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查不公開,不止於偵查庭裡的內容,還包括在法院等待之花絮(如能影響案情),閉嘴就好,anybody又何必在 http://blog.udn.com/coffeejelly/3210815 「偵查庭外花絮」攻擊茶貓,都已進入司法程序,何必如此,俺以為十分不智。談長相什麼的,與案情有關嗎,純粹人身攻擊罷了。
茶貓過去在聯網做了什麼,那不就是偵查內容嗎,anybody在開過偵查庭後公開在聯網絮絮叨叨地數落茶貓過去作為,那不是又牽扯到偵查內容嗎?
anybody在2009/8/10此文,提到「警察問茶貓為什麼要開這麼多個部落格,茶貓回答,因為我都寫「善知識」,呵呵!」,那是檢警的偵查內容啊,怎麼可以公開呢?警察和檢察官問什麼問題,都包含在司法程序以內,妳沒有得到問話警察同意,該管區派出所同意,被問話人茶貓同意,就公開這個問茶貓的問題,已經違反司法程序的遊戲規則了。
好!妳這文說茶貓很醜,妳學過骨骼構造學,是不是?真奇怪了,女人何苦為難女人,長得美醜,有什麼關係,人心好才是重要。
妳真胡塗,說「我現在無論是走在台中街頭或者台北街頭,都還有人跟我搭訕。可是,下次開庭,我一定要請檢察官好好檢視,所有包括你的和解書和你給我的照片,這些才是官司的重點」,那根本不是官司的重點,有人跟妳搭訕,意思是男人吧?與案情有何相干。搭訕足以作為美醜的標準嗎?穿著入時,渾身發射出性魅力,很容易讓男人搭訕,而輕薄之男子也很容易去搭訕女人,被搭訕算哪門子標準,真胡說八道了。anybody很喜歡男人來搭訕嗎?
網路是虛擬世界,有人說得癌症,有人說要上吊,有人隨之起舞,怪要怪自己沈不住氣,不去印證就窮緊張。頂多,對方是一個習慣性的網路說謊家而已,和刑法不相干,直到做出可以證明的公然誹謗或侵犯個人隱私權行為,才與刑法相干。
根據anybody,茶貓如果真的寫過「茶貓=搶手=無價=名牌」,頂多茶貓的自我形象很膨脹,有人認為他或她是上帝,那是心理問題,不是法律問題。
倒是anybody自己引述的文章http://blog.udn.com/coffeejelly/2418592「茶貓nanasmile!應你的要求,我告你了(更新版--原來茶貓給的和解書上的資料都是假的)」,俺讀了嚇一跳。
一,妳怎麼可以在聯網公開和解書,那是私下寫的,對不對?對方給妳不實資料,妳去告就是了,妳不能公開和解書,更不可以寄妳對茶貓的指控給與案情無關之人。
二,茶貓並沒說出名字啊,她用百加和小明,反倒是anybody口口聲聲對號入座,妳若不說,俺也不知小明是誰,對不對?
三,anybody在http://blog.udn.com/coffeejelly/3188879「代轉茶貓對承辦刑警的不滿」這篇在偵察庭後公開發表的文章裡,有影響案情發展之嫌,她自抒發感情,妳多事代轉個什麼勁呀。但是anybody在http://blog.udn.com/coffeejelly/2418592「茶貓nanasmile!應你的要求,我告你了(更新版--原來茶貓給的和解書上的資料都是假的)」裡:
警察局花絮:
我真傻!警察一直消遣我說,你怎麼會相信茶貓(心之光)給你的和解書是真的?
我說:「上面有茶貓的簽名和印章還有身份證字號啊!」惹來警察一陣大笑:「你要多少身份證字號,我都可以編給你!你要什麼名字的印章,我也可以刻給你!」
連坐在旁邊的二十歲替代役男也笑我,氣死我了!
妳瞧,妳只讓俺這旁觀者,妳在網路公開茶貓住新營等個人資料的無辜聽眾,看到你們南投(是南投吧)的管區警察很差勁,和百加說的小明案一樣,差勁的人民保姆。你們說的南投警察,形象是完全相同的咧。他們不幫助人民,只在消遣人民,還把人民氣死,連比較純真的替代役男也被教壞了!他們全體都在笑人民!而且他們很會編身份證字號,亂刻印章!中華民國真亂啊。(以上是根據anybody在網路對南投警察的評價)
怪了,明明妳個人對南投警察的看法相同,又為何代轉百加(根據妳是茶貓)的想法?想影響檢警對訴訟當事人的印象?妳乾脆直接陳述妳對南投警察的看法算了。
- 12樓. 張爺2009/08/14 14:55小肉球栽贓又一例證
小肉球妄指樓下的Joy是anybody分身
我們讀anybody文章三年了,很熟悉他的文風和個性
這位Joy或許是聯網網友,但他慢條斯里的作風絕非急驚風的anybody所能模仿的
小肉球把anybody當假想敵,太過投入以至於「看到黑影就放槍」
還有~~小肉球的自辯令人昏昏欲睡,毫無說服力,那些緊咬anybody卻師出無名的連番攻擊,問題其實出在小肉球自己的個性。
你很喜歡聳動標題?又是愛哭威爾森,又是小肉球誹謗,又是小肉球栽贜。
你真是太膽大妄為了。
你是什麼東西!
