 軍 糧、民 食 都 將 遇 到 極 大 困 難, 勢 必 影 響 大 局 ; 民 生 主 義 中 有 糧 食 設 局 公 沽 的 主 張, 我 們 奉 行 三 民 主 義 就 應 忠 實 執 行 總 理 遺 教; 餘 糧 的 收 購 不 是 不 可 能 的, 只 要 各 縣 認 真 執 行, 就 能 以 有 餘 補 不 足, 達 到 不 患 寡 而 又 去 了 患 不 均 的 目 的; 收 購 餘 糧 的 最 好 辦 法 是 設 立 公 倉, 由 公 倉 代 地 主 收 租, 就 可 掌 握 全 部 糧 食, 這 種 辦 法 雖 然 一 時 不 易 辦 到, 但 可 向 這 一 目 標 逐 步 進 行 ( 陳儀 這 種 公 倉 的 想 法 於 1942 年 在 重 慶 國 家 總 動 員 會 議 起 草 全 國 糧 食 總 動 員 法 時, 他 又 提 及, 曾 部 分 寫 入, 並 經 蔣 介 石 親 自 主 持 的 國 家 總 動 員 會 議 正 式 通 過, 但 迄 未 實 行 ); 貿 易 公 司 糧 食 部 購 辦 軍 糧 已 有 相 當 經 驗, 改 為 公 沽 總 局 後, 業 務 可 算 有 初 步 基 礎 ; 這 是 新 政, 新 政 必 須 有 新 人, 你 比 較 有 理 想, 應 該 負 起 這 個 責 任, 最 後, 陳 儀 怕 周 一 鶚 顧 慮 糧 食 的 事 未 必 幹 得 長 久 而 先 丟 掉 了 省 賑 濟 會 的 地 盤, 再強調說 : 省 賑 濟 會 的 事 仍 舊 由 你 照 管 ( 陳 是 省 賑 濟 會 的 主 任 委 員, 委 託 周 代 理 ), 好 在 南 平 和 建 甌 距 離 很 近, 賑 濟 會 的 事 你 已 辦 熟 了, 分 不 了 多 少 心, 周 一 鶚 一 時 不 能 決 定, 又 相 約 第 二 天 再 談;
第 二 天 周 一 鶚 再 次 謁 見 陳 儀 時, 談 了 四 個 問 題 : 第 一, 是 糧 食 來 源 問 題
從 理 論 上 講, 收 購 餘 糧 是 很 好 的 辦 法, 但 在 目 前 統 計 缺 乏, 糧 戶 清 冊 不 完 備, 制 度 紊 亂, 下 層 組 織 不 健 全 的 情 況 下, 實 際 行 動 起 來 難 免 會 發 生 許 多 困 難, 如 果 餘 糧 掌 握 不 著, 調 劑 就 不 容 易, 同 時, 收 購 餘 糧 的 公 價 關 係 亦 很 大, 定 得 太 低, 不 但 有 餘 糧 的 人 不 願 意 出 售, 而 且 影 響 糧 食 的 再 生 產, 定 得 太 高 又 變 成 追 逐 市 價, 失 去 調 節 的 意 義;
第 二, 是 計 口 授 糧 問 題
如 果 糧 食 準 備 得 不 夠 充 分, 計 口 授 糧 也 難 以 持 久 辦 下 去, 這 樣, 勢 必 引 起 各 方 的 責 難, 如 果 同 時 又 禁 止 自 由 流 通, 影 響 將 更 加 不 好, 會 導 致 糧 食 的 恐 慌
第 三, 新 辦 的 事 業 必 須 用 一 班 新 人, 這 班 人 將 從 何 處 調 來?
第 四, 我 對 業 務 的 經 營 完 全 是 外 行, 公 沽 總 局 改 隸 糧 食 管 理 處 後, 我 對 賬 的 稽 核 考 查 實 在 沒 有 把 握 。
陳 儀 的 答 覆 是 :
第 一, 政 治 上 要 完 全 有 把 握 後 才 能 著 手 去 辦 的 事 永 遠 不 會 有 的, 我 們 只 求 方 向 對 頭, 努 力 去 做, 隨 做 隨 改, 就 一 定 能 達 到 目 的, 現 在 管 理 縱 使 難 以 全 面 得 到 完 善, 如 果 不 去 管 理, 你 想 結 果 會 怎 樣 呢?
第 二, 目 前 固 然 條 件 不 完 備, 不 能 把 全 部 餘糧 掌 握 到 手, 但 你 不 要 忘 記 了, 我 們 的 政 治 力 量, 絕 大 部 分 是 拿 得 到 的, 既 稱 餘 糧, 就 已 包 含 計 口 授 糧 的 意 義 在 內, 我 們 是 農 業 社 會, 極 大 部 分 人 民 都 有 自 己 的 糧 食, 也 就 是 極 大 部 分 人 民 已 計 口 授 糧 了, 只 有 幾 個 大 城 市 需 要 供 應, 我 們 一 面 收 購, 一 面 供 應, 是 可 以 周 轉 得 過 來 的, 收 購 即 為 著 供 應, 而 禁 止 自 由 流 通 又 是 收 購 的 必 要 條 件, 至 於 公 價 的 規 定, 確 是 一 個 複 雜 的 問 題, 可 責 成 公 沽 總 局 仔 細 研 究, 隨 時 由 糧 管 處 轉 報 我 來 核 定 ;
第 三, 各 縣 普 設 糧 食 管 理 委 員 會 和 公 沽 局, 自 然 需 要 一 大 批 新 人, 可 由 省 訓 練 團 向 各 縣 抽 調 好 的 科 長 區 長 級 幹 部, 加 以 短 期 培 訓, 然 後 分 發 任 用 。
第 四, 公 沽 總 局 作 為 省 營 事 業 之 一, 可 按 省 營 事 業 的 辦 法 辦 理, 各 縣 公 沽 局 屬 於 公 沽 系 統, 由 公 沽 總 局 指 揮, 你 只 要 對 公 沽 總 局 進 行 監 督 就 好 了, 起 初 不 熟 悉 的 業 務 是 慢 慢 可 以 熟 悉 起 來 的, 我 還 可 以 物 色 適 當 的 人 去 幫 助 你 ( 不 久 就 派 其 堂 弟 陳 璞 來 當 糧 食 管 理 處 的 會 計 主 任, 沒 兩 個 月 因 與 公 沽 總 局 發 生 齟 齬 而 辭 職 ) 。
商 定 結 果 :
第 一, 趕 快 完 成 制 訂 糧 食 管 理 辦 法 的 手 續 ;
第 二, 糧 食 管 理 的 實 施, 先 從 有 餘 糧 的 約 40 個 縣 區 開 始, 閩 南 20 餘 縣 則 留 在 以 後 再 議 ;
第 三, 除 幾 個 大 城 市 外, 只 供 應 軍 糧 和 公 教 人 員 的 糧 食, 暫 不 對 居 民 供 應 ;
第 四, 各 縣 糧 食 管 理 委 員 會 秘 書 ( 縣 長 兼 主 任 委 員, 秘 書 負 實 際 責 任 ) 及 公 沽 局 副 經 理 ( 縣 長 兼 經 理, 副 經 理 負 實 際 責 任 ) 的 人 選, 由 省 訓 練 團 代 主 任 沈 仲 九 向 各 縣 抽 調 集 訓 ;
第 五, 貿 易 公 司 糧 食 部 立 即 改 組 為 公 沽 總 局, 原 任 經 理 金 啟 裕 升 任 總 經 理, 10 月 中 旬, 周 一 鶚 接 任 糧 食 管 理 處 處 長, 不 久 重 慶 設 立 全 國 糧 食 管 理 局 ( 局 長 盧 作 孚 ), 省 糧 食 管 理 處 亦 奉 命 改 為 省 糧 食 管 理 局, 周 一 鶚 到 任 後, 即 遵 照 陳儀 指 示, 將 韓涵 任 內 擬 訂 的 幾 件 草 案 加 以 修 改 匯 總, 制 訂 出 一 個 福 建 省 糧 食 管 理 辦 法, 報 請 省 政 府 會 議 通 過, 1941 年 初, 省 內 除 閩 南 20 餘 縣 外, 全 面 實 施 糧 食 管 理, 在 永 安、 南 平、 福 州 等 大 城 市 對 市 民 實 行 定 量 供 應, 市 面 上 原 有 的 米 店 一 律 予 以 登 記 改 為 代 售 店, 陳儀 倡 導 的 公 沽 政 策, 就 這 樣 在 福 建 推 行 起 來, 由 於 地 方 基 層 政 權 掌 握 在 地 主 豪 紳 手 裡, 而 不 得 罪 於 巨 室 又 是 大 多 數 縣 長 的 做 官 準 則, 經 過 訓 練 的 糧 政 人 員 對 糧 食 政 策 也 只 懂 得 一 點 皮 毛, 何 況 他 們 極 大 多 數 都 是 從 本 縣 抽 調 來 的, 唯 縣 長 之 命 是 從, 所 以 儘 管 對 小 戶 人 家 雷 厲 風 行, 鬧 得 滿 城 風 雨, 而 收 購 的 成 績 總 難 提 高, 例 如 浦 城 縣 本 來 是 餘 糧 縣, 過 去 每 年 運 出 的 糧 食 有 相 當 大 的 數 量, 開 始 收 購 餘 糧 後, 浦 城 的 成 績 很 壞, 遠 不 及 過 去 貿 易 公 司 糧 食 部 收 購 的 標 準, 因 此 指 望 由 其 接 濟 供 應 之 地, 無 法 按 照 預 定 計 劃 完 成, 其 主 要 原 因 是, 大 糧 戶 不 肯 出 售 餘 糧, 而 縣 長 周 亞 青 又 不 願 破 除 情 面, 堅 決 執 行 管 理 辦 法, 所 以 造 成 互 相 觀 望 的 局 面, 而 邵 武 縣 情 況 則 不 同, 縣 長 較 為 積 極, 但 大 糧 戶 在 當 地 有 勢 力 者 支 持 下, 抗 售 餘 糧, 陳儀 對 此 十 分 關 注, 他 指 示 周 一 鶚 約 第 三 區 行 政 督 察 專 員 陳 勵 堂 到 浦 城 視 察, 令 縣 長 召 集 城 關 大 糧 戶 開 會, 陳 專 員 隨 即 查 對 各 大 戶 出 售 餘 糧 情 況, 並 當 場 宣 布 扣 押 幾 個 頑 抗 的 大 糧 戶, 省 糧 管 局 亦 報 請 省 政 府 將 縣 長 周 亞 青 記 過 一 次, 針 對 邵 武 縣 的 情 況, 他 又 命 令 綏 靖 公 署 逮 捕 為 首 者, 經 採 取 如 此 措 施, 風 氣 才 為 之 扭 轉, 收 購 也 稍 有 起 色, 餘 糧 收 購 不 足, 供 應 不 能 及 時, 黑 市 糧 價 越 來 越 高, 走 私 也 越 來 越 凶, 陳儀 認 為 查 禁 走 私, 是 問 題 的 關 鍵 所 在, 而 周 一 鶚 則 認 為 收 購 餘 糧 是 基 本 的 問 題, 如 果 在 供 應 不 能 及 時 的 情 況 下, 對 走 私 抓 得 太 嚴, 恐 怕 將 激 起 事 變 ; 關 於 限 制 流 通 一 事, 管 理 辦 法 中 已 有 規 定, 只 要 各 縣 認 真 執 行, 即 可 收 到 效 果, 建 議 暫 緩 設 置 查 緝 室, 陳儀 雖 未 完 全 放 棄 其 原 來 意 見, 但 同 意 暫 緩, 要 周 一 鶚 先 向 省 府 調 用 幾 個 閑 職 人 員 做 好 訪 查 工 作, 收 購 雖 有 困 難, 如 果 能 急 其 所 急, 善 於 調 度, 亦 可 減 少 一 些 恐 慌 氣 氛, 公 沽 總 局 除 隨 時 接 收 各 縣 公 沽 局 所 收 購 餘 糧 外, 還 有 在 各 地 儲 存 的 軍 糧 和 以 前 貿 易 公 司 糧 食 部 時 期 所 積 存 下 來 的 以 及 訂 購 未 收 的 糧 食, 本 來 均 可 以 全 權 運 用, 任 意 調 劑, 此 賬 應 該 是 十 分 簡 單 明 暸, 但 一 加 審 閱, 則 撥 來 調 去, 一 塌 糊 塗, 使 人 找 不 清 眉 目, 資 金 調 撥 也 是 如 此, 其 中 似 有 故 弄 玄虛、 渾 水 摸 魚 之 嫌 疑, 當 時 社 會 上 另 有 一 種 指 責, 說 糧 食 收 購 價 格 定 得 太 低, 出 售 餘 糧 沒 有 好 處, 所 以 東 躲 西 藏 ; 零 售 價 格 也 定 得 太 低 不 能 繼 續 供 應, 而 需 要 的 人 只 求 購 到 糧 食, 寧 願 多 出 一 點 錢, 陳 儀 在 召 集 省 糧 食 管 理 局 及 公 沽 總 局 幹 部 開 座 談 會 時 說 : 政 府 經 營 糧 食 不 是 為 賺 錢, 過 去 辦 軍 糧 完 全 是 賠 本 生 意, 又 說 : 糧 價 是 物 價 的 指 標, 只 要 糧 價 能 穩 定, 即 使 賠 點 錢 也 值 得, 如 果 追 逐 黑 市, 那 還 有 什 麼 盡 頭, 收 購 價 格 也 曾 經 調 整 過 幾 次, 收 效 並 不 大, 周 一 鶚 對 陳 儀 的 公 沽 政 策 是 贊 同 的, 但 也 有 疑 慮, 開 頭 只 是 顧 慮 到 收 購 餘 糧 的 困 難, 後 來 對 公 沽 總 局 能 否 擔 負 起 這 一 責 任 又 產 生 了 懷 疑, 有 人 將 福 建 省 糧 食 管 理 問 題 告 到 重 慶, 重 慶 國 民 政 府 行 政 院 教 育 部 次 長 顧 毓 琇 蒞 閩 調 查, 顧 到 南 平 時, 陳 儀 已 去 永 安, 顧 毓 琇 約 周 一 鶚 談 話, 顧 說 : 福 建 究 竟 有 多 少 餘 糧 可 以 收 購, 究 竟 需 要 供 應 多 少, 都 無 確 切 數 字, 如 何 談 得 上 實 行 計 口 授 糧? 顧 毓 琇 到 永 安 與 陳 儀 晤 談 後 返 南 平 時, 又 約 周 一 鶚 去 談, 他 說 : 你 們 的 用 意 可 能 是 好 的, 但 要 實 際 一 些, 理 想 勿 求 過 高, 周 一 鶚 遂 向 陳儀 提 出 修 改 糧 食 管 理 辦 法 與 取 消 公 沽 總 局, 經 過 多 次 長 談, 陳儀 對 周 一 鶚 的 處 境 逐 漸 諒 解, 答 應 取 消 公 沽 總 局 改 設 業 務 處, 但 希 望 業 務 處 成 立 後, 仍 能 貫 徹 他 的 公 沽 政 策, 對 於 修 改 糧 食 管 理 辦 法, 陳 儀 不 表 贊 同, 他 說 : 總 理 遺 教 必 須 力 求 其 實 現, 而 且 必 定 能 實 現, 我 們 必 須 排 除 萬 難, 努 力 以 赴, 不 可 因 遭 遇 挫 折 就 灰 心 起 來, 公 沽 總 局 結 束 後, 調 金 啟 裕 為 省 糧 食 管 理 局 副 局 長, 責 成 他 將 貿 易 公 司 糧 食 部 和 公 沽 總 局 的 賬 目 分 別 清 理, 業 務 處 的 賬 目 則 按 照 實 收 數 目 建 立 新 賬, 關 於 業 務 處 主 任 的 人 選, 陳 儀 要 周 一 鶚 物 色 周 提 出 省 參 議 員 真 堯 恭 ( 浦 城 人 ) 比 較 適 合, 他 對 本 省 糧 情 很 熟 悉, 與 各 方 面 的 關 係 融 洽, 在 省 參 議 會 中 說 話 也 頗 有 力 量, 陳儀 表 示 同 意, 在 客 觀 條 件 尚 不 具 備 的 情 況 下, 陳儀 急 於 實 施 糧 食 公 沽, 意 欲 壟 斷 全 省 經 濟, 結 果 造 成 人 為 恐 慌, 百 姓 叫 苦 不 迭, 而 後 來 的 福 州 淪 陷, 更 使 陳儀 深 感 失 地 有 責, 於 是 在 結 束 糧 食 公 沽 同 時, 又 報 請 國 民 黨 中 央 給 予 處 分, 1941 年 8 月 中 旬, 行 政 院 發 布 了 對 於 陳儀 的 免 職 令, 陳儀 與 其 繼 任 者 劉 建 緒 商 定 於 9 月 6 日 辦 理 移 交, 恰 好 日 寇 於 9 月 2 日 退 出 福 州, 對 陳 儀 而 言, 任 內 失 去 福 州, 臨 走 前 又 收 復 了 福 州, 聊 可 以 自 慰 。
第 四 節 重 慶 四 年
1941 年, 陳 儀 將 所 任 福 建 省 政 府 主 席 一 職 移 交 予 20 集 團 軍 總 司 令 劉 建 緒 後, 於 11 月 間 到 重 慶 就 任 行 政 院 秘 書 長 與 國 家 總 動 員 會 議 主 任 職, 當 時 林 森 任 國 民 政 府 主 席, 蔣 介 石 任 軍 事 委 員 會 委 員 長, 行 政 院 設 在 重 慶 市 曾 家 岩, 與 蔣 介 石 的 官 邸 僅 一 牆 之 隔, 有 腰 門 相 通, 行 政 院 院 長 由 蔣 介 石 自 兼, 副 院 長 由 財 政 部 部 長 孔 祥 熙 兼 任, 蔣 介 石 平 時 對 院 務 甚 少 過 問, 由 於 裙 帶 關 係, 院 事 悉 聽 孔 祥 熙 之 主 意, 全 託 孔 代 理, 陳 儀 上 任 時, 正 值 孔 祥 熙 病 假 之 期, 未 到 院 視 事, 陳 儀 到 孔 府 作 了 一 次 禮 節 性 拜 訪 後, 即 到 院 工 作, 行 政 院 規 定 每 周 得 舉 行 一 次 院 務 會, 孔 祥 熙 因 病 不 能 出 席 時, 陳 儀 則 邀 蔣 介 石 到 院 主 持 會 議, 蔣 介 石 對 待 各 部 會 提 議 討 論 的 議 案, 與 孔 祥 熙 代 理 期 間 有 所 不 同, 過 去 對 議 案 所 持 之 態 度 是 不 置 可 否, 不 是 交 付 審 查, 就 是 簽 請 院 長 核 示, 特 別 是 涉 及 人 事 及 經 費 的 議 案, 一 而 再 地 審 查, 蔣 介 石 主 持 會 議, 多 數 議 案 當 場 通 過, 很 少 交 付 審 查, 有 些 案 件, 臨 時 由 各 部 會 主 管 補 充 說 明 後, 也 能 順 利 解 決 ,會 議 對 所 提 出 之 議 案, 多 數 立 竿 見 影, 出 席 者 比 過 去 也 準 時 得 多, 一 些 人 看 到 蔣 介 石 對 陳 儀 的 態 度 相 當 尊 重, 對 陳 儀 的 意 見 也 比 較 聽 得 進, 而 陳 儀 對 孔 祥 熙 的 態 度 則 好 像 有 點 敬 而 遠 之, 有 些 人 深 恐 孔 祥 熙 大 權 旁 落, 於 己 不 利, 便 私 下 向 孔 進 言 提 前 銷 假, 孔 祥 熙 聽 到 親 信 的 匯 報, 即 毫 不 猶 豫 地 銷 假 視 事, 蔣 介 石 見 孔 祥 熙 已 到 院 工 作, 也 就 不 再 來 院 主 持 會 議, 陳儀 到 行 政 院 接 事, 正 值 日 機 轟 炸 重 慶 大 隧 道 造 成 駭 世 慘 案 之 後, 聞 者 色 變, 人 心 惶 惶, 當 時 政 府 機 關 加 緊 疏 散, 造 成 公 文 往 返 輾 轉 收 發, 陳儀 上 任 後, 總 是 早 上 6 點 到 院, 每 天 必 待 文 件 批 閱 完 後 才 離 去, 星 期 日 上 午 照 常 出 勤, 午 後 才 休 息, 為 了 減 少 公 文 流 轉 次 數, 提 高 整 體 的 工 作 效 率, 他 主 張 分 層 負 責, 即 下 放 部 分 職 權 由 主 管 司 科 核 定 送 發, 並 擬 了 分 層 負 責 制 的 議 案, 準 備 提 交 行 政 院 會 議 通 過 實 施, 陳 儀 提 出 的 分 層 負 責 制, 擺明 觸 動 了 孔 祥 熙 的 獨 行 專 權 之 忌, 孔 表 面 上 不 作 什 麼 表 示, 每 逢 院 務 會 時, 總 是 設 法 將 此 議 案 壓 下 來, 或 說 時 間 來 不 及 討 論 ; 而 行 政 院 議 事 組 則 每 次 把 分 層 負 責 制 一 案 列 入 議 程 中, 在 一 次 會 議 上 開 始 討 論 提 案, 孔 祥 熙 又 看 到 分 層 負 責 制 一 案, 就 非 常 不 高 興, 面 對 陳 儀 拍 案 說 : 怎 麼 又 提 出 這 個 提 案, 我 沒 有 見 過 像 你 這 樣 固 執 的 人, 陳儀 也 拍 案 而 起 : 我 的 犧 牲 是 有 限 度 的, 在 會 議 無 法 繼 續 下 去 的 情 況 下, 陳 儀 逕 自 回 到 住 宅, 第 二 天, 陳 儀 照 常 到 院 工 作, 孔 祥 熙 亦 與 以 往 一 樣, 彷彿 昨 日 會 上 的 爭 執 已 經 煙 消 雲 散, 但 這 只 是 暫 時 的 相 安, 陳儀 是 有 自 己 的 思 想 的, 他 不 滿 孔 祥 熙 的 買 辦 作 風, 在 魏 道 明 任 行 政 院 秘 書 長 時, 常 把 行 政 院 的 公 文 親 自 拿 到 財 政 部 請 孔 祥 熙 簽 署, 因 此 討 得 孔 之 歡 心, 舉 魏 為 駐 美 大 使, 臨 行 時 還 贈 送 魏 一 筆 兩 萬 美 金 的 巨 款, 陳 儀 對 此 不 以 為 然, 他 的 工 作 作 風 觀 點 與 孔 祥 熙 未 能 取 得 一 致, 兩 者 相 處, 自 然 是 貌 合 神 離, 即 便 是 公 務 也 很 少 面 談 商 榷, 工 作 無 法 開 展, 孔 祥 熙 覺 得 陳 儀 很 有 些 礙 手 礙 腳, 便 有 意 將 他 調 離 行 政 院, 1942 年, 陳 儀 與 黨 政 工 作 考 核 委 員 會 秘 書 長 張 勵 生 對 調 工 作, 隨 同 陳 儀 到 行 政 院 工 作 的 參 事 夏 濤 聲, 秘 書 錢 宗 起、 蔣 授 謙 等 也 隨 陳 調 至 該 委 員 會, 黨 政 工 作 考 核 委 員 會 的 主 任 一 職, 也 由 蔣 介 石 兼 任, 作 為 秘 書 長, 陳 儀 和 其 他 幕 僚 長 一 樣, 要 參 加 蔣 介 石 隔 周 舉 行 一 次 的 周 末 黨 組 織 生 活 會, 一 次 開 會, 當 話 題 轉 入 用 人 一 項 時, 蔣 介 石 對 陳儀 說 : 公 洽 兄, 你 平 時 主 張 用 人 要 廉 潔 不 苟, 依 我 看, 泥 塑 木 雕 的 佛 像 水 都 不 喝, 最 最 廉 潔 的 了, 可 是 它 不 能 做 事, 所 以 必 須 廉 潔 而 有 能, 廉 潔 的 人, 最 容 易 被 共 產 黨 吸 收 過 去, 中 國 人 多 賺 點 外 快, 即 使 貪 點 汙, 還 是 多 數 在 中 國 置 產 業, 做 買 賣, 不 過 轉 換 所 有 權 罷 了, 不 會 流 到 外 國 去, 至 於 能 做 事, 我 們 國 家 這 麼 大, 誰 也 做 不 完, 也 不 容 易 做 好 的, 更 不 怕 沒 有 人 做, 今 天, 只 要 他 不 做 共 產 黨, 傾 向 我 們, 就 不 會 搗 亂, 我 們 就 可 以 過 安 穩 日 子, 這 一 條, 是 用 人 最 最 要 緊 的, 餘 事 不 必 深 究; 聽 了 蔣 介 石 這 一 席 話, 陳儀 瞠 目 結 舌, 無 言 以 對, 事 後, 他 把 蔣 介 石 的 這 些 話 告 訴 了 熟 人, 無 限 感 慨 地 說 : 蔣 先 生 這 樣 的 用 人 標 準, 國 家 怎 麼 搞 得 好 呀! 這 樣 下 去, 貪 官 汙 吏 橫 行, 國 將 不 國 了, 陳儀 手 下 有 個 人 叫 程 星 齡, 是 後 來 做 湖 南 省 主 席 的 程 潛 的 族 弟, 1949 年 作 為 程 潛 的 全 權 代 表, 與 中 共 地 下 組 織 秘 密 聯 繫, 成 功 地 實 現 了 湖 南 和 平 起 義, 1943 年 的 一 個 晚 上, 在 陳 儀 磁 器 口 寓 所, 程 星 齡 對 陳 儀 詳 細 地 講 述 了 1939 年 冬, 他 赴 華 北 敵 後 考 察 時, 朱 德、 劉 伯 承、 左 權、 宋 任 窮 等 中 共 領 導 人 與 他 談 話 的 內 容, 還 講 了 國 民 黨 軍 隊 駐 地 的 烏 煙 瘴 氣 和 敵 後 抗 日 民 主 根 據 地 的 欣 欣 向 榮, 痛 陳 國 民 黨 如 何 消 極 抗 日、 喪 權 辱 國、 屠 殺 工 農, 盛 贊 共 產 黨 如 何 堅 持 抗 戰, 如 何 與 人 民 休 戚 與 共、 親 如 魚 水, 並 斷 言 蔣 介 石 是 準 備 再 打 內 戰 的, 而 用 繩 子 捆 綁 來 的 壯 丁 肯 定 敵 不 過 披 紅 戴 花 自 願 參 軍 的 子 弟 兵, 陳儀 靜 靜 地 聽 著, 當 聽 到 國 民 黨 的 黑 暗 腐 敗 時, 忍 不 住 長 歎 幾 聲, 1943 年, 陳儀 調 任 陸 軍 大 學 代 理 校 長、國 防 研 究 院 主 任, 以 及 中 央 訓 練 團 教 育 長 等 職, 調 動 頻 繁, 陳儀 卻 能 安 然 處 之, 對 待 工 作 認 真 負 責, 從 不 稍 懈, 有 人 譏 之 為 勞 碌 命, 1945 年 5 月, 在 國 民 黨 第 六 屆 中 央 全 會 上 再 次 當 選 為 中 央 委 員, 1944 年, 第 二 次 世 界 大 戰 臨 近 尾 聲, 同 盟 國 勝 券 在 握, 國內 戰 場 已 轉 入 反 攻 階 段, 國 民 政 府 開 始 為 還 都 南 京 和 接 收 台 灣 作 準 備, 內 定 陳儀 負 責 收 復 台 灣 的 工 作, 蔣 令 他 兼 任 中 央 設 計 局 台 灣 調 查 委 員 會主 任 委 員, 籌 劃 接 管 台 灣 的 工 作, 接 管 人 員 的 準 備, 陳儀 主 張 必 須 專 業 化, 在 要 人 無 人、 要 錢 無 錢 的 情 況 下, 陳 儀 利 用 兼 任 中 央 訓 練 團 教 育 長 的 便 利, 在 該 團 設 置 台 灣 行 政 幹 部 訓 練 班 第 一 期, 限 招 收 各 機 關 在 職 人 員, 經 考 試 合 格 錄 取 者 120 人, 依 其 專 業 分 為 6 個 組, 進 行 4 個 月 的 訓 練, 訓練 期 滿 回 原 機 關 聽 候 召 喚, 陳儀 對 該 班 極 為 重 視, 自 兼 班 主 任, 派 周 一 鶚 兼 副 主 任, 陳儀 親 自 給 學 員 講 課, 並 與 學 員 個 別 交 談, 1945 年 8 月, 第 二 期 招 訓 尚 未 開 始, 日 本 已 宣 告 無 條 件 投 降 。
第 五 節 赴 台 接 收
1945 年 8 月, 中華民國終 於 取 得 了 抗 日 戰 爭 的 偉 大 勝 利, 國 民 政 府 設 立 台 灣 行 政 長 官 公 署, 任 陳儀 為 行 政 長 官 兼 台 灣 警 備 總 司 令, 負 責 辦 理 台 灣 省 日 軍 受 降 事 宜, 接 收 台 灣 以 前, 國 民 政 府 發 布 告 說 : 本 年 八 月 十 四 日, 日 本 政 府 已 答 覆 中 美 英 蘇 四 國 接 受 七 月 二 十 六 日 波 茨 坦 三 國 宣 言 之 各 項 規 定, 無 條 件 投 降, 依 照 規 定, 台 灣 全 境 及 澎 湖 列 島 應 歸 還 中 國, 本 府 即 派 行 政 及 軍 事 各 官 吏 前 來 治 理, 凡 我 在 台 人 民 務 須 安 居 樂 業, 各 守 秩 序, 不 得 驚 擾 滋 事, 所 有 在 台 日 本 海 陸 空 軍 及 警 察, 皆 應 靜 候 接 收, 不 得 逾 越 常 規, 殘 害 民 眾 生 命 財 產, 並 負 責 維 持 治 安, 其 行 政、 司 法 官 吏, 交 通、金 融、 產 業、 教 育 各 機 關, 在 本 府 未 派 員 接 收 以 前, 亦 應 照 常 奉 公, 不 得 破 壞 毀 損, 舞 弊 營 私, 如 敢 故 違, 定 予 懲 辦, 特 此 布 告。
在 赴 台 之 前, 陳 儀 向 蔣 介 石 提 出 幾 條 建 議 :
1. 為 了 保 證 台 灣 不 受 大 陸 通 貨 膨 脹 的 影 響, 中 中 交 農 四 大 銀 行 暫 不 插 足 台 灣, 仍 運 用 原 來 的 台 灣 銀 行 管 理 金 融 ;
2. 接 收 事 宜, 概 歸 長 官 公 署 統 一 辦 理 ;
3. 無 須 在 台 灣 駐 紮 重 兵
