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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數十億的錢(政治獻金)…洗過來洗過去…(洗攏袂清)…扁的貪污案若由美國軍事法庭來審理,有可能判300年…羈押理由仍在!高院裁定續押陳水扁!
2009/09/25 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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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政治詐騙集團!損民以益讎,內自虛而外樹怨於諸侯!

憨百姓!借寇兵而齎盜糧、逐客以資敵國!

015…

長天夜夜清如鏡。萬里無雲孤月圓。

明月蘆花同一色。落霞孤鶩共遙天。

 

一棲兩雄,其鬥諺諺。豺狼在牢,其羊不繁。

一家二貴,事乃無功。夫妻持政,子無適從。

 

特偵組證實!! 企業巨款!! 海外匯扁!!

阿扁,夫婦二人!如此敢說敢唱,還兼敢A!

 

民進黨真要自己貼暴力標籤?暴人貪婪標籤?

孫慶餘:自欺黨兼耍賴黨暴力小英有夠足水小

 

政治戲台上!沒有穩贏的紅頂商人政治詐騙集團!

龍潭購地弊吳景茂、蔡銘哲坦承 辜家曾匯款扁家

 

盧武鉉:我現在能做的就是向國民低頭謝罪。

……請捨棄盧武鉉吧!……

我已喪失了講述民主主義、進步、正義的資格,

唯一能夠開口的空間,似乎只剩下司法程序一途。

 

扁在總統府喬事情,珍在家收錢,

兒孫的開銷要全民買海外數十億的錢(政治獻金)

都在兒女名下洗錢洗過來洗過去…(洗攏袂清)

 

只有阿扁是「人」有「人權」有「司法人權」

扁的貪污案若由美國軍事法庭來審理,有可能判300

一審判決說陳水扁連理髮一千塊的錢都要貪污

理髮一千塊是「個人的事」理應自己埋單…

 

羈押理由仍在!高院裁定續押陳水扁!

台灣高等法院今(24)日由審判長鄧振球、受命法官彭幸鳴組成合議庭審理扁案,因法官認為羈押理由仍在,最終裁定持續羈押陳水扁。

    高院原預定於晚間8點整宣布裁決結果,但疑合議庭內似有異議,整個判決結果在850分左右出爐,共延遲約50分鐘。

    由於上回法官因認定陳水扁有逃亡之屢,但陳水扁為了力爭交保,向二審法官做出五項保證,包括保證自己接下來的庭期會隨傳隨到,即使生病,也會出庭;如果這樣不夠,可將自己軟禁在家,並願意交出護照給外交部,或帶上電子追蹤儀器,即追蹤性侵犯行蹤的電子腳鐐,還可定期向管區警察定時報到。陳水扁做了以上五項保證,就是希望法官能夠將他裁定交保,據悉,陳水扁在庭上使用了「懇求」二字,只求換取自由。

    陳水扁在羈押庭上情緒由平靜轉而激動,表示自己關得過久了,並指出昔日幕僚馬永成已判重刑,為何現在還能在外頭趴趴走?而他為何被羈押近一年?

    高院合議庭審判長鄧振球、受命法官彭幸鳴、陪席法官潘翠雪在閱完卷後,今天下午三點半準時召開陳水扁接押庭,審判長鄧振球先詢問陳水扁上訴的理由為何?及有無聘請律師?陳水扁回答希望能自己選任辯護律師,但今天則是沒有,另外高院則有兩位公設辯護人幫陳水扁辯護。

    陳水扁說他對一審判決無法認同也無法接受,因為在侵占或詐領國務機要費部分,他都沒有主觀貪污犯意,也沒有客觀犯罪行為,另外在職務收受賄賂部份,也沒主觀犯意更沒有客觀犯行。說到國務機要費,陳水扁仍是認為是總統最特別的特別費,他都用來因公支出,絕對沒有貪污半毛錢。

    陳水扁還舉出一審判決說他連理髮一千塊的錢都要貪污,還有總統官邸睡的枕頭一個兩千塊,也是貪污,講到激動處,陳水扁還以台語說出當個總統難道要這麼讓人看不起嗎?陳水扁堅持他沒有貪污,因此才要上訴到底。

***

一個「美國人」和他的零用錢!

阿扁貪汙濫權,幾億幾億官邸裡搬錢,判了兩個無期徒刑,這些已廣為人知。不過,最新的劇情是這樣的:一、阿扁是個「美國人」;二、他頻頻出訪,每次汙個外交部的零用金三萬美元。

從國務機要費到一堆購地廠館弊案,阿扁汙錢的胃口很大;但每次勞師動眾出訪海外,順手把三萬美金的「紅包錢」也放進自己口袋,原來連這種開胃小菜也不放過。身陷官司怪這怪那,連長年忠心耿耿的陳鎮慧也把人家拖下水,這種脫身術已經夠不入流了,就算黑道大哥亦不屑為之;如今竟然狀告美國總統歐巴馬,還扯到國防部長蓋茲,這這這……,真是讓台灣人丟臉丟到美國去了!

過去幾年,拿著舊金山和約種種,主張「台灣人應歸類為美國僑民」的人士,一直都存在。有的著書立說,有的搞社會運動,還有的跑到美國法院去玩訴訟遊戲。