怎樣,俺就敢這麼說你。
張爺,你認為俺之所謂「自辯」讓你昏昏欲睡,那麼,你可能有失眠的毛病,關俺什麼事。拜託,請別把自己的生理問題加諸無辜者。
你還有臉去指責別人!你妄稱俺為司空摘星之分身,怎麼著,你是人,別人不是人呀。對不起,俺讀你們那些胡話沒讀多久,瞧瞧,俺就能夠判定你張爺不是anybody的分身,對不對?
不過,也夠怪的了,依照常識比例,你這麼地涉入,做anybody的代言人兼打手,真讓俺不明白你們兩人到底是什麼關係。
按照你的智力,你應該一眼就看清楚,可是你看不清楚,還如此一味介入,真讓人狐疑咧!哦,還有,你們輪番上陣呀。
你說,「小肉球妄指樓下的Joy是anybody分身」,假如不是,請現真相真貌,又何必遮遮掩掩。蒙著臉,去攻擊別人,差勁透了,下級透頂,是不是?
再對不起,你張大爺說JOY慢條斯里,怪怪,俺倒認為這個馬甲JOY是急驚風,才剛「呵呵」,立刻就「哈哈」三下子,而且思維一樣。俺若是她,俺會等一下子。
隨便你,對方要蒙臉捉黑,能怪俺去揣測?怪著咧,兩到三天了吧,怎麼正主兒anybody不出來,你不說anybody是急驚風嗎?
去你的!早有過往神明對小肉球說JOY這大姑可能是誰誰誰。俺不知那些過去名字,但憑俺的認知,俺不同意。此外,小肉球不是笨蛋,誰指什麼,俺就信啊,尤其匿名者。
俺對你張爺的興趣,來自俺早早早就知道你那芭樂時報,但很納悶你怎會碰到anybody就大反常態。
俺對大反常態,很有興趣!
小肉球 於 2009/08/15 10:26回覆 - 11樓. JOY2009/08/13 18:31哈哈~~(下)
因為UDN對回應有2000字的限制,所以前文分成兩集,加上UDN系統怪怪的,一下不允許這些字,一下又允許了,所以本來要再拆成兩集(中)(下)的文在(中)集就貼完了,怕小肉球和路人一頭霧水,特此說明。
除此之外,我對小肉球所言這點:
「俺不喜歡anybody搞一言堂結黨營私。俺請問姑娘,她與茶貓之爭,她與司空之爭,占了多少聯網篇幅?寫的那麼激動,那麼細,俺同樣可以拿姑娘的論點請姑娘應用在anybody身上,姑娘請自問你是否偏心。她去告便是,為何寫那麼那麼多,去攻擊對方,包括茶貓,包括司空摘星?然後,必看到一窩子人在附和,一起圍攻她的敵人。這是好現象嗎?」
那麼在我尚未回答您之前想問:
「網路上因為一句不重聽的話就告上法庭,這是好現象嗎?」
「一個人辱罵一個人上百篇文然後寫善知識,這是好現象嗎?」
「您避重就輕單針對anybody,和其他人一樣針對同一個敵人批評,即便其他人未公開授意,您的做法能不稱得上「結黨營私」嗎?」我現在回答您的問題:
「茶貓的文不給回應,anybody在自己的網誌上針對自己的委屈抱怨或對路過的人提出說明,有何不妥?她激動嗎?那還不錯,那麼激動還不會說人家什麼『無情無義無理無德』,光是這點,您不覺得她很可愛嗎?她沒告,因為她善良,她知道網路歸網路、現實世界歸現實世界,文字糾紛用文字來解決。您只看見附和她的人,您又豈看得見檯面上下附和對方的人呢?您不就是其中一個嗎?附帶一點,anybody提到關於茶貓外表之事,我印象中似乎是茶貓先說anybody背影好,正面….,您都這樣誇張反擊自己的不滿了,怎麼anybody不行?更何況我解讀起來這anybody的文裡還有對茶貓脫軌行為的理解哩!當然,任何人對任何人的人身攻擊,我個人都認為不妥。」
我不能再說了,再說可能又得拆成兩集,那就不好意思了。
路過的我,只有一句話送您:
我們也許不知道來龍去脈是什麼、事實真相是什麼?但至少該知道什麼話該說,什麼話不該說,比如羞辱人家的靈魂的話真的萬萬不要說。
咦,大姑若不是anybody,那麼在乎茶貓不容人回應做什麼?她說她的,管她呢!大姑在乎到必須向俺說明你在乎,哎喲!
好像是七月底吧,小肉球的記憶力很怪,想記就記,不想記一概不記,大姑好像公開說了什麼話,在網路,俺完全不記得出庭時日,在網路聞知,誰記那些,八月要出庭吧,大姑好像在網路對一位關鍵證人放話:
請大老鷹姐姐嚴肅看待,法庭上作偽證的嚴重性!
哎哎哎喲喲,怎麼沒人看出這句話的嚴重性呢?
竟然明知某人為關鍵證人,竟然預先設定及假想某人會做偽證,竟然公開在網路去影響其人往後的證詞,哎哎哎喲喂!講這句話,司法程序已展開,意思是妳講的不合我意便是偽證,對不對?然後,可以推演犯圖,為求證詞遂已意,再可以推演到人情和可能脅迫等等。真是太愛亂講話了!