這 些 建 議 均 得 到 蔣 的 核 許, 尤 其 是 對 中 央 銀 行 的 擋 駕, 特 由 蔣 面 囑 宋 子 文, 才 勉 強 辦 到, 1945 年 9 月 中 旬, 國 民 政 府 空 軍 司 令 張 廷 孟 先 行 飛 抵 台 北, 調 查 當 地 實 際 情 況, 陳儀 隨 即 設 置 台 灣 省 前 進 指 揮 所, 命 行 政 長 官 公 署 秘 書 長 葛 敬 恩 任 主 任, 率 領 40 餘 人 與 美 方 柏 格 上 校 及 其 所 屬 40 餘 人 先 行 飛 往 台 灣, 對 於 台 灣 的 軍 事、 政 治、 經 濟 以 及 文 化 教 育 等 作 實 地 調 查, 並 通 知 各 有 關 單 位 造 報 人 員 及 財 產 清 冊 準 備 交 接, 10 月 15 日, 國 民 政 府 直 屬 各 機 關 駐 台 人 員, 同 台 灣 行 政 長 官 公 署 及 台 灣 警 備 總 司 令 部 人 員, 由 上 海 乘 美 國 登 陸 艇 橫 渡 台 灣 海 峽, 於 10 月 17 日 晚 上 輾 轉 到 達 台 北, 第 70 軍 也 同 日 到 達, 士 兵 多 著 草 鞋, 軍 容 欠 佳, 這 與 台 灣 人 民 想 象 中 取 得 抗 戰 勝 利 的 軍 隊 不 同, 第 70 軍 到 達 台 北 後, 即 分 紮 台 灣 各 地, 由 於 陳儀 的 嚴 加 督 飭, 軍 隊 風 紀 尚 屬 良 好, 軍 民 亦 甚 相 安, 赴 台 人 員 到 達 台 北 後, 首 先 是 與 台 灣 省 前 進 指 揮 所 和 原 台 灣 總 督 府 有 關 單 位 派 來 的 人 聯 繫, 進 行 一 些 實 際 調 查 以 了 解 工 作, 因 當 時 陳儀 尚 未 到 達 台 灣, 在 未 舉 行 受 降 儀 式 以 前, 只 是 由 原 來 的 各 單 位 造 送 應 當 交 給 接 收 單 位 的 公 文 檔 案、 財 產 目 錄、 職 工 名 冊 等 項, 其 他 各 城 市 如 基 隆、 台 中、 嘉 義、 台 南、 高 雄、 新 竹、 宜 蘭、 台 東、 花 蓮 港 以 及 澎 湖 列 島 等 地 都 是 如 此 辦 理 的, 台 灣 的 工 礦 企 業 遍 布 全 境, 機 關 學 校 林 立, 所 有 這 些 單 位 均 由 日 籍 人 員 把 持, 工 礦 企 業 以 及 科 學 研 究 機 關 的 技 術 人 員 中, 日 籍 人 員 更 占 多 數, 當 時 中 方 沒 有 如 此 多 的 技 術 人 員, 接 替 就 成 為 一 個 困 難 問 題, 為 了 不 使 生 產 停 滯, 陳 儀 不 得 不 採 取 暫 緩 遣 送 日 籍 技 術 人 員 回 國 的 措 施, 10 月 24 日, 陳 儀 乘 飛 機 抵 達 台 北, 先 期 到 台 人 員 到 松 山 機 場 歡 迎, 原 日 本 台 灣 總 督 安 藤 利 吉 亦 到 機 場 迎 接, 陳 儀 下 機 後 至 休 息 室 小 憩 片 刻, 隨 後 在 休 息 室 發 表 就 任 施 政 方 針 講 話, 他 說 : 來 台 灣 不 是 為 做 官, 而 是 為 做 事 ; 對 台 灣 的 建 設 抱 有 信 心, 決 心 修 明 政 治, 鏟 除 貪 汙 和 一 切 弊 政; 要 求 台 灣 同 胞 合 作, 共 同 努 力 建 設 新 台 灣, 講 話 結 束 後, 陳 儀 乘 車 前 往 官 邸, 沿 途 受 到 台 灣 同 胞 的 熱 烈 歡 迎, 人 人 高 舉 國 旗 熱 情 歡 呼, 充 分 表 達 了 台 灣 人 民 返 回 祖 國 懷 抱 的 喜 悅 歡 欣 之 情, 10 月 25 日, 陳 儀 在 台 北 公 會 堂 舉 行 受 降 典 禮, 上 午 9 時, 中 方 黨 政 軍 負 責 人 以 及 台 灣 知 名 人 士 和 各 市 縣 的 代 表 按 時 齊 集, 美 方 的 陸 海 空 軍 軍 官 以 及 美 國 經 濟 考 察 團 的 人 員 也 參 加 了 受 降 典 禮, 這 座 公 會 堂 十 分 宏 偉, 是 台 北 市 最 大 的 公 共 集 會 場 所, 典 禮 在 大 廳 內 舉 行, 大 廳 正 中 設 有 大 長 桌, 上 面 擺 著 有 關 受 降 文 件, 中 國 方 面 參 加 典 禮 人 員 的 座 位 在 大 廳 的 東 面, 美 方 參 加 典 禮 人 員 的 座 位 在 大 廳 的 西 面, 典 禮 開 始 時, 陳 儀 身 著 軍 服, 站 在 長 桌 後 方 的 正 中, 片 刻, 原 日 本 台 灣 總 督 安 藤 利 吉 率 同 他 的 幕 僚 長 緩 步 走 進 大 廳, 行 至 陳 儀 桌 前 彎 身 半 鞠 躬, 行 禮 完 畢 後, 安 藤 利 吉 作 立 正 姿 勢, 挺 胸 垂 手, 面 向 陳 儀, 陳儀 開 始 宣 讀 受 降 書, 大 意 是 說 奉 命 受 降, 日 本 政 府 已 接 受 波 茨 坦 宣 言 各 項 規 定 無 條 件 投 降, 依 照 規 定, 台 灣 全 境 及 澎 湖 列 島 交 還 中 國, 所 有 日 本 在 台 灣 及 澎 湖 列 島 的 陸 海 空 軍 和 警 察 均 應 繳 出 武 器, 聽 候 處 理, 陳 儀 念 完 受 降 書 後, 即 令 安 藤 利 吉 簽 字, 安 藤 利 吉 握 起 毛 筆 俯 身 簽 字 後 仍 站 在 原 處, 陳 儀 宣 布 : 從 今 天 起, 台 灣 及 澎 湖 列 島 正 式 重 入 中 國 版 圖, 所 有 一 切 土 地、 人 民、 政 事 皆 已 置 於 中 國 政 府 主 權 之 下, 這 一 極 富 有 歷 史 意 義 的 事 實, 本 人 特 向 全 國 同 胞 及 全 世 界 報 告 周 知, 隨 即, 司 儀 員 宣 告 禮 成, 令 安 藤 利 吉 退 出, 當 時 傳 說, 日 本 軍 人 曾 有 焦 土 陰 謀, 安 藤 利 吉 聞 訊 即 召 之 而 告 誡 曰 : 接 受 投 降 的 是 我 們 陸 大 前 輩 陳 儀 長 官, 你 們 千 萬 不 可 輕 舉 妄 動, 日 本 軍 人 對 輩 分 極 為 重 視, 從 而 避 免 了 一 場 災 難, 大 約 3 個 多 月 後, 安 藤 利 吉 的 凶 信 屆 臨, 盟 軍 統 帥 麥 克 阿 瑟 把 他 作 為 戰 犯, 電 請 陳 儀 將 他 解 到 東 京 受 審, 並 派 美 軍 人 員 乘 飛 機 前 來 提 押, 此 事 本 完 全 屬 於 軍 事 範 圍, 台 灣 高 等 法 院 是 無 權 過 問 的, 可 是 在 台 灣 省 行 政 長 官 制 度 的 特 殊 情 況 下 就 有 所 不 同, 因 國 民 政 府 公 布 的 台 灣 行 政 長 官 公 署 組 織 條 例 規 定, 台 灣 省 行 政 長 官 對 於 在 台 灣 的 中 央 機 關 有 指 揮 監 督 之 權, 所 以, 陳 儀 要 法 院 過 問 這 件 事, 因 為 台 灣 是 中 國 的 領 土, 他 是 台 灣 的 行 政 長 官, 引 渡 如 此 重 要 戰 犯, 應 該 審 清 全 部 事 實, 陳儀 所 兼 任 之 台 灣 警 備 總 司 令 部 也 有 軍 法 組 織, 本 可 交 到 警 備 總 司 令 部 去 辦 理 引 渡 的 事, 但 陳儀 不 採 取 這 個 辦 法, 他 認 為 把 這 事 交 給 台 灣 高 等 法 院 辦 理 較 好, 同 時 也 合 乎 他 一 貫 的 民 主 作 風, 因 此, 他 就 通 知 台 灣 高 等 法 院 院 長 楊 鵬 : 麥 克 阿 瑟 要 求 引 渡 安 藤 利 吉, 事 情 緊 急, 請 你 立 即 辦 理, 此 時 已 是 下 午 散 值 以 後, 楊 鵬 即 派 刑 庭 庭 長 錢 國 成 主 辦 此 案, 並 於 當 晚 8 時 開 合 議 庭 調 查 審 訊, 最 後, 在 安 藤 利 吉 承 認 事 實 並 簽 字 畫 押 以 後, 才 交 由 中 美 軍 事 人 員 分 乘 汽 車 及 警 備 車 押 解 離 開 法 院 。
為 了 促 進 台 灣 的 國 語 教 育, 陳 儀 專 門 設 立 了 編 譯 館, 並 邀 請 教 育 家 許 壽 裳 主 持 其 事, 陳儀 在 1946 年 5 月 6 日 致 許 壽 裳 的 信 中, 對 該 館 的 工 作 性 質 和 近 期 目 標 作 了 詳 盡 的 說 明 : 台 灣 經 過 日 本 五 十 一 年 的 統 治, 文 化 情 況, 與 各 省 兩 樣, 多 數 人 民 說 的 是 日 本 話, 看 的 是 日 本 文, 國 語 固 然 不 懂, 國 文 一 樣 不 通, 對 於 世 界 與 中 國 情 形, 也 多 茫 然, 所 以 治 台 的 主 要 工 作, 是 心 理 改 造, 而 目 前 最 感 困 難 的, 是 改 造 心 理 工 具, 語 言 文 字 須 先 改 造, 各 省 所 出 書 籍 報 紙, 因 為 國 文 程 度 的 關 係, 多 不 適 用, 台 灣 的 書 報, 在 二 三 年 內, 必 須 另 外 編 印 專 適 用 於 台 灣 人 的, 第 一 要 編 的 是 中 小 學 文 史 教 本 ( 國 定 本 審 定 本, 全 不 適 用 ); 第 二 要 編 的 是 中 小 學 教 師 的 參 考 讀 物, 如 中 學 教 師 小 學 教 師 等 月 刊 ; 第 三 為 宣 傳 三 民 主 義 與 政 令, 須 編 適 於 公 務 員 及 民 眾 閱 讀 的 小 冊 ; 第 四 一 般 的 參 考 書 如 辭 典 等, 這 是 就 台 灣 的 應 急 工 作 而 言, 此 外 弟 常 常 感 覺 到 中 國 現 在 的 好 書 太 少 了, 一 個 大 學 生, 或 者 中 學 教 師, 要 勤 求 知 識, 非 讀 外 國 書 不 可, 不 但 費 錢, 而 且 不 便, 我 常 有 譯 名 著 五 百 部 的 志 願, 我 以 為 必 須 如 以 前 的 翻 譯 佛 經 一 樣, 將 西 洋 名 著 翻 譯 五 六 百 部 過 來, 使 研 究 任 何 一 科 的 學 生, 有 該 科 一 二 十 本 名 著 可 讀, 其 實 這 工 作, 並 不 怎 樣 困 難, 假 如 約 集 通 英 德 法 日 各 種 文 字 的 同 仁 二 十 位, 每 人 日 譯 二 千 字, 一 日 可 共 譯 四 萬 字, 一 月 就 可 譯 百 餘 萬 字, 一 年 可 譯 千 餘 萬 字, 五 年 可 譯 五 千 餘 萬 字, 我 的 所 謂 名 著 五 百 部 的 志 願, 就 可 達 到, 其 實 這 一 筆 費 用, 較 諸 軍 事 費、 一 般 行 政 費, 真 是 九 牛 一 毛, 可 是 對 於 促 進 學 術, 幫 助 很 大, 在 中 國, 卻 是 一 種 偉 大 的 工 作, 可 與 大 藏 經 媲 美 了, 為 了 右 面 的 五 種 工 作, 我 想 設 一 編 譯 館, 台 灣 總 督 府 規 模 宏 大, 惜 大 半 被 毀 於 空 襲, 為 留 紀 念 計, 擬 以 三 年 功 夫, 把 它 修 復 起 來, 作 為 台 灣 省 文 化 館, 其 中 包 含 圖 書 館、 博 物 館、 藝 術 館、 體 育 館, 而 編 譯 館 亦 在 其 內, 含 為 五 館, 該 館 直 隸 長 官 教 育 處, 舊 有 教 科 書 編 輯 委 員 會, 可 併 入 編 制 預 算, 俟 兄 到 後 再 定 這 樣 的 工 作, 為 台 灣, 為 全 國, 都 有 意 義, 望 兄 化 五 年 工 夫 來 完 成; 許 壽 裳 接 信 後, 6 月 18 日 就 離 京 赴 滬, 25 日 自 滬 飛 抵 台 北, 27 日 起 草 編 譯 館 組 織 大 綱, 7 月 8 日, 編 譯 館 籌 備 處 成 立 於 南 海 街 原 教 育 處 教 材 編 輯 委 員 會 會 所, 許 壽 裳 即 日 到 籌 備 處 辦 公, 同 月 10 日, 得 長 官 公 署 派 令 ( 署 人 字 第 4623 號 ), 任 命 許 壽 裳 為 編 譯 館 館 長。 許 壽 裳 致 力 於 編 譯 館 的 工 作, 招 待 新 聞 記 者, 講 述 編 譯 館 的 旨 趣 和 工 作, 發 表 台 灣 省 編 譯 館 的 設 立, 台 灣 省 編 譯 事 業 的 拓 荒 工 作 等 文, 以 擴 大 影 響, 陳 儀 支 持 許 壽 裳 編 輯 教 科 書, 並 指 出 應 注 意 三 大 要 點 :( 一 ) 要 進 化 的 ;( 二 ) 要 有 互 助 精 神 ;( 三 ) 要 為 大 眾 的。
陳儀 為 台 灣 國 語 教 育 建 設 的 編 譯 計 劃, 因 其 離 職 而 隨 之 中 斷, 許 壽 裳 亦 離 職 而 去 台 灣 大 學 任 教 授 兼 國 文 系 主 任, 1948 年 2 月 18 日, 許被 國 民 黨 特 務 暗 害, 慘 死 於 台 北 寓 所 。
陳儀 十 分 重 視 發 展 教 育, 除 原 有 台 灣 大 學 加 以 充 實 外, 還 廣 設 師 範 學 院、法 學 院、 商 學 院、 農 學 院 等 專 科 學 院, 他 經 常 說 : 台 灣 的 某 些 基 礎 比 內 地 好, 要 建 設 台 灣, 忽 視 扶 植 和 培 養 本 省 的 力 量 是 不 成 的, 我 們 應 該 在 這 方 面 加 倍 努 力, 表 面 上, 陳儀 是 行 政 長 官 兼 警 備 總 司 令, 集 軍 政 大 權 於 一 身, 事 實 上 他 手 下 沒 有 一 兵 一 卒, 又 加 上 派 系 分 立, 各 奉 其 主 子 之 命 進 行 活 動, 對 陳儀 則 陽 奉 陰 違, 而 長 官 公 署 所 屬 也 人 事 複 雜, 良 莠 不 齊, 因 此 他 的 號 令 就 難 以 貫 徹 到 底, 接 收 台 灣, 陳儀 主 張 放 寬 政 治 尺 度, 決 不 隨 便 捕 人, 尤 其 是 對 本 省 籍 人 士 更 應 該 開 明 一 些, 但 警 備 總 部 和 憲 兵 團 以 及 國 民 黨 省 黨 部 對 所 謂 異 黨 活 動 分 子 的 偵 察 仍 不 遺 餘 力, 如 果 是 社 會 知 名 人 士, 他 們 不 得 不 告 知 陳儀, 這 些 人 士 因 而 得 以 倖 免 ; 如 果 是 無 名 小 卒, 只 要 瞞 過 陳儀, 他 們 就 可 為 所 欲 為, 一 位 名 叫 周 錚 的 青 年 幹 部 在 省 訓 練 團 提 倡 漢 語 拼 音, 竟 遭 憲 兵 團 逮 捕, 陳儀 得 知, 為 自 己 的 意 旨 不 能 貫 徹 而 深 感 憤 慨, 他 聽 從 國 民 黨 省 黨 部 主 任 委 員 李 翼 中 的 建 議, 指 定 總 部 參 謀 長 柯 遠 芬 和 周 一 鶚、李 翼 中 組 織 特 別 小 組, 對 異 黨 活 動 名 單 進 行 審 查, 柯 遠 芬 知 道 陳 儀 的 態 度, 反 正 大 權 在 握, 只 要 瞞 過 他 一 人, 盡 可 我 行 我 素, 何 必 找 釘 子 碰, 所 以 沒 有 具 體 提 出 名 單, 省 黨 部 不 能 直 接 捕 人, 李 翼 中 提 出 一 大 串 名 單, 希 望 得 到 支 持, 其 中 有 台 籍 人 士 謝 雪 紅、 林 日 高 等 人, 有 大 陸 來 台 的 新 聞 記 者 如 和 平 日 報 的 丁文治 , 新 聞 日 報 的 謝爽秋 , 有 長 官 公 署 所 屬 工 作 人 員 如 從 福 建 調 來 的 袁 國 欽、 謝 真 和 宋 斐 如 ( 教 育 處 副 處 長, 從 中 山 文 化 館 調 來 ) 等, 甚 至 對 程 星 齡 以 及 台 大 一 些 教 授 也 嘖 有 煩 言, 柯 遠 芬 雖 沒 有 提 出 具 體 名 單, 但 對 李 翼 中 牽 強 附 會 之 詞, 也 旁 敲 側 擊 表 示 同 感, 周 一 鶚 只 說 明 長 官 寬 大 為 懷 的 意 旨, 並 對 某 些 人 稍 作 解 釋, 幾 次 會 談 均 未 作 具 體 決 定, 周 一 鶚 向 陳儀 匯 報, 陳 一 笑 置 之, 認 為 這 樣 談 談, 讓 他 們 發 泄 發 泄, 還 是 有 好 處 的, 可 是 一 旦 陳儀 權 力 發 生 動 搖, 國 民 黨 特 務 無 所 顧 忌 地 為 所 欲 為, 陳儀 便 無 從 控 制, 二 二 八 事 件 中 的 情 況 就 是 這 樣, 例 如 台 大 台 籍 教 授 宋 斐 如 和 林 茂 生 被 殺 害, 陳儀 很 痛 心 地 告 訴 周 一 鶚 : 他 們 事 先 不 請 示, 事 後 還 要 求 補 辦 手 續, 真 是 無 法 無 天! 陳儀 在 離 台 前, 親 自 召 開 會 議, 指 令 總 部 軍 法 處 處 長 和 周 一 鶚, 調 齊 總 部 有 關 二 二 八 事 件 的 案 卷, 作 一 總 結, 陳儀 的 用 意 似 乎 是 想 查 清 他 們 究 竟 瞞 了 自 己 或 假 借 自 己 的 名 義 幹 了 多 少 壞 事, 終 因 柯 遠 芬 的 多 方 推 托 未 能 實 現, 陳儀 在 政 治 上 對 青 年 人 的 愛 護 是 真 心 誠 意 的, 1946 年, 南 京 軍 委 會 以 蔣 介 石 的 名 義 發 來 一 件 極 密 的 快 郵 代 電, 說 澎 湖 縣 教 育 科 長, 查 係 共 產 黨 員, 應 予 法 辦, 陳 儀 叫 周 一 鶚 去, 說 : 本 件 不 發 給 總 部, 怕 他 們 亂 來, 特 意 交 你 辦 理, 周 一 鶚 一 面 調 動 此 人 的 工 作, 一 面 代 陳 儀 擬 一 覆 電 : 澎 湖 教 育 科 長 查 非 其 人, 陳儀 完 全 同 意, 當 時 周 一 鶚 的 秘 書 為 周 捏 一 把 汗, 周 說 : 只 要 長 官 肯 擔 當 責 任, 在 官 僚 主 義 機 構 中 會 不 了 了 之 的, 又 如 二 二 八 事 件 結 束 後, 教 育 處 處 長 范 壽 康 在 長 官 公 署 政 務 會 議 上 報 告 說, 打 算 讓 參 與 二 二 八 事 件 的 學 生 寫 檢 討 書, 然 後 准 其 復 學, 陳儀 當 即 指 出 : 這 不 但 無 意 義, 而 且 會 給 學 生 背 上 沉 重 的 思 想 負 擔, 很 不 好, 省 黨 部 把 持 在 CC 系 手 中, 表 面 上 對 陳 儀 推 崇 備 至, 骨 子 裡 是 勢 不 兩 立 的, 他 們 揚 言 陳 儀 排 斥 本 省 人, 但 事 實 上, 陳儀 對 原 來 認 識 的 一 些 居 住 在 大 陸 的 台 灣 人, 都 一 一 加 以 重 用, 如 黃 朝 琴、 游 彌 堅、 李 萬 居 、宋 斐 如、 謝 東 閔、 劉 啟 光 、蘇 紹 文、 林 忠 等 到 台 後, 他 還 立 即 通 知 各 處 處 長 迅 速 物 色 本 省 人 擔 任 副 處 長 及 各 層 的 副 職, 使 他 們 熟 悉 政 務, 台 訓 班 的 台 籍 學 員 也 被 派 任 比 他 省 人 更 高 的 職 務, 還 有, 省 訓 團 大 量 招 訓 本 省 青 年, 輪 訓 當 地 現 職 公 務 人 員, 同 時 成 立 了 各 級 民 意 機 構, 使 本 省 中 上 層 人 士 對 台 灣 省 政 務 得 以 抒 發 意 見, 警 憲 特 的 橫 行 不 法, 激 起 台 灣 本 省 人 的 反 感 自 不 必 說, 陳 儀 即 有 所 知, 也 無 可 奈 何, 特 別 是 警 察 方 面, 他 所 提 拔 的 警 務 處 處 長 胡 福 相 軟 弱 無 力, 更 使 他 痛 心, 二 二 八 事 件 發 生 後, 在 政 務 會 上, 陳 儀 嚴 厲 指 責 胡 福 相 不 貫 徹 執 行 平 時 出 勤 不 准 攜 帶 槍 支 的 命 令, 以 致 發 生 槍 傷 事 件, 至 於 積 怨 甚 深 的 軍 警 矛 盾, 也 增 加 了 陳 儀 貫 徹 號 令 的 困 難, 此 外, 台 灣 機 構 龐 雜, 公企 事 業 範 圍 廣 泛, 日 本 人 陸 續 遣 回 之 後, 陳 儀 雖 三 令 五 申, 要 盡 量 羅 致 本 省 籍 人 士, 但 各 級 主 管 人 則 層 層 汲 引 私 人, 乘 機 舞 弊, 造 成 不 可 避 免 地 為 本 省 人 所 不 滿, 並 把 這 筆 賬 記 到 陳儀 頭 上, 為 此, 陳儀 一 面 加 緊 建 立 人 事 制 度, 一 面 懲 辦 貪 汙 不 法 之 徒, 高 雄 市 市 長 連 謀 曾 是 他 所 賞 識 的, 後 因 官 聲 不 佳, 立 即 予 以 免 職, 台 訓 班 兩 個 學 員 也 因 接 管 時 有 不 法 行 為, 先 後 被 送 交 法 院, 1946 年 底, 國 民 黨 中 央 監 察 委 員 劉 文 島 到 台, 檢 舉 專 賣 局 局 長 任 維 鈞、貿 易 局 于 百 溪 貪 汙 舞 弊, 沒 有 通 過 長 官 公 署 就 直 接 將 任、于 二 人 送 交 法 院 拘 押, 陳 儀 對 此 並 無 任 何 不 滿 表 示, 聲 言 聽 候 法 律 處 理, 結 果 法 院 雖 以 不 起 訴 了 之, 但 對 陳 儀 的 威 信 也 是 一 次 打 擊, 使 陳 儀 的 聲 譽 受 到 較 大 影 響 的, 還 有 任 用 青 年 黨 人 夏 濤 聲 主 持 宣 傳 委 員 會 一 事, 夏 濤 聲 原 來 是 陳 儀 主 閩 時 期 的 隨 從 秘 書, 常 探 知 陳 所 讀 之 書 而 連 夜 閱 讀, 以 迎 合 意 旨, 因 能 先 意 承 旨, 故 為 陳 喜 愛, 夏 濤 聲 擔 任 宣 傳 委 員 會 主 任 委 員 後, 呼 朋 引 類, 企 圖 壟 斷 輿 論, 尤 以 配 給 紙 張 時 任 意 限 制, 為 本 省 人 所 痛 恨, 並 被 二 二 八 事 件 處 理 委 員 會 作 為 重 大 政 治 問 題 提 出, 陳儀 獲 知 這 一 情 況 後, 隨 即 撤 銷 宣 委 會, 1946 年, 陳 儀 交 代 周 一 鶚 準 備 草 擬 三 年 自 治 計 劃, 打 算 在 1950 年 實 行 縣 市 長 和 省 長 民 選 計 劃, 草 成 後, 有 關 部 門 正 在 研 究 時, 本 省 參 議 員 林 獻 堂、黃 國 書 等 聞 訊, 認 為 3 年 時 間 太 長, 希 望 立 即 實 行, 他 們 在 台 北 中 山 堂 專 門 設 宴 招 待 陳 儀 與 周 一 鶚, 提 出 3 項 要 求, 陳 儀 坦 率 地 對 他 們 說, 想 把 台 灣 的 事 辦 好, 我 內 心 的 著 急 決 不 在 大 家 之 下, 從 過 去 看 現 在, 3 年 的 準 備 時 間, 我 們 即 使 通 力 合 作, 積 極 努 力, 也 是 夠 緊 的 了, 等 到 將 來 回 憶 今 日, 決 不 會 嫌 太 長 的, 台 灣 因 受 日 本 帝 國 主 義 長 期 敲 骨 吸 髓 的 剝 削, 又 由 於 第 二 次 世 界 大 戰 末 期, 在 盟 軍 嚴 密 封 鎖 和 大 規 模 的 轟 炸 下, 對 外 聯 絡 中 斷, 物 資 來 源 缺 乏, 大 部 分 生 產 設 備 遭 到 破 壞, 工 業 生 產 明 顯 減 退, 電 力 供 應 能 力 從 1941 年 的 32 萬 千 瓦 降 至 1945 年 的 4.2 萬 千 瓦, 糖 產 量 從 1939 年 的 140 萬 噸 降 至 1944 年 的 84 萬 噸, 煤 從 1941 年 的 285 萬 噸 降 至 1945 年 的 77.6 萬 噸, 農 業 生 產 也 由 於 農 村 勞 動 力 缺 乏, 化 肥 供 應 嚴 重 不 足 和 總 督 府 低 價 收 購, 台 灣 農 戶 不 願 積 極 生 產 而 一 落 千 丈, 1945 年 稻 米 產 量 僅 63.8 萬 噸, 不 及 最 高 年 產 量 的 一 半, 生 產 停 頓, 物 資 缺 乏, 引 起 通 貨 急 劇 膨 脹, 台 灣 銀 行 券 發 行 額 1945 年 8 月 10 日 為 141521.9 萬 元, 到 同 年 10 月 末, 為 289787.3 萬 元, 從 8 月 至 10 月 增 加 1.04 倍, 比 1937 年 增 加 38 倍, 1945 年 台 灣 物 價 比 1944 年 上 漲 3 倍 以 上, 較 1937 年 上 漲 34 倍, 台 灣 經 濟 瀕 於 崩 潰, 人 民 苦 不 堪 言, 當 時 大 陸 的 形 勢 是 國 民 黨 政 府 於 1946 年 6 月 起, 大 舉 進 攻 解 放 區, 在 大 打 內 戰 的 同 時, 濫 印 鈔 票, 使 得 物 價 暴 漲, 生 產 銳 減, 失 業 劇 增, 據 統 計, 從 1946 年 秋 到 同 年 年 底, 工 商 業 倒 閉 的 達 2.7 萬 家 以 上, 僅 北 京、 上 海、 南 京 三 地, 失 業 和 無 業 的 人 數 就 達 260 萬 人,台 灣 有 30 餘 萬 的 日 本 軍 隊 和 40 餘 萬 的 日 本 居 民 尚 待 遣 送, 被 日 本 帝 國 主 義 強 征 到 中 國 大 陸 和 東 南 亞 作 戰 的 30 萬 以 上 的 台 灣 青 年 遣 回 台 灣 後, 待 安 排 工 作, 日 本 統 治 台 灣 50 年, 剝 削 掠 奪 機 構 遍 布 台 灣 城 鄉, 公 私 日 產 等 待 接 收 處 理, 如 何 使 原 來 的 殖 民 地 經 濟 轉 為 配 合 國 家 建 設? 如 何 修 復 原 有 建 設, 恢 復 生 產? 如 何 穩 定 物 價 改 善 人 民 生 活? 真 是 千 頭 萬 緒, 而 事 業 範 圍 之 廣, 人 才 之 缺 乏, 財 政 之 竭 蹶, 接 收 整 理 困 難 重 重, 重 建 工 作 尤 為 艱 巨, 有 人 把 接 收 時 的 台 灣 比 作 一 艘 百 孔 千 瘡 的 破 艦, 對 此, 陳 儀 說 : 難 為 我 們 把 舵 的 人, 我 們 不 能 讓 這 條 船 沉 下 去, 他 還 說, 台 灣 人 民 忍 受 了 50 年 含 垢 受 辱 的 生 活, 才 光 復, 我 們 忍 心 破 壞 台 灣 嗎? 陳 儀 當 時 採 取 的 措 施 是 : 第 一, 解 除 日 軍 武 裝, 遣 送 日 僑 日 俘 在 3 個 月 內, 除 少 數 日 僑 外, 均 遣 送 完 畢; 第 二, 統 一 接 收 和 處 理 日 產, 陳 儀 鑒 於 大 陸 接 收 日 產 的 混 亂, 特 規 定 由 公 署 統 一 接 收, 中 央 各 部 院 會 派 赴 台 灣 接 收 人 員 不 得 單 獨 進 行 接 收, 公 署 接 收 後, 按 業 務 性 質 交 由 各 主 管 部 門, 對 企 事 業 部 門 的 接 收 則 採 取 了 一 個 過 渡 辦 法, 先 派 員 到 接 收 單 位 監 理, 使 各 企 事 業 單 位 能 維 持 現 狀, 然 後 逐 步 恢 復 和 擴 展, 在 接 收 的 同 時 還 成 立 了 經 濟 委 員 會, 負 責 檢 討 過 去, 確 立 將 來 的 建 設 方 針, 規 定 日 本 在 台 灣 留 下 來 的 建 設 計 劃, 或 已 完 成 一 部 分 的 ( 如 已 完 成 四 分 之 三 的 高 雄 港 ), 不 能 半 途 而 廢, 還 要 繼 續 建 設, 完 成 計 劃; 第 三, 原 殖 民 地 的 金 融 機 構 繼 續 營 業, 台 灣 銀 行 發 行 的 台 灣 銀 行 券, 繼 續 流 通, 對 各 金 融 機 構 派 員 檢 查, 組 成 監 理 委 員 會 直 接 監 督 其 業 務, 以 後 經 過 清 理, 逐 一 加 以 接 收 改 組, 由 於 陳 儀 有 計 劃 有 步 驟 地 接 收 和 整 理, 在 短 時 期 內 就 確 立 了 台 灣 的 經 濟 建 設 方 針, 陳 儀 對 台 灣 的 經 濟 建 設 有 一 個 基 本 原 則, 即 建 設 繁 榮 進 步 的 新 台 灣, 提 高 台 灣 人 民 生 活, 實 行 事 業 公 營 與 公 地 放 租 兩 項 政 策, 並 實 施 經 濟 統 制, 以 避 免 大 陸 經 濟 危 機 對 台 灣 的 影 響, 陳儀 說 : 台 灣 70% 的 生 產 企 業, 為 日 本 帝 國 主 義 侵 略 50 年 的 遺 產, 是 台 灣 人 民 的 血 汗 建 成 的, 今 天 接 收 回 來, 應 是 全 民 所 有, 成 為 人 民 的 企 業, 不 能 落 在 少 數 人 的 手 中, 當 時 接 收 的 775 個 日 籍 資 本 控 制 的 企 業, 出 售 376 個, 改 組 為 公 營 的 399 個, 這 些 公 營 企 業 又 分 為 國 營 、國 省 合 營、 省 營 和 縣 市 營 4 種, 按 照 產 業 劃 分, 有 關 石 油、 鋁、 鋼 鐵 等 22 個 企 業 劃 歸 國 營 ; 有 關 電 力、 肥 料、 造 船、 機 械、 造 紙、 糖 業、 水 泥 等 的 43 個 企 業 劃 歸 國 省 合 營 ; 有 關 礦 山、 農 林、 航 運、 保 險、 金 融 以 及 土 木 建 築 等 306 個 企 業 劃 歸 省 營,9 個 企 業 劃 歸 縣 市 營 此 外, 還 有 19 個 企 業 由 國 民 黨 台 灣 省 黨 部 直 接 經 營, 陳 儀 發 展 公 營 企 業 還 有 一 個 目 的, 是 以 其 所 得 的 利 潤, 供 作 財 政 開 支, 替 代 稅 收, 減 輕 人 民 負 擔, 台 灣 的 公 有 土 地 是 光 復 時 接 收 日 人 公 私 土 地 而 來 的, 總 面 積 17.5 萬 公 頃, 占 台 灣 全 省 土 地 面 積 的 73%, 規 定 這 些 公 有 土 地 集 中 管 理, 政 府 機 關 除 試 驗 示 範 外, 不 得 多 占, 陳儀 主 張 實 行 公 地 放 租, 直 接 租 給 農 民, 還 計 劃 分 三 個 階 段 進 行 全 省 土 地 改 革, 第 一 階 段 : 以 本 省 公 有 耕 地, 放 租 現 耕 農 民, 輔 導 組 設 合 作 農 場, 由 分 耕 分 營, 逐 步 進 展 到 合 耕 合 營, 以 改 善 農 業 技 術, 發 展 農 業 生 產, 改 善 農 民 生 活 為 目 標, 為 適 應 初 期 的 經 營 制 度, 先 從 事 生 產 設 備 的 改 善, 以 後 逐 步 改 善 農 民 住 宅 教 育; 第 二 階 段 : 以 公 有 耕 地 設 立 的 合 作 農 場 為 中 心, 輔 導 鄰 近 農 民, 將 私 有 土 地 普 遍 組 織 合 作 農 場 為 目 的, 此 一 階 段 應 著 眼 於 擴 大 合 作 範 圍, 利 用 高 技 術, 以 改 善 經 營 制 度, 並 健 全 加 工 運 銷 組 織; 第 三 階 段 : 完 成 全 省 普 遍 合 作 農 場 的 組 織, 應 從 集 體 生 產 共 同 消 費 著 眼, 以 發 揮 高 度 合 作 精 神, 充 分 提 高 農 民 生 活 水 準, 建 立 共 有 共 享 的 農 村 社 會, 台 灣 在 光 復 之 初, 原 擬 行 使 中 央 銀 行 在 上 海 印 製 的 中 央 銀 行 台 灣 流 通 券, 但 在 接 收 台 灣 時, 考 慮 到 實 際 情 況, 為 了 避 免 當 時 大 陸 法 幣 惡 性 膨 脹 影 響 台 灣 經 濟, 台 灣 光 復 後 決 定 暫 不 使 用 法 幣 或 另 行 籌 發 的 中 央 銀 行 台 灣 流 通 券, 而 暫 時 繼 續 流 通 台 灣 銀 行 券, 並 按 當 時 台 灣 銀 行 券 在 台 灣 的 購 買 力 和 法 幣 在 大 陸 的 購 買 力, 訂 定 台 灣 銀 行 券 與 法 幣 的 相 互 匯 率, 管 制 台 灣 與 大 陸 自 由 通 匯, 中 中 交 農 四 行 暫 不 在 台 灣 開 設 分 行, 這 樣, 使 台 灣 銀 行 券 與 大 陸 使 用 的 法 幣 相 隔 離, 大 陸 經 濟 混 亂 不 影 響 台 灣, 起 到 防 波 堤 和 水 閘 的 作 用, 1946 年 5 月 20 日, 台 灣 銀 行 接 收 改 組 成 立, 同 年 9 月 發 行 台 幣 等 值 兌 換 台 灣 銀 行 券, 使 台 灣 人 民 經 過 日 本 長 期 剝 削 剩 下 來 的 一 點 貨 幣 財 富, 不 被 大 陸 貨 幣 迅 速 貶 值 物 價 暴 漲 的 波 濤 所 吞 沒, 實 行 專 賣 與 統 制 貿 易, 台 灣 專 賣 制 度 創 立 於 清 朝 巡 撫 劉 銘 傳, 日 本 統 治 台 灣 期 間 繼 續 加 以 擴 充, 接 收 後, 陳 儀 報 請 中 央 試 行 一 時, 原 因 是 專 賣 收 入 占 全 省 財 政 總 收 入 的 四 分 之 一, 乃 台 灣 財 政 的 主 要 來 源, 陳 儀 認 為 要 使 台 灣 不 受 大 陸 物 價 波 動 影 響, 除 使 用 台 幣 外, 應 統 制 貿 易, 對 進 出 口 物 資 有 所 限 制, 不 必 要 的 物 資 不 讓 進 口, 出 口 產 品 也 不 能 讓 私 商 個 人 隨 便 運 出, 以 便 使 台 灣 有 限 的 出 口 產 品, 換 成 迫 切 需 要 的 物 資 進 口, 如 以 糖、 煤 換 取 肥 料、 布 匹 等, 通 過 統 制 貿 易 以 掌 握 物 資, 平 抑 物 價, 協 助 生 產, 充 裕 財 政 收 入, 於 是 在 接 收 日 本 重 要 物 資 營 團 的 同 時, 將 其 改 組 為 貿 易 局, 陳 儀 認 為 公 營 事 業 的 生 產、 貿 易、 金 融、 運 輸 是 四 根 柱 子 組 成 的 一 個 整 體, 缺 少 一 柱, 整 體 就 會 倒 塌, 這 四 根 柱 子 在 橫 的 方 面 要 緊 密 聯 繫, 在 縱 的 方 面 要 由 政 府 統 籌, 如 僅 有 橫 的 聯 繫 而 沒 有 縱 的 統 籌, 還 不 能 有 無 貫 通, 長 短 相 補, 達 不 到 物 盡 其 用, 貨 暢 其 流 的 目 的 他 實 行 發 展 公 營 事 業 的 經 濟 政 策, 以 充 裕 省 庫, 減 輕 人 民 的 負 擔, 這 種 公 營 事 業 所 賺 的 錢, 全 部 用 於 台 灣 建 設, 改 變 戰 後 千 瘡 百 孔 的 面 貌, 走 上 健 康 發 展 的 道 路, 他 曾 說 : 倘 若 沒 有 公 營 事 業, 財 政 收 入 大 大 不 夠, 而 開 支 仍 然 要 有, 哪 裡 來 的 錢 呢? 只 有 增 稅 中 想 辦 法, 稅 收 不 足, 只 好 靠 發 行 鈔 票 來 維 持 財 政, 這 就 走 上 通 貨 膨 脹 的 道 路, 物 價 上 漲, 而 人 民 更 苦 了, 他 計 劃 5 年 後, 財 政 基 本 由 公 營 事 業 利 潤 負 擔, 那 時 貿 易 局 完 全 以 協 助 生 產 平 抑 物 價 為 目 的, 專 賣 制 度 則 可 以 取 消 。