你們那些案子呀,俺根本沒進入,做案子很累人,需要一股熱誠,俺對私人爭執沒有興趣,但是俺若進入一個案子,切入點會與一般律師不同,手法會不同。
容俺指出,你這馬甲JOY寫那麼長,說「怕小肉球和路人一頭霧水」,坦白說,咱們看戲罷了,誰關心那些茶貓或司空與大姑的爭執細節呀,又太自我中心了,把自己事當天下事。
瞧,俺就能不管,一時興起和大姑及大姑的張爺玩幾手而已。
瞧,俺現在知道茶貓不准文章回應,你有沒有看到俺管她怎樣?俺曾去她那裡建議她提供回應,她刪去俺留言,並改為不准留言,好,她的意願,隨便,又怎樣。
全世界,俺瞧,也只有JOY大姑在乎茶貓的文不給回應!
全世界,俺瞧,也只有anybody那麼在乎。
她又沒指名道姓,茶貓那裡人氣甚低,俺就說,anybody幹嘛趕盡殺絕呀?
你,哎喲,哎哎喲喂,你說「您只看見附和她的人,您又豈看得見檯面上下附和對方的人呢?您不就是其中一個嗎?」
你那麼怕陣營鬆散呀,我的老天呀,你把聯網當什麼了呀。
人氣,推薦,乃人間世之鏡花水月呢。
你真入了邪道!你不是路過打醬油的,路過打醬油的,哪像你。
別胡說俺羞辱別人的靈魂,你要自作解讀是你家的事。嘿嘿(敗托別再學俺),anybody如何去攻擊異己,搜索別人言論,不就事論事,將別人踐踏腳下,難道要對方不還擊嗎?只不過,全為了網友不願站邊而已!
小肉球 於 2009/08/14 10:23回覆 - 10樓. JOY2009/08/13 17:43哈哈~~(中)
小肉球說自己:
「俺很注重公平遊戲原則」
(JOY:是依您的定義和依您的規則才算數嗎?)
「也永遠不會把任何已成朋友的人列入黑名單的。」
(JOY:永遠不會把朋友列黑名單卻在彼此有過節之後就指名道姓哇啦哇啦批評對方的人又如何呢?)
「這裡網友均知,小肉球沒有太多時間串門子。」
(JOY:嗯~~看來張爺家、司空摘星家、anybody家、茶貓家和一堆政治版都沒門。)
「俺捐款都匿名,不喜歡這麼招搖。」
(JOY:那您現在說的是什麼?)
「俺在網路說每一句話都很小心。」(?)
「俺的記憶力不是蓋人的」(?)
「俺在狀況外有何錯」
(JOY:狀況外的批評、說長道短,符合您自詡的:客觀、重條理邏輯和公理正義嗎?)
「俺憑客觀經驗去論述。」
「俺雖是電腦白痴,但極重條理邏輯和公理正義。錯就錯,對就對,沒法子說服俺的,雖千萬人吾往矣」
「俺從頭到尾都沒生氣咧,包括對anybody在內。」
(JOY:沒生氣就把人家說成這樣了,要是生氣了,豈不要動刀動槍了呢?)
「俺小肉球論什麼,都集中在一個議題」
(JOY:是嗎?您上面形容anybody那些話跟您要談的議題有關嗎?談anybody扯YST、大陸網民和政治版幹嘛?)
「俺剛來此,第一個就認識你。」
( JOY:您如果不是記性不好,就是對「認識」這兩個字的定義與常人不同才會這麼說。)
「俺不大理會小民小婦的口舌之爭,為這種芝麻大事,尤其你這種人格,太不值得」
(JOY:是嗎?就不知道您洋洋灑灑的寫幾大篇anybody為的是什麼喔?)
「之所以反共,就為反老共違反民主自由人權。」
(JOY:您可能不知道,設誰黑名單也是民主自由的人權。)
「俺不矯情,哪有躺著挨打的道理!」
「俺最討厭裝佯咧」
「俺很注重公平遊戲原則」JOY曰:以上小肉球的自述請大家認真讀完她針對anybody所寫的幾篇文再自由心證吧!
小肉球語錄:
「天下哪有這種霸道的事,當俺是蝦米人呀,硬要別人順自己的意。」
「對一介布衣,屬於言論自由範疇,但罵私人不符事實的話,就有辦法治他了。」
「誰的道理能夠橫行天下呀,一定要正反推演!」
「人生在世,應該服從公平遊戲原則」
「友情就那麼經不得考驗嗎?」
「議題是議題,與友情無關」
「論戰的美妙處在於從那個過程中可以理清事理」
「俺說呀,做人不可以太虛假」
「天下哪有這種動不動就寫嚇死人的長篇大論在部落格訴苦的」
「這女子絕不天真善良,誰再說她天真善良,該打屁股咧」JOY曰:請小肉球把這些語錄放在桌邊當座右銘,相信思維必更有長足的進步;我個人尤其認同這句喔:「但罵私人不符事實的話,就有辦法治他了。」
我相信看過anybody給您的回應的人都看得出來,anybody只是對您的評論提出說明(她還活著,不像MJ不能回嘴,套句您的話:哪有躺著挨打的道理!),再說anybody對您最麻辣的形容詞也不過是:「潑婦罵街」,回過頭來瞧瞧您上頭說了人家什麼?您自己如果做不到的原則,就請不要一再地用這些原則來要求和批評別人,也請不要將您對自己潛在的不滿強扣在別人的頭上,人家沒有義務接受這些。當真要提「公平遊戲規則」,我說:您被設黑名單,就把她設回來呀!公平。她引用,您就引用呀!公平。說人家設您黑名單幹嘛又去您家,我請問:是誰規定設人黑名單就不能去對方家裡回應引用?要人家照著您的遊戲規則走,您怎麼還好意思說anybody「順我者昌,逆我者亡」?