陳儀 在 台 灣 實 行 的 經 濟、金 融、 貿 易 等 政 策 遭 到 省 內 外 許 多 人 的 反 對, 有 的 反 對 他 公 地 放 租, 認 為 日 本 人 在 台 灣 占 有 的 大 片 土 地, 都 是 從 台 灣 人 民 手 中 掠 奪 過 去 的, 光 復 後 應 歸 還 的 土 地 都 在 政 府 手 裡, 這 種 官 僚 資 本 要 反 對 ; 有 的 反 對 專 賣 貿 易 政 策, 認 為 這 是 與 民 爭 利 ; 有 的 省 外 資 本 家 反 對 台 灣 經 濟 金 融 特 殊 化, 認 為 對 他 們 在 台 灣 活 動 形 成 障 礙 ; 也 有 人 認 為 公 署 集 中 立 法、行 政、 司 法, 是 搞 獨 裁 統 治 等 等, 陳 儀 說 : 似 此 阻 礙, 乃 意 料 中 事, 如 可 立 足 五 年, 余 相 信 一 切 事 實, 均 可 勝 於 雄 辯 矣, 他 舉 王 安 石 變 法 為 例 : 王 安 石 變 法 的 時 候, 宋 神 宗 向 文 彥 博 說, 你 們 士 大 夫 都 說 王 安 石 變 法 不 好, 但 是 百 姓 都 說 好, 文 彥 博 答 道, 陛 下 為 士 大 夫 治 天 下, 而 非 為 百 姓 治 天 下, 神 宗 即 默 然 無 語。
台 灣 重 歸 祖 國 時, 經 濟 已 瀕 於 崩 潰, 台 灣 收 復 後, 雖 然 當 時 物 價 上 漲, 但 整 體 上 卻 比 大 陸 穩 定, 其 原 因 是 台 灣 有 一 套 互 為 配 合 的 經 濟 政 策, 公 署 掌 握 有 生 產、 貿 易、 金 融、 運 輸 等 實 際 力 量, 舉 凡 工 資 利 率 的 限 制, 匯 率 的 調 整, 進 出 口 貿 易 的 管 制, 都 能 相 互 配 合, 如 1947 年 2 月, 台 灣 受 上 海 金 鈔 風 潮 衝 擊, 採 取 了 緊 急 措 施, 禁 止 省 內 金 鈔 買 賣, 頒 布 限 制 米 價 辦 法, 限 令 銀 行 於 文 到 5 日 內 收 回 放 款 20% 和 全 部 收 回 投 機 性 放 款, 凍 結 公 營 事 業 存 款, 並 拋 售 公 營 事 業 產 品, 火 車 票、 水 電 費 降 價 10%, 提 高 台 幣 與 法 幣 的 匯 率, 加 強 貿 易 管 制 力 量 等, 實 施 以 後, 漲 風 消 戢, 紗 布 價 均 下 跌, 1945 年 10 月 25 日, 台 灣 光 復 時, 訂 定 台 幣 1 元 折 合 法 幣 30 元, 至 1947 年 5 月 16 日 調 整 為 台 幣 1 元 折 合 法 幣 44 元 ( 台 灣 行 政 長 官 公 署 4 月 下 旬 撤 銷, 陳 儀 於 5 月 末 離 台 ) 就 匯 率 分 析, 以 光 復 時 1: 30 調 整 為 1947 年 5 月 的 1: 44, 便 可 知 台 幣 持 有 者 的 購 買 力 較 法 幣 持 有 者 的 購 買 力 高 47%, 台 幣 政 策 的 運 用, 在 過 渡 時 期 已 顯 示 出 它 的 作 用, 但 台 幣 的 存 在, 是 基 於 台 灣 的 生 產 實 力 和 穩 定 的 經 濟, 據 1947 年 3 月 1 日 上 海 文 匯 報 報 導 : 台 灣 光 復 1 年 多 來, 生 產 遲 滯, 省 內 外 貿 易 上, 原 料 及 接 收 物 資 大 量 外 流, 其 收 入 價 款 卻 被 行 政 院 拿 去 了, 輸 入 的 生 產 器 材 及 民 生 必 需 品、 消 費 品 為 數 極 多, 這 種 不 平 等 貿 易, 使 台 灣 日 窮 一 日, 全 省 預 算 87 億 台 幣, 又 須 增 加 發 行 省 際 匯 兌 方 面, 台 灣 僅 靠 中 央 機 關 經 費 軍 費, 以 及 省 營 貿 易 在 外 的 法 幣 存 款, 作 為 匯 兌 籌 碼, 未 曾 獲 得 中 央 支 援, 這 樣, 有 限 的 法 幣, 使 台 灣 銀 行 周 轉 為 難, 商 匯 不 得 不 停 ; 商 人 販 貨, 不 能 帶 台 幣 回 去, 只 有 找 黑 市, 新 的 經 濟 問 題, 也 因 此 而 萌 生 滋 長。 二 二 八 事 件 的 發 生, 是 由 於 專 賣 局 緝 私 人 員 協 同 警 察 干 涉 違 反 專 賣 制 度 的 小 販 後 發 生 爭 執, 緝 私 人 員 欲 把 這 些 人 帶 回 局 裡, 而 圍 觀 看 熱 鬧 的 人 都 抱 不 平, 群 起 攻 擊, 緝 私 人 員 竟 然 開 槍 誤 殺 一 人, 並 乘 人 群 混 亂 的 刹 那 逃 逸, 當 時 有 人 呼 喊 圍 攻 專 賣 局, 一 呼 百 應, 人 群 如 潮 水 一 般 奔 赴 專 賣 局, 途 中 焚 毀 機 關 汽 車 一 輛, 又 奔 赴 行 政 長 官 公 署 要 求 面 見 陳儀, 在 台 北, 陳儀 為 表 示 他 的 文 治 作 風, 從 長 官 公 署 的 門 前 起 直 到 他 的 三 樓 辦 公 室 均 不 設 置 武 裝 警 衛, 只 設 便 衣 衛 士, 民 眾 欲 奪 門 而 入, 公 署 便 衣 衛 士 阻 止 無 效, 遂 開 槍 並 閉 門, 結 果 又 死 一 人, 二 二 八 事 件 從 肇 始 發 展 成 暴亂, 直 接 原 因 是 國 民 黨 武 裝 的 暴 行, 根 本 因 素 是 蔣 介 石 的鞭長莫及造成 失 控, 而 陳儀 一 直 是 力 主 政 治 解 決 此事, 事 發 後 的 3 月 4 日, 陳 儀 接 見 了 人 民 請 願 團 體, 聽 取 了 請 願 代 表 提 出 的 恤 死 扶 傷, 依 法 懲 凶, 取 消 專 賣 制 度, 給 台 灣 人 重 要 職 務 的 要 求, 當 晚, 他 就 與 高 等 法 院 院 長 楊 鵬 說 : 本 省 人 提 出 了 許 多 要 求, 我 認 為 可 行 的, 已 電 告 蔣 先 生, 並 與 楊 鵬 討 論 了 提 前 實 施 省 縣 市 長 民 選 的 法 律 根 據 等 問 題, 次 日, 陳 儀 即 發 表 廣 播 講 話, 答 應 向 南 京 政 府 建 議, 把 台 灣 現 行 的 行 政 長 官 制 改 為 省 長 制, 縣 市 長 將 由 民 選 產 生, 3 月 6 日, 當 高 雄 要 塞 司 令 彭 孟 輯 出 兵 鎮 壓 民 眾 之 後, 陳 儀 又 明 確 指 示 : 台 灣 問 題 應 由 政 治 途 徑 解 決, 聞 高 雄 連 日 多 事, 該 司 令 輕 舉 妄 動, 應 負 此 次 肇 事 之 全 責, 著 自 電 到 之 日 起, 全 部 撤 兵 回 營, 聽 候 善 後 解 決, 儘 管 如 此, 陳 儀 的 實 際 處 境 還 是 非 常 艱 難 的, 一 方 面, 民 眾 因 陳 儀 無 力 滿 足 要 求, 聲 勢 越 來 越 大 ; 另 一 方 面, 台 灣 的 軍 警 特 根 本 不 聽 他 的指揮, 憲 兵 團 團 長 張 慕 陶 以 為, 事 態 已 演 變 到 叛 國 奪 權 階 段, 陳 儀 猶 粉 飾 太 平, 公 開 表 示 不 滿, 早 在 赴 台 任 職 時, 陳 儀 就 認 為 台 灣 不 需 駐 紮 重 兵, 要 求 將 駐 台 第 70 軍 撤 回 大 陸, 1946 年 10 月, 台 灣 光 復 一 周 年 紀 念, 蔣 介 石 偕 宋 美 齡 飛 抵 台 北, 蔣 介 石 問 陳 儀 是 否 要 派 軍 隊 增 防, 陳 回 答 : 台 灣 治 安 以 現 有 軍 警 已 足 夠 維 持, 不 必 再 派 軍 隊 了, 事 件 發 生 之 初, 陳儀 電 請 蔣 介 石, 是 要 求 派 整 編 第 21 師 一 個 加 強 團 回 台 歸 建, 維 持 社 會 秩 序, 當 時, 警 備 司 令 部 參 謀 長 柯 遠 芬 面 見 陳 儀 急 切 要 求 動 武, 陳儀 鑒 於 事 態 嚴 重, 不 能 自 專, 發 電 向 南 京 蔣 介 石 請 示, 及 至 南 京 發 來 密 電, 陳儀 閱 後 久 久 不 發 一語, 只 指 示 秘 書 將 電 文 送 交 柯 遠 芬, 就 是 這 份 令 諭, 也許 導 致 了 軍 隊 對 台 灣 民 眾 的 血 腥 鎮 壓, 3 月 16 日, 蔣 介 石日記中, 指 責 陳儀 主 持 台 灣 政 事, 不 自 知 其 短 闕, 而 唯 虛 矯 粉 飾 是 尚, 逼 此 劇 變, 猶 不 引 咎 自 責, 可 謂 太 息 痛 恨 也, 可 是, 當 白 崇 禧 率 部 赴 台 宣慰 時, 蔣 又 面 囑 白 : 公洽 人 是 極 好 的, 辦 事 認 真, 忠 誠 勤 勞, 此 次 事 變, 或 許 是 出 於 操 之 過 急, 當 白 將 此 話 轉 告 陳儀 時, 陳儀 苦 笑 一 聲, 頓 有 一 種 被 人 玩 於 股 掌 之 上 的 恥 辱 感, 陳儀 免 職 後 閑 居 上 海, 讀 到 地 下 刊 物 《文 萃》 上 登 載 的 台 灣 真 相 一 文, 無 限 感 慨 地 對 友 人 說 : 共 產 黨 有 是 有 非, 責 任 分 明, 國 民 黨 和 老 蔣 無 是 無 非, 自 己 犯 下 滔 天 的 罪 惡, 反 把 一 雙 血 手 向 別 人 塗 抹。 40 餘 年 後, 台 灣 著 名 政治評論家 和 作 家 李 敖 在 將 軍 墳 一 文 中 這 樣 說 : 今 年 三 月 二 日, 我 應 台 灣 大 學 學 生 之 邀, 作 蔣 介 石 與 二 二 八 的 演 講 : 陳 儀 有 恩 於 台 灣, 但 台 灣 人 卻 恩 將 仇 報, 中 了 蔣 介 石 的 宣 傳, 把 陳 儀 醜 化, 這 是 不 對 的 但 我 的 聲 音, 只 換 來 沉 默, 人 們 不 習 慣 聽 到 推 翻 他 自 己 一 直 相 信 的, 不 然 的 話, 替 罪 羊 也 不 會 流 行 於 世 了。
第 六 節 再 度 主 浙
1948 年 3 月 下 旬 的 一 天, 陳儀 接 到 南 京 國 民 政 府 文 官 長 吳 鼎 昌 的 來 電, 說 蔣 委 員 長 要 召 見 他, 叫 他 速 往 南 京, 陳儀 正 患 感 冒, 心 情 亦 欠 佳, 他 不 知 道 蔣 介 石 召 見 他 是 為 何 事, 反 正 自 己 已 無 意 於 仕 途, 於 是 去 電 陳 述 病 情, 予 以 婉 辭, 當 時 國 民 黨 政 權 正 準 備 召 開 行 憲 國民 大會, 蔣 介 石 一 方 面 忙 於 競 選 中 華 民 國 總 統, 另 一 方 面 又 對 前 方 的 軍 事, 後 方 的 人 事 作 了 精 心 部 署, 他 認 為 湖 南 和 浙 江 兩 省 戰 略 位 置 重 要, 前 者 北 通 武 漢, 後 者 北 鄰 南 京 上 海, 兩 者 均 須 有 軍 界 的 老 前 輩 去 掌 管, 尤 其 浙 江 是 他 的 家 鄉, 是 他 家 祖 宗 墳 塋 所 在 地, 而 現 任 浙 江 省 主 席 沈 鴻 烈 不 久 前 遞 了 辭 呈, 已 執 意 不 幹, 雖 然 當 時 爭 著 想 當 浙 江 省 主 席 的 大 有 人 在, 如 當 過 一 戰 區 司 令 長 官 的 蔣 鼎 文, 原 國 民 黨 福 建 省 黨 部 主 任 委 員 CC 派 的 陳 肇 英, 還 有 號 稱 西 北 王 的 胡 宗 南, 都 想 當個 封 疆 大 吏, 蔣 介 石 挑 來 挑 去, 再 三 權 衡 利 弊, 最 終 決 定 起 用 陳儀, 於 是 他 要 吳 鼎 昌 再 次 去 電, 令 陳儀 儘 速 來 南 京, 陳儀 接 到 催 促 電 後, 無 可 奈 何, 只 得 抱 病 於 4 月 初 的 一 天 乘 火 車 到 達 南 京, 抵 南 京 後 的 次 日, 蔣 介 石 即 在 黃 埔 路 官 邸 召 見 陳儀, 經 過 一 番 寒 暄 後 說 : 公 洽 兄, 今 天 請 你 來, 是 想 和 你 商 量 一 件 事, 浙 江 是 你 我 的 桑 梓, 沈 主 席 已 經 遞 了 辭 呈, 一 再 挽 留 無 效, 你 在 軍 政 界 威 望 高, 過 去 又 主 持 過 浙 江 省 政, 我 想 請 你 再 度 主 浙, 不 知 意 下 如 何? 陳 儀 推 托 說 : 委 座, 陳 某 今 年 六 十 有 五, 應 該 是 退 休 的 年 齡 了! 加 之 疾 病 纏 身, 體 力 衰 弱, 不 勝 繁 劇, 實 難 當 此 重 任, 請 委 座 另 選 賢 能, 蔣 介 石 又 說 : 現 在 黨 國 有 望 於 兄, 浙 事 維 艱, 還 得 請 公 洽 兄 勉 為 其 難, 陳儀 經 過 深 思 熟 慮, 感 到 與 其 貽 誤 於 將 來, 不 如 慎 之 於 事 先, 於 是 又 說 : 陳 某 年 已 老 邁, 按 浙 江 情 況, 可 否 選 一 壯 年, 省 政 當 會 大 有 起 色, 黃 埔 一 期 的 李 良 榮, 我 在 福 建 主 持 省 政 和 綏 靖 公 署 時, 他 任 80 師 師 長, 此 人 年 輕 有 為, 無 論 軍 事 政 治, 都 很 有 才 幹, 是 主 持 浙 江 省 政 較 為 合 適 的 人 選, 可 否 請 委 座 予 以 考 慮? 蔣 介 石 說 : 李 良 榮 忠 於 黨 國, 卓 有 戰 功, 才 德 俱 佳, 他 的 任 職 問 題 將 另 作 安 排, 接 著, 蔣 介 石 繼 續 往 下 說 : 浙 江 情 況 日 益 緊 張, 共 匪 在 浙 南, 在 浙 東 四 明 山 區, 在 浙 西 天 目 山 區, 盤 踞 日 久, 四 處 滋 擾, 十 分 猖 獗, 後 方 很 不 安 寧, , 故 此, 十 分 需 要 像 你 這 樣 老 成 持 重 的 人, 前 往 通 盤 籌 劃, 希 望 公 洽 兄 勿 再 推 辭! 此 時, 坐 在 一 旁 的 宋 美 齡 和 陳 立 夫, 也 好 言 好 語 勸 陳儀 接 受 任 命, 宋 美 齡 說 : 萬 望 公 洽 先 生 看 在 老 朋 友 份 上, 助 一 臂 之 力, 共 渡 難 關; 陳儀 借 此 機 會, 向 蔣 介 石 進 言 說 : 我 在 台 灣 瀆 職, 罪 責 沒 有 消 除, 羞 見 故 鄉 父 老 ; 況 且, 浙 江 地 方 勢 力 盤 根 錯 節, 中 央 大 員 不 少 人 家 在 浙 江, 我 陳 某 為 人 耿 直, 得 罪 了 哪 一 方 都 不 好 辦 ; 如 果 捅 了 婁 子, 更 有 負 委 座 厚 望, 此 事 陳儀 實 難 應 命! 蔣 介 石 再 次 勸 陳儀 說 : 正 因 為 浙 江 情 況 複 雜, 更 需 要 公 洽 兄 這 樣 有 威 望、有 經 驗、 有 魄 力 的 人, 才 能 服 眾, 才 能 壓 得 住 台 呀! 至 於 台 灣 的 事, 不 必 提 了, 中 央 如 不 把 駐 台 的 部 隊 調 走, 何 致 發 生 暴 動? 這 責 任 不 能 推 到 你 一 人 身 上, 目 前 的 問 題, 比 台 灣 更 重 要, 更 危 急 了, 不 得 不 借 重 你, 希 望 你 從 公 誼 私 交 兩 方 面 想 一 想, 慨 然 答 應 下 來! 面 對 時 局, 蔣 介 石 再 三 斟 酌, 認 為 還 是 用 家 長 制 的 辦 法, 起 用 黨 國 元 老, 讓 老 資 格 去 看 家 為 好, 湘 人 治 湘, 湖 南 省 政 府 主 席 擬 安 排 程 潛 來 當, 至 於 浙 人 治 浙, 蔣 介 石 認 為 陳 儀 最 為 合 適, 故 儘 管 陳 儀 再 三 懇 辭, 蔣 介 石 仍 執 意 相 勸, 毫 無 收 回 成 命 之 意, 午 宴 之 中, 觥 籌 交 錯, 互 相 敬 酒, 陳 儀 只 得 表 示 回 滬 考 慮 後, 再 行 覆 命, 回 到 上 海 後, 陳儀 顧 不 得 旅 途 勞 頓, 立 即 請 來 沈 仲 九、 胡 允 恭 等 心 腹 智 囊 磋 商, 陳 立 夫 在 南 京 送 別 陳 儀 時, 特 別 叮 囑 說 : 公 洽 兄 這 次 主 浙, 沈 仲 九 先 生 就 不 要 帶 去 了, 陳儀 雖 然 無 法 越 過 國 民 政 府 行 政 院 而 委 沈 以 正 式 職 務, 卻 不 能 不 聽 聽 沈 仲 九 對 他 要 否 主 浙 的 看 法, 沈 仲 九 仔 細 地 聆 聽 了 陳儀 敘 說 的 南 京 之 行 的 情 況 後, 十 分 肯 定 地 說 : 姊夫, 蔣 介 石 要 你 當 浙 江 省 主 席, 不 管 他 的 出 發 點 是 什 麼, 這 樣 一 來 於 你 十 分 有 利, 我 看 你 應 該 慨 然 應 允, 盡 快 赴 任, 胡 允 恭 也 十 分 明 確 地 回 答 : 公 洽 先 生, 老 蔣 既 然 如 此 器 重 你, 你 一 再 推 辭, 他 仍 不 肯 收 回 成 命, 在 此 情 況 下, 如 再 固 辭 不 就, 不 僅 於 事 無 益, 反 而 會 引 起 老 蔣 的 猜 忌, 把 關 係 搞 僵, 先 生 愛 國 家, 愛 人 民, 依 目 前 時 局, 如 能 出 山 主 持 浙 政, 不 論 對 國 家, 對 人 民, 都 會 大 有 裨 益 的, 經 過 沈 仲 九 和 胡 允 恭 兩 人 的 力 勸, 陳儀 原 先 再 不 到 南 京 政 府 去 擔 任 任 何 職 務 的 決 心 發 生 了 動 搖, 開 始 改 變 了 不 接 受 蔣 介 石 任 命 的 初 衷, , 同 時, 他 感 到 很 有 必 要 再 聽 一 聽 另 一 個 親 近 人 物 湯 恩 伯 的 意 見, 當 時 湯 恩 伯 和 陳儀 一 樣 在 家 賦 閑, 當 他 聽 了 陳儀 詳 細 介 紹 南 京 之 行 的 經 過, 以 及 不 願 出 任 浙 江 省 主 席 時, 很 不 以 為 然 地 說 : 恩 師, 既 然 老 頭 子 要 你 出 山, 我 意 千 萬 不 要 推 辭, 趕 快 答 應 下 來, 走 馬 上 任, 湯 恩 伯 繼 續 說 : 恩 師 去 年 在 台 灣 栽 了 跟 頭, 和 我 一 樣 被 撤 了 職, 如 能 出 任 浙 江 省 主 席, 豈 不 可 以 借 此 恢 復 名 譽? 此 其 一, 其 二, 恩 師 東 山 再 起, 到 浙 江 就 任 主 席, 手 裡 就 有 了 地 盤, 浙 江 戰 略 地 位 十 分 重 要, 進 可 攻 退 可 守, 一 旦 時 局 有 變, 豈 不 能 作 縱 橫 之 用? 湯 恩 伯 又 接 著 說 : 中 國 自 古 以 來 有 句 名 言, 有 軍 就 有 權, 有 槍 就 是 王, 1926 年 老 師 當 浙 江 省 省 長 時, 不 是 仍 兼 任 浙 一 師 師 長 嗎? 眼 下, 老 頭 子 要 你 主 浙, 難 道 不 可 向 他 提 出 把 衢 州 綏 靖 公 署 主 任 一 職, 也 交 給 你 兼 任? 這 當 然 是 一 個 很 有 吸 引 力 的 建 議, 1947 年 2 月, 陳儀 任 台 灣 行 政 長 官 兼 台 灣 警 備 總 司 令 時, 被 晉 升 為 二 級 上 將, 國 民 黨 政 權 在 大 陸 時 只 有 一 名 特 級 上 將, 即 蔣 介 石; 10 名 一 級 上 將 : 閻 錫 山、 馮 玉 祥、 張 學 良、 何 應 欽、 李 宗 仁、 朱 培 德、 唐 生 智、 陳 濟 堂、 陳 紹 寬 、陳 誠; 30 名 二 級 上 將 : 白 崇 禧、 程 潛、 龍 雲、 傅 作 義、 顧 祝 同、 陳 儀 等, 這 足 以 說 明 陳 儀 在 國 民 黨 軍 界 中 地 位 之 顯 要, 此 時 陳 儀 要 去 浙 江 主 政, 而 手 下 兵 無 一 個, 槍 無 一 枝, 是 個 光 杆 司 令, 靠 什 麼 維 持 地 方 治 安? 將 來 一 旦 需 要, 又 拿 什 麼 作 縱 橫 之 用? 陳 儀 在 室 內 來 回 踱 步, 陷 入 沉 思 良 久, 他 走 到 湯 恩 伯 身 旁, 以 徵 詢 意 見 的 口 氣 說 : 如 我 就 任 浙 省 主 席, 勢 必 公 務 繁 忙 如 再 身 兼 二 職, 往 往 是 有 名 無 實, 我 在 台 灣 就 吃 了 這 個 大 虧, 名 義 上 兼 了 個 台 灣 警 備 總 司 令, 實 際 上 只 忙 於 應 付 行 政 長 官 公 署 的 事, 而 且 用 錯 了 人, 把 警 備 司 令 部 的 事 委 託 給 了 參 謀 長 柯 遠 芬, 把 台 灣 警 務 處 處 長 的 大 權 交 給 了 胡 福 相, 看 來 軍 權 旁 落, 後 果 不 堪 設 想, 我 考 慮, 這 衢 州 綏 靖 公 署 主 任 一 職, 你 出 來 擔 任 如 何? 湯 恩 伯 是 很 想 出 任 衢 州 綏 署 主 任 的, 見 陳 儀 主 動 提 出, 心 中 自 然 大 喜 過 望, 可 是 表 面 上 又 不 得 不 表 示 謙 遜, 於 是 婉 轉 地 說 : 如 恩 師 要 我 當 軍 事 上 的 助 手, 我 當 竭 盡 全 力, 不 過 老 頭 子 對 孟 良 崮 一 事 可 能 尚 耿 耿 於 懷, 不 見 得 會 同 意 此 一 任 命, 陳 儀 說 : 這 事 由 我 來 辦, 最 後, 陳 儀 與 湯 恩 伯 商 定 : 陳 儀 向 蔣 介 石 覆 命, 表 示 自 己 願 意 接 受 任 命, 出 任 浙 江 省 主 席 ; 由 陳 向 蔣 介 石 舉 薦, 委 湯 恩 伯 為 衢 州 綏 靖 公 署 主 任, 湯 恩 伯 則 向 陳 儀 保 證, 軍 事 上 由 他 負 責, 政 治 上 則 悉 聽 陳 儀 的 主 張, 唯 陳 儀 馬 首 是 瞻, 不 久, 蔣 經 國 來 到 上 海, 特 地 到 陳 儀 寓 所 訪 晤 他, 再 一 次 轉 達 了 其 父 要 陳 儀 出 任 浙 江 省 主 席 的 成 命, 並 意 味 深 長 地 說 : 你 的 資 望 高, 如 果 不 去 浙 江, 恐 怕 會 引 起 外 界 的 議 論, 陳儀 悟 出 了 話 中 包 含 的 意 味, 不 得 不 作 了 肯 定 的 答 覆, 行 政 院 於 1948 年 6 月 21 日 的 政 務 會 議 上 通 過 決 議, 任 命 程 潛 為 湖 南 省 政 府 主 席, 陳 儀 為 浙 江 省 政 府 主 席, 6 月 30 日, 陳 儀 與 秘 書 副 官 等 一 行 四 人 乘 滬 杭 快 車 赴 杭 就 任, 以 陳 儀 為 主 席 的 這 屆 省 政 府 委 員 有 : 張 延 哲 ( 兼 秘 書 長 ) 杜 偉 ( 兼 民 政 廳 廳 長 ) 陳 寶 麟 ( 兼 財 政 廳 廳 長 ) 李 季 谷 ( 兼 教 育 廳 廳 長 ) 貢 沛 誠 ( 兼 建 設 廳 廳 長 ) 錢 宗 起、 周 一 鶚 等, 沈 仲 九 也 來 到 杭 州, 但 不 掛 任 何 名 義, 其 他 省 府 內 部 人 事, 更 動 不 多, 歡 迎 會 上, 陳 儀 作 了 簡 短 講 話 : 我 這 次 回 浙, 是 倦 鳥 歸 林, 世 間 事 物 新 陳 代 謝, 這 是 自 然 規 律, 不 可 違 拗, 我 今 年 六 十 五 歲, 垂 垂 老 矣, 應 該 是 退 休 的 年 齡 了, 還 要 我 們 這 些 老 朽 來 幹 嗎? 無 如 蔣 先 生 堅 決 要 我 重 作 馮 婦, 雖 經 我 一 再 堅 辭, 蔣 先 生 還 是 不 肯 收 回 成 命, 於 是 我 不 得 不 來, 要 說 我 的 心 情, 既 有 倦 鳥 歸 林 之 歎, 又 想 在 有 生 之 年 為 桑 梓 辦 一 些 好 事, 希 望 各 位 多 多 幫 忙! 幾 天 後, 陳 儀 在 接 見 東 南 日 報 記 者 時, 更 是 直 言 不 諱 地 表 明 了 他 的 想 法, 他 說 : 我 們 中 國 有 句 老 話 叫 做 物 極 必 反, 易 經 上 說, 窮 則 變, 變 則 通, 通 則 久, 這 些 道 理 是 顛 撲 不 破 的 真 理, 我 自 問 平 素 還 能 注 意 看 一 點 新 書, 總 感 到 形 勢 逼 人, 國 事 至 此, 已 到 了 非 變 不 可 之 時, 你 要 我 說, 如 今 我 還 說 不 出 一 套 ; 仔 細 想 想 看, 不 說 也 罷, 我 們 紹 興 人 慣 說 且 看, 等 著 瞧, 好 嗎? 從 這 番 談 話 不 難 看 出 陳 儀 當 時 的 心 境, 陳 儀 上 台 後 不 久, 就 命 令 全 省 各 縣 縣 長 務 必 親 自 督 促 所 屬 實 行 二 五 減 租, 此 事 雖 雷 厲 風 行 地 幹 了 一 場, 但 原 任 田 糧 處 處 長 陳 治, 是 個 貪 汙 分 子, 依 靠 CC 派 的 關 係, 在 搞 糧 食 舞 弊, 陳 儀 十 分 惱 火, 決 心 換 人, 決 定 由 財 政 廳 廳 長 陳 寶 麟 暫 兼 省 田 賦 管 理 處 處 長, 另 安 排 吳 錦 文 ( 浙 江 人, 中央 政 校 畢 業, 陳 儀 主 閩 時 期 舊 部 ) 做 副 處 長, 實 際 上 由 吳 錦 文 負 全 責, 這 樣, 才 把 田 糧 問 題 解 決 了 一 部 分, 在 浙 江 省 的 經 濟 建 設 上, 陳 儀 想 為 桑 梓 做 些 好 事, 他 以 省 政 府 的 名 義 致 函 南 京 國 民 政 府 行 政 院 外 交 部, 請 其 致 電 駐 蘇 聯、 波 蘭、 捷 克、 匈 牙 利、 羅 馬 尼 亞 等 國 大 使 館, 索 要 這 些 國 家 的 五 年 建 設 計 劃, 直 接 寄 到 杭 州, 作 為 藍 本, 此 事 在 當 時 非 常 引 人 注 目, 還 受 到 對 立 面 的 攻 訐, 但 陳 儀 毫 不 介 意, 他 還 授 意 專 人 摸 清 抗 戰 後 浙 江 的 建 設 情 況, 然 後 指 定 省 府 委 員 錢 宗 起 ( 履 周 ) 與 沈 仲 九 等 人, 草 擬 浙 江 十 年 建 設 規 劃, 並 邀 請 浙 大 校 長 竺 可 楨、 農 學 院 院 長 洪 傳 炯 等 專 家 學 者 進 行 研 究, 共 編 出 22 本 資 料 浙 江 十 年 建 設 計 劃 於 1948 年 12 月 25 日 公 布, 鼓 舞 人 心, 但 亦 有 人 不 以 為 然, 認 為 耗 資 巨 大, 陳 儀 年 已 老 邁, 任 期 豈 能 長 達 十 年? 陳 儀 聽 後, 在 省 府 會 議 上 慷 慨 陳 詞 說 : 功 成 不 必 自 我, 我 們 任 內 做 不 完, 也 可 以 留 給 將 來 做 參 考, 這 並 非 無 益 的 吧! 陳 儀 深 知 農 民 生 活 艱 苦, 希 望 在 任 期 中 做 幾 件 利 民 之 事, 他 對 建 設 廳 廳 長 貢 沛 誠 說 : 我 們 既 要 擬 定 一 份 建 設 浙 江 的 長 期 計 劃, 同 時 應 立 即 動 手, 籌 建 一 條 輕 便 鐵 路, 溝 通 山 區 與 沿 海 的 運 輸 ; 加 強 推 廣 稻 麥 玉 米 良 種, 優 先 發 展 桑 麻 茶 竹 等 特 產 ; 整 頓 魚 市, 改 善 漁 民 生 活, 這 是 建 設 廳 當 前 最 主 要 的 工 作, 他 還 說 : 台 灣 僅 有 三 萬 六 千 平 方 公 里 的 面 積, 是 浙 江 的 三 分 之 一, 但 台 灣 的 經 濟 繁 榮 程 度 超 過 浙 江, 日 本 人 為 了 榨 取 台 灣 資 源, 廣 築 輕 便 鐵 路, 深 入 山 區, 構 成 運 輸 網 絡, 浙 江 自 然 地 理 與 台 灣 類 似, 山 區 丘 陵 綿 亙 於 浙 西 南 ; 東 面 臨 海, 經 濟 發 展 不 平 衡, 我 們 宜 借 鑒 興 築 輕 便 鐵 道 至 山 區, 修 築 武 義 至 金 華 五 十 餘 公 里 的 鐵 路, 把 武 義 盛 產 的 螢 石 ( 氟 石 ) 運 出 來, 既 可 出 口 換 回 鋼 軌, 又 可 供 應 國 內 煉 鋼 需 要, 積 累 資 金, 再 繼 續 推 廣 本 省 輕 便 鐵 路 的 建 設, 陳 儀 還 準 備 鋪 設 蕭 山 至 寧 波、鎮 海 間 的 輕 便 鐵 道, 以 改 進 寧 波、 鎮 海、 象 山 諸 港 的 吞 吐 能 力, 這 一 設 想 連 同 疏 導 蕭 山 至 寧 波 運 河 航 運 等 工 程, 均 作 為 首 期 工 程, 列 入 浙 江 十 年 建 設 計 劃 中, 為 了 貫 徹 陳 儀 這 一 設 想, 成 立 了 浙 江 省 輕 便 鐵 道 籌 備 處, 向 浙 贛 路 局 借 用 閑 置 的 鋼 軌, 並 與 交 通 部 部 長 俞 大 維 洽 商 撥 發 鋼 軌, 但 均 因 軍 情 緊 急 等 原 因 而 不 能 如 願, 陳 儀 獲 悉 後 仍 樂 觀 地 認 為 : 掌 握 了 武 義 縣 大 量 優 質 的 螢 石 礦, 用 它 換 取 鋼 軌, 是 水 到 渠 成 之 事, 不 必 發 愁, 在 十 年 計 劃 中, 可 另 闢 途 徑, 儘 先 自 購 鋼 軌, 陳 儀 對 浙 江 沿 海 港 灣 島 嶼 和 漁 民 生 活 情 況 十 分 熟 悉, 漁 民 們 每 次 出 海 捕 魚, 需 要 大 量 資 金 購 買 生 產 工 具, 又 受 到 高 利 貸 的 盤 剝 和 漁 霸 的 欺 凌, 生 活 苦 不 堪 言, 陳 儀 感 歎 說 : 這 些 習 慣 於 與 大 海 風 暴 打 交 道 的 漁 民, 既 是 捕 撈 海 鮮 的 能 手, 又 是 補 充 海 上 水 手 的 可 靠 力 量 ; 平 時 是 民, 戰 時 則 是 兵, 可 是 漁 民 吃 了 千 辛 萬 苦 得 來 的 海 鮮, 還 得 忍 受 大 小 漁 霸 的 盤 剝, 生 計 毫 無 保 障, 我 們 不 予 解 決, 就 是 犯 了 瀆 職 之 罪 呀! 為 此, 陳 儀 指 示 建 設 廳 先 從 寧 波 魚 市 場 著 手, 以 鏟 除 漁 霸 敲 詐 勒 索 陋 規 為 起 點, 並 請 農 民 銀 行 發 行 一 些 低 息 漁 貸, 整 頓 過 程 中 遇 到 地 方 反 動 勢 力 的 強 烈 反 對, 陳 儀 毫 不 動 搖, 對 改 革 社 會 弊 端 表 現 了 堅 決 支 持 的 態 度, 陳 儀 還 籌 辦 一 項 新 政, 即 在 全 省 農 村 普 遍 成 立 農 民 學 校, 首 先 成 立 浙 江 省 農 民 學 校 籌 備 委 員 會, 委 派 省 府 委 員 周 一 鶚 兼 主 任 委 員, 籌 委 會 委 員 除 有 關 各 廳 處 長 外, 有 浙 江 大 學、 金 陵 大 學、 英 士 大 學 的 農 學 院 院 長, 及 浙 江 湘 湖 師 範 學 校 校 長 金 海 觀 等 一 些 人, 籌 委 會 的 工 作 是 : 第 一, 舉 辦 農 民 學 校 的 師 資 訓 練 班, 招 收 大 學 農 科 畢 業 生, 訓 練 後 派 充 各 農 民 學 校 文 化 教 師, 訓 練 班 設 在 杭 州 近 郊 黃 龍 洞, 由 陳 儀 向 台 灣 電 調 台 中 農 學 院 院 長 周 進 三 做 班 主 任, 這 個 訓 練 班 直 到 陳 離 職 時 第 一 期 還 未 畢 業, 陳 儀 還 在 他 任 內 的 最 後 一 次 省 務 會 議 上, 提 出 劃 一 筆 數 目 不 小 的 款 項 給 師 資 訓 練 班 使 用; 第 二, 督 促 各 縣 籌 辦 農 民 學 校 的 工 作, 主 要 是 徵 用 大 片 土 地, 準 備 建 造 房 屋, 對 於 學 生 只 計 劃 招 收 親 自 耕 耘 的 農 民, 以 便 師 資 訓 練 班 結 業 後 即 在 各 縣 開 始 辦 學; 第 三, 農 民 學 校 的 教 育 方 針, 表 面 上 是 下 列 十 六 字 : 改 進 技 術, 提 高 文 化, 即 學 即 用, 用 中 再 學, 實 際 上 是 準 備 組 織 農 民, 實 現 陳 儀 耕 者 有 其 田 的 土 地 革 命 主 張, 陳 儀 的 想 法, 周 一 鶚 曾 為 之 奔 走 呼 號, 在 一 次 對 師 資 班 學 員 的 講 話 中 說 : 農 民 要 求 土 地 是 合 法 的, 因 為 孫 中 山 的 主 張 是 耕 者 有 其 田, 如 果 農 民 起 來 革 命, 即 是 合 法 的 革 命, 周 一 鶚 得 到 陳儀 的 支 持, 有 一 次 國 民 黨 浙 江 省 黨 部 要 他 講 農 民 學 校 的 情 況 時, 他 第 一 句 話 就 說 : 有 人 說, 辦 農 民 學 校 有 政 治 作 用, 不 錯, 這 話 很 對, 孫 中 山 說 : 政 治 是 辦 理 眾 人 的 事, 農 民 占 全 國 人 口 的 百 分 之 九 十, 陳儀 當 時 辦 農 民 學 校, 引 起 國 民 黨 浙 江 省 黨 部 和 省 參 議 會 的 反 對, 說 有 政 治 作 用, 意 思 是 說 陳儀 想 走 共 產 黨 的 路, 打 算 組 織 農 民 作 政 治 資 本, 浙 江 大 學 是 全 省 最 高 學 府, 陳儀 年 輕 時 曾 就 讀 於 浙 大 的 前 身 杭 州 求 是 書 院, 他 上 任 不 久, 就 到 浙 大 看 望, 浙 大 校 長 竺 可 楨 請 他 做 報 告, 他 的 第 一 句 話 就 是 : 我 是 這 裡 的 校 友! 贏 得 師 生 的 滿 堂 掌 聲, 這 時 的 浙 大, 特 務 橫 行, 坐 在 校 長 辦 公 室 內 的 秘 書, 就 是 派 來 監 視 校 長 竺 可 楨 的 特 務, 陳儀 上 任 前, 師 生 員 工 吃 的 米, 省 田 糧 處 往 往 遲 撥 少 撥, 甚 至 故 意 撥 給 發 黴 的 米, 使 人 無 法 下 咽, 竺 可 楨 校 長 向 田 糧 處 交 涉, 田 糧 處 向 當 時 的 省 主 席 沈 鴻 烈 請 示, 想 不 到 沈 竟 說 : 照 老 例 辦 好 了, 給 他 們 ( 指 浙 大 師 生 ) 吃 得 太 飽, 他 們 做 共 產 黨 更 有 勁 了, 竺 可 楨 將 這 些 情 況 反 映 給 陳 儀, 陳 不 顧 與 沈 的 老 關 係, 十 分 氣 憤 地 說 : 這 哪 像 人 說 的 話! 並 立 即 在 竺 的 報 告 上 批 示 : 按 月 一 次 早 撥 好 米, 陳 還 要 田 糧 處 將 撥 付 日 期 和 斤 數, 每 月 向 他 報 告, 1948 年 5 月 間, 在 沈 鴻 烈 任 內 發 生 的 農 工 民 主 黨 浙 江 地 下 組 織 被 國 民 黨 特 務 破 獲, 蔡 一 鳴 等 10 人 被 捕 一 案, 擱 置 數 日, 遷 延 未 決, 陳 儀 到 任 不 久, 就 迅 速 了 結, 蔡 等 10 人 均 恢 復 自 由, 浙 江 大 學 教 授 嚴 仁 賡 經 常 為 觀 察 等 刊 物 寫 文 章, 被 杭 州 警 察 局 列 為 注 意 對 象, 陳儀 有 一 次 對 警 察 人 員 訓 話, 吩 咐 對 學 者 教 授 要 尊 重 保 護, 同 時 訓 示 各 縣 縣 長 不 得 亂 抓 青 年 學 生, 壓 制 學 潮, 國 民 黨 統 治 時 期 省 主 席 照 例 兼 任 全 省 保 安 司 令, 而 浙 江 省 保 安 司 令 部 下 屬 警 保 處 處 長, 就 是 國 民 黨 特 務 毛 森, 按 國 民 黨 的 規 矩, 特 務 捕 人, 向 來 省 主 席 不 能 干 涉, 1948 年 秋, 特 務 頭 子 毛 森 和 CC 分 子 協 同 逮 捕 浙 大 有 共 產 黨 嫌 疑 的 20 餘 名 學 生, 關 進 陸 軍 監 獄, 陳 儀 獲 悉 後, 毅 然 決 然 破 了 這 個 規 矩, 以 省 主 席 名 義 下 令 給 典 獄 長 陶 礽, 由 浙 大 校 長 竺 可 楨 出面予 以 保 釋, 1948 年 11 月, 省 保 安 司 令 部 警 保 處 處 長 毛 森 指揮 手 下 戡 亂 大 隊 在 富 陽 逮 捕 了 100 多 名 所 謂 共 黨 嫌 疑 分 子, 陳儀 又 一 次 不 顧 規 矩, 電 令 毛 森 回 杭, 並 當 面 訓 斥 : 誰 叫 你 到 富 陽 生 事? 毛 森 哪 肯 買 陳 儀 的 賬, 他 傲 慢 地 回 答 : 逮 捕 共 匪, 安 定 後 方, 不 是 生 事! 陳 儀 一 聽 生 了 氣, 聲 色 俱 厲 地 說 : 前 方 戰 爭 吃 緊, 後 方 以 安 定 為 主, 不 宜 生 事, 擾 亂 社 會 秩 序, 你 在 富 陽 捕 人, 富 陽 父 老 來 省 告 你 偏 聽 偏 信, 沒 有 證 據 隨 意 亂 捕, 且 罪 及 家 屬, 株 連 無 辜, 搶 劫 財 產, 橫 行 不 法, 這 樣 胡 作 非 為, 怎 麼 不 是 生 事! 毛 森 畢 竟 硬 不 過 省 主 席, 一 氣 之 下, 打 了 一 張 請 假 一 個 月 養 病 的 報 告, 陳儀 收 到 後 當 即 批 示 : 照 准, 1948 年 初 冬, 毛 森 為 加 緊 迫 害 中 共 地 下 黨 員 和 進 步 人 士, 到 浙 南 溫 州 一 帶 向 他 的 手下 面 授 機 宜 搜 取 情 報, 隨 後 就 一 下 子 抓 了 一 百 多 個 犯 人, 回 到 杭 州, 毒 刑 拷 打 後, 他 給 陳 儀 上 了 一 個 簽 呈, 列 出 名 單, 其 罪 狀 均 為 奸 黨 或 奸 黨 嫌 疑, 要 求 陳 儀 批 准 一 律 槍 決, 陳 儀 看 完 簽 呈 後, 批 了 一 律 送 政 治 反 省 院 幾 個 字, 交 還 毛 森, 毛 森 堅 持 非 槍 斃 不 可, 陳 儀 則 堅 決 不 答 應, 糾 纏 了 半 天, 毛 森 討 價 還 價 地 要 求 陳 儀 批 准 將 名 單 前 有 重 大 嫌 疑 的 二 三 十 人 予 以 處 決, 陳 儀 仍 是 不 肯, 毅 然 對 毛 森 說 : 照 我 的 指 示 辦! 我 負 責! 毛 森 憤 然 退 出 主 席 辦 公 室, 手 裡 拿 著 簽 呈 向 秘 書 長 張 延 哲 大 發 牢 騷, 離 開 秘 書 長 辦 公 室 時 大 肆 咆 哮 : 這 種 警 保 處 長 再 幹 下 去 不 是 人! 約 在 1949 年 1 月, 國 民 黨 特 務 與 浙 江 警 保 處 配 合 逮 捕 了 浙 江 幾 個 所 謂 異 黨 分 子 學 生 交 保 安 司 令 部 軍 法 處 的 特 刑 庭 處 理, 據 說 送 到 特 刑 庭 去 的 人, 多 是 活 進 死 出, 不 是 被 活 埋, 就 是 用 麻 袋 裝 紮, 捆 上 石 頭, 沉 入 錢 塘 江, 無 一 倖 免, 所 謂 特 刑 庭, 是 專 門 用 以 公 開 殺 害 進 步 人 士 的 地 方, 浙 江 大 學 查 明 了 被 捕 學 生 的 下 落 後, 立 即 向 陳 儀 交 涉 營 救, 陳 儀 事 前 毫 無 所 聞, 得 知 後, 立 即 電 話 詢 問 軍 法 處, 該 處 答 稱 是 警 保 處 送 押 來 的 交 特 刑 庭 處 理, 陳 儀 了 解 到 是 省 保 安 司 令 部 的 諜 報 股 執 行 了 莊 心 田 的 命 令, 逮 捕 浙 大 學 生, 事 前 又 沒 有 向 陳 儀 請 示, 故 大 發 雷 霆, 立 即 令 保 安 副 司 令 王 雲 沛 保 證 這 些 學 生 安 全 釋 放, 不 得 有 任 何 傷 害, 同 時 告 知 浙 大 校 長 派 人 去 領 回 被 捕 學 生, 並 電 話 召 保 警 總 隊 長 侯 定 遠 去 當 面 交 代 : 明 天 上 午 特 刑 庭 要 釋 放 幾 個 浙 大 學 生, 你 要 做 好 一 切 準 備, 防 止 有 人 從 中 破 壞, 街 頭 巷 口 多 派 便 衣 監 視, 禁 止 閑 雜 人 等 停 留, 並 派 便 衣 警 察 暗 中 護 送 被 扣 學 生 安 全 回 校, 浙 江 大 學 組 織 了 龐 大 的 師 生 迎 接 隊 伍, 並 高 舉 著 橫 幅, 高 呼 反 對 內 戰! 反 對 物 價 上 漲 ; 反 對 饑 餓 ; 打 倒 新 軍 閥 等 口 號, 杭 州 的 國 民 黨 特 務 借 此 大 肆 誹 謗 陳 儀, 告 其 通 共, 陳儀 還 準備 撤 銷 特 種 刑 事 法 庭, 為 此 大 大 引 起 蔣 介 石 的 注 意, 當 時 在 省 政 府 內 的 特 務 婁 子 匡 和 毛 森 之 流, 不 敢 在 杭 州 市 亂 捕 人, 但 在 外 縣 仍 橫 行 如 故, 為 此 陳 儀 交 給 民 政 廳 廳 長 杜 偉 一 項 任 務, 要 他 先 到 浙 西 各 縣 查 一 查 當 地 未 決 政 治 犯 的 處 理 情 況, 杜 偉 10 月 份 帶 領 胡 允 恭、 應 占 先 等 3 人, 從 杭 州 出 發, 周 歷 浙 西 長 興、 吳 興、 德 清、 嘉 興、 平 湖、 海 寧 各 縣, 由 胡 允 恭 負 責 檢 查 在 監 犯 人 名 冊, 尚 無 青 年 學 生 和 中 共 地 下 工 作 嫌 疑 人 員 發 現。
同 時, 杜 偉 對 各 縣 縣 長 傳 達 了 陳 主 席 的 指 示 : 切 勿 亂 抓 青 年 壓 制 學 潮, 對 於 各 縣 提 出 的 一 些 疑 難 問 題, 杜 偉 都 一 一 秉 承 陳儀 的 意 旨 作 了 答 覆, 為 了 擴 大 反 蔣 起 義 的 力 量, 陳儀 計 劃 改 編 省 保 安 團, 擴 編 為 兩 個 師, 此 方 案 得 到 中 共 地 下 黨 贊 同, 並 勸 陳 儀 積 極 進 行, 必 要 時 可 將 這 兩 個 師 拉 出 來 打 遊 擊, 但 財 政 廳 廳 長 陳 寶 麟 強 調 中 央 政 府 沒 有 撥 款, 浙 江 民 窮 財 盡, 地 方 籌 不 出 錢 來 養 這 麼 多 兵, 陳儀 無 奈, 只 得 讓 這 個 計 劃 胎 死 腹 中, 擴 編 浙 江 保 安 師 的 計 劃 落 空 後, 陳儀 想 把 警 察 牢 牢 掌 握 在 自 己 手 裡, 可是 警 察 局 局 長 周 康 和 陳 儀 根 本 是 兩 股 道 上 跑 的 車, 為 了 安 排 自 己 信 得 過 的 人, 陳 儀 選 中 了 剛 從 東 北 辭 職 回 來 的 第 71 軍 高 參 兼 軍 官 隊 隊 長 侯 定 遠, 1948 年 11 月 下 旬, 陳 儀 指 示 受 命 的 侯 定 遠, 將 原 杭 州 警 察 局 的 保 警 大 隊 改 編 為 省 警 保 處 的 保 警 總 隊, 並 擴 編 為 兩 個 大 隊, 陳 儀 明 確 指 示 : 浙 江 省 政 府 門 衛 和 我 的 住 宅 區, 由 保 警 總 隊 擔 任, 任 何 憲 警 不 許 鎮 壓 民 眾 ( 包 括 工 人 學 生 ), 不 許 對 攤 販 ( 包 括 魚 肉 菜 販 ) 敲 詐 勒 索 和 買 東 西 不 給 錢, 不 許 警 察 吃 館 子 不 付 錢, 不 得 打 罵 人 力 車 夫, 不 准 侮 辱 進 城 的 村 民, 沒 有 我 的 命 令, 保 警 總 隊 不 得 隨 便 調 動, 如 發 生 急 事, 警 保 處 和 警 察 局 需 要 保 警 總 隊 出 動 時, 你 可 以 說 必 須 要 省 主 席 的 手 令 或 電 話 指 示, 絕 對 不 許 輕 易 出 動, 這 就 是 你 的 責 任! 就 這 樣, 陳 儀 把 省 保 警 總 隊 這 支 武 裝, 掌 握 到 自 己 的 手 裡, 以 備 一 旦 有 事 之 需, 當 時 寧 滬 杭 線 上 的 大 城 市, 出 現 銀 元 販 子 從 事 黑 市 兌 換, 有 暴 利 可 圖, 財 政 廳 以 擾 亂 金 融 問 罪, 布 告 取 締, 杭 州 市 原 駐 有 傷 兵 醫 院, 這 些 傷 兵 常 出 來 鬧 事, 加 上 前 線 敗 潰 下 來 的 散 兵 遊 勇 越 集 越 多, 他 們 常 壅 塞 街 頭, 公 開 叫 兌 銀 元, 警 察 局 認 為 有 礙 市 區 交 通, 力 勸 不 散, 於 是 派 出 警 察 和 警 車 逮 捕 了 一 部 分 傷 兵, 引 起 傷 兵 不 平, 聚 眾 鬧 事, 將 警 車 推 翻, 並 包 圍 了 警 察 局, 警 察 荷 槍 實 彈, 上 了 刺 刀, 緊 閉 鐵 門, 傷 兵 與 散 兵 見 狀 破 口 大 罵, 揚 言 要 以 手 榴 彈 相 抗, 硬 要 警 察 局 長 出 面 賠 罪, 警 察 局 周 局 長 電 告 保 警 總 隊 長 侯 定 遠, 要 求 加 派 武 裝 解 圍, 侯 定 遠 用 電 話 向 陳 儀 告 知 實 情, 陳 儀 大 怒, 要 侯 定 遠 親 自 趕 赴 現 場 解 決, 不 許 帶 武 裝, 不 許 發 生 流 血 事 件 侯 定 遠 趕 到 警 察 局, 從 一 小 側 門 進 入 然 後 在 鐵 門 內, 當 著 門 外 群 集 的 傷 兵 和 散 兵 遊 勇 的 面, 大 聲 斥 罵 巡 官 與 警 察 打 開 鐵 門, 和 顏 悅 色 地 說 : 今 天 的 事 情 很 對 不 起, 因 為 局 長 不 在 杭 州, 下 面 辦 事 的 人 不 懂 得, 所 以 發 生 很 大 的 誤 會, 本 案 不 關 我 的 事, 我 是 保 安 警 察 總 隊 長, 聽 說 你 們 雙 方 有 誤 會, 特 趕 來 為 你 們 調 解, 逮 捕 的 立 即 釋 放, 銀 元 分 文 不 少 交 還, 取 締 銀 元 販 賣, 是 政 府 的 命 令, 南 京 上 海 都 一 樣 實 行, 杭 州 也 不 例 外, 我 是 軍 人 出 身, 很 同 情 你 們 的 生 活 困 難, 只 要 你 們 不 在 大 街 上 販 賣, 你 們 今 後 可 以 改 到 弄 堂 小 巷 去 做 銀 元 生 意, 保 證 警 察 局 不 過 問 你 們, 看 這 樣 辦 如 何? 一 場 流 血 事 件 避 免 了, 次 日, 陳 儀 召 集 杭 州 市 所 有 警 察 訓 話, 很 生 氣 地 訓 斥 警 察 局 不 應 該 惹 怒 傷 兵, 指 出 警 察 對 違 法 者 只 能 勸 解, 不 能 隨 便 捕 人, 並 規 定 今 後 不 准 帶 槍 上 街。 1949 年 1 月 淮 海 戰 役 後, 滬 杭 線 上 兵 荒 馬 亂, 物 價 暴 漲, 人 心 惶 惶, 當 時 受 國 民 黨 欺 騙, 從 徐 州 淮 陰 一 帶 跟 隨 國 民 黨 的 殘 兵 敗 將, 潰 逃 下 來 的 流 亡 學 生, 達 數 千 之 眾, 他 們 以 原 學 校 為 單 位, 由 教 師 領 隊, 分 住 杭 州 市 各 廟 宇 祠 堂, 學 生 中 常 因 住 地 不 夠, 發 生 爭 執 以 至 互 相 械 鬥 ; 或 因 衣 食 不 足, 舉 行 遊 行, 向 浙 江 省 教 育 廳 或 杭 州 市 政 府 示 威, 陳 儀 要 杭 州 市 市 長 任 顯 群 和 保 警 總 隊 長 侯 定 遠 負 責, 把 流 亡 學 生 的 生 活 住 所 安 排 好, 他 們 所 需 主 副 食 品 由 市 政 府 和 杭 州 市 商 會 協 商 籌 集, 一 定 要 使 學 生 吃 飽, 絕 不 許 鎮 壓, 答 應 他 們 的 合 理 要 求, 也 就 在 此 時, 省 政 府 接 到 蔣 介 石 發 來 的 一 個 密 電, 說 在 淮 海 戰 役 中, 被 解 放 軍 俘 獲 一 批 飛 機, 叫 各 省 趕 緊 做 好 防 空 準 備, 在 省 府 會 議 上, 秘 書 長 張 延 哲 宣 讀 電 報 後, 出 列 席 的 都 嚇 呆 了, 面 面 相 覷, 陳 儀 從 容 地 說 : 共 產 黨 不 是 日 本 人, 我 們 不 能 以 對 外 作 戰 的 辦 法 來 對 付, 軍 事 防 空 沒 有 必 要, 可 以 緩 辦, 蔣 介 石 一 直 住 在 奉 化, 當 然 密 切 注 意 浙 江 的 一 切 動 向 和 發 展, 聽 到 陳儀 釋 放 浙 大 學 生 後, 即 電 詢 已 升 任 京 滬 杭 警 備 總 司 令 的 湯 恩 伯 滬 杭 防 空 設 備 如 何, 並 特 別 指 示 湯 恩 伯 親 自 到 杭 州 布 防, 為 此 湯 恩 伯 曾 往 返 杭 州 上 海 之 間 多 次, 與 陳 儀 商 量 杭 州 布 防 問 題, 準 備 調 一 兩 師 軍 隊 來 加 強 杭 州 城 郊 工 事 設 施, 陳儀 推 辭 說 : 只 要 你 們 在 沿 江 沿 海 能 守 住, 杭 州 還 用 得 著 打 什 麼 仗? 杭 州 素 來 是 歷 史 文 物 重 地, 並 非 兵 家 要 地, 何 況 是 國 際 有 名 的 風 景 區 花 園 都 市, 無 論 北 伐 戰 爭 和 抗 日 戰 爭 都 未 遭 到 戰 爭 破 壞, 我 是 浙 江 人, 在 孫 傳 芳 時 代 我 就 受 杭 州 父 老 之 託, 要 使 杭 州 免 於 戰 火, 難 道 我 今 日 能 忍 心 見 杭 州 百 萬 鄉 親 和 歷 代 積 存 下 來 的 名 勝 古 蹟 毀 於 炮 火 之 中? 希 望 你 不 必 再 提 杭 州 布 防 事 宜, 湯 恩 伯 一 向 對 陳 儀 恭 恭 敬 敬, 從 不 違 抗 陳 儀 的 意 旨, 他 原 來 想 把 從 天 津 海 運 逃 回 上 海 的 國 民 黨 208 師 和 青 年 軍 預 幹 局 的 幾 個 直 屬 大 隊 調 駐 杭 州, 因 遭 陳 儀 拒 絕, 改 駐 寧 波、 嘉 興、 平 湖 一 帶 借 保 護 總 統 安 危 要 緊, 抽 調 一 部 分 駐 奉 化 作 衛 隊。
第 四 章 晚節不保
第 一 節 響應中共策反