姑娘我跳出來回您,是因為您,您破壞了「女人」、「旁觀者」、「局外人」的形象,了嗎?我偏心?我還大中至正哩!!
大姑呀,俺必須去遛狗,大姑待會見囉。好玩!
對了,你別老是學俺嘛,俺有專利權的,俺喜歡嘻嘻,你就來呵呵哈哈。
~~~~~~
你真的很好玩,俺叫你姑娘時你應該緊張一下,你居然也自認為姑娘起來,真叫小肉球笑到不行。你Joy馬甲(分身啦)頭帖,俺已有五成認為你是何人,從呵呵到哈哈(上)、哈哈(中)、(哈哈)下,俺已知你為何人,十成的認定了。
怎麼那麼愛匿名呢,搞小花招呢,瞧瞧俺,小肉球從來不玩花招,不搞分身。
這就是邪與正之分。
你幹嘛JOY, JOY 的,累不累呀。
你這帖沒什麼值得回應的。只有:
JOY:永遠不會把朋友列黑名單卻在彼此有過節之後就指名道姓哇啦哇啦批評對方的人又如何呢?)
大姑,你忘了一點,俺不知道被列黑名單。七月份俺在俺部落格揭文,因為大姑欺負了俺的朋友,方法和對俺那時一樣,要別人順自己的意思。那時才想起去你家問一下,才發現被列黑名單。
JOY:「俺捐款都匿名,不喜歡這麼招搖。」(JOY:那您現在說的是什麼?)
大姑,確實你在招搖啊,什麼都照生照生會,然後有牙套小姨他們拜服呀,你再表示沒什麼呀,為善不欲人知呀,你力小人薄呀,他們再次拜服呀,你經營你那圈子就是這樣建立起人氣,對不對?
俺是沒對大姑生氣,和你玩玩而已。你扯YST,就是扯大陸網民和政治版,別否認了,那和大姑有何相干?哪有這種事,你自己扯,還怪別人還擊,真是太自我中心。嘻嘻,要俺做大姑的語錄嗎,會很精彩!加上小肉球不凡的旁白,俺會插科打諢,包準有趣到極點。
但你,裝JOY 的 anybody,值得俺為你花時間嗎?
至少俺還有語錄,你不值得俺去做語錄。
俺就算準你沈不住氣,憑沒人會如此細碎,沒人會如此深入與自己不相干的狀況,沒人會如此擁護,再迷的粉絲憑你這案例不可能,更憑JOY與anybody相同的思維和行動模式,憑動機,俺要說:
嘟!壞習慣總不改,又喜歡搞匿名了。
嘻嘻,你自己也知道「潑婦罵街」不好啊,那是標題咧!下標與內容,份量不一樣咧。至於你的內容,俺懶得去追究,你那幾篇針對俺的,俺倒是存了起來的,因為那針對俺。
俺懶得用解剖刀去剖析妳那些胡話混話。
姑娘我跳出來回您,是因為您,您破壞了「女人」、「旁觀者」、「局外人」的形象,了嗎?我偏心?我還大中至正哩!!
大姑,你還真以為俺叫你姑娘咧!
小肉球 於 2009/08/14 09:23回覆 - 9樓. JOY2009/08/13 17:22哈哈~~(上)
下面引號這九句話是您提及anybody的幾篇文中,公開形容(我相信多數人都會同意那是「罵」,也相信很多人也會同意那叫「辱罵」,在這裡我用「公開形容」這四個字還是因為我對您的厚道。),其中這「無情無義無理無德」您還老實不客氣地說了兩次。
「麻煩精」
「最零碎、最多嘴的人」
「心氣強硬愛逞口舌之快的女人」
「無情無義無理無德,零碎極了」
「『無情無義無理無德的女人』」
「你接近legion,自己去查聖經。」
( JOY查給您: 路加福音八:30 And Jesus asked him, saying, What is thy name? And he said, Legion: because many devils were entered into him.)
「沒有原則的人類」
「黨同伐異的典範」
「絕不天真善良」JOY曰:如果anybody不天真善良,被說成這樣。。不要說九句啦、光學人家一句就告,早就告到黃泉也,不多費口舌!
小肉球批評anybody:
「硬要別人順自己的意」
「世界如果被anybody統治會變成老共式一言堂」
「好假」
「待人沒有誠心」
「太狡滑」
「邏輯很不通。」
「自我中心」
「很會顛倒是非」
「很荒謬,很自私」
「很喜歡作全面人格攻擊」
「你的心,實在是很不好的,很混亂的」
「你的人格,怎麼越來越低呢」
「小人無所不為」
「平日慈善模樣,順我者昌,逆我者亡,又膽小」
「邏輯全繞著anybody自己在轉。」
「故意稍稍扭曲事實以製造利於自己的效果。」
「凡事只看對自己的利益,當時感覺好,尊重感受,一時感覺不好,是什麼都會哇啦哇啦亂說一通的人。」
「自己闖禍,沒學到教訓,嘴巴和心理還是那樣。時間搞的亂七八糟,邏輯扭曲顛倒」哎呀,姑娘好虛假,又提厚道。敗托,你已經給妳自己戴高帽戴兩次了,你不厚道,而且俺已經知道姑娘是何人了。
辛苦你了,一般人不會費這麼多工夫。
俺也可以這麼做,如同俺去蒐集anybody對俺說的文字,那麼斷章取義地做個剪貼簿。俺可以這麼說嗎?嘻嘻,你真閒哪,去忙這種事,很沒有意義。
「麻煩精」---是呀。
「最零碎、最多嘴的人」---對呀。
「心氣強硬愛逞口舌之快的女人」---俺真會描述人,好正確的人格剖析!
「無情無義無理無德,零碎極了」---因為只有自己!一切為自己!
「『無情無義無理無德的女人』」---萬歲!Bonsai!
「你接近legion,自己去查聖經。」---結黨營私,已入邪道!無法見如來!
「沒有原則的人類」---確實沒有原則!
「黨同伐異的典範」---這是解釋接近legion!本來就黨同伐異!
「絕不天真善良」---天真善良是假相嘛!JOY曰:如果anybody不天真善良,被說成這樣。。不要說九句啦、光學人家一句就告,早就告到黃泉也,不多費口舌!---請去告呀,俺說的都是意見表達,並無不實之事實陳述,更何況俺乃是根據anybody對俺之人格誹謗作出還擊。請務必去告,嘻嘻!
「硬要別人順自己的意」--Yeh!正確!俺對你的評價。
「世界如果被anybody統治會變成老共式一言堂」--沒錯!
「好假」---你是很假,喜歡玩花招。
「待人沒有誠心」---正中紅心!
「太狡滑」---完全正確!
「邏輯很不通。」---確實是弱項!
「自我中心」---一語中的!
「很會顛倒是非」---完全沒錯!
「很荒謬,很自私」---是滴!
「很喜歡作全面人格攻擊」---發現很喜歡如此攻擊別人!
「你的心,實在是很不好的,很混亂的」---是啊,入了邪道!進入迷障!
「你的人格,怎麼越來越低呢」---確實沒有越來越高!
「小人無所不為」---例如俺是君子,俺就不公開悄悄話,不背叛朋友!
「平日慈善模樣,順我者昌,逆我者亡,又膽小」---對呀,逼人家站邊!
「邏輯全繞著anybody自己在轉。」---因為太自我中心!
「故意稍稍扭曲事實以製造利於自己的效果。」---一貫手法!
「凡事只看對自己的利益,當時感覺好,尊重感受,一時感覺不好,是什麼都會哇啦哇啦亂說一通的人。」---俺說的沒錯!
「自己闖禍,沒學到教訓,嘴巴和心理還是那樣。時間搞的亂七八糟,邏輯扭曲顛倒」---是啊,顛三倒四,混淆時空!咦?還有沒有?小肉球說得很對啊!俺認為她就這樣---或你就這樣。
小肉球 於 2009/08/14 06:19回覆 - 8樓. 張爺2009/08/13 14:49連「概念」是什麼都搞不清楚的小肉球
張爺說
「原來,小肉球把主觀的「俺不知」當作評論客觀事件的前提了,把自己的「無知」或著「佯為不知」,當作「斷章取義」的藉口,小肉球啊,這可是擺明的,存心的,故意的歪曲事實哩!」
小肉球說
「張爺把俺說的「不知」偷換成「無知」或「佯為不知」,嘖,手法太明顯了。 「不知」不等於「無知」或著「佯為不知」,因此張爺「偷換概念」。」
事實上,小肉球所謂「俺不知」並不是一種客觀的「概念」,而是主觀「宣稱」。既然不是「概念」,又哪裡「偷換」得了?小肉球外行硬充內行,將「概念」與「宣稱」混為一談,實在令人捧腹。
事實上,小肉球所謂「俺不知」並不是一種客觀的「概念」,而是主觀「宣稱」。既然不是「概念」,又哪裡「偷換」得了?小肉球外行硬充內行,將「概念」與「宣稱」混為一談,實在令人捧腹。
張爺,別捧腹,當心笑岔了氣。
你錯了,俺所謂「俺不知」並非客觀的「概念」,而是認知事實的陳述,對俺這個自然人來說,俺從個人認知作出事實陳述,並且它真實不虛,在俺的認知經驗中,確實從沒看到任何茶貓對anybody長相的評論。
你將此個人事實陳述,經過你主觀的銓釋,作出一個主觀的假結論,宣稱其為客觀,即為「概念偷換」,你把俺之不知(對某件事之認知)偷換成俺乃無知之人,或說謊假裝不知。
小肉球 於 2009/08/13 15:10回覆 - 7樓. 張爺2009/08/13 14:24小肉球說謊又一例證
我幾時指控威佬是「司空摘星分身」啦?
麻煩小肉球把全文一字不漏貼出來
俺可沒留你們那些胡話,如果你沒說,俺收回,但你說過俺是司空的分身。
發誓看過你說威佬是司空分身,也許弄錯,或許是別人說的。
真是的!有什麼大不了的,咋咋唬唬!
過往神明,哪兒有這句話?俺真看到過咧,說威佬是司空的分身。
煩過往神明幫小肉球一下。
小肉球 於 2009/08/13 15:01回覆 - 6樓. JOY2009/08/12 12:34呵呵~~
依您的文所言,其實您大可不必對anybody的文一篇一篇的回應,誠如您上文所說的:「…..怪要怪自己沈不住氣…對方是一個習慣性的網路說謊家而已,和刑法不相干,直到做出可以證明的公然誹謗或侵犯個人隱私權行為,才與刑法相干。」
看您認為anybody是什麼就在心裡認為就好了,如果您認為她做了什麼可以證明與刑法相干的,還是誠如您上文所言的思維:「….妳去告就是了,妳不能公開和解書,更不可以寄妳對茶貓的指控給與案情無關之人。」,同樣的您怎麼可以公開批評anybody呢?其他讀者與這些事情有什麼相關呢?如果anyboy的言論給您不好的感受,您去告就是了。。。又何必一篇篇的寫anybody如何如何呢?