1947 年 初, 陳 儀 還 在 台 灣 任 行 政 長 官 時, 有 一 次 和 沈 仲 九、 周 一 鶚 議 論 時 局, 陳 儀 的 判 斷 是 : 南 京 政 府 無 論 就 政 治、 經 濟 情 況 看, 或 是 就 軍 事 形 勢 看, 都 已 到 山 窮 水 盡 的 地 步, 即 使 美 援 源 源 不 斷, 也 只 能 維 持 一 年 光 景 或 稍 長 一 點 時 間, 1948 年 初, 陳 儀 在 上 海 賦 閑 時, 對 胡 允 恭 也 講 了 上 述 看 法, 1947 年 6 月 30 日, 在 劉 伯 承、 鄧 小 平 率 領 下, 晉、 冀、 魯、 豫 野 戰 軍 4 個 縱 隊 12 萬 大 軍, 一 舉 突 破 國 民 黨 的 黃 河 防 線, 直 插 大 別 山 區, 揭 開 了 戰 略 進 攻 的 序 幕, 但 國 民 黨 政 府 的 國 防 部 長 白 崇 禧 則 誇 下 海 口 說 : 劉、 鄧 軍 不 過 3 萬, 不 足 為 懼, 一 天, 胡 允 恭 問 陳 儀 對 此 有 何 看 法, 陳 儀 直 率 地 說 : 3 萬 人 10 萬 人 的 看 法, 都 是 從 表 象 看 問 題, 遠 的 不 說, 當 年 北 伐 軍 不 過 10 萬 人, 竟 所 向 披 靡, 打 垮 了 北 方 軍 閥 的 數 十 萬 部 隊, 可 見 部 隊 人 數 不 是 主 要 的, 正 像 古 人 所 說, 安 危 在 是 非, 不 在 於 強 弱 ; 勝 負 在 虛 實, 不 在 於 眾 寡, 主 要 在 於 人 心 的 向 背, 陳 儀 還 列 舉 當 時 上 海 社 會 上 的 情 況 說 : 今 年 大 專 畢 業 生 只 有 四 千 多 人, 但 無 人 去 向 政 府 要 工 作, 聽 說 都 快 跑 光 了, 跑 的 絕 大 多 數 是 官 宦 人 家 和 富 家 子 女, 連 他 們 都 跑 到 蘇 北 投 了 共 產 黨, 可 見 蔣 介 石 已 失 盡 了 民 心, 光 靠 無 紀 律 的 軍 隊, 蔣 有 什 麼 辦 法? 他 能 夠 消 滅 劉 伯 承 和 鄧 小 平? 我 看 不 能! 有 一 次, 在 談 到 人 民 解 放 軍 即 將 南 下 解 放 全 中 國 時, 陳 儀 對 胡 允 恭 堅 定 地 表 示 : 那 時 我 不 出 洋, 也 不 再 做 官, 即 使 共 軍 到 了 上 海, 我 也 決 不 逃 走, 對 共 產 黨 我 觀 察 了 幾 十 年, 深 信 共 產 黨 不 會 行 一 不 義, 殺 一 無 辜, 在 談 到 他 個 人 的 前 途 和 命 運 時, 陳 儀 的 態 度 十 分 明 朗 : 假 使 我 有 禍 國 殃 民 的 事 實, 也 不 希 望 共 產 黨 寬 恕! 我 已 垂 垂 七 十 之 年, 難 道 還 想 向 共 產 黨 投 機 嗎? 陳 儀 在 上 海 賦 閑 期 間, 成 天 在 家 讀 書, 他 縱 覽 史 籍, 看 了 不 少 進 步 報 刊, 一 次, 胡 允 恭 送 給 他 兩 本 書《 中 國 四 大 家 族》、 《竊 國 大 盜 袁 世 凱》, 陳 儀 認 真 看 完 後, 對 胡 允 恭 說 : 這 書 對 四 大 家 族 揭 露 得 不 錯, 不 過, 據 我 所 知, 蔣 宋 孔 陳 四 大 家 族 的 財 富, 比 作 者 所 披 露 的 還 要 多, 至 於 蔣 介 石, 可 以 說 比 袁 世 凱 更 壞, 袁 世 凱 想 做 皇 帝, 和 日 本 訂 二 十 一 條, 喪 權 辱 國 ; 老 蔣 雖 未 做 皇 帝, 但 他 的 權 勢 比 袁 世 凱 更 大, 喪 權 辱 國 之 事 幹 得 更 多, 殺 的 人 也 更 多, 陳 儀 越 說 越 氣 憤, 不 再 稱 呼 蔣 先 生, 而 直 呼 其 為 老 蔣 了, 1948 年 元 旦, 國 民 黨 內 的 民 主 派 民 主 促 進 會、 三 民 主 義 同 志 聯 合 會、 中 國 民 主 革 命 同 盟 等, 在 香 港 成 立 了 中 國 國 民 黨 革 命 委 員 會, 簡 稱 民 革, 選 舉 李 濟 深 為 主 席, 陳 銘 樞 是 民 革 中 央 常 務 委 員, 他 受 民 革 中 央 的 委 派, 秘 密 回 到 南 京、 上 海 等 地 策 劃 反 蔣 活 動, 陳儀 就 任 浙 江 省 政 府 主 席 後, 曾 寫 信 邀 胡 允 恭 到 浙 江 工 作, 胡 於 8 月 1 日 自 滬 抵 杭, 陳 儀 問 他 : 你 的 家 眷 帶 來 沒 有? 胡 允 恭 說 : 沒 有, 我 們 幾 個 人 正 在 幫 神 州 國 光 社 整 理 稿 子, 現 在 還 不 能 來, 陳儀 想 了 一 想, 說 : 神 州 國 光 社, 不 就 是 陳 真 如 ( 陳 銘 樞 字 真 如 ) 辦 的 嗎? 我 和 真 如 原 先 在 南 京 國 民 政 府 共 過 事, 他 任 交 通 部 長, 我 是 軍 政 部 常 務 次 長, 我 們 本 來 關 係 很 密 切, 後 來, 他 在 福 建 成 立 反 蔣 的 人 民 政 府, 就 不 再 和 我 往 來 了, 我 很 想 見 見 他, 請 你 務 必 向 他 轉 達 我 的 問 候, 請 他 到 浙 江 來 玩 玩 走 走。 胡 允 恭 回 到 上 海 後, 向 陳 銘 樞 轉 告 了 陳 儀 的 話, 於 是 陳 銘 樞、 湯 質 彬 和 胡 允 恭、 陳 桓 喬 兩 對 夫 婦 結 伴 作 了 一 次 杭 州 之 行, 在 蒼 茫 的 暮 色 中, 火 車 到 達 杭 州, 陳 儀 派 專 車 將 他 們 接 到 石 塔 兒 頭 省 主 席 官 邸, 安 頓 他 們 住 下, 歲 月 匆 匆, 南 京 一 別 已 十 多 年 ; 暢 敘 舊 事, 兩 人 不 免 感 慨 係 之。 陳 銘 樞 說 : 那 時, 蔣 介 石 和 汪 精 衛 一 唱 一 和, 沆 瀣 一 氣, 對 日 寇 步 步 退 讓, 九 一 八 事 變 後, 東 北 淪 入 敵 手, 華 北 危 急, 我 向 蔣 汪 提 出 : 停 止 剿 共, 一 致 抗 日, 他 們 哪 裡 聽 得 進?! 反 而 對 我 進 行 打 擊, 我 只 得 辭 去 交 通 部 長 職 務, 憤 而 出 走, 到 國 外 考 察 去 了, 陳 儀 帶 著 欽 佩 的 口 氣 說 : 那 時 我 在 軍 政 部, 對 蔣 的 作 風 雖 然 有 所 感 覺, 但 我 心 底 裡 還 擁 護 他 的, 你 識 事 早, 對 蔣 汪 的 本 質 看 得 透, 這 一 點 我 不 及 你。 在 談 到 福 建 事 變 這 一 段 反 蔣 歷 史 時, 陳 儀 問 陳 銘 樞 : 聽 說 蔣 介 石 當 時 給 你 打 了 幾 份 電 報, 不 知 內 情 如 何? 陳 銘 樞 說 : 蔣 介 石 得 到 我 從 國 外 回 來 的 消 息 後, 曾 兩 次 通 過 蔣 光 鼐 給 我 發 來 電 報, 要 我 勿 受 他 人 的 挑 撥 離 間, 重 彈 他 的 非 剿 共 不 足 以 安 內, 非 先 安 內 無 力 禦 外 的 老 調, 要 我 與 他 和 衷 共 濟, 到 南 京 共 負 國 家 大 事, 也 就 是 叫 我 再 回 到 南 京 國 民 政 府 去 做 大 官, 我 當 即 給 他 回 電 說 : 你 堅 持 反 共 懼 日 政 策, 當 世 自 有 公 評, 千 秋 當 有 定 論! 要 他 在 國 人 共 怒 之 前, 自 決 進 退 罵 了 他 一 通, 以 後, 他 就 再 不 給 我 來 電 了。 十 六、 七 年 來, 我 們 是 所 見 不 同, 各 行 其 是, 陳 儀 告 訴 陳 銘 樞, 在 十 九 路 軍 福 建 反 蔣 失 敗 後, 他 出 任 福 建 省 政 府 主 席 兼 福 州 綏 靖 公 署 主 任, 使 他 有 機 會 看 到 人 民 革 命 政 府 發 表 的 反 蔣 宣 言, 陳 儀 說 : 當 時 我 是 不 贊 成 的, 今 天 回 想 起 來, 那 是 一 篇 氣 勢 磅 礴 的 討 蔣 檄 文 呀! 陳 銘 樞 聽 罷 即 對 陳 儀 說 : 當 年 我 就 說 過, 我 們 中 華 民 族 要 生 存, 非 打 倒 蔣 介 石 的 賣 國 政 府 不 可, 我 和 蔣 介 石 打 了 二 十 多 年 交 道, 深 知 他 的 稟 性, 他 是 決 不 會 自 行 退 出 歷 史 舞 台 的! 陳 儀 邊 聽 邊 頷 首, 誠 懇 地 說 : 你 們 反 蔣 反 得 早, 這 條 路 走 對 了! 愚 兄 慚 愧, 望 塵 莫 及, 但 願 追 隨 驥 尾, 斯 所 願 矣! 陳 銘 樞 接 口 鼓 勵 說 : 當 今 世 道 變 革 之 時, 望 公 洽 兄 當 機 立 斷, 現 在 反 蔣 也 不 遲 嘛, 讓 我 們 共 同 攜 起 手 來, 一 起 幹 吧! 接 著, 陳 銘 樞 鄭 重 叮 囑 陳 儀 說 : 中 國 有 句 老 話 : 困 獸 猶 鬥, 蔣 介 石 已 處 在 全 民 的 包 圍 之 中, 他 一 定 還 要 作 垂 死 掙 扎, 你 可 要 多 加 小 心 呀! 要 反 蔣, 非 有 革 命 精 神 不 可! 要 革 命 就 得 拼 命 反 蔣, 就 是 革 命, 即 使 失 敗 了, 也 是 光 榮 的! 何 況 現 在 已 不 是 當 年 福 建 事 變 的 形 勢, 勝 利 已 經 指 日 可 期 了! 陳 儀 聽 了, 堅 定 地 說 : 生, 我 所 欲 也 ; 義, 亦 我 所 欲 也! 如 兩 者 不 可 兼 得, 我 的 宗 旨 是 舍 生 而 取 義! 老 子 說 : 民 不 畏 死, 奈 何 以 死 懼 之? 我 陳 某 已 到 古 稀 之 年, 死 生 在 天, 我 是 無 所 謂 的 了, 正 當 陳 銘 樞 策 動 之 時, 奉 民 革 中 央 主 席 李 濟 深 之 命, 策 動 陳 儀 反 蔣 的 另 一 位 秘 密 使 者, 也 正 由 香 港 啟 程 來 杭, 此 人 乃 陳 儀 任 福 建 省 主 席 時 手 下 的 隨 從 記 錄, 名 叫 鄭 文 蔚 。
1948 年 8 月 的 一 天, 在 香 港 一 艘 餐 艇 上, 朱 蘊 山 和 柳 亞 子 等 幾 位 老 人 小 敘, 鄭 文 蔚 作 陪, 席 間, 老 人 們 談 起 陳儀, 有 肯 定, 有 批 評, 評 價 很 是 公 允, 朱 蘊 山 老 人 意 味 深 長 地 說 : 且 看 此 公 今 後 如 何 表 現, 回 到 住 處, 鄭 文 蔚 告 訴 朱 蘊 山 說 : 我 追 隨 公 洽 先 生 近 十 年, 深 知 他 與 一 般 國 民 黨 官 員 不 同, 他 有 三 個 特 點 : 一 愛 國, 二 廉 潔, 三 私 德 很 好, 去 年 年 終, 他 在 上 海 賦 閑, 我 去 他 家 拜 訪, 和 他 作 了 一 次 長 談, 了 解 到 他 對 蔣 介 石 的 信 仰 已 經 動 搖 了, 他 明 確 告 訴 我 : 今 後 再 不 為 蔣 介 石 做 張 羅 補 壁 的 事, 有 生 之 年 就 在 上 海 做 寓 公, 共 產 黨 來 了 也 不 逃 走, 朱 蘊 山 聽 了, 笑 吟 吟 地 對 鄭 文 蔚 說 : 你 能 不 能 到 浙 江 走 一 趟, 去 策 動 他 反 蔣? 鄭 文 蔚 不 假 思 索 地 回 答 : 可 以! 次 日, 朱 蘊 山 偕 鄭 文 蔚 去 見 李 濟 深, 李 聽 後 很 高 興, 當 即 命 朱 蘊 山 起 稿, 自 己 親 自 在 一 方 白 綢 上 用 楷 書 謄 正, 親 手 交 給 鄭 文 蔚, 說 : 這 封 密 信, 請 你 務 必 當 面 交 給 公 洽 兄, 切 勿 託 他 人 轉 交, 以 免 泄 漏! 鄭 文 蔚 於 9 月 底 到 達 杭 州, 陳 儀 在 寓 所 接 待 了 鄭 文 蔚, 他 看 了 李 濟 深 的 親 筆 信 後, 面 露 喜 悅 之 色, 問 鄭 文 蔚 : 任 公 要 我 做 什 麼 呢? 我 手 上 只 有 幾 個 保 安 團, 成 不 了 事, 不 過 浙 江 是 我 的 桑 梓 之 地, 省 民 是 我 的 父 老 兄 弟, 我 豈 能 看 著 地 方 塗 炭! 要 我 反 蔣, 為 解 放 事 業 作 貢 獻, 我 所 能 做 到 的, 至 多 是 不 抵 抗, 也 就 是 和 平 解 決, 為 地 方 保 存 一 點 元 氣 吧! 沉 吟 了 一 會 兒, 陳 儀 繼 續 說 : 你 知 道 湯 恩 伯 和 我 的 關 係, 他 現 在是 衢 州 綏 靖 公 署 主 任, 手 下 有 四 個 師 ( 旅 ), 也 就 是 兩 個 軍 吧, 他 會 聽 我 的 話 的, 還 有, 剛 剛 被 任 命 為 福 建 省 主 席 的 李 良 榮, 他 是 我 任 福 州 綏 署 主 任 和 25 集 團 軍 總 司 令 時 的 老 部 下, 我 也 可 以 對 他 做 工 作 的, 如 果 他 們 都 能 揭 竿 舉 義, 閩 浙 連 成 一 片, 那 時 聲 勢 就 不 小, 作 用 也 更 大 了, 最 後, 陳 儀 要 鄭 文 蔚 速 回 香 港 向 李 濟 深 覆 命, 並 叮 囑 說 : 如 中 共 決 定 解 放 軍 渡 江 南 下, 只 須 派 一 個 聯 絡 參 謀, 攜 帶 一 本 密 電 碼, 由 你 陪 同, 住 到 我 身 邊 就 行 了, 次 日, 陳 儀 派 人 給 鄭 文 蔚 送 去 600 元 旅 費, 催 促 他 儘 快 動 身, 不 久, 鄭 文 蔚 從 香 港 再 度 來 浙, 陳 儀 任 命 他 為 江 山 縣 縣 長, 作 為 自 己 與 李 濟 深 之 間 聯 絡 的 橋 樑, 孫 盟 是 孫 文 主 義 革 命 同 盟 的 簡 稱, 在 國 民 黨 反 蔣 派 別 中, 孫 盟 是 個 較 小 的 組 織, 它 於 1945 年 春 在 重 慶 開 始 醞 釀, 1947 年 春 在 南 京 碑 亭 坊 東 方 旅 社 幾 度 秘 密 集 會 後, 正 式 宣 告 成 立, 其 目 的 是 要 從 蔣 政 權 內 部 分 化 瓦 解 蔣 政 權, , 1948 年 春, 在 南 京 賀 耀 祖 的 秘 書 龔 雲 村 住 宅 舉 行 第 一 次 代 表 大 會, 通 過 孫 盟 的 政 治 綱 領, 提 出 以 堅 持 孫 中 山 先 生 的 三 大 政 策 反 蔣 聯 共 為 宗 旨, 並 在 江 蘇、 浙 江、 南 京、上 海 等 地 建 立 秘 密 組 織, 運 用 各 種 機 會 與 各 種 名 義, 從 政 治、 軍 事、 經 濟、 社 會、 文 化 等 各 方 面 秘 密 開 展 反 蔣 活 動, 陳 儀 就 任 省 主 席 後 不 久, 與 建 設 廳 廳 長 貢 沛 誠 作 了 一 次 推 心 置 腹 的 長 談, 此 時 貢 沛 誠 晉 見 陳 儀, 不 僅 為 重 敘 師 生 之 誼, 主 要 是 商 談 今 後 的 工 作, 因 他 已 被 任 命 為 浙 江 省 政 府 委 員 兼 建 設 廳 廳 長, 成 為 陳 儀 的 主 要 助 手 之 一, 陳 儀 對 浙 江 的 經 濟 發 展 情 況 瞭 如 指 掌, 他 對 貢 沛 誠 說 : 你 身 為 建 設 廳 廳 長, 應 首 先 擬 定 建 設 浙 江 的 長 期 計 劃, 這 是 為 浙 江 老 百 姓 興 利 除 害, 為 祖 國 儲 備 元 氣 的 必 由 之 路, 浙 江 東 面 臨 海, 港 灣 櫛 比, 山 區 丘 陵 綿 亙 於 西 南, 陸 路 交 通 特 別 落 後, 形 成 發 展 不 平 衡 的 態 勢, 你 帶 我 的 親 筆 信 去 找 交 通 部 部 長 俞 大 維, 請 他 撥 些 鋼 軌, 以 應 浙 江 建 設 輕 便 鐵 路 的 急 需, 兩 人 談 到 時 局 時, 陳 儀 堅 定 地 說 : 時 局 如 斯, 一 字 以 概 之, 曰 變! 我 們 要 以 不 變 應 萬 變, 安 定 地 方, 安 定 民 心, 恢 復 交 通, 繁 榮 市 場, 建 設 住 宅, 興 修 水 利, 為 桑 梓 做 幾 件 利 民 之 事, 使 家 鄉 不 受 戰 火 的 襲 擊, 貢 沛 誠 十 分 欽 佩 陳 儀 對 時 局 的 清 醒, 估 計 與 應 變 的 遠 見, 接 著, 他 主 動 坦 誠 地 向 陳 儀 公 開 自 己 的 秘 密 身 份 : 孫 盟 中 央 常 委 浙 江 支 盟 負 責 人 之 一, 陳 儀 聽 了, 哈 哈 大 笑 說 : 你 對 我 還 保 什 麼 密 呀! 你 們 孫 盟 的 活 動, 我 在 上 海 就 知 道 了, 貢 沛 誠 心 頭 一 驚, 馬 上 問 : 陳 師, 你 是 怎 麼 知 道 的 呀? 陳 儀 解 釋 說 : 你 們 孫 盟 的 中 央 負 責 人 之 一, 不 是 陳 惕 廬 嗎? 難 道 你 忘 了, 惕 廬 也 是 重 慶 中 央 訓 練 團 黨 政 高 級 班 的 學 員, 也 是 我 的 及 門 弟 子 呀! 停 一 停, 陳 儀 接 著 說 : 4 月 間 我 去 南 京 見 蔣, 回 上 海 後, 對 要 不 要 復 出 心 存 猶 豫 一 天, 惕 廬 偕 同 許 聞 天、 高 宗 禹 特 地 來 到 我 家, 我 們 密 談 了 整 整 一 個 晚 上, 他 們 誠 懇 地 勸 我 出 山, 我 問 他 們 是 出 於 何 種 考 慮, 惕 廬 說, 蔣 介 石 為 人 陰 險, 生 性 多 疑, 若 過 於 固 辭, 必 遭 他 的 猜 忌, 不 如 慨 然 應 諾, 來 浙 赴 任, 政 治 上 可 以 進 退 自 如, 我 聽 他 言 之 成 理, 就 到 浙 江 來 了, 陳 儀 談 興 正 濃 : 你 們 孫 盟 在 南 京 開 成 立 大 會, 不 就 是 在 龔 雲 村 家 裡 嗎? 龔 雲 村 當 過 賀 耀 祖 的 秘 書, 賀 耀 祖 是 我 的 老 朋 友, 他 住 在 上 海 施 高 塔 路, 我 們 常 有 交 往, 賀 耀 祖 不 也 參 加 孫 盟, 並 且 是 你 們 的 中 央 常 委 嗎? 聽 到 這 裡, 貢 沛 誠 恍 然 大 悟, 原 來 陳 儀 對 孫 盟 的 反 蔣 活 動, 知 之 甚 詳, 並 抱 支 持 態 度, 因 此 更 增 加 了 對 陳 儀 的 信 任 感, 於 是, 他 把 孫 盟 在 浙 江 進 行 種 種 反 蔣 活 動 的 重 大 機 密, 向 陳 儀 和 盤 托 出, 貢 沛 誠 誠 懇 地 說 : 陳 師, 你 來 浙 江 主 政, 希 望 對 孫 盟 多 多 給 予 支 持! 接 著, 貢 沛 誠 介 紹 說, 孫 盟 在 浙 江 的 外 圍 組 織, 有 浙 江 農 村 文 化 促 進 會、 農 工 通 訊 社 浙 江 分 社 等, 均 在 積 極 開 展 活 動, 經 過 較 長 時 間 的 籌 備, 浙 江 農 村 文 化 促 進 會 擬 於 秋 天 在 省 訓 練 團 開 成 立 大 會, 希 望 省 主 席 前 往 參 加 並 講 話, 陳 儀 當 即 滿 口 答 應, 貢 沛 誠 還 悄 悄 告 訴 陳 儀, 孫 盟 中 央 曾 派 張 達 生 秘 密 過 江, 與 中 共 蘇 北 區 黨 組 織 和 解 放 軍 秘 密 聯 繫, 還 秘 密 派 人 到 香 港, 與 民 革 和 中 共 香 港 工 委 負 責 人 均 取 得 聯 繫, 在 浙 江, 孫 盟 在 省 保 安 司 令 部, 在 杭 州 市 個 別 局 長 中, 在 某 些 縣 長 中, 還 發 展 了 秘 密 人 員, 省 府 秘 書 長 張 延 哲 亦 是 孫 盟 的 成 員, 陳 儀 神 情 專 注 地 聽 完 後, 對 貢 沛 誠 進 行 的 活 動 表 示 贊 許, 他 說 : 蔣 介 石 不 死, 中 國 是 沒 有 辦 法 的, 他 不 可 能 同 共 產 黨 妥 協, 但 是, 大 勢 所 趨, 共 產 黨 總 是 要 過 來 的 ,這 話, 我 早 對 陳 惕 廬、 許 聞 天、 高 宗 禹 等 人 說 過, 從 此 以 後, 陳 儀 與 貢 沛 誠 常 在 一 起 交 談 對 時 局 的 看 法, 商 討 反 蔣 活 動 中 的 一 些 重 大 問 題, 一 次, 貢 沛 誠 冒 著 疏 不 間 親 的 忌 諱, 直 截 了 當 地 對 陳 儀 說 : 陳 師, 我 看 湯 恩 伯 這 個 人 野 心 特 大, 他 通 過 你, 當 上 了 衢 州 綏 署 主 任, 毫 不 費 力 地 攫 取 了 全 省 保 安 部 隊 的 控 制 權, 他 又 把 手 伸 到 地 方 行 政 浙 江 上 八 府 下 三 府, 全 省 11 個 專 員 公 署, 他 竟 保 薦 了 7 個 專 員! 經 他 保 薦 的 縣 長, 為 數 更 多, 古 往 今 來, 凡 是 手 伸 得 太 長, 抓 得 太 多 者 之 流, 宜 謹 防 之! 陳 儀 聽 了, 搖 搖 頭, 表 示 不 以 為 然,, 他 向 貢 沛 誠 解 釋 說 : 恩 伯 一 貫 對 我 執 弟 子 禮, 忠 心 耿 耿, 無 以 復 加, 我 這 次 來 浙, 身 邊 無 可 遣 之 將, 可 調 之 兵, 我 極 力 向 蔣 保 薦 湯 恩 伯 出 任 衢 州 綏 署 主 任, 我 倆 事 先 商 定, 政 治 上 悉 聽 我 的 主 張, 這 是 預 布 的 一 著 棋, 你 儘 管 放 心 好 了, 再 說, 他 推 薦 的 7 個 專 員, 都 是 他 信 得 過 的 人, 我 也 就 照 單 全 收, 一 一 發 表, 我 不 疑 他, 在 湯 恩 伯 向 陳 儀 推 薦 的 專 員 中, 有 一 個 名 叫 葉 芳, 當 時 擔 任 國 民 黨 駐 溫 州 的 第 200 師 少 將 師 長, 又 是 湯 恩 伯 委 任 的 浙 南 綏 靖 區 指 揮 官, 陳儀 於 1948 年 12 月 正 式 任 命 葉芳 兼 任 溫 州 專 區 行 政 專 員 兼 保 安 司 令, 把 浙 南 的 軍 政 大 權 均 交 給 他, 其 實, 葉 芳 在 此 之 前, 受 周 恩 來 之 託 已 與 在 上 海 做 統 戰 策 反 工 作 的 原 紅 13 軍 軍 長 胡 公 冕, 上 海 地 下 黨 負 責 人 之 一 吳 克 堅 掛 上 了 鉤, 地 下 黨 要 胡 公 冕 告 知 葉芳 : 要 切 實 掌 握 部 隊, 擴 充 實 力, 任 用 可 靠 的 得 力 幹 部, 不 失 時 機 地 響 應 大 軍 渡 江, 要 在 蔣 家 後 院 起 火, 使 其 首 尾 失 應, 為 人 民 立 功, 葉芳 聯 絡 了 一 批 溫 州 籍 的 本 地 人 士, 在 專 署 後 花 園 焚 香 宣 誓, 義 結 金 蘭, 患 難 與 共, 決 心 棄 暗 投 明, 保 境 安 民, 不 使 故 鄉 遭 受 戰 火 蹂 躪, 儘 管 後 來 陳儀 被 捕, 葉 芳 仍 於 1949 年 5 月 7 日 率 近 萬 人 在 溫 州 起 義 成 功, 在 嚴 重 的 白 色 恐 怖 下, 地 下 黨 的 活 動 是 極 端 機 密 的, 在 吳 克 堅 單 線 領 導 胡 允 恭 爭 取 陳儀 的 同 時, 華 中 工 委 通 過 孫 盟 中 的 侯 桐 這 條 線, 也 在 對 陳 儀 和 陳 惕 廬 做 工 作, 這 些 重 大 機 密, 鮮 為 人 知, 直 到 中共建政 後 才 逐 步 披 露 。
第 二 節 決心投奔中國共產黨
蔣 介 石 發 動 內戰後, 因抽 丁 徵 糧, 國 民 黨 統 治 區 農 村 破 敗, 工 商 業 一 蹶 不 振, 財 政 經 濟 陷 入 崩 潰 的 絕 境, 巨 大 的 財 政 赤 字, 造 成 通 貨 膨 脹, 物 價 直 線 上 升, 法 幣 大 幅 貶 值, 國 民 政 府 於 1948 年 8 月 19 日 頒 布 的 財 政 經 濟 緊 急 處 分 令, 規 定 以 金 圓 券 1 元 兌 換 法 幣 300 萬 元, 並 限 於 11 月 20 日 兌 換 完 畢, 四 大 家 族 趁 火 打 劫, 僅 上 海 一 地 就 將 價 值 近 2 億 美 元 的 黃 金 搜 刮 到 手, 豪 門 富 上 加 富, 人 民 苦 不 堪 言, 10 月 2 日, 上 海 發 生 市 民 搶 購 物 資 風 潮, 很 快 遍 及 全 國, 北 平 的 糧 食 油 鹽 店 皆 室 空 如 洗, 11 月 9 日, 南 京、上 海、杭 州 等 地 均 發 生 搶 米 風 潮, 剛 出 籠 的 金 圓 券, 轉 眼 之 間 形 同 廢 紙, 民 怨 沸 騰, 社 會 動 蕩, 國 民 黨 政 府 已 處 於 全 國 人 民 包 圍 之 中, 危 如 累 卵, 無 法 維 持。 陳儀 目 睹 自 己 與 之 共 進 退 的 國 民 黨 政 權, 如 同 患 了 癌 症 的 危 重 病 人, 行 將 就 木, 內 心 的 感 情 是 複 雜 的, 囿 於 時 代 和 階 級 的 局 限, 他 在 這 個 政 權 中 自 覺 地 或 被 迫 地 做 過 一 些 不 利 於 人 民 的 事 情, 但 他 為 人 清 廉 方 正, 又 有 一 顆 愛 國 愛 民 之 心, 主 觀 上 總 想 做 些 有 利 于 國 家 有 利 於 桑 梓 的 事, 如 今 他 看 到 蔣 介 石 政 權 違 反 公 意, 遭 到 全 民 的 反 對, 即 將 全 面 崩 潰, 既 有 幾 分 苦 澀, 又 感 到 中 國 將 有 一 個 光 明 的 前 途, 因 而 內 心 充 滿 激 動 與 振 奮, 經 過 認 真 反 復 的 思 考, 陳 儀 認 清 了 人 心 向 背, 認 識 到 中 國 的 前 途 與 未 來 寄 託 在 共 產 黨 身 上, 因 而 在 新 舊 中 國 交 替 的 歷 史 轉 折 關 頭, 毅 然 作 出 抉 擇, 決 心 投 奔 中 國 共 產 黨 。
1948 年 的 中 秋 佳 節, 陳 銘 樞 偕 同 胡 允 恭 到 杭, 陳儀 又 問 陳 銘 樞 : 你 和 邦 憲 關 係 密 切,1933 年 閩 變 後 你 資 助 他 東 渡 日 本, 他 一 直 在 你 的 神 州 國 光 社 工 作, 據 你 所 知, 他 到 底 是 不 是 共 產 黨? 陳 銘 樞 笑 笑, 意 味 深 長 地 說 : 我 想 大 概 是 吧! 過 了 幾 天, 陳 儀 見 到 胡 允 恭, 高 興 地 說 : 我 早 就 看 出 你 是 共 產 黨, 如 果 不 是, 為 什 麼 福 建、台 灣 的 特 務 紛 紛 控 告 你 是 共 產 黨, 還 要 抓 你 呢?! 兩 人 彼 此 會 心 地 相 視 而 笑, 千 言 萬 語, 盡 在 不 言 中, 胡 允 恭 回 滬 後, 即 向 地 下 黨 負 責 人 詳 細 匯 報 陳 儀 抵 浙 後 的 情 況, 特 別 講 到 陳 已 明 確 表 示 反蔣, 並 向 共 產 黨 靠 攏 的 意 向 ,中 共 閩 浙 贛 區 黨 委 社 會 部 部 長 陳 矩 孫 ( 陳 絜 ) 聽 了 匯 報 後, 指 示 胡 允 恭 再 次 去 杭, 代 表 地 下 黨 正 式 答 覆 陳 儀, 並 提 出 地 下 黨的 條 件 : 一、給 地 下 黨 一 個 保 安 團, 由 地 下 黨 派 團 長 去 掌 握, 二、毗 鄰 福 建 的 江 山、 泰 順、 慶 元 三 個 縣, 由 地 下 黨 派 縣 長, 隨 帶 國 民 兵 團 副 團 長、主 任 秘 書 及 各 科 科 長, 選 擇 這 三 個 縣, 為 的 是 與 附 近 的 建 陽、 松 溪 遊 擊 區 互 相 呼 應, 三、 禁 止 特 務 繼 續 抓 人, 改 善 全 省 政 治 犯 待 遇, 有 條 件 時 即 行 釋 放, 以 上 條 件 做 到 後, 雙 方 再 進 一 步 開 展 合 作, 在 宦 海 幾 經 浮 沉 飽 經 政 壇 滄 桑 的 陳 儀, 面 對 如 此 重 大 的 政 治 抉 擇, 仍 然 抑 制 不 住 內 心 的 巨 大 興 奮 與 激 動, 他 毫 不 猶 豫 地 表 示 : 承 蒙 貴 黨 如 此 看 重 我, 我 當 聽 命 於 貴 黨, 參 加 反 對 蔣 介 石 的 革 命 鬥 爭, 陳 儀 原 則 上 同 意 地 下 黨 提 出 的 條 件, 但 限 於 各 方 面 的 原 因, 他 提 出 三 個 縣 中 目 前 只 能 調 整 出 江 山 縣, 後 來 地 下 黨 經 過 研 究, 提 出 由 鄭 乃 之 出 任 浙 江 保 安 第 一 團 團 長, 鄭 文 蔚 任 江 山 縣 縣 長, 焦 國 楹 任 江 山 縣 國 民 兵 團 副 團 長, 楊 銘 山 任 江 山 縣 政 府 第 四 科 ( 軍 事 科 ) 科 長, 陳 儀 都 先 後 予 以 任 命, 陳 矩 孫 回 福 建 後, 策 反 陳 儀 的 工 作 交 由 中 共 中 央 社 會 部 派 到 上 海 的 吳 克 堅 負 責, 吳 克 堅 指 定 由 胡 允 恭 代 表 地 下 黨 與 陳儀 談 判, 由 謝 筱 迺 居 中 聯 繫, 陳 桓 喬 協 助 胡 允 恭 的 工 作, 根 據 吳 克 堅 指 示, 胡 允 恭 又 秘 密 到 杭 州, 有 時 住 在 杜 偉 家 裡, 有 時 住 在 裡 西 湖 邊 的 尼 姑 庵 中, 沈 仲 九 則 奉 陳儀 之 命, 負 責 和 胡 允 恭 進 行 具 體 洽 談, 胡 允 恭 有 時 與 陳儀 商 談, 有 時 與 陳儀 的 代 表 沈 仲 九 商 談, 在 特 務 多 如 牛 毛 的 環 境 裡, 此 類 談 判 是 極 其 機 密 的, 陳儀 向 胡 允 恭 提 出 : 自 己 手 下 沒 有 部 隊, 起 義 後 對 共 產 黨 貢 獻 不 大, 湯 恩 伯 是 他 一 手 培 養 起 來 的, 親 如 己 出, 義 同 父 子 ; 湯 被 蔣 三 次 撤 職, 當 面 受 辱, 反 蔣 是 湯 首 先 提 出 來 的 ; 湯 現 在 衢 州 綏 靖 公 署 當 主 任, 手 下 有 兩 個 軍, 由 他 策 動 湯 起 義, 有 完 全 把 握, 胡 允 恭 同 意 陳 儀 這 一 提 議, 經 過 多 次 談 判, 雙 方 初 步 達 成 幾 條 協 議, 限 於 當 時 地 下 工 作 的 條 件, 這 些 協 議 並 未 見 諸 文 字, 據 事 後 胡 允 恭 回 憶, 協 議 內 容 大 致 如 下 : (1) 雙 方 協 定 後, 陳、湯 方 面 不 再 逮 捕 地 下 黨 員、 民 主 人 士、 進 步 學 者、學 生 和 社 會 青 年 等 (2) 優 待 一 切 在 押 的 政 治 犯, 可 能 時 予 以 釋 放 (3) 浙 江 不 再 做 戡 亂 準 備, 但 為 應 付 蔣 介 石, 口 頭 上 仍 可 說 戡 亂 救 國 (4) 協 議 實 施 後, 陳、湯 從 前 替 蔣 效 力, 共 方 全 部 不 予 計 較 (5) 全 國 解 放 後, 陳、湯 兩 先 生 及 其 軍 政 人 員, 同 樣 享 受 政 治 上 民 主 待 遇, 且 可 擔 任 軍 政 要 職 (6) 陳、湯 兩 方 面 部 隊, 按 民 主 原 則 改 編, 陳 儀 對 這 些 君 子 協 定 信 守 不 渝, 在 他 力 所 能 及 的 範 圍 內, 逐 步 加 以 實 施, 早 在 1947 年 7 月 4 日, 國 民 政 府 就 公 布 了 所 謂 戡 平 共 匪 叛 亂 總 動 員 令, 陳 儀 抵 浙 後, 私 下 對 胡 允 恭 說 : 浙 江 是 我 故 鄉, 父 老 鄉 親 誰 也 不 是 匪, 浙 江 青 年 都 是 故 鄉 優 秀 子 弟, 哪 個 是 奸 黨? 戡 亂、戡 亂、戡 什 麼? 怎 麼 戡? 一 次, 陳儀 以 省 保 安 司 令 ( 按 例, 省 主 席 兼 省 保 安 司 令 ) 身 份, 對 保 安 副 司 令 王 雲 沛, 參 謀 處 副 處 長 洪 集 成 說 : 中 央 催 促 速 即 成 立 浙 江 省 戡 亂 工 作 指 揮 組, 但 我 看 中 央 頒 發 的 指 揮 組 編 制 不 適 合 浙 江 情 況, 我 以 為, 省 裡 的 這 個 機 構, 不 要 搞 什 麼 進 剿, 也 不 要 商 同 鄰 省 搞 包 剿, 更 不 要 隨 便 捕 人, 後 來, 陳儀 乾脆 把 浙 江 省 戡 亂 工 作 指 揮 組 這 個 機 構, 借 故 予 以 撤 銷, 陳 儀 信 守 協 定, 堅 決 制 止 特 務 逮 捕 地 下 黨 員、民 主 人 士、進 步 學 者、學 生 與 社 會 青 年, 對 已 捕 的 政 治 犯 及 時 釋 放 ; 對 流 亡 到 浙 江 的 學 生 妥 善 安 置 ; 改 組 省 保 警 總 隊, 任 用 親 信, 掌 握 實 權, 一 天, 杭 州 東 南 日 報 記 者 訪 問 陳 儀, 問 : 全 國 正 在 戡 亂 救 國, 請 問 省 主 席 : 浙 江 有 何 準 備? 陳 儀 回 答 說 : 浙 江 僅 有 五 個 保 安 團, 槍 械 陳 舊, 子 彈 缺 乏, 又 無 兵 可 調, 怎 麼 戡 亂? 