您這句話說得蠻好的:「女人何苦為難女人?」^____________^
您發表的這一大篇見解,如果是以「旁觀者」的眼光和立場來寫,我個人認為寫得有失公允也並不合情合理。
不過,如果您是以anybody的「敵對方的辯護者」或為您自己與anyboy的私人恩怨在「反擊」(我不願意稱之為「攻擊」是我對您的厚道),那麼這篇文就寫得合情合理了。
不過,從您一連的對anybody所發的這幾篇文看來,您都無法也不能自稱為「旁觀者」或「第三者」。所以基於私心的偏頗,我想任何人都能理解那當中的意義。
http://blog.udn.com/meatball2/3135430 (司空摘星與anybody之爭:俺的判斷標準)
http://blog.udn.com/meatball2/3141012(coffeejelly (a/k/a anybody) 請盡量引用俺的文章!)
http://blog.udn.com/meatball2/3166149(回 anybody的 2009/07/17文:自相矛盾,自掘墳墓?)http://blog.udn.com/meatball2/3171065(網路有這種人格,見識到了,回anybody文)
http://blog.udn.com/meatball2/3173871 (回 anybody的兩個大寶貝)
http://blog.udn.com/meatball2/3190686(anybody 別丟石頭!什麼代轉茶貓不滿,打擊茶貓罷了!)姑娘,你說俺大可不必對anybody的文一篇一篇的回應,那表示她的文章很多了,事實上針對俺的不少,對不對?你叫俺不回應,卻叫她+她的張爺對俺胡說一通,姑娘你有欠公平,姑娘偏心!
姑娘沒計入小肉球的一個性格特點:俺混論壇出身滴,喜歡論戰,且有仗必打,決不挨打不還手,而且俺引為至樂,笑看人生百態。
姑娘,混網路就是要經受檢視的,什麼貨色都有,俺為何不可以批評anybody?你誤會一點,anyboy的言論並沒給俺不好的感受,俺純為辯論而辯論!
「女人何苦為難女人?」^____________^
嘻嘻,姑娘用這句話來反將俺一軍呀,姑娘打偏了,俺從沒起心去告anybody,不值得,網路鬥嘴罷了,笨蛋才把網路鬥嘴看成人生大事,卻是anybody要告茶貓,對不對?
而且,姑娘又偏心了,俺可沒批評一個女人的長相,連男人長相都沒批評過,anybody還是公開批評咧,還要影響檢察官咧,一個女人去批評另一個女人的相貌,還要比哪人受到男生搭訕的多,這就讓俺很不以為然,通常都是那些無聊男人對女人長相品頭論足,比較少看到男人去批評男人長得怎樣,居然有女人在網路公開說另一個女人醜,俺請問姑娘,這符不符合女人何苦為難女人?所以故,俺說姑娘偏心!
姑娘請勿綿裡藏針,說「我不願意稱之為『攻擊』是我對您的厚道」,姑娘的厚道,俺經受不起。俺怎會是anybody的「敵對方的辯護者」?怪要怪她一直寫文章,司空都沒寫什麼,司空沒寫什麼,俺沒有評論的材料,對不對?
至於「為您自己與anyboy的私人恩怨在反擊」,有幾一真實性存在,有人在網路侮辱你,翻你舊文,招引不相干敵人入夥圍剿,用心惡毒,難道不還擊?俺說過,俺是挨打必還手的人。
俺堅持俺是旁觀者,就他們的官司而言,但是俺並不是旁觀者,就俺對anybody現象之不滿而言。(姑娘請別第三者、第三者的,讓俺想入非非!
)
俺不喜歡anybody搞一言堂結黨營私。俺請問姑娘,她與茶貓之爭,她與司空之爭,占了多少聯網篇幅?寫的那麼激動,那麼細,俺同樣可以拿姑娘的論點請姑娘應用在anybody身上,姑娘請自問你是否偏心。她去告便是,為何寫那麼那麼多,去攻擊對方,包括茶貓,包括司空摘星?然後,必看到一窩子人在附和,一起圍攻她的敵人。
這是好現象嗎?俺請問姑娘。
嘿,還不准推薦敵方的文章,推薦茶貓文章者受到驅逐,像俺不認識司空,以為她受到欺負,跑去司空那裡想為她打抱不平,就在那時看到她向司空道歉,俺看到道歉兩字還心下一寬,但再仔細看,我的老天爺呀,那叫哪門子的道歉?而且好像她公佈別人隱私在網路。朋友就是朋友,朋友犯錯要指出,俺評了幾句,然後,她和她的好友便來遊說俺刪除俺的評論。
嘿,還不可以不服從呢!不服從,就列入黑名單。請問姑娘,這不是結朋黨以營私,樹立一言堂,是什麼?
對俺來說,這是一言堂與異言堂之爭,姑娘要說私人恩怨,隨姑娘說去。
小肉球 於 2009/08/13 14:53回覆 - 5樓. 張爺2009/08/12 11:55小肉球如何不懷好意騷擾anybody官司
一,「你說是茶貓先開頭說長相,那是很久以前,長相無關乎案情罪名的內涵,亦即案子並非某甲告某乙說某甲長的太醜。以前茶貓講什麼,俺不知,俺只知現在anybody講什麼。」(小肉球)
原來,小肉球把主觀的「俺不知」當作評論客觀事件的前提了,把自己的「無知」或著「佯為不知」,當作「斷章取義」的藉口,小肉球啊,這可是擺明的,存心的,故意的歪曲事實哩!