我 來 浙 江 主 政, 準 備 在 建 設 方 面 多 少 替 父 老 盡 點 力, 我 一 生 從 來 沒 有 為 故 鄉 做 一 件 好 事, 今 後 要 用 餘 年 為 桑 梓 服 務, 報 上 登 出 陳 儀 的 講 話 後, 不 少 人 為 他 捏 一 把 汗, 一 次, 胡 允 恭 提 醒 陳儀 說 : 公 開 講 話 還 得 講 點 策 略, 不 要 把 帽 子 弄 紅 了, 陳儀 解 釋 說 : 我 一 生 很 少 說 過 良 心 話, 現 在 應 該 說 點 良 心 話, 古 語 說 : 朝 聞 道, 夕 死 可 矣! 死 生 禍 福 自 有 天 命, 我 早 已 置 之 度 外 了, 1948 年 初 冬 的 一 天, 南 京 國 民 政 府 國 防 部 參 謀 次 長 劉 斐 獲 准 辭 職, 回 歸 故 鄉 湖 南 時 途 經 杭 州, 遊 覽 了 一 個 星 期, 陳 儀 派 民 政 廳 廳 長 杜 偉 陪 伴 他, 飽 覽 湖 光 山 色, 夜 晚, 陳 儀 有 時 陪 劉 斐 吃 飯, 交 談 對 時 局 的 看 法, 劉 斐 說 : 蔣 介 石 發 動 內 戰, 已 完 全 失 敗, 軍 事 形 勢 對 他 極 端 不 利, 主 力 兵 團 大 部 被 共 軍 殲 滅, 留 在 江 南、 西 南、 西 北 的 部 隊, 數 量 雖 不 少, 但 戰 鬥 力 很 差, 不 可 能 抵 擋 住 共 軍 精 銳 之 師 的 進 攻, 加 上 人 心 厭 戰, 經 濟、財 政 已 山 窮 水 盡, 金 圓 券 徹 底 破 產, 蔣 介 石 已 黔 驢 技 窮, 無 計 可 施, 但 他 不 會 自 動 放 棄 政 權 的, 除 非 他 出 國, 陳 儀 聽 了 劉 斐 的 談 話, 深 有 同 感, 他 說 : 蔣 為 人 一 貫 剛 愎 自 用, 聽 不 得 不 同 意 見, 他 到 哪 裡 坐 鎮 指 揮, 都 是 一 意 孤 行, 且 朝 令 夕 改, 令 手 下 不 知 所 措, 錯 了 也 死 不 認 錯, 一 味 責 怪 下 屬, 叫 別 人 代 他 受 過, 當 替 罪 羊, 蔣 之 所 以 搞 成 今 天 這 個 樣 子, 完 全 是 咎 由 自 取, 在 談 到 浙 江 情 況 時, 陳 儀 坦 率 地 告 訴 劉 斐 說 : 蔣 多 次 來 電, 要 我 在 浙 江 徵 兵, 修 築 工 事, 我 一 概 不 予 置 理, 這 個 仗 無 論 如 何 是 不 能 再 打 了, 在 此 之 前, 當 淮 海 戰 役 敗 局 已 定 之 時, 陳 儀 曾 寫 信 給 蔣 介 石, 上 書 言 事, 說 : 當 前 之 勢, 已 是 敵 強 我 弱, 只 可 言 和, 不 可 言 戰 矣! 早 在 當 年 10 月, 蔣 介 石 曾 電 召 陳 儀 去 南 京, 蔣 當 面 向 陳 表 示 有 引 退 之 意, 陳 儀 明 知 他 言 不 由 衷, 但 他 竟 然 心 直 口 快 地 當 場 表 示 極 為 贊 成, 並 力 勸 蔣 急 流 勇 退, 出 國 一 遊, 陳 儀 在 上 海 閑 居 時, 每 晚 都 收 聽 中 共 電 台 的 廣 播, 到 杭 後, 他 指 定 秘 書 鄭 士 鎔 每 日 秘 密 收 聽 並 抄 錄 中 共 電 台 廣 播 內 容, 從 未 間 斷, 公 布 戰 犯 名 單 的 廣 播, 他 聽 了 一 遍 又 一 遍, 對 43 個 戰 犯 的 名 字, 數 了 一 次 又 一 次, 後 來 乾 脆 用 紙 抄 錄 下 來。 陳 儀 作 為 蔣 介 石 手下 的 軍 政 要 人 之 一, 在 幾 十 年 的 政 治 生 涯 中, 同 名 單 中 的 絕 大 多 數 人 有 過 接 觸, 其 中 如 政 學 系 的 張 群、 吳 鐵 城、 吳 鼎 昌、 熊 式 輝 等, 雖 說 不 上 是 刎 頸 之 交, 卻 也 情 長 誼 深, 非 一 般 朋 友 可 比, 聽 廣 播, 看 名 單, 陳 儀 心 潮 滾 滾, 不 可 言 狀, 陳 儀 最 最 關 心 的 是, 戰 犯 名 單 中 為 什 麼 沒 有 他 陳 儀 的 名 字? 論 職 務, 他 是 獨 據 一 方 的 封 疆 大 吏, 不 少 省 主 席 都 榜 上 有 名, 而 他 沒 有, 論 軍 階, 他 官 居 陸 軍 二 級 上 將, 同 為 二 級 上 將 的 白 崇 禧、 程 潛、 傅 作 義、 顧 祝 同 等 都 名 列 其 中, 甚 至 連 軍 階、 資 歷、 聲 望 比 他 低 的 人, 如 中 將 加 上 將 銜 的 馬 鴻 逵、 湯 恩 伯 等 也 榜 上 有 名, 而 他 陳 儀 卻 沒 有, 是 抄 錄 遺 漏 了 嗎? 他 一 次 又 一 次 收 聽 廣 播, 核 對 名 單, 最 後 確 信 自 己 未 被 中 共 列 入 戰 犯 名 單, 這 使 陳 儀 心 裡 又 喜 又 驚, 喜 的 是, 通 過 胡 允 恭 與 中 共 地 下 黨 接 觸, 訂 立 了 起 義 的 口 頭 協 議, 自 己 盡 其 所 能 履 行 了 協 議 的 條 款, 估 計 這 些 情 況 已 上 報 到 中 共 中 央, 並 得 到 中 共 中 央 的 首 肯, 中 共 信 守 諾 言, 對 自 己 寬 大 為 懷, 採 取 歡 迎 態 度, 充 分 體 現 了 中 共 一 貫 所 說 的 既 往 不 咎 的 政 策, 這 使 陳儀 內 心 不 僅 感 到 喜 悅, 並 且 對 中 共 中 央 充 滿 敬 重 與 感 激 之 情。 驚 的 是, 陳 儀 憑 他 多 年 的 政 治 經 驗 與 政 治 敏 感, 知 道 此 事 必 將 引 起 蔣 介 石 對 自 己 的 猜 疑 與 忌 恨, 同 時 亦 將 引 起 已 列 入 戰 犯 名 單 中 的 人 對 自 己 的 嫉 妒 與 猜 疑, 這 使 陳 儀 內 心 深 感 不 安, 並 伴 有 幾 分 驚 恐。 次 日, 他 對 省 府 委 員 錢 履 周 說 : 我 榜 上 無 名 不 見 得 是 好 事, 太 露 了。 這 件 事 可 能 鬧 出 問 題 來, 有 我 的 名 字, 對 我 反 而 有 利 哩。 1948 年 12 月 31 日, 蔣 介 石 在 南 京 黃 埔 路 的 官 邸 舉 行 盛 大 晚 宴, 到 場 的 有 黨 國 要 人 40 多 個, 這 是 蔣 政 權 在 首 都 南 京 的 最 後 晚 餐。 蔣 介 石 對 大 家 說 : 現 在 局 面 嚴 重, 黨 內 有 人 主 張 和 談, 對 於 這 樣 一 個 重 大 問 題, 我 不 能 不 有 所 表 示, 接 著, 他 要 張 群 把 事 先 擬 就 的 元 旦 文 告 念 給 大 家 聽, 念 畢, 多 數 人 鴉 雀 無 聲, 也 有 少 數 人 聲 淚 俱 下 地 表 示 反 對, 以 示 對 蔣 效 忠, 1949 年 新 年 的 鐘 聲 響 過, 中 共 電 台 廣 播 了 毛 澤 東 所 寫 的 題 為 將 革 命 進 行 到 底 的 新 年 獻 詞, 號 召 全 國 人 民 和 各 民 主 黨 派 更 加 鞏 固 地 團 結 一 致, 在 中 國 共 產 黨 領 導 之 下, 徹 底 消 滅 反 動 勢 力, 將 偉 大 的 人 民 解 放 戰 爭 進 行 到 底, 早 餐 後, 陳 儀 胸 有 成 竹 滿 懷 信 心 地 驅 車 前 往 梅 花 碑 省 府 大 院, 參 加 浙 江 省 政 府 舉 行 的 新 年 團 拜 會, 他 在 會 上 致 新 年 賀 詞 : 新 的 一 年 開 始 了, 我 們 要 去 舊 迎 新, 舊 的 不 去, 新 的 不 來 嘛! 今 天 早 晨 總 統 發 表 元 旦 文 告, 表 示 願 意 和 中 共 商 討 停 止 戰 事 恢 復 和 平 的 具 體 方 法, 總 統 還 表 示, 只 要 和 平 果 能 實 現, 則 個 人 的 進 退 出 處, 絕 不 縈 懷, 而 一 惟 國 民 的 公 意 是 從, 總 統 這 話 說 得 很 明 白 了, 這 也 說 明, 一 個 新 的 時 代 已 經 開 始, 中 國 總 要 革 命, 新 的 總 比 舊 的 好, 辛 亥 革 命 後, 民 國 比 清 朝 進 步 了, 北 伐 成 功 後, 中 國 又 比 北 洋 軍 閥 時 代 進 步, 今 後, 中 國 還 要 更 加 進 步。 最 後, 陳 儀 熱 情 洋 溢 地 說 : 新 的 總 比 舊 的 好! 新 的 總 要 代 替 舊 的! 我 們 慶 祝 新 年, 我 們 一 定 要 去 舊 迎 新! 陳 儀 致 詞 結 束, 大 家 熱 烈 鼓 掌, 但 也 暗 暗 為 他 擔 心, 感 到 他 今 天 的 講 話 未 免 過 於 露 骨。 1949 年 1 月 18 日, 陳 儀 應 蔣 介 石 電 召 到 達 南 京, 參 加 了 蔣 親 自 主 持 的 一 個 極 端 機 密 的 重 要 會 議。 蔣 介 石 在 會 上 宣 布 人 事 上 的 重 大 調 整, 決 定 將 京 滬 警 備 司 令 部 擴 大 為 京 滬 杭 警 備 總 司 令 部, 任 命 湯 恩 伯 為 總 司 令, 同 時 將 湯 任 司 令 的 衢 州 綏 靖 公 署 撤 銷, 改 為 第 9 編 練 司 令 部。 蔣 的 意 圖 不 言 自 明, 即 要 湯 恩 伯 統 一 指 揮 蘇 浙 皖 贛 的 軍 事, 積 極 布 置 上 海 至 湖 口 間 的 長 江 防 務, 同 時, 蔣 介 石 任 命 朱 紹 良 為 福 建 省 主 席 兼 福 州 綏 靖 公 署 主 任, 免 去 李 良 榮 福 建 省 主 席 的 職 務, 任 命 張 群 為 重 慶 綏 靖 公 署 主 任, 余 漢 謀 為 廣 州 綏 靖 公 署 主 任, 陳 誠 為 台 灣 省 主 席 兼 警 備 司 令, 蔣 經 國 為 台 灣 省 黨 部 主 任 委 員, 所 有 這 些 人 事 調 整, 均 為 蔣 介 石 引 退 後 得 以 在 幕 後 操 縱 所 作 的 精 心 安 排, 陳 誠 在 會 上 慷 慨 陳 詞, 極 力 申 述 蔣 介 石 不 宜 下 野 的 種 種 理 由, 誓言 與 共 黨 奮 戰 到 底! 湯 恩 伯 也 在 會 上 誇 口 說 : 國 軍 在 京 滬 杭 地 區 尚 集 結 有 四 五 十 萬 大 軍, 經 過 整 頓, 有 上 海 空 軍 的 支 援, 可 與 共 軍 隔 江 對 峙, 確 保 江 南 半 壁 河 山, 估 計 美 蘇 必 將 爆 發 第 三 次 世 界 大 戰, 我 們 要 等 待 時 機, 徐 圖 恢 復。 當 陳 儀 聽 到 李 良 榮 去 職, 心 頭 為 之 一 沉, 他 認 為 李 良 榮 是 自 己 的 老 部 下, 會 聽 自 己 的 話, 故 而 曾 設 想 過 把 浙 江、 上 海、 江 蘇、 福 建 都 聯 合 起 來, 爭 取 局 部 和 平, 江 蘇 省 政 府 主 席 王 懋 功 先 被 撤 職, 現 在 李 良 榮 又 被 免 職, 陳 儀 大 有 失 去 左 膀 右 臂 之 痛。 當 著 蔣 介 石 的 面, 陳 儀 直 陳 己 見 : 總 統 以 國 事 為 重, 能 激 流 勇 退, 此 乃 適 當 其 時 矣! 蔣 介 石 聽 了 陳 儀 這 一 不 合 拍 的 話, 緘 口 不 言。
1949 年 1 月 21 日 下 午 4 時, 蔣 介 石 倉 皇 辭 廟, 離 開 了 南 京, 下 午 5 時 40 分, 蔣 介 石 的 專 機 降 落 在 杭 州 筧 橋 機 場, 陳 儀 亦 同 機 到 杭, 是 晚, 陳 儀 在 西 泠 橋 畔 的 樓 外 樓 設 宴 為 蔣 介 石 接 風 洗 塵, 以 盡 地 主 之 誼, 出 席 作 陪 的, 有 同 機 到 達 的 蔣 經 國 和 總 統 府 第 三 局 局 長 俞 濟 時, 還 有 奉 命 趕 到 的 陳 誠, 杭 州 樓 外 樓 餐 廳 有 一 道 名 菜 叫 西 湖 醋 魚, 蔣 介 石 過 去 每 次 到 杭 州, 都 要 品 嚐 這 道 富 有 家 鄉 風 味 的 佳 餚, 今 天 則 不 同, 心 事 滿 腹, 食 不 甘 味, 面 對 剛 端 上 桌 的 西 湖 醋 魚, 蔣 介 石 視 若 無 睹, 善 於 察 言 觀 色 的 陳 誠、 俞 濟 時 等 人, 在 勸 蔣 吃 菜、 喝 酒 時, 都 說 些 阿 諛 逢 迎 的 話, 陳 儀 卻 心 直 口 快 口 不 擇 言, 在 勸 蔣 吃 魚 時 說 : 蔣 先 生, 俗 話 說 : 拿 得 起, 放 得 下, 來嚐嚐 西 湖 醋 魚 的 味 道 吧! 陳 儀 這 句 極 普 通 的 話, 卻 戳 到 了 蔣 介 石 的 隱 痛, 蔣 的 臉 色 由 青 轉 紅, 由 紅 轉 白, 一 怒 之 下, 拂 袖 而 起, 說 一 聲 : 不 吃 了, 走! 就 悻 悻 然 離 席 而 去。
國 民 黨 華 北 剿 總 總 司 令 傅 作 義, 接 受 中 共 地 下 黨 的 爭 取, 經 過 一 段 時 間 的 談 判, 雙 方 達 成 協 議, 1949 年 1 月 22 日, 傅 作 義 正 式 宣 布 接 受 和 平 改 編, 並 公 布 了 北 平 和 平 解 放 的 實 施 辦 法 條 文, 同 日, 南 京 國 民 黨 的 中 央 社 也 公 布 了 傅 作 義 關 於 北 平 和 平 解 放 的 文 告, 幾 乎 是 同 時, 陳 儀 接 到 傅 作 義 將 軍 從 北 平 發 來 的 起 義 通 電, 陳 儀 立 即 覆 電 說 : 某 日 電 敬 悉, 其 中 一 個 敬 字, 充 分 表 達 了 陳 儀 對 傅 作 義 將 軍 起 義 行 動 的 敬 佩 與 贊 賞。
1949 年 1 月 29 日, 是 農 曆 己 丑 年 正 月 初 一, 新 春 佳 節, 陳儀 仍 忙 於 籌 劃 浙 江 和 平 解 放 和 爭 取 湯 恩 伯 同 時 起 義 的 大 事, 顧 不 上 歡 度 新 年, 30 日 晚 上, 他 親 筆 開 列 了 起 義 的 具 體 條 款 等, 忙 完 了 這 一 切, 他 長 吁 一 口 氣, 這 一 下 總 算 可 以 稍 為 歇 息 了, 然 而, 他 又 想 到, 按 照 中 國 的 傳 統 習 俗, 出 於 禮 節, 應 該 到 溪 口 去 一 趟, 向 蔣 介 石 拜 個 年, 正 月 初 四, 陳 儀 來 到 溪 口, 陳儀 侍 母 至 孝, 他 深 知 蔣 介 石 也 非 常 孝 敬 母 親, 因 而 兩 人 同 到 後 山 蔣 母 墓 前 拜 謁, 回 到 慈 庵 會 客 室 坐 定 後, 蔣 介 石 先 開 口, 問 陳儀 : 浙 江 近 日 局 勢 如 何? 陳儀 回 答 說 : 前 方 退 下 來 的 部 隊, 軍 紀 敗 壞, 搞 得 社 會 很 不 安 寧, 民 心 厭 戰, 盼 望 和 談 成 功, 這 個 仗, 無 論 如 何 不 能 再 打 了, 蔣 介 石 聽 了, 面 有 不 悅 之 色, 於 是 旁 敲 側 擊 地 說 : 抗 戰 勝 利 到 現 在, 短 短 三 年 時 間, 我 們 為 什 麼 會 弄 到 今 天 這 個 地 步? 依 我 看, 部 隊 軍 紀 廢 弛, 上 下 離 心, 士 無 鬥 志, 這 的 確 是 我 們 軍 事 上 失 敗 的 原 因 所 在, 但 共 產 黨 和 追 隨 他 們 的 一 些 黨 派, 對 本 黨 和 我 本 人 進 行 種 種 攻 擊, 極 盡 造 謠 誣 蔑 之 能 事, 更 可 惡 的 是 我 們 黨 內 也 有 一 些 人 隨 聲 附 和, 離 心 離 德, 實 在 令 人 痛 心 之 至, , 老 百 姓 不 明 真 相, 聽 信 謠 言, 受 了 共 產 黨 蠱 惑, 我 們 要 多 作 解 釋, 只 要 我 們 全 黨 團 結 一 致, 同 心 同 德, 是 可 以 救 亡 圖 存, 重 振 雄 風 的, 陳 儀 聽 了 蔣 介 石 一 番 話, 心 中 很 不 以 為 然, 仍 然 率 直 陳 言 : 打 敗 仗, 固 然 由 於 軍 隊 士 氣, 但 民 心 為 本, 古 人 說, 民 猶 水 也, 水 可 載 舟, 亦 可 覆 舟, 我 們 應 該 從 民 眾 的 利 益 出 發, 採 取 順 乎 民 心 適 應 時 局 變 化 的 方 針, 國 事 至 此, 我 看 不 改 弦 易 轍 是 不 行 了, 停 頓 一 下, 陳 儀 鼓 起 勇 氣, 毅 然 說 : 如 果 蔣 先 生 能 出 國 一 遊, 待 將 來 大 局 底 定, 再 行 回 國, 我 看 於 國 於 民 於 先 生 本 人, 都 是 有 百 利 而 無 一 害 的, 蔣 介 石 聽 了, 心 中 陡 然 升 起 怒 火, 他 拉 長 了 臉, 很 不 高 興 地 說 : 茲 事 體 大, 容 以 後 從 長 計 議 吧! 陳 立 夫 和 俞 濟 時 正 好 此 時 相 偕 而 入, 他 們 與 陳 儀 互 致 新 年 祝 賀 後, 俞 濟 時 先 開 口 : 公 洽 先 生 想 已 經 看 到, 中 共 提 出 八 項 先 決 條 件, 哪 是 什 麼 和 談, 完 全 是 要 我 們 投 降, 訂 城 下 之 盟, 所 以 來 這 裡 的 很 多 省 市 長 官 商 量, 擬 了 一 份 通 電, 要 求 總 裁 復 出, 重 新 視 事, 領 導 全 黨 和 中 共 作 鬥 爭, 多 數 省 市 長 官 已 在 電 文 上 聯 袂 簽 了 名, 公 洽 先 生 德 高 望 重, 如 你 同 意, 請 你 為 首, 領 銜 發 出 通 電, 擁 戴 總 裁 重 新 出 山, 俞 濟 時 說 完, 即 將 通 電 稿 交 到 陳 儀 手 中, 陳 儀 接 過 通 電 稿, 仔 細 看 過 一 遍, 此 時 陳 立 夫 插 話 說 : 中 共 氣 勢 咄 咄 逼 人, 口 口 聲 聲 要 懲 辦 戰 犯, 完 全 是 要 把 我 們 置 於 死 地, 國 事 維 艱, 只 有 蔣 先 生 東 山 再 起, 才 能 力 挽 狂 瀾 於 既 倒, 故 而 各 省 市 長 官 商 議, 一 致 懇 請 蔣 先 生 重 執 牛 耳, 希 望 公 洽 兄 能 帶 個 頭, 於 黨 於 國, 功 莫 大 焉! 陳 儀 內 心 是 不 同 意 通 電 內 容 的, 但 從 策 略 上 考 慮, 畢 竟 不 便 直 接 拒 絕, 他 略 為 沉 思 後 婉 轉 地 說 : 對 通 電 文 稿, 我 沒 有 意 見, 各 省 市 長 官 既 已 簽 了 名, 也 就 代 表 了 我 的 想 法, 我 就 不 用 簽 名 了 吧! 不 過, 愚 意 認 為, 蔣 先 生 不 久 前 已 向 國 內 外 鄭 重 宣 告 引 退, 言 猶 在 耳, 現 在 再 行 復 出, 豈 不是 自 食 其 言? 怎 能 昭 信 於 天 下? 為 蔣 先 生 個 人 的 聲 名 計, 這 份 通 電 是 否 發 表, 恐 怕 值 得 考 慮。 後 來, 果 然 如 陳 儀 所 言, 這 份 通 電 始 終 未 敢 公 開 發 表, 杭 州 東 南 日 報 記 者 獲 悉 陳 儀 從 溪 口 拜 年 回 來, 想 打 聽 一 些 有 關 時 局 的 最 新 消 息, 即 對 陳 儀 進 行 了 一 次 採 訪, 記 者 問 : 陳 主 席 去 溪 口 面 謁 蔣 總 裁, 請 問 總 裁 對 時 局 有 何 看 法? 陳 儀 答 : 蔣 先 生 已 經 引 退, 返 回 故 里 小 住, 我 這 次 去 溪 口 拜 年, 純 屬 禮 儀 性 質, 關 於 時 局, 諸 位 可 看 看 南 京 李 代 總 統 近 日 的 言 論, 記 者 請 陳 儀 評 論 一 下 目 前 國 共 雙 方 即 將 進 行 的 和 平 談 判, 陳 儀 說 : 國 共 雙 方 應 拿 出 和 平 的 勇 氣, 一 切 從 民 眾 利 益 出 發, 立 即 停 戰, 以 順 民 心, 當 記 者 問 及 浙 江 在 當 今 形 勢 下 應 取 何 種 方 針 的 問 題 時, 陳 儀 直 率 地 說 : 我 們 擬 採 取 以 人 民 利 益 為 重, 適 應 時 局 變 化 的 方 針, 概 而 言 之, 九 個 字, 即 : 順 潮 流, 保 和 平, 不 要 戰! 接 見 快 結 束 時, 陳 儀 再 一 次 強 調 說 : 時 局 如 斯, 我 們 要 有 勇 氣 認 錯, 要 有 勇 氣 改 過, 要 說 我 對 時 局 的 看 法, 一 言 以 蔽 之, 曰 變, 變 則 通, 通 則 久, 不 變 是 不 行 的, 我 們 紹 興 有 句 俗 話, 叫 做 船 到 橋 門 自 會 直, 且 讓 我 們 順 應 時 代 的 潮 流 前 進 吧!
第 三 節 聯絡時人反蔣
1948 年 4 月 初, 當 陳 儀 從 南 京 晉 謁 蔣 介 石 回 滬, 陳 湯 密 商 要 否 來 浙 的 大 計 時, 湯 恩 伯 說 : 老 師, 這 次 你 如 能 東 山 再 起, 我 意 可 另 做 打 算, 有 機 會 必 須 反 蔣! 1948 年 冬 初, 國 民 黨 軍 在 東 北 全 軍 覆 沒, 濟 南 易 手, 淮 海 戰 役 打 響, 蔣 家 王 朝 危 在 旦 夕, 在 淮 海 前 線, 黃 百 韜 兵 團 被 圍 以 後, 蔣 介 石 孤 注 一 擲, 急 忙 調 黃 維 的 第 12 兵 團 從 豫 南 開 往 徐 州, 增 援 該 兵 團 主 力 第 85 軍, 由 軍 長 吳 紹 周 率 領 從 廣 水 出 發, 行 進 途 中, 吳 紹 周 接 到 老 上 司 湯 恩 伯 從 衢 州 派 人 送 來 的 一 封 密 函, 大 意 謂 : 要 吳 掌 握 好 部 隊, 必 要 時, 可 不 聽 命 令, 軍 人 以 服 從 命 令 為 天 職, 這 不 聽 命 令 四 個 字 的 分 量 有 多 重, 它 意 味 著 什 麼, 吳 紹 周 等 帶 兵 軍 官 是 心 領 神 會 的! 後 來, 第 110 師 師 長 廖 運 周 在 淮 海 前 線 率 5000 餘 人 舉 行 戰 場 起 義, 第 23 師 師 長 黃 子 華 率 部 投 誠, 他 們 採 取 這 樣 的 行 動, 原 因 固 然 很 多, 但 軍 長 吳 紹 周 斷 言, 這 與 他 們 看 到 湯 恩 伯 這 封 密 信 有 一 定 關 係, 湯 恩 伯 給 老 部 下 寫 這 封 密 函, 表 明 他 不 僅 已 與 陳儀 一 起 密 謀 反 蔣, 而 且 把 手 伸 到 了 他 的 老 部 隊, 主 動 策 動 其 老 部 下 反 蔣。
1949 年 1 月 22 日, 蔣 介 石 引 退 後 的 第 二 天, 李 宗 仁 發 表 就 任 代 總 統 文 告, 表 示 願 意 與 中 國 共 產 黨 進 行 和 平 談 判, 並 指 派 邵 力 子、 張 治 中、 黃 紹 竑、 彭 昭 賢、 鐘 天 心 5 人 為 和 談 代 表, 到 北 平 去 的 和 談 代 表, 每 人 可 帶 3 個 顧 問, 陳儀 獲 得 這 一 消 息 後, 為 了 了 解 和 平 談 判 的 具 體 進 展 情 況, 特 別 是 為 了 爭 取 浙 江 的 局 部 和 平, 特 致 電 與 其 私 交 甚 篤 並 同 在 政 學 系 的 黃 紹 竑, 要 求 派 浙 保 安 司 令 部 高 參 洪 集 成 至 黃 身 邊, 搜 集 和 打 聽 情 況, 黃 紹 竑 覆 電 同 意, 但 由 於 兵 荒 馬 亂, 鐵 路 運 輸 繁 忙, 從 杭 州 到 南 京 走 了 5 天, 而 黃 紹 竑 已 到 上 海, 待 洪 趕 到 上 海 時, 黃 已 飛 往 北 平, 陳儀 這 一 願 望 未 能 實 現, 中 共 中 央 主 席 毛 澤 東 於 1949 年 1 月 14 日 發 表 的 關 於 時 局 的 聲 明 中, 鄭 重 提 出, 為 了 結 束 戰 爭, 實 現 真 正 的 和 平, 減 少 人 民 的 痛 苦, 中 國 共 產 黨 願 意 與 國 民 黨 政 府 及 其 他 任 何 地 方 政 府 和 軍 事 集 團, 在 八 項 條 件 的 基 礎 上 進 行 和 平 談 判, 中 共 這 一 表 示, 使 陳儀 受 到 很 大 的 鼓 舞, 特 別 是 北 平 和 平 談 判 的 成 功, 更 加 堅 定 了 陳 儀 爭 取 浙 江 局 部 起 義 的 信 心, 時 屆 隆 冬, 氣 候 嚴 寒, 但 陳 儀 的 心 是 火 熱 的, 每 天 都 在 思 考 著 起 義 這 件 大 事, 一 天, 他 將 沈 仲 九、 胡 允 恭 秘 密 請 到 寓 所, 在 樓 上 關 起 門 來 進 行 磋 商, 胡 允 恭 代 表 地 下 黨 提 出 : 解 放 軍 百 萬 雄 師 已 飲 馬 長 江 向 江 南 進 軍, 把 偉 大 的 人 民 解 放 戰 爭 進 行 到 底, 是 中 共 在 1949 年 新 年 獻 詞 中 提 出 的 號 召, 不 管 和 平 談 判 進 行 得 怎 樣, 解 放 軍 總 是 要 渡 江 的, 浙 江 北 臨 京 ( 南 京 ) 滬, 湯 恩 伯 坐 鎮 上 海, 指 揮 京 滬 杭 戰 事, 手 下 有 幾 十 萬 部 隊, 公 洽 先 生 想 在 浙 江 舉 義, 如 果 再 能 策 動 湯 恩 伯 一 同 起 義, 那 樣 我 軍 即 可 和 平 渡 江, 京 滬 杭 地 區 可 以 兵 不 血 刃 宣 告 和 平 解 放, 這 對 中 國 人 民 的 解 放 事 業 是 有 利 的, 而 且 將 是 一 個 重 大 的 貢 獻, 陳儀 回 憶 起 前 些 日 子 和 湯 恩 伯 的 一 次 推 心 置 腹 的 談 話 : 長 江 那 麼 長, 怎 麼 能 守 得 住! 大 勢 已 去, 不 是 一 條 長 江 能 擋 得 住 共 產 黨 的, 與 其 將 來 束 手 就 擒, 身 敗 名 裂, 作 階 下 囚, 不 如 早 作 打 算, 還 能 成 為 人 家 的 座 上 客, 恩 伯, 你 應 當 為 自 己 的 前 途 著 想, 放 棄 防 守 長 江 的 打 算, 及 早 率 部 隊 起 義, 陳 儀 曾 經 對 胡 允 恭 鄭 重 表 示 過 : 我 已 垂 垂 七 十 之 年, 難 道 想 到 共 產 黨 那 裡 投 機 嗎! 陳 儀 並 不 想 借 起 義 以 營 私, 以 起 義 兵 馬 眾 多 為 籌 碼, 向 中 共 討 價 還 價, 獲 得 更 高 的 職 位, 但 他 想 到 湯 恩 伯 尚 戴 著 一 頂 戰 犯 的 帽 子, 憑 他 和 湯 的 至 交 情 誼, 在 此 關 鍵 時 刻 再 拉 湯 一 把, 策 動 其 歸 向 人 民, 不 僅 能 取 消 戰 犯 名 義, 且 能 獲 得 相 當 職 位, 用 他 的 話 說, 就 是 對 湯 恩 伯 再 提 挈 一 次, 豈 不 善 莫 大 焉! 陳 儀 決 定 派 正 在 浙 江 大 學 史 地 研 究 室 工 作 的 親 外 甥 丁 名 楠 去 上 海, 給 湯 恩 伯 送 他 的 親 筆 信 和 他 與 中 共 方 面 擬 定 的 起 義 條 件, 1949 年 1 月 27 日 清 晨, 丁 名 楠 匆 匆 從 浙 大 趕 到 石 塔 兒 頭 陳 公 館, 上 樓 後, 丁 名 楠 看 到 陳儀 正 與 沈 仲 九 低 聲 密 談, 神 態 凝 重, 似 乎 在 商 量 和 決 定 重 大 問 題, 陳儀 見 丁 名 楠 應 召 來 到, 即 對 丁 說 : 有 件 重 要 事 情, 你 去 上 海 走 一 趟, 把 信 交 給 湯 恩 伯, 說 著, 即 把 信 交 給 丁 名 楠, 丁 接 過 信 一 看, 內 容 簡 短, 說 丁 是 陳 的 外 甥, 到 上 海 晉 謁 崇 階, 請 予 延 見, 在 另 外 一 張 不 大 而 又 很 舊 的 土 紙 上, 開 列 了 五 條 : 甲 : 一 釋 放 政 治 犯 ;二 停 止 修 築 工 事; 三 保 護 一 切 屬 公 財 物, 不 得 破 壞 ;乙 : 一 按 照 民 主 主 義 原 則, 改 編 所 屬 部 隊; 二 取 消, 給 予 相 當 職 位 ,丁 名 楠 深 知 陳 儀 與 湯 恩 伯 的 關 係, 但 他 從 未 見 過 湯 恩 伯, 當 即 向 陳 儀 提 出 如 何 找 湯 ,陳 儀 說 : 恩 伯 住 在 上 海 法 租 界 蒲 石 路, 你 一 打 聽 就 能 找 到 湯 公 館, 明 天 傍 晚 你 直 接 到 他 家 裡 去, 我 已 經 在 電 話 中 聯 繫 好 了, 屆 時 恩 伯 會 在 家 等 你, 交 代 完 畢, 陳 儀 又 對 丁 名 楠 說 : 樓 下 客 廳 裡 有 位 胡 先 生, 是 毛 澤 東 派 來 的 代 表, 你 去 見 見 他, 問 他 還 有 什 麼 事, 丁 名 楠 遵 囑 下 樓, 見 到 胡 允 恭, 胡 對 丁 說 : 現 在 國 共 兩 黨 雖 在 進 行 和 平 談 判, 但 解 放 軍 渡 江 南 下 勢 在 必 行, 請 公 洽 先 生 考 慮 一 下, 能 否 在 信 中 加 上 一 條 : 要 湯 恩 伯 開 放 長 江 若 干 渡 口, 迎 接 解 放 軍 渡 江, 實 現 京 滬 杭 和 平 解 放, 解 除 江 南 廣 大 人 民 倒 懸 之 苦, 丁 名 楠 又 回 到 樓 上, 向 陳 儀 稟 報 了 胡 允 恭 的 意 見, 陳 儀 略 加 思 索, 同 意 加 上 這 一 條, 但 又 說 : 不 必 寫 在 紙 上 了, 這 一 條 由 你 口 頭 向 恩 伯 提 出 就 可 以 了, 當 天, 丁 名 楠 即 乘 滬 杭 快 車 趕 往 上 海, 次 日 是 農 曆 除 夕, 下 午 5 點 半, 按 與 湯 恩 伯 事 先 電 話 約 定 的 時 間, 丁 名 楠 叩 響 了 湯 公 館 的 大 門, 湯 恩 伯 在 大 廳 裡 單 獨 接 待 丁 名 楠, 並 說 : 舍 下 現 正 在 搬 家, 家 眷 已 遷 往 台 灣, 所 以 家 裡 亂 糟 糟 的, 丁 名 楠 向 湯 恩 伯 說 明 了 來 意 後, 即 把 陳 儀 的 親 筆 信 及 另 紙 開 列 的 條 款 當 面 交 給 湯 恩 伯, 並 面 告 胡 允 恭 補 充 的 條 款, 湯 恩 伯 仔 細 聽 完 丁 名 楠 的 話 後, 壓 低 聲 音 說 : 我 身 邊 蔣 的 耳 朵 很 多, 陳 主 席 來 信 所 說 之 事, 時 機 尚 未 成 熟, 你 可 先 回 去 面 覆 陳 主 席, 近 日 內 我 將 去 杭 州 一 行, 一 切 待 見 面 時 再 作 商 議, 1 月 29 日, 丁 名 楠 回 杭 州 向 陳 儀 報 告 面 見 湯 恩 伯 的 經 過, 說 湯 恩 伯 近 日 將 來 杭 面 洽 一 切, 陳 儀 聽 後, 甚 為 欣 喜, 可是 時 過 一 周, 湯 恩 伯 卻 遲 遲 未 至, 陳 儀 再 派 丁 名 楠 去 滬 見 湯, 並 說 胡 允 恭 也 要 去 見 湯, 丁 名 楠 第 二 次 到 湯 公 館, 又 與 湯 單 獨 見 面, 送 上 陳 儀 的 親 筆 信 : 恩 伯 弟 台 如 晤 : 茲 丁 名 楠 來 滬, 面 陳 一 切, 請 與 洽 談, 再 舊 屬 胡 邦 憲, 擬 來 晉 謁, 請 予 延 見, 至 胡 君 經 歷, 囑 由 名 楠 奉 告, 希 如 洽 為 荷, 順 頌 刻 安 儀 手 啟 二 月 日 ( 日 期 失 記 ) 再 為 辦 事 順 利 計, 請 由 弟 處 予 丁 名 楠 秘 書 名 義, 湯 恩 伯 看 完 信 後, 丁 名 楠 告 訴 說 : 胡 邦 憲 在 福 建 台 灣 做 過 事, 深 受 二 舅 的 賞 識 與 器 重, 他 是 中 共 地 下 黨 的 代 表, 現 在 杭 州, 想 來 見 湯 總 司 令, 湯 恩 伯 聽 後 說 : 歡 迎 胡 先 生 來 見, 隨 時 都 可 以, 接 著 裝 出 一 副 委 屈 的 樣 子 說 : 共 產 黨 的 電 台 還 天 天 罵 我 是 戰 犯 呢! 他 告 訴 丁 名 楠 : 同 意 你 當 我 秘 書, 派 令 不 日 即 可 發 下, 要 丁 名 楠 留 在 上 海 待 命 。
第 四 節 遭遇不測風雲
正 當 湯 恩 伯 反 覆 思 考 是 否 起 義 投 共 之 際, 一 個 重 大 事 件 意 外 地 發 生 了, 從 而 徹 底 地 改 變 了 陳 儀 與 湯 恩 伯 最 後 的 命 運, 湯 恩 伯 送 走 丁 名 楠 後, 即 將 陳 儀 的 親 筆 信 鎖 入 了 抽 屜 裡, 可是 當 他 再 次 取 閱 信 件 時, 卻 發 現 這 封 性 命 攸 關 的 密 信 已 被 人 竊 看, 湯 恩 伯 知 道, 除 了 蔣 介 石 安 置 在 自 己 身 邊 的 特 務, 其 他 任 何 人 都 無 此 能 耐, 據 原 國 民 黨 保 密 局 浙 江 站 站 長 章 微 寒 說 : 毛 森 的 妻 子 胡 德 珍, 在 湯 恩 伯 的 總 部 任 秘 書, 她 利 用 工 作 之 便 偷 看 了 這 封 密 信, 於 是 這 一 重 大 機 密 遂 為 軍 統 所 掌 握, 清 朝 大 吏 胡 林 翼 說 : 要 有 菩 薩 心 腸, 要 有 屠 夫 手 段, 湯 恩 伯 以 此 為 座 右 銘, 作 為 自 己 為 人 處 世 的 指 針, 於 是, 湯 恩 伯 主 動 找 到 毛 森, 談 了 陳 儀 逼 他 投 共 這 件 事, 毛 森 故 作 驚 訝, 問 湯 有 無 告 訴 過 別 人, 湯 恩 伯 說 : 絕 對 沒 有, 只 告 訴 你 一 人, 毛 森 進 一 步 試 探 說 : 你 不 接 受 他 的 策 動, 不 理 他 算 了, 他 光 棍 一 個, 讓 他 去 投 共 好 了, 湯 恩 伯 裝 出 十 分 氣 憤 的 樣 子 說 : 他 不 斷 打 電 話 叫 我 去 見 他, 一 見 面 就 罵 我 不 識 時 務, 不 識 抬 舉, 他 要 我 停 止 軍 事 行 動, 說 大 勢 已 去, 不 要 作 無 望 的 掙 扎, 他 的 思 想 已 完 全 變 了, 毛 森 說 : 他 年 已 古 稀, 投 共 之 後, 難 道 還 會 給 他 比 省 主 席 更 大 的 官 做 嗎? 湯 恩 伯 說 : 他 對 我 說, 他 並 非 為 自 己 打 算, 是 為 我 向 中 共 找 條 出 路, 再 提 拔 我 一 次, 我 向 他 表 白, 我 是 軍 人, 追 隨 蔣 公 幾 十 年, 決 不 能 棄 他 投 共, 他 罵 我 沒 有 頭 腦, 不 識 時 務, 不 為 國 家 人 民 保 留 元 氣, 每 次 見 面, 都 痛 罵 我, 弄 得 我 無 法 向 他 解 釋, 湯 恩 伯 這 番 話, 真 真 假 假, 真 的 地 方 是 陳 儀 確 實 不 止 一 次 地 對 他 進 行 策 動, 勸 他 認 清 形 勢, 從 國 家 人 民 利 益 出 發, 揭 竿 起 義, 投 向 人 民 ; 假 的 地 方 是 湯 恩 伯 完 全 隱 瞞 了 自 己 早 就 說 過 必 須 反 蔣, 也 曾 贊 同 起 義 等 言 論, 湯 恩 伯 與 毛 森 經 過 商 量, 決 定 立 即 向 蔣 介 石 稟 報 這 一 大 事, 將 陳 儀 的 親 筆 信, 連 同 他 親 筆 開 列 的 起 義 的 幾 項 條 件, 全 部 影 印, 原 件 送 呈 蔣 介 石, 影 印 件 送 給 南 京 國 防 部 長 何 應 欽, 此 後 何 應 欽 和 夫 人 與 陳 文 瑛 見 面 時, 第 一 句 話 即 是 : 你 父 親 真 是 個 老 好 人, 怎 麼 去 和 湯 恩 伯 搞 在 一 起, 湯 把 你 父 親 給 他 的 條 子 到 處 給 人 家 看, 毛 森 建 議 派 毛 人 鳳 前 往 溪 口 執 行 這 一 任 務, 毛 人 鳳 面 謁 湯 恩 伯 受 領 任 務, 湯 向 他 詳 述 了 事 情 的 來 龍 去 脈, 要 他 當 面 向 蔣 介 石 稟 報, 最 後, 湯 恩 伯 說 : 務 請 毛 先 生 代 向 委 座 求 情, 請 委 座 念 及 陳 儀 和 我 一 生 關 係 親 密, 保 全 陳 儀 一 命, 這 是 我 的 唯 一 要 求。
1949 年 春 節 後, 國 民 政 府 國 防 部 突 然 任 命 周 喦 為 浙 江 警 備 司 令 ,警 備 司 令 部 與 省 政 府 是 平 行 機 構, 有 人 提 醒 陳 儀 注 意 提 防, 他 不 以 為 意 淡 然 置 之 ,周 喦 的 父 親 在 陳 儀 手 下 當 過 營 長, 周 喦 長 大 後, 想 進 陸 軍 大 學 深 造, 苦 無 門 路, 當 時 陳 儀 任 軍 政 部 次 長, 看 在 其 父 的 情 面 上, 將 周 喦 保 送 進 陸 大, 因 此 周 喦 對 陳 儀 執 父 輩 禮, 畢 恭 畢 敬, 陳 儀 憑 著 自 己 在 軍 政 界 的 元 老 地 位, 根 本 未 把 周 喦 放 在 眼 裡, 他 何 曾 想 到 此 乃 蔣 介 石 埋 下 的 一 個 伏 筆, 當 陳 儀 得 悉 程 潛 明 令 停 止 在 湖 南 徵 兵, 以 推 動 和 談 以 後, 為 促 進 和 平 起 義 並 從 愛 護 家 鄉 青 年 出 發, 也 決 定 在 浙 江 停 止 徵 兵, 並 向 南 京 李 宗 仁 政 府 正 式 建 議 予 以 批 准, 一 次 會 議 上, 國 民 黨 浙 江 省 黨 部 主委 張 強 吹 噓 國 際 反 共 力 量 日 益 強 大, 國 家 的 統 一 和 軍 隊 的 紀 律 一 定 要 保 持, 戡 亂 決 心 不 可 動 搖 等 等, 陳 儀 針 鋒 相 對 地 予 以 駁 斥, 說 : 對 日 作 戰, 創 痛 巨 深, 萬 萬 不 可 再 打 內 戰, 此 後 應 同 心 同 力, 促 進 國 共 和 談, 陳 儀 的 話 音 剛 落, 台 下 熱 烈 鼓 掌, 壓 過 了 對 張 強 說 話 的 反 應, 會 後 不 少 人 感 慨 地 說 : 足 見 人 心 之 所 向, 2 月 中 旬 某 日 下 午, 陳儀 在 浙 江 省 政 府 主 席 辦 公 室 召 集 國 民 黨 浙 江 省 參 議 員 呂 公 望, 曾 任 國 民 黨 司 法 部 常 務 次 長 的 余 紹 宋, 民 社 黨 浙 江 省 黨 部 執 委 盧 菊 人 等 集 會, 陳 儀 首 先 神 情 嚴 肅 地 說 : 要 蔣 介 石 全 面 接 受 中 共 提 出 的 八 項 和 平 條 件, 是 不 可 能 的 ,現 請 三 位 來 商 議, 本 省 準 備 單 獨 接 受 中 共 和 平 談 判 條 件, 使 我 省 同 胞 得 到 安 寧 養 息, 田 園 廬 舍 免 遭 破 壞 ,說 畢 眼 望 三 人, 希 望 他 們 發 表 意 見, 予 以 支 持 ,盧 菊 人 第 一 個 發 言 : 只 要 能 停 止 內 戰, 以 免 生 靈 塗 炭, 我 首 先 贊 成, 接 著 呂 公 望、 余 紹 宋 也 先 後 發 言, 表 示 擁 護 陳儀 這 一 倡 議, 陳儀 又 談 了 一 些 情 況, 最 後 鄭 重 地 說 : 事 關 重 大, 軍 事 方 面 由 我 布 置, 民 情 方 面 請 在 座 三 位 策 應, 務 必 保 證 社 會 安 定, 和 平 解 放 能 順 利 實 現 ,決 定 後, 4 人 簽 名 以 示 共 同 負 責, 此 時, 陳 儀 仍 翹 首 以 待, 盼 望 湯 恩 伯 來 杭 面 商 起 義 大 計, 同 時, 陳儀 亦 曾 幾 次 打 電 話 給 湯 恩 伯, 湯 恩 伯 仍 一 如 既 往, 客 客 氣 氣 地 予 以 敷 衍, 使 陳儀 對 他 始 終 深 信 不 疑 ,丁 名 楠 在 上 海 等 候 委 任 令 時, 胡 允 恭 曾 兩 次 赴 陳儀 在 滬 寓 所 與 丁 接 頭, 聯 繫 面 見 湯 恩 伯 策 動 其 起 義 之 事, 為 穩 妥 計, 胡 允 恭 始 終 未 確 定 去 見 湯 恩 伯 的 具 體 日 期 ,第 二 次 接 頭 時, 胡 允 恭 對 丁 名 楠 說 : 我 去 警 備 司 令 部 找 熟 人, 發 現 有 人 監 視 我 的 行 動, 我 趁 車 多 人 雜 之 機, 擠 上 公 共 汽 車, 總 算 擺 脫 特 務 的 跟 蹤 ,看 來, 我 在 上 海 的 行 動 有 人 注 意, 可 能 暗 中 盯 梢, 必 須 引 起 高 度 警 惕, 丁 名 楠 聽 後, 亦 補 充 說 新 近 發 生 的 一 件 怪 事 : 這 兩 天, 警 備 司 令 部 曾 派 人 來 看 過 陳 公 館 的 房 子, 都 是 些 生 人, 看 來 事 情 有 點 怪, 不 知 是 為 什 麼? 胡 允 恭 憑 他 多 年 來 地 下 工 作 的 經 驗, 立 即 意 識 到 問 題 的 嚴 重 性, 果 斷 地 對 丁 名 楠 說 : 看 來 出 事 了! 今 後 我 不 能 再 來 志 安 坊 看 你 我 們 ,接 頭 聯 繫 的 時 間 和 地 點, 另 行 決 定, 完 成 任 務 後, 丁 名 楠 急 忙 趕 回 杭 州, 向 陳 儀 報 告 二 見 湯 恩 伯 的 經 過, 特 別 講 了 警 備 司 令 部 派 人 到 志 安 坊 陳 儀 家 中 察 看 房 子, 胡 允 恭 受 到 陌 生 人 跟 蹤 監 視 等 情 況, 但 陳 儀 聽 後 並 未 引 起 足 夠 的 重 視, 胡 允 恭 向 地 下 黨 負 責 人 吳 克 堅 匯 報 近 日 發 生 的 種 種 異 常 情 況 ,吳 克 堅 頷 首 沉 思 後, 非 常 肯 定 地 說 : 看 來 情 況 有 些 變 化, 你 暫 時 不 要 去 見 湯 恩 伯, 等 消 息 進 一 步 探 實 後, 再 作 決 定, 吳 克 堅 第 二 天 便 從 內 線 方 面 獲 得 情 報, 他 於 次 日 黎 明 時 趕 到 胡 允 恭 家 說 : 消 息 已 證 實, 湯 恩 伯 背 叛 了 陳 儀, 已 向 蔣 介 石 告 密, 你 不 能 再 去 見 湯 恩 伯, 這 是 黨 的 指 示 ,你 還 必 須 立 即 動 身, 趕 往 杭 州, 向 陳 儀 先 生 詳 細 說 明 事 變 經 過, 如 有 可 能, 請 他 迅 速 從 筧 橋 機 場 乘 飛 機 去 江 北 ( 陳 儀 到 南 京 開 會 通 常 都 乘 飛 機 ) , 只 要 一 過 江, 他 的 安 全 我 方 完 全 負 責, 胡 允 恭 根 據 吳 克 堅 的 指 示, 立 即 乘 特 快 列 車 趕 到 杭 州, 面 見 陳 儀, 通 報 地 下 黨 所 偵 悉 的 情 況, 陳 儀 神 情 嚴 肅, 全 神 貫 注 地 聽 完 胡 允 恭 講 述 的 一 切, 鄭 重 其 事 地 說 : 貴 黨 的 消 息, 一 定 是 有 來 源 的, 但 依 我 看 來, 你 們 可 能 太 小 心, 太 多 疑 了, 哪 裡 會 有 這 樣 的 事?! 恩 伯 和 我 的 關 係, 你 是 知 道 的, 他 簡 直 就 像 我 的 親 兒 子, 他 恨 蔣, 恨 陳 誠, 恨 胡 宗 南, 何 況 反 蔣, 亦 是 他 首 先 提 出 來 的, 和 我 不 止 一 次 地 談 過, 他 和 我 關 係 這 樣 深, 如 果 不 贊 成, 完 全 可 以 直 接 向 我 建 議 停 止 這 一 行 動, 何 必 出 賣 我 呢?! 接 著, 他 又 對 胡 允 恭 說 : 貴 黨 這 個 消 息, 很 可 能 出 於 毛 森 之 流 的 造 謠, 陳 儀 憶 起 前 些 日 子 發 生 的 一 件 事 情, 在 丁 名 楠 往 上 海 給 湯 恩 伯 送 密 信 後 的 幾 天, 杭 州 東 南 日 報 上 登 了 一 則 消 息, 說 丁 名 楠 到 上 海 後, 在 火 車 北 站 被 特 務 抄 獲 了 密 信, 此 信 已 送 到 中 統 特 務 頭 子 陳 立 夫 手 中, 陳 立 夫 親 自 飛 往 溪 口, 把 信 件 呈 交 給 蔣 介 石, 當 陳 儀 看 到 這 則 消 息 時, 心 中 驚 疑, 立 即 與 到 滬 的 丁 名 楠 通 電 話, 知 他 安 然 無 恙, 心 中 一 塊 石 頭 才 落 地, 後 來 丁 名 楠 安 全 返 杭, 更 證 明 特 務 分 子 慣 於 無 中 生 有, 造 謠 生 事, 而 今 誰 又 能 保 證 這 一 切 不 是 特 務 的 故 技 重 演? 胡 允 恭 再 一 次 提 醒 陳 儀 : 聽 說 蔣 經 國 到 滬 後, 經 與 湯 恩 伯 密 談, 湯 已 將 家 眷 送 去 台 灣, 陳 儀 仍 不 以 為 然 地 解 釋 說 : 這 不 是 什 麼 新 聞, 他 事 先 已 電 話 告 訴 我, 家 眷 送 去 還 可 以 接 回 來 的 ,胡 允 恭 見 陳 儀 不 聽 勸 說, 焦 急 萬 分, 又 去 找 沈 仲 九, 希 望 他 出 面 力 勸 陳 儀 迅 速 離 杭, 不 料 沈 仲 九 對 此 消 息 亦 不 相 信, 並 向 胡 解 釋 說 : 湯 恩 伯 與 老 蔣 的 關 係, 完 全 是 靠 公 洽 推 薦 和 介 紹 的, 他 們 關 係 至 密, 無 以 復 加, 反 蔣 是 他 們 的 共 同 主 張, 試 問 湯 恩 伯 何 故 要 出 爾 反 爾, 自 食 其 言, 中 途 變 卦, 出 賣 朋 友 呢! 胡 允 恭 見 左 勸 右 勸 均 無 濟 於 事, 又 匆 匆 去 滬, 向 地 下 黨 匯 報 ,吳 克 堅 非 常 肯 定 地 指 示 說 : 我 們 掌 握 的 消 息 絕 對 可 靠, 沒 有 絲 毫 可 疑 ,你 再 冒 一 次 風 險, 速 去 杭 州 ,再 次 面 見 陳 儀 先 生, 無 論 如 何 要 向 他 說 清 這 件 事, 請 他 務 必 認 清 湯 恩 伯 已 完 全 投 靠 蔣 介 石, 請 陳儀 先 生 放 棄 舊 的 觀 念, 認 清 利 害, 迅 速 設 法 躲 避, 如 不 聽 勸 告, 很 可 能 遭 到 毒 手, 那 時 將 會 後 悔 莫 及, 胡 允 恭 不 辭 辛 勞, 又 連 夜 趕 到 杭 州, 再 次 向 陳 儀 忠 告 說 : 我 們 黨 沒 有 百 分 之 百 的 把 握, 是 不 會 這 樣 決 定 的, 務 請 公 洽 先 生 三 思! 你 如 不 馬 上 過 江, 或 設 法 躲 避, 是 要 出 大 問 題 的, 後 果 將 不 堪 設 想! 可 是 陳 儀 仍 固 執 己 見, 對 胡 允 恭 說 : 我 和 恩 伯 有 三 十 多 年 的 交 情, 比 和 你 的 交 情 還 要 久, 我 既 然 相 信 你, 當 然 也 相 信 恩 伯, 不 會 有 什 麼 問 題 的, 我 們 還 經 常 通 電 話 呢! 在 地 下 黨 力 勸 陳 儀 迅 速 脫 離 險 境 的 同 時, 蔣 介 石 於 溪 口 也 盤 算 著 對 陳 儀 的 處 置 方 針 ,當 蔣 介 石 看 到 毛 人 鳳 專 程 送 來 的 陳 儀 致 湯 恩 伯 的 親 筆 信 及 陳 儀 親 筆 開 列 的 五 項 起 義 條 款 等 通 匪 證 據 後, 大 發 雷 霆, 立 即 致 電 湯 恩 伯, 對 其 忠 心 表 示 嘉 勉, 囑 其 在 軍 事 上 作 好 部 署, 並 提 出 繼 任 浙 江 省 主 席 的 人 選, 經 過 反 覆 磋 商, 決 定 以 京 滬 杭 警 備 副 總 司 令 兼 浙 江 警 備 司 令 周 喦 繼 任 浙 江 省 主 席 ,一 切 內 定 以 後, 蔣 即 致 電 在 廣 州 的 行 政 院 院 長 孫 科, 要 行 政 院 下 令 免 去 陳 儀 的 一 切 職 務。 1949 年 2 月 17 日 早 晨, 杭 州 各 報 均 以 顯 著 的 版 面 刊 登 了 這 一 消 息, 見 報 後, 民 政 廳 長 杜 偉 急 如 星 火 趕 到 陳儀 家 中, 劈 頭 就 問 : 你 辭 過 職 沒 有? 陳儀 雙 手 一 攤 說 : 沒 有 呀! 接 著 他 深 深 歎 口 氣 說 : 我 一 人 做 事 一 人 當, 想 不 到 連 累 了 你 們, 胡 允 恭 代 表 地 下 黨 又 冒 著 風 險, 再 一 次 登 門 看 望 陳 儀, 勸 說 : 公 洽 先 生, 你 看 果 然 出 事 了! 廣 州 的 行 政 院, 唯 老 蔣 之 命 是 從, 說 明 湯 恩 伯 已 將 你 出 賣, 向 老 蔣 告 了 密, 這 是 千 真 萬 確 的, 不 能 再 懷 疑 了, 如 今 之 計, 你 趕 快 設 法 走 吧! 乘 飛 機 過 江 已 不 可 能, 轉 入 地 下 或 去 根 據 地 如 何? 但 直 到 此 時, 陳 儀 還 堅 信 湯 恩 伯 不 會 出 賣 自 己, 他 對 胡 允 恭 說 : 剛 才 我 和 恩 伯 通 過 電 話, 他 說 此 事 他 事 先 一 點 也 不 知 道, 他 請 我 迅 速 移 交 後, 到 上 海 詳 談, 陳 儀 還 說 : 老 蔣 日 暮 途 窮, 各 省 主 席 都 要 換, 有 實 力 的 軍 人, 江 西 沈 主 席, 福 建 李 主 席, 都 是 最 近 免 職 的, 何 足 為 奇 呢! 胡 允 恭 懷 著 十 分 沉 重 的 心 情 向 陳 儀 道 別, 他 心 中 有 一 種 預 感, 這 可 能 是 最 後 一 次 見 面 了, 但 陳 儀 仍 表 現 得 較 為 坦 然, 他 叮 囑 胡 允 恭 說 : 你 回 上 海 後, 可 選 一 個 風 雨 較 大 的 早 晨, 與 真 如 ( 陳 銘 樞 ) 一 同 到 我 家 談 談, 可 見 當 時 陳 儀 心 中 仍 念 念 不 忘 反 蔣 大 事, 對 面 臨 的 險 惡 處 境 沒 有 足 夠 的 應 變 準 備, 2 月 16 日 丁 名 楠 第 三 次 去 滬, 帶 上 行 李, 準 備 去 京 滬 杭 警 備 總 司 令 部 就 任 秘 書 之 職, 他 從 報 上 看 到 陳 儀 被 免 職 的 消 息 後, 急 忙 趕 到 蒲 石 路 湯 恩 伯 家 中, 他 問 湯 恩 伯 說 : 浙 江 省 政 府 改 組, 舅 舅 下 了 台, 這 和 我 們 正 在 進 行 中 的 事 有 沒 有 關 係? 湯 恩 伯 連 聲 回 答 : 沒 有 關 係! 沒 有 關 係! 先 生 ( 指 陳 儀 ) 早 上 已 來 電 話, 交 卸 後 即 來 上 海, 屆 時 我 們 再 面 商 一 切 ,丁 名 楠 回 到 志 安 坊 陳 儀 寓 所, 又 打 電 話 到 杭 州, 向 陳 儀 請 示 下 一 步 行 動, 陳 儀 的 回 答 是 : 我 就 要 回 上 海, 你 就 在 上 海 等 我 來 了 詳 談 ,陳 儀 常 說 : 用 人 不 疑, 疑 人 不 用, 他 的 過 分 自 信, 正 是 他 的 悲 劇 所 在, 雖 然 17 日 的 報 紙 已 公 布 陳 儀 被 免 職 的 消 息, 當 天 上 午 他 仍 和 往 常 一 樣 驅 車 到 省 府 大 樓 辦 公, 在 辦 公 室, 陳 儀 接 到 蔣 經 國 從 溪 口 打 來 的 電 話 ,蔣 經 國 故 作 驚 訝 地 問 陳 儀 : 免 去 省 主 席 是 怎 麼 回 事? 陳 儀 心 中 有 氣, 冷 冷 地 回 答 : 此 事 我 事 先 一 無 所 知, 蔣 經 國 講 了 一 些 慰 問 的 話 語, 並 熱 情 邀 請 陳 儀 到 溪 口 休 息, 蔣 介 石 一 貫 巧 言 令 色, 口 蜜 腹 劍, 也 假 惺 惺 地 通 過 湯 恩 伯 給 陳 儀 發 來 一 份 電 報 : 湯 總 司 令 轉 公 洽 兄, 交 卸 後 請 來 溪 口 一 談, 陳 儀 把 蔣 的 來 電 束 之 高 閣, 不 予 置 理, 18 日 上 午, 陳 儀 在 寓 所 接 見 了 前 來 辭 行 的 侯 定 遠, 侯 說 : 我 已 辭 去 保 警 總 隊 長 職 務, 日 內 即 可 移 交 清 楚, 陳 儀 聽 了 頷 首 說 : 我 下 台, 你 也 不 幹 了, 這 樣 也 好 我 辦 完 移 交, 即 回 上 海 家 中, 你 趕 緊 辦 完 移 交 手 續, 到 上 海 找 我, 我 還 有 事 情 要 請 你 幫 忙, 希 望 在 杭 州 不 要 耽 擱, 顯 然, 陳 儀 此 時 仍 深 信 策 湯 起 義 的 機 密 尚 未 泄 露, 他 還 有 許 多 有 關 反 蔣 起 義 的 事 情 要 做, 保 密 局 浙 江 站 根 據 上 峰 指 示, 在 陳 儀 免 職 後 加 強 了 對 他 的 監 視 ,杭 州 所 有 車 站 碼 頭 及 飛 機 場 都 暗 地 派 人 看 守, 以 防 陳 儀 出 逃, 當 有 人 將 此 情 況 報 告 陳 儀 時, 他 低 頭 不 語, 沉 默 良 久, 2 月 21 日 上 午, 在 浙 江 省 政 府 大 禮 堂 舉 行 新 舊 省 主 席 交 接 儀 式, 陳 儀 致 告 別 詞 說 : 我 這 次 到 浙 江 主 政, 前 後 8 個 月, 本 想 以 有 生 之 年 為 桑 梓 服 務, 詎 料 風 雲 變 幻, 世 事 莫 測, 夙 願 難 償, 無 顏 對 鄉 親 父 老, 也 愧 對 各 位 同 仁, 請 大 家 多 多 見 諒! 新 任 省 主 席 周 喦 在 講 話 中, 對 陳 儀 推 崇 備 至, 說 了 不 少 恭 維 的 話 ,儀 式 十 分 簡 單, 許 多 公 務 人 員 的 心 情 也 頗 為 沉 重, 他 們 對 這 位 心 地 厚 道 辦 事 認 真 自 奉 廉 潔 的 省 主 席, 從 內 心 深 感 欽 佩, 現 在 突 然 就 要 離 去, 無 不 產 生 戀 戀 不 舍 之 情 ,當 天 上 午 9 時, 陳 儀 又 驅 車 來 到 位 於 官 巷 口 的 太 平 洋 電 影 院, 出 席 浙 江 省 和 杭 州 市 各 界 人 士 自 發 組 織 的 盛 大 歡 送 會, 隨 同 陳 儀 出 席 的, 還 有 同 時 被 免 職 的 幾 位 省 府 委 員 和 杭 州 市 市 長 任 顯 群, 歡 送 會 由 浙 江 大 學 老 教 授 鄭 曉 滄 任 主 席, 白 髮 蒼 蒼 的 鄭 教 授 激 動 地 說 : 我 們 浙 江 大 學 的 師 生, 從 來 沒 有 出 席 過 歡 送 達 官 貴 人 的 歡 送 會, 今 天 出 席 了, 這 是 為 什 麼? 因 為 今 天 我 們 歡 送 的 不 是 別 人, 而 是 陳 主 席, 我 們 歡 送 陳 主 席, 不 是 因 為 他 是 一 省 之 長, 不 是 因 為 他 是 浙 江 人, 也 不 是 因 為 他 是 我 們 浙 大 的 校 友, 而 是 因 為 他 愛 國、 愛 民、 愛 鄉 里、愛 護 青 年! 在 熱 烈 的 掌 聲 中, 陳 儀 走 上 講 台, 強 行 抑 制 著 自 己 的 感 情, 語 調 平 和 地 致 答 詞 : 我 原 先 並 不 想 來 浙 江, 因 為 蔣 先 生 一 定 要 我 來, 我 也 就 來 了, 雖 無 造 福 鄉 里 的 宏 圖 大 略, 也 想 盡 我 所 能 為 故 鄉 人 民 多 做 點 好 事, 可 是 事 與 願 違, 做 得 太 少 了, 今 天 承 蒙 各 界 熱 情 歡 送, 覺 得 十 分 慚 愧, 感 謝 大 家 的 盛 情! 接 著, 陳 儀 提 出 浙 江 亟 待 要 做 的 幾 件 大 事, 希 望 後 任 者 能 一 一 予 以 解 決, 講 話 快 結 束 時, 陳 儀 強 調 說 : 世 界 不 斷 革 新, 時 代 的 巨 輪 總 是 前 進 而 不 後 退, 人 民 的 力 量 是 偉 大 的! 說 到 最 後 一 句 時, 他 提 高 嗓 門, 做 了 一 個 有 力 的 手 勢, 全 場 報 以 雷 鳴 般 的 掌 聲, 陳 儀 與 妻 子 陳 月 芳 乘 車 駛 過 西 子 湖 畔, 向 杭 城 作 最 後 的 告 別, 許 多 公 務 人 員、 學 生 和 居 民 聽 說 陳 儀 今 天 離 杭, 特 地 佇 立 街 頭 為 他 送 行, 從 太 平 洋 影 院 到 艮 山 門 外 筧 橋 一 帶, 沿 途 街 道 擠 滿 了 歡 送 的 群 眾, 對 這 位 給 故 鄉 做 過 不 少 好 事, 現 在 黯 然 下 台 的 浙 江 籍 省 主 席, 市 民 懷 有 深 深 的 同 情, 汽 車 緩 緩 行 駛, 陳 儀 望 著 為 他 送 行 的 民 眾, 心 中 油 然 產 生 一 種 失 落 之 感, 與 陳 儀 夫 婦 同 行 的 有 秘 書 蔣 授 謙, 隨 從 副 官 王 占 周, 原 杭 州 市 市 長 任 顯 群 夫 婦 和 原 省 府 委 員 錢 履 周, 小 汽 車 沿 滬 杭 公 路 急 駛, 下 午 4 時 即 到 閔 行 渡 口, 在 渡 口 等 渡 時, 後 面 又 開 來 一 輛 小 汽 車, 內 坐 3 人, 分 別 穿 西 裝 和 中 山 裝, 看 樣 子 不 像 正 派 人, 這 是 尾 隨 跟 蹤 盯 梢 的 特 務, 車 抵 上 海 時, 陳 儀 前 後 均 有 特 務 車 輛 監 視, 一 直 跟 到 北 四 川 路 志 安 坊 陳 儀 家 門 口 ,次 日 親 友 盈 門, 前 來 看 望 陳 儀, 以 示 慰 問 之 意, 陳 儀 忙 於 應 酬, 無 暇 與 丁 名 楠 細 談, 但 仍 悄 悄 與 丁 名 楠 說 : 迅 速 想 法 通 知 沈 仲 九、 胡 允 恭 等 人, 趕 快 躲 藏 起 來, 22 日 早 晨, 準 備 回 福 州 的 原 浙 江 省 政 府 委 員 錢 履 周 趕 到 陳 儀 家 中 告 辭, 極 力 勸 說 道 : 上 海 不 可 久 住, 最 好 躲 避 一 下, 去 香 港 暫 住, 陳 儀 說 : 我 也 知 道 要 換 一 個 地 方 住, 但 旅 費 和 生 活 費 都 得 張 羅, 一 時 還 走 不 動, 錢 表 示 今 後 不 再 入 政 界, 度 日 看 天 亮, 陳 儀 點 頭 表 示 贊 同