二,「假使當事人在司法程序仍在進行中公開發言,企圖影響或扭轉案情,或透露隱密內容,請問,可以嗎?」(小肉球)
請問隱密內容在哪裡?打從兩年前茶貓事件就是聯網的「公眾事件」。
又訴訟本身就是個「影響案情」的持續動作,哪一條法律規定刑案當事人在法庭外要「噤若寒蟬」啊!
再者,真正不懷好意,企圖影響或扭轉案情的,正是小肉球自己!
小肉球宣稱,他對anybody所有的攻擊行為是因為「anybody將小肉球列入黑名單」,且不管這是否為真正的動機,但小肉球這種說法正好自曝其短,人家不歡迎你去他的網誌,無論如何那是他的權利,小肉球居然以此細故,對一名網友牽涉的所有官司(司空與茶貓)的是非黑白作連番的顛倒:
小肉球宣稱「俺不了解案情,純就聯網道聽途說來臆測」,卻拼命為司空摘星敲邊鼓。
同時,小肉球以「以前茶貓講什麼,俺不知,俺只知現在anybody講什麼。」為藉口,來為茶貓助陣。
簡言之,小肉球對anybody以「人格誹謗」開始,以「俺不知」為斷章取義的託辭,掩飾他混淆視聽、影響官司的不正當手段與意圖。
嘻嘻,張爺抓住「俺不知」又作概念偷換了。抱歉,那是俺的疏忽,疏忽於俺高估了你的法律知識。
一,張爺把俺說的「不知」偷換成「無知」或「佯為不知」,嘖,手法太明顯了。
好。批評別人長相、說人醜,是對的行為嗎?不對。假使茶貓先罵anybody醜,俺沒看到、聽到,可是俺卻看到和聽到anybody批評茶貓長相,因此,俺所見證的不當行為乃出自anybody。無論如何,anybody已做出不對的行為。
道理很簡單。假使有人扯去邱毅的假髮,那行為不對,而俺沒看到,但如果俺親眼看到邱毅為報復去扯他人假髮,在俺來說,邱毅已做出扯假髮之實際不當行為,俺光就此行為而究論之。
在俺沒有親眼看到茶貓批評anybody的網路言論之前,某甲說,某乙說,某丙說,都屬於傳聞證據,姑且聽之、卻不信之。因此,光就批評長相,俺只親眼看到anybody做出此不當之行為,那行為存在,而茶貓的行為對俺來說尚不存在。
此外,請論理清晰。張爺一會兒說俺無知,一會兒說俺歪曲事實,俺已指出不知不等於無知,而俺並無歪曲任何事實之實證,故爾俺委實看不出你的論點有任何的效力。
二,「假使當事人在司法程序仍在進行中公開發言,企圖影響或扭轉案情,或透露隱密內容,請問,可以嗎?」(小肉球)
張爺問隱密內容在哪裡?俺已講了呀,受理警官與茶貓的對話是警方偵察內容,anybody如何能夠得知,又如何能夠公諸網路。此外,個人隱私資料無論如何均不可公諸網路---無論對方怎麼樣,像她出庭看過茶貓長怎樣,在網路那麼講,還說下次出庭還要刻意讓檢察官看茶貓各張照片。
張爺說「訴訟本身就是個影響案情的持續動作」,我的媽媽咪呀,你從哪裏得到這個結論的?No, No, 非也,非也,難不成要俺從ABC開始教你?一個案子根據訴狀而成立以後,罪名暨所犯法條是骨幹,人證物證是血肉,案情指兩造根據證據的攻防發展,訴訟不會影響案情,訴訟與案情並無因果關係。俺想,你說的可能是劇中劇或案外案,例如哪方大嘴巴出庭亂講,或哪人做出偽證,或哪人試圖賄賂收買,這些確會影響案情發展,那麼自以為受害的一造可以加告罪名,司法官可以裁定分案或併案處理。
很好啊,張爺主張訴訟當事人切莫噤若寒蟬,人人都可以變成大嘴巴--請便!
張爺呀,「真正不懷好意,企圖影響或扭轉案情的,正是小肉球自己!」,沒有證據,請毌作意氣之言,因為那是廢話!俺不懷好意?你如何證明俺不懷好意?企圖影響或扭轉案情,你如何證明?所以說,你在說廢話。俺已聲明,俺是網友,其他網友喜歡嚷嚷,俺便湊興評論一下,又有何妨,更遑論俺完全依據大聲公們在網路發表的文章來作評論。請別貽笑大方了,網友的評論能影響案情?你可真高估俺的能力了。
瞧瞧你,你又來了,「小肉球宣稱他對anybody所有的攻擊行為是因為『anybody將小肉球列入黑名單』」,「攻擊行為」又是概念偷換,你把一個假前提當成既成結論來使用呢,請莫忘anybody連續寫多文攻擊俺,還翻出YST和MJ這等不相干議題來打擊俺的人格,還不懷好意地提醒俺別忘吃藥,還百般侮辱,俺都不和她計較呢,你瞧瞧,俺可有離題去掀她其他的事情?