第 五 節 終於被捕身陷囹圄
1949 年 2 月 23 日, 陳 儀 67 虛 歲, 是 日 上 午, 上 海 市 警 察 局 局 長 毛 森 率 領 刑 事 處 長 鄭 庭 顯 及 特 務 20 餘 人, 氣 勢 洶 洶 地 包 圍 了 陳 儀 寓 所, 他 們 早 就 察 看 過 這 裡 的 地 形, 情 況 非 常 熟 悉, 立 即 在 前 後 左 右 布 滿 了 崗 哨, 禁 止 一 切 人 員 出 入, 特 務 一 進 門, 就 繳 下 陳 儀 副 官 王 占 周 的 佩 槍, 隨 即 將 他 與 勤 務 兵 師 滿 盈 扣 留 ,陳 儀 聞 聲 從 樓 上 走 了 下 來, 毛 森 假 惺 惺 向 陳 儀 鞠 躬 行 禮, 說 : 陳 主 席, 我 奉 命 派 人 保 護 你! 陳 儀 當 即 明 白 自 己 已 被 國 民 黨 特 務 扣 押 了, 態 度 鎮 定, 只 是 無 言 頷 首 而 已, 陳 儀 的 五 弟 陳 公 亮 當 時 也 在 場, 特 務 本 想 扣 留 他, 經 交 涉, 毛 森 把 他 帶 到 湯 恩 伯 處, 湯 恩 伯 威 脅 陳 公 亮 說 : 你 不 得 將 此 事 告 知 外 人, 否 則 一 切 後 果 由 你 負 責, 我 不 能 擔 保 你 二 哥 的 生 命 安 全! 據 陳 公 亮 力 爭, 湯 恩 伯 勉 強 同 意 可 將 此 情 況 通 知 陳 儀 的 女 兒 陳 文 瑛, 陳 儀 被 扣 後, 國 民 黨 當 局 考 慮 到 上 海 位 於 前 線, 將 他 關 押 在 上 海 很 不 穩 妥, 經 過 反 覆 磋 商, 擬 議 中 的 關 押 地 有 舟 山、 衢 州、 重 慶 等 三 處, 最 後 確 定 為 衢 州, 此 地 乃 湯 恩 伯 原 先 住 過 之 處, 昔 日 湯 公 館 而 今 人 去 室 空, 同 時, 毛 森 曾 在 該 綏 署 當 過 情 報 處 處 長, 現 任 第 九 ( 衢 州 ) 編 練 司 令 部 情 報 科 科 長 陳 達, 是 毛 森 的 老 部 下, 將 陳 儀 羈 押 該 地, 即 完 全 置 於 特 務 控 制 之 下, 萬 無 一 失, 連 日 陰 雨, 飛 機 無 法 起 飛 陳 儀 猶 如 籠 中 之 鳥, 被 看 押 在 家 中, 不 准 會 客, 不 准 外 出, 陳 儀 在 上 海 住 了 7 天, 多 次 帶 信 打 電 話, 叫 湯 恩 伯 前 來 一 見, 湯 因 做 賊 心 虛, 始 終 避 而 不 見, 一 天, 趁 特 務 分 神 的 一 刹 那, 陳 儀 悄 悄 告 訴 女 兒 陳 文 瑛 : 趕 快 設 法 通 知 已 回 杭 的 丁 名 楠 立 即 隱 蔽 ,陳 儀 輕 輕 地 說 : 共 產 黨 真 料 事 如 神, 胡 先 生 不 知 怎 樣? 他 沒 有 事, 我 也 就 安 心 了, 有 一 種 傳 說, 陳 儀 在 這 期 間 曾 秘 密 地 通 過 某 外 國 友 人 的 關 係, 聯 繫 到 兩 張 去 香 港 的 飛 機 票, 因 特 務 成 天 不 離 左 右, 看 管 甚 嚴, 無 法 脫 身 而 未 能 成 行, 2 月 27 日 下 午, 由 3 名 特 務 押 送, 陳 儀 登 上 一 架 軍 用 飛 機, 被 送 往 浙 江 南 部 的 衢 州 關 押, 勤 務 兵 陳 樹 生、 炊 事 員 陶 承 喜 同 行, 陳 儀 對 前 來 送 行 的 女 兒 陳 文 瑛 說 : 我 一 生 糊 塗, 只 有 這 一 次 做 對 了! 革 命 總 會 有 流 血 的, 你 不 要 為 我 難 過, 我 死 亦 無 憾, 遺 憾 的 是 我 沒 有 給 你 們 留 下 什 麼 財 產, 但 我 相 信, 我 去 後 親 戚 故 舊 是 會 照 顧 你 們 的, 望 你 們 好 好 生 活, 說 罷, 毅 然 登 機, 不 再 回 首, 湯 恩 伯 在 陳 儀 押 解 衢 州 之 前, 就 給 第 九 編 練 司 令 部 司 令 張 雪 中 下 達 指 示, 叫 張 對 陳 儀 嚴 密 看 管, 在 生 活 上 則 妥 加 照 顧, 陳 儀 抵 達 後, 即 關 押 在 東 門 開 明 坊 一 號 原 湯 公 館 內, 張 雪 中 命 令 特 務 團 派 出 一 個 班, 由 一 名 排 長 帶 領, 負 責 武 裝 警 戒 ,此 前, 毛 森 已 打 電 話 給 在 衢 州 的 第 九 編 練 司 令 部 掌 握 特 務 情 報 活 動 的 二 處 三 科 科 長 陳 達, 指 示 隨 機 到 的 3 名 特 務 留 在 衢 州 擔 任 看 守 工 作, 並 規 定 3 名 特 務 每 天 向 陳 達 匯 報 看 守 情 況, 再 由 陳 達 轉 報 上 海 毛 森, 陳 達 指 示 3 名 特 務 : 看 守 陳 儀, 既 要 嚴 密 注 意 他 的 一 言 一 行, 不 能 讓 他 與 任 何 人 接 觸 ; 又 要 在 態 度 上 對 他 盡 量 客 氣 一 些, 不 要 刺 激 他, 如 果 他 問 到 你 們 是 哪 裡 派 來 的, 只 說 是 湯 總 司 令 派 來 的, 不 要 說 是 保 密 局 方 面 的, 他 曾 經 槍 斃 過 我 們 的 同 志, 如 果 知 道 今 天 落 到 我 們 手 裡 來 了, 會 更 加 恐 懼, 這 樣 就 會 增 加 你 們 看 守 的 困 難, 到 將 來 對 他 進 行 審 訊 的 時 候, 和 他 算 一 算 老 賬 也 不 遲, 這 3 名 特 務 根 據 陳 達 的 吩 咐, 對 陳 儀 進 行 了 表 面 客 氣 而 實 際 嚴 密 的 看 管 後 ,據 他 們 匯 報, 陳 儀 顯 得 抑 鬱 不 樂, 整 天 做 詩 吟 詩, 還 多 次 要 求 和 他 在 上 海 的 女 兒 通 長 途 電 話, 通 話 時, 負 責 看 守 的 特 務 在 旁 監 聽, 陳 儀 隨 帶 1 名 廚 師, 在 衢 州 也 受 特 務 的 監 視, 防 備 他 替 陳 儀 對 外 通 風 報 信, 陳 儀 在 衢 州 關 押 期 間 訂 閱 的 報 紙 有 上 海 新 聞 報、 申 報、 杭 州 東 南 日 報, 閱 讀 的 雜 誌 有 新 聞天地、 時 代、 展 望、 中 蘇 文 化、 世 界 知 識 等, 閱 讀 的 圖 書 有 《戰 後 蘇 聯 印 象 記》、 《大 眾 哲 學》、 《辭 源》 和 一 些 中 國 歷 史 書 籍, 3 月 12 日, 何 應 欽 就 任 國 民 黨 政 府 行 政 院 院 長, 何 與 陳 儀 是 老 友, 何 應 欽 很 關 心 陳 儀 及 其 親 屬, 3 月 中 旬 通 知 陳 文 瑛 到 南 京 晤 談, 陳 文 瑛 匆 匆 趕 到 南 京, 希 望 何 應 欽 能 鼎 力 相 助 營 救 陳 儀, 陳 文 瑛 對 政 治 上 的 事 向 不 關 心, 但 她 信 賴 父 親, 深 信 他 做 的 事 不 會 錯, 何 應 欽 依 附 蔣 介 石 幾 十 年, 深 知 蔣 的 脾 氣, 說 得 出 做 得 到, 故 而 曲 意 逢 迎, 半 點 也 不 敢 違 拗, 他 眼 看 陳 儀 弄 到 今 天 這 步 田 地, 雖 是 多 年 至 交, 但 事 關 重 大, 哪 裡 敢 立 異 執 言, 向 蔣 介 石 請 求 開 脫 呢? 陳 文 瑛 見 何 應 欽 不 能 鼎 力 營 救 父 親, 即 匆 匆 返 回 上 海, 到 家, 她 即 接 讀 陳 儀 一 信 : 現 在 我 的 下 落, 經 湯 恩 伯 公 開 向 新 聞 記 者 說 明 以 後, 大 家 已 知 道, 不 必 再 秘 密, 所 以 你 來 一 趟 也 好, 浙 贛 鐵 路 軍 運 頻 繁, 火 車 經 常 晚 點, 直 到 掌 燈 時 分, 文 瑛 才 趕 到 衢 州, 陳 儀 一 直 在 等 她 吃 晚 飯, 陳 儀 憤 怒 地 說 : 他 們 為 什 麼 軟 禁 我? 他 們 沒 有 這 個 權 利! 他 告 訴 女 兒, 是 通 過 胡 允 恭 和 共 產 黨 取 得 聯 繫 的, 但 未 說 及 細 節, 談 到 湯 恩 伯 時, 陳 儀 拿 出 湯 恩 伯 近 日 的 來 信 給 女 兒 看, 信 上 說 他 很 痛 苦, 有 難 言 之 隱, 等 以 後 有 機 會 到 衢 州 看 望 時 再 面 陳 一 切, 直 到 此 時, 陳 儀 仍 不 完 全 相 信 是 湯 恩 伯 主 動 出 賣 自 己, 而 僅 僅 懷 疑 湯 受 到 外 界 的 壓 力, 或 在 他 人 的 威 脅 之 下, 才 出 此 下 策 的, 陳 儀 向 女 兒 詳 細 詢 問 胡 允 恭、 沈 仲 九、 丁 名 楠 等 人 的 近 況, 當 他 得 知 都 未 遭 到 逮 捕 時, 甚 感 欣 慰, 他 對 文 瑛 說 : 名 楠 最 好 通 過 與 共 產 黨 有 關 係 的 同 學 或 朋 友, 快 點 到 共 產 黨 那 邊 去, 希 望 你 們 留 在 上 海, 等 待 解 放, 經 方 是 醫 生, 將 來 共 產 黨 是 用 得 著 的, 我 們 這 個 地 方 日 後 解 放 軍 也 會 到 的, 我 要 留 在 此 地, 他 們 不 會 為 難 我 的, 父 女 倆 秉 燭 而 談, 直 至 深 夜, 陳 儀 在 衢 州 住 的 是 一 幢 五 開 間 的 二 層 樓 房, 花 園 很 大, 占 地 兩 畝 多, 陳 儀 住 在 樓 上, 從 窗 口 可 以 望 見 門 口 來 回 走 動 的 衛 兵, 精 神 上 陡 增 壓 抑, 父 女 倆 朝 夕 相 處, 真 有 說 不 完 的 話, 陳 儀 對 中 國 共 產 黨 十 分 敬 仰, 對 中 國 未 來 充 滿 信 心, 在 談 到 張 治 中、 邵 力 子 等 人 去 北 平 進 行 和 平 談 判 時, 陳 儀 說 : 假 使 我 當 政 的 話, 別 人 比 我 治 理 得 好, 我 一 定 自 己 去 北 平 談 判, 只 要 有 誠 意, 共 產 黨 是 會 接 受 的, 陳 儀 接 著 說 : 我 這 次 被 撤 職 直 至 被 拘 禁, 遠 因 近 果 很 多, 但 我 這 樣 做 不 是 為 我 自 己, 只 是 為 江 南 千 百 萬 百 姓 免 受 災 難, 北 平 的 和 平 解 放 就 是 一 個 很 好 的 例 子, 我 這 麼 大 年 紀 了, 共 產 黨 的 一 套 我 也 不 懂, 將 來 我 不 會 出 來 做 事, 完 全 是 為 了 你 們 年 輕 一 代 將 來 能 過 上 好 日 子, 一 天, 陳 儀 向 女 兒 提 出 一 個 問 題 : 將 來 共 產 黨 勝 利 後, 國 旗 一 定 要 改, 你 想 想 用 什 麼 圖 案 好? 文 瑛 沒 有 思 想 準 備, 一 時 答 不 上 來, 陳 儀 自 己 接 下 去 說 : 共 產 黨 是 為 人 民 大 眾 謀 福 利 的, 上 面 用 眾 字 做 紅 旗 好 嗎? 在 自 己 的 生 命 快 要 以 悲 劇 而 告 終 的 囚 禁 生 活 中, 陳 儀 考 慮 的 並 不 是 個 人 的 生 死 榮 辱, 仍 然 是 國 家 民 族 的 未 來, 4 月 初, 浙 江 形 勢 漸 趨 緊 張, 陳 儀 擔 心 日 子 一 久, 女 兒 也 可 能 被 扣, 因 而 促 其 早 日 返 滬, 4 月 9 日 清 晨, 父 女 早 早 起 床, 陳 儀 與 平 時 一 樣 衣 著 樸 素 整 潔, 陪 女 兒 用 完 早 餐 後, 千 叮 萬 囑 要 女 兒 安 心 住 在 上 海, 等 待 解 放, 陳 儀 到 衢 州 後 從 未 下 過 樓, 這 天 他 一 直 送 女 兒 到 大 門 口, 透 過 車 窗, 陳 文 瑛 目 睹 父 親 頻 頻 招 手, 可 是 誰 也 未 曾 想 到 此 別 竟 成 為 父 女 此 生 的 永 訣, 從 安 徽 渡 江 的 解 放 軍 向 浙 贛 線 迅 猛 挺 進, 以 便 切 斷 湯 恩 伯 集 團 與 華 中 白 崇 禧 集 團 的 戰 略 聯 繫, 衢 州 地 處 前 線, 湯 恩 伯 經 過 磋 商 並 報 蔣 介 石 批 准, 決 定 將 陳 儀 押 送 去 台 灣, 當 湯 恩 伯 派 人 將 這 一 決 定 通 知 陳 儀 並 誆 騙 說 到 台 後 即 可 完 全 恢 復 自 由 時, 陳 儀 當 即 予 以 拒 絕, 4 月 28 日, 第 九 編 練 司 令 部 司 令 張 雪 中 欺 騙 陳 儀 說 : 共 軍 渡 江 後 進 展 甚 速, 衢 州 已 感 威 脅, 經 與 湯 總 司 令 商 量, 請 你 移 住 上 海, 陳 儀 信 以 為 真, 遂 同 意 登 機, 看 守 陳儀 的 3 名 特 務 隨 機 押 送, 飛 機 起 飛 後 約 一 小 時, 機 上 人 員 給 陳 儀 送 來 一 份 電 報 : 上 海 氣 候 惡 劣, 空 軍 總 部 命 令 改 飛 台 灣, 陳 儀 看 後, 明 知 是 一 場 設計好的 騙 局, 可 環 顧 四 周, 均 是 凶 神 惡 煞 的 特 務, 又 身 在 藍 天, 此 時 此 地, 他 能 有 何 作 為 呢? 當 晚 7 時, 飛 機 在 台 北 松 山 機 場 徐 徐 降 落, 開 始 陳 儀 被 關 押 在 基 隆 要 塞 的 旭 丘 賓 館, 後 來 轉 移 到 台 北 市 勵 志 社, 5 月 上 中 旬, 陳 儀 給 在 上 海 的 妻 子 陳 月 芳 和 女 兒 陳 文 瑛 發 了 幾 封 信, 告 訴 她 們 平 安 到 台, 但 在 台 灣 並 未 得 到 自 由, 而 是 受 到 更 加 嚴 格 的 看 押, 與 外 界 已 完 全 斷 絕 關 係, 真 正 看 清 了 湯 恩 伯 的 謊 言 與 偽 善, 他 希 望 妻 子 不 要 到 台 灣 來, 陳 儀 到 台 以 後, 正 如 有 人 所 說 : 終 日 一 如 老 僧 入 定, 表 面 上 很 少 說 話, 但 內 心 是 洶 湧 澎 湃, 很 不 平 靜 的, 他 對 自 己 的 一 生, 進 行 著 嚴 格 的 自 我 反 省, 有 人 譏 笑 陳 儀 一 生 三 變 : 從 擁 護 袁 世 凱 到 背 叛 袁 世 凱, 從 擁 護 孫 傳 芳 到 背 叛 孫 傳 芳, 從 擁 護 蔣 介 石 到 背 叛 蔣 介 石, 因 而 得 出 結 論 : 陳 儀 為 人 善 變, 慣 於 投 機 鑽 營, 陳 儀 多 次 聽 到 對 自 己 的 這 種 錯 誤 評 論, 而 他 恰 有 自 己 的 看 法, 一 生 三 變, 情 況 各 異, 不 可 同 日 而 語, 況 且 進 退 盈 縮, 與 時 變 化, 聖 人 之 常 道 也, 一 個 政 治 人 物, 能 適 應 客 觀 形 勢 的 變 化 而 不 斷 修 正 自 己 的 政 治 觀 點 與 政 治 立 場, 緊 跟 時 代 前 進 的 步 伐 與 時 俱 進, 這 樣 的 變 實 在 是 難 能 可 貴 的, 也 是 值 得 自 豪 的, 陳 儀 在 自 我 反 省 中, 痛 心 地 感 到 自 己 追 隨 蔣 介 石 幾 十 年, 做 過 不 少 錯 事, 在 主 閩 之 初, 他 與 反 蔣 抗 日 的 19 路 軍 就 是 對 立 的, 做 過 一 些 反 共 反 人 民 的 事, 他 還 聽 到 過 福 建 人 民 說 的 陳 儀 在 閩, 閩 人 在 陳 的 歌 謠, 深 為 自 己 未 能 解 決 糧 食 問 題 而 內 疚, 出 任 台 灣 行 政 長 官 後, 雖 有 心 施 展 宏 圖, 力 圖 保 持 台 灣 經 濟 的 相 對 獨 立, 不 致 遭 受 大 陸 通 貨 膨 脹 之 苦, 但 國 民 黨 各 種 勢 力 伸 入 台 灣, 交 相 傾 軋, 官 吏 貪 汙 成 風, 之 後 又 發 生 了 二 二 八 事 變, 陳 儀 深 感 自 己 有 不 可 推 卸 的 責 任, 對 不 起 台 灣 同 胞, 往 事 如 煙, 陳 儀 常 常 沉 浸 在 深 深 的 回 憶 和 反 省 之 中, 豈 能 盡 如 人 意, 但 求 無 愧 我 心, 陳 儀 非 常 欣 賞 這 句 名 言, 回 首 往 事, 陳 儀 深 感 自 己 的 一 生, 不 僅 不 如 己 意, 且 可 說 是 一 部 失 敗 史。 在 此 之 前, 他 曾 不 止 一 次 對 胡 允 恭 說 過 : 嚴 格 地 說, 我 陳 儀 的 一 生, 對 人 民 是 多 罪 而 無 功, 但 他 對 自 己 晚 年 接 受 共 產 黨 的 主 張, 找 到 了 真 理, 而 深 感 自 慰, 在 孤 獨 難 忍 的 囚 室 裡, 陳 儀 常 常 追 思 早 已 去 世 的 髮 妻 沈 蕙, 想 像 著 她 那 遠 在 大 陸 的 孤 零 零 的 墳 塋, 5 月 5 日, 陳 儀 滿 懷 對 妻 子 的 摯 愛 深 情, 寫 了 一 首 題 為 憶 亡 妻 的 七 言 絕 句 :
昨 日 清 明 掃 墓 辰, 憶 君 窀 穸 愧 因 循,
夜 憐 婉 淑 難 成 寐, 悼 影 縈 懷 已 十 春
而 今, 他 曾 為 之 服 務 幾 十 年 的 這 個 政 權, 已 將 他 踢 入 冷 宮, 獨 自 一 人 度 著 囚 禁 生 活, 風 雨 之 夜, 孤 燈 如 豆, 一 人 獨 坐, 家 事、 國 事、 天 下 事, 多 少 事 一 齊 湧 上 心 頭, 使 他 心 潮 澎 湃, 長 夜 難 眠, 陳 儀 仔 細 思 量 漫 漫 人 生 路, 悠 悠 身 後 事, 心 情 複 雜, 淒 涼 中 帶 著 喜 悅, 自 責 中 又 夾 著 自 慰, 而 支 持 他 頑 強 地 頂 住 壓 力, 鎮 定 地 走 完 人 生 路 的 唯 一 信 念 是 : 我 只 有 晚 年 這 件 事 做 對 了, 朝 聞 道 夕 死 可 矣!
第 六 節 寧死不認錯
陳儀 在 台 關 押 期 間, 許 多 人 怕 受 牽 連, 不 敢 前 去 探 望, 但 也 有 個 別 故 舊, 如 參 謀 總 長 林 蔚, 財 政 部 部 長 俞 大 維 等, 先 後 探 視 過 陳 儀, 林 蔚 勸 陳 儀 寫 一 紙 悔 過 書, 向 蔣 介 石 認 錯, 並 說 這 樣 做 可 能 獲 得 自 由, 陳 儀 斷 然 拒 絕, 說 : 我 有 什 麼 錯! 他 ( 蔣 介 石 ) 不 高 興, 可 以 殺 我, 我 已 年 近 七 旬, 死 得 了, 悔 過 書 我 不 能 寫, 林 蔚 說 : 總 得 讓 蔣 先 生 下 台 呀! 陳 儀 說 得 更 是 斬 釘 截 鐵 : 下 不 下 台 是 他 的 事, 我 沒 有 要 他 把 我 抓 起 來; 陳 儀 的 老 朋 友 何 應 欽 和 張 群 等 人, 曾 請 求 蔣 介 石 對 陳 儀 寬 大 處 理, 蔣 介 石 提 出, 要 陳 儀 給 張 治 中、傅 作 義 寫 一 封 公 開 信, 表 示 自 己 痛 改 前 非, 並 對 張、傅 兩 將 軍 的 背 叛 黨 國 行 為 予 以 譴 責, 陳 儀 得 知 後, 立 即 義 正 詞 嚴 地 表 示 : 張 文 白、 傅 宜 生 兩 將 軍 敢 於 同 全 國 人 民 站 在 一 起, 做 得 十 分 勇 敢, 只 有 頌 揚, 不 能 譴 責, 我 一 生 殘 害 人 民, 只 有 這 一 件 事 ( 指 附共 ) 做 對 了, 可 以 贖 罪 於 萬 一, 更 沒 有 什 麼 可 改 悔 的, 陳 儀 與 國 民 黨 當 局 決 絕 的 一 次 次 表 示, 都 傳 到 蔣 介 石 耳 中, 使 他 大 為 惱 怒, 為 了 殺 一 儆 百, 也 為 了 一 泄 心 頭 之 憤, 蔣 介 石 終 於 下 達 了 對 陳 儀 進 行 軍 法 審 判 並 予 以 槍 決 的 命 令, 1950 年 3 月 1 日, 蔣 介 石 在 台 灣 復 職 後 為 何 要 拿 陳 儀 開 刀, 知 情 者 說 法 不 一, 歸 納 起 來 有 三 條 : 一 是 蔣 介 石 為 解 脫 二 二 八 事 件 的 罪 責, 樹 立 民 主 形 象, 借 陳 儀 之 頭 以 泄 民 憤, 持 此 觀 點 者 是 自 稱 曾 任 陳 儀 侍 衛, 後 任 陳 儀 機 要 秘 書 的 舒 桃 ( 本 名 舒 元 孝 ) ,1995 年 2 月 28 日 下 午, 舒 桃 召 開 記 者 會, 宣 稱 目 睹 官 方 處 理 整 個 事 件 的 過 程, 並 親 眼 看 過 蔣 介 石 發 給 陳 儀 指 示, 格 殺 勿 論, 寧 可 錯 殺 一 百, 不 可 放 過 一 人 的 電 文, 重 申 陳 儀 只 是 蔣 介 石 下 令 殺 人 的 代 罪 羔 羊, 並 希 望 聯 繫 陳 儀 的 後 代, 共 同 為 老 長 官 進 行 平 反, 二 是 蔣 介 石 為 發 泄 第 三 次 下 野 的 積 憤, 持 此 觀 點 的 是 李 宗 仁, 他 在 觀 察 有 年 後 寫 道 : 蔣 氏 每 次 下 野 總 要 殺 一、 二 要 員 以 泄 其 胸 中 的 積 憤, 民 國 十 六 年 八 月, 遭 難 者 為 第 十 軍 軍 長 王 天 培 和 第 十 四 軍 軍 長 賴 世 璜, 再 次 則 為 鄧 演 達, 民 國 三 十 八 年 下 野 時, 遭 殃 的 則 為 陳 儀, 三 是 因 策 反 湯 恩 伯 被 毛 人 鳳 借 蔣 介 石 之 刀 殺 之, 持 這 種 觀 點 的 是 任 京 滬 杭 警 備 總 司 令 部 第 二 處 處 長 的 軍 統 特 務 毛 森, 1950 年 6 月 間, 因 時 局 關 係, 蔣 介 石 下 令 要 審 判 陳 儀, 湯 恩 伯 知 情 不 妙, 前 往 求 蔣, 傳 話 者 轉 示, 蔣 已 去 台 中, 湯 恩 伯 拜 請 當 年 在 滬 共 患 難 的 谷正綱、 雷震、方治 及 上 海 市 市 長 陳良 等 人 轉 救 緩 頰, 雷 震 說 老 頭 子 為 了 殺 人 立 威, 谷 等 認 為 蔣 要 用 陳 儀 的 頭 顱 鎮 壓 人 心, 陳 良 認 為 陳 儀 犧 牲 定 了, 湯 恩 伯 又 請 毛 人 鳳 求 蔣 遵 守 諾 言, 饒 陳 一 命, 毛 特 來 湯 府 覆 命 說 : 天 威 難 測, 我 已 懇 求 過 了, 沒 有 用。 辭 出 後, 毛 森 在 送 毛 人 鳳 回 家 的 路 上, 埋 怨 他 : 你 做 事 沒 有 肩 胛, 不 負 責 任, 當 時 湯 恩 伯 講 好 的, 唯 一 的 要 求 是 要 保 全 陳 儀 一 命, 蔣 既 曾 允 諾, 你 應 據 理 力 爭 才 是。 毛 人 鳳 被 責 怪 之 後, 卻 聳 聳 肩 說 : 你 忘 了 嗎? 張 超 就 是 死 在 陳 儀 的 手 上 的! 毛 森 認 為, 依 毛 人 鳳 當 時 的 語 氣 看 來, 他 在 受 託 飛 溪 口 向 蔣 介 石 報 告 時, 可 能 當 作 大 功 一 件, 而 並 未 向 蔣 提 出 湯 恩 伯 所 要 求 保 全 陳 儀 生 命 的 條 件, 才 置 陳 儀 於 死 地, 並 使 湯 恩 伯 蒙 受 賣 師 求 榮 的 罵 名。 1950 年 6 月 9 日 上 午, 行 政 院 國 防 部 軍 事 法 庭 對 陳 儀 進 行 了 軍 法 審 訊, 審 判 長 是 顧 祝 同, 陳 儀 的 罪 名 是 勾 結 共 匪, 陰 謀 叛 變, 審 判 開 始 時, 陳 儀 身 穿 整 潔 的 西 裝, 昂 首 健 步 進 入 法 庭, 神 色 莊 重 而 嚴 肅, 接 著, 證 人 湯 恩 伯 穿 上 將 服, 悄 悄 從 一 旁 進 入 法 庭, 他 下 意 識 地 向 陳 儀 敬 禮, 陳 儀 不 屑 一 顧, , 當 時 引 起 旁 聽 席 上 一 陣 騷 動, 有 敬 陳 儀 的, 也 有 恥 笑 湯 恩 伯 的。 審 判 長 問 陳 儀 : 你 為 什 麼 要 勾 結 共 匪? 陳 儀 說 : 當 時, 總 統 下 野, 從 前 線 退 下 來 的 大 批 部 隊 湧 入 浙 省 境 內, 軍 紀 敗 壞, 人 心 惶 然, 全 省 父 老 兄 弟 心 裡 都 想 著 避 免 兵 禍, 基 於 士 紳 和 民 眾 意 見, 乃 派 外 甥 丁 名 楠 赴 滬, 意 在 保 護 滬 杭 人 民 不 致 遭 受 兵 災, 我 為 人 民 辦 事, 何 罪 之 有? 接 著, 陳 儀 對 策 動 湯 恩 伯 起 義 的 條 款, 即 所 謂 罪 證, 一 一 作 了 辯 護, 他 說 : 至 於 原 函 所 列 之 停 止 防 禦 工 事, 依 據 過 去 經 驗 所 得, 每 感 徵 工 徵 料, 往 往 無 補 戰 益, 徒 增 人 民 負 擔, 依 據 民 主 主 義 改 編 軍 隊, 如 果 和 平 成 功, 所 謂 國 軍 部 隊 當 然 要 依 據 民 主 主 義 方 式 改 編 取 消 名 義, 給 予 相 當 職 位, 也 就 是 說 和 平 成 功, 所 有 部 隊 番 號 取 消, 於 取 消 後 即 給 予 相 當 職 位, 並 取 消 戰 犯 名 義, 保 護 一 切 屬 公 財 物, 不 得 破 壞, 如 果 講 和 的 話, 當 然 要 保 護 一 切 國 家 財 產, 陳 儀 利 用 軍 事 法 庭 這 個 講 壇, 向 旁 聽 席 上 的 中 高 級 軍 官, 並 通 過 他 們 向 所 有 國 民 黨 軍 政 人 員, 宣 傳 自 己 的 正 確 主 張 和 正 義 行 動! 審 判 官 無 法 對 答 陳 儀, 就 要 旁 證 席 上 的 湯 恩 伯 提 供 證 詞, 湯 恩 伯 臉 色 慘 白, 囁 嚅 地 說 : 我 對 犯 人 陳 儀, 確 實 是 一 生 受 恩 深 重, 難 以 言 喻, 正 圖 報 不 暇, 何 肯 檢 舉 他? 只 因 我 忠 黨 愛 國 情 深, 不 得 不 忍 痛 檢 舉, 不 能 再 顧 及 陳 儀 對 我 的 深 恩 大 德。 1950 年 6 月 18 日 凌 晨, 陳 儀 在 囚 室 接 到 國 防 部 高 等 軍 法 合 議 庭 三 十 九 勁 功 字 第 六 十 八 號 判 決 書, 判 決 書 中 說 : 被 告 因 叛 亂 一 案, 經 本 部 判 決 如 下 : 陳 儀 煽 惑 軍 人 逃 叛, 處 死 刑, 剝 奪 公 權 終 身, 除 留 其 家 屬 必 需 生 活 費 用 外, 全 部 財 產 沒 收, 判 決 書 發 出 的 日 期 是 6 月 9 日, 就 這 樣, 蔣 介 石 將 陳 儀 送 上 了 斷 頭 台, 蔣 介 石 明 知 陳 儀 與 蔣 鼎 文 積 隙 甚 深 而 故 意 派 遣 其 為 監 斬 官, 宣 判 完 畢, 法 官 問 還 有 什 麼 話 要 說, 陳 儀 回 答 : 我 沒 有 什 麼 話 要 說, 我 死 後, 將 我 的 屍 體 火 化。 接 著, 陳 儀 冷 冷 地 看 了 蔣 鼎 文 一 眼, 淡 淡 地 說 了 聲 好 吧! 便 吩 咐 炊 事 兵 陶 承 喜 燒 水 沐 浴, 浴 後, 陳 儀 從 容 不 迫 對 鏡 整 容, 更 換 衣 服, 穿 上 潔 白 的 襯 衣 與 米 色 西 裝, 繫 好 黑 色 領 帶, 穿 上 烏 亮 的 黑 皮 鞋, 戴 上 四 邊 上 卷 的 呢 帽, 陳 儀 著 裝 完 畢, 蔣 鼎 文 命 人 捧 上 一 盤 食 物 和 一 瓶 酒, 但 陳 儀 拂 袖 而 起, 傲 然 地 說 : 用 不 著, 走 吧! 兩 個 軍 士 上 前 挾 持 陳 儀, 陳 儀 雙 手 一 甩, 神 色 鎮 定 地 走 出 囚 室, 大 步 前 行, 跨 上 一 輛 指 定 的 吉 普 車, 車 抵 馬 場 町 刑 場, 天 色 方 曙, 星 光 微 弱, 陳 儀 神 態 鎮 定 地 下 了 車, 凜 然 地 對 行 刑 人 員 說 : 向 我 頭 部 開 槍! 說 畢, 便 義 無 反 顧 地 大 步 向 前 走 去, 邊 走 邊 說 : 人 死, 精 神 不 死! 人 死, 精 神 不 死! 在 兩 聲 淒 厲 的 槍 聲 後, 陳 儀 就 這 樣 此 走 完 他 最 後 的 人 生 路, 得 年 68 虛 歲。 陳 儀 死 後, 遺 體 由 其 五 弟 陳 公 亮 遵 照 陳儀 遺 囑 予 以 火 化, 骨 灰 安 葬 在 台 北, 墓 碑 上 只 刻 陳 公 退 素 之 墓 六 個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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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1) :
1樓. 亓官先生
2020/01/19 16:25
證明陳儀是社會主義者
有點長
但是很精彩
解答許多問題
證明陳儀是社會主義者
比自傳還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