她可以不歡迎俺去她的網誌,但請她別來俺的網誌留言撂難聽的話--做人要公平,對不對?她將俺列入黑名單,只不過俺在評論她的文章時,不同意她向司空道歉不乾不脆,做人哪有那樣道歉的。
請你張爺看看你自己,你才在為anybody敲邊鼓,事實上,你的involvement已讓俺嘖嘖稱奇了,已不止敲邊鼓了,簡直像她的分身,但俺根據文風不同,俺不認為你是她的分身。反觀你自己,真會胡說八道,甚至到了口不擇言的地步,讓俺看了好笑,因為你一會子說威爾森是司空摘星的分身,下會子又說小肉球是司空摘星的分身,你說,你是不是讓俺發笑?全世界的人都變成司空的分身?
俺發現你一個人格特質:很會故意地亂說話。舉例來說,明明是你去翻出司空去年三月舊文,以概念偷換手法把「愛哭的威爾森」套用在你的文章標題裡,因此,你明明知道有威佬這人存在,但古怪的是,俺記得你又指控威佬是司空的分身。
矛盾,是不是?
你算了吧,論人格誹謗,俺一丁點兒也沒有沾上,俺全部都根據anybody自己的言論來批評和回應,反觀anybody太愛哇啦哇啦,她對俺之「人格誹謗」倒是可以成立的咧。
小肉球 於 2009/08/13 14:08回覆 - 4樓. 張爺2009/08/11 14:55歪曲成性
「偵查不公開,不止於偵查庭裡的內容,還包括在法院等待之花絮(如能影響案情),閉嘴就好,anybody又何必在 http://blog.udn.com/coffeejelly/3210815 「偵查庭外花絮」攻擊茶貓,都已進入司法程序,何必如此,俺以為十分不智。談長相什麼的,與案情有關嗎,純粹人身攻擊罷了。」
這段話不通,「偵查不公開」是約束檢查官,然而anybody不是檢查官,沒有偵查權,又哪有公開不公開的禁忌?小肉球不懂裝懂又一例證!
長相如何是茶貓先開頭的,誰都知道「小明」是在影射anybody,那麼anybody順勢回覆他一篇,也是在情理之內。
小肉球這裡是匿名攻擊anybody的樂園,而且攻擊內容極其歪曲之能事,如明知其非,還道貌岸然相與唱和,這與匿名分身的陰詰行徑,不啻等而下之!
你說的似是而非。
偵查不公開當然約束檢察官,但對當事人並非沒有約束,否則咱們看電視上那些名人步出法庭,嘴巴像打了封印了似的---假使當事人在司法程序仍在進行中公開發言,企圖影響或扭轉案情,或透露隱密內容,請問,可以嗎?
一,你說是茶貓先開頭說長相,那是很久以前,長相無關乎案情罪名的內涵,亦即案子並非某甲告某乙說某甲長的太醜。以前茶貓講什麼,俺不知,俺只知現在anybody講什麼。俺很納悶anybody為何現在在8/10公開在網路說「下次開庭,我一定要請檢察官好好檢視,所有包括你的和解書和你給我的照片,這些才是官司的重點」,意思是A要向檢察官證明茶貓長相難看,並且把茶貓長相難看視為兩人官司的重點,對不對?俺可沒有說錯咧!把這段話擺回Anybody的原文,從上下文來看,尤其她說她在台北和台中都有男人搭訕,她要檢察官下次開庭來選美,在她和茶貓之間選哪個更美?她要檢察官做這個、做那個,好像她們沒有告誰美誰醜吧,這不是企圖影響辦案的方向嗎?
二,你說誰都知道「小明」是在影射anybody,俺就不知道小明是誰,也不知道百加是誰,直到anybody對號入座,俺才知道誰是誰呢!
三,警察問茶貓什麼問題,那是在寫筆錄時,對不對?俺很清楚那種場景,警察受案辦理,隔著書桌坐著茶貓,一對一,受理警察是為檢察官盡警責在調查案件來由的,那是偵查程序的一部分,俺請問張爺,anybody又如何待得知警察問了茶貓什麼問題?三個可能性:一,她在旁聽到,二,警察告訴她(那就不應該),三,寫在狀子裡(但狀子內容不可公開)。俺要問了:一對一的受理程序,警察和茶貓的問答,anybody如何得知,又如何可以公開於網路?嘻嘻,小肉球不過發作推理老毛病罷了,俺一點兒也不好奇,你和A不必回答。
四,你說「小肉球這裡是匿名攻擊anybody的樂園」,俺敗托張爺別胡說,小肉球就是小肉球,俺沒有分身,聯網就此一家,俺也沒匿名,對不對?既然是沒有的事,你別一亂了譜就口不擇言了。俺在在說的是道理,有人要公開撰文於網路,自然必須接受網友的檢視和評論,此乃天經地義也。
因此,張爺說俺「與匿名分身的陰詰行徑,不啻等而下之」,俺倒要說,張爺呀,這些話俺如數奉還,請張爺自行消受之!
又:俺的國學一向不怎麼樣,諒必張爺是此道高人。請問你用陰詰,對嗎?俺覺得怪怪滴,俺會用陰騭,不過,張爺的國學好,你說的為準!
小肉球 於 2009/08/12 06:09回覆 - 3樓. 我是你粉絲2009/08/11 12:02有膽麥走
樓下咬玟瑰的,準備跳卡門的
,
有膽麥走
,
有膽闖龍門來,
就有膽留下答案下來
,
嘻嘻,死道友,不素死本道就好
對了,經你一提,司空摘星兄幹嘛一直在咬玫瑰呀?俺想了半天咧!準備跳卡門,也要卡門她自己去跳吧?他這頭像有意思!別出心裁! 小肉球 於 2009/08/12 05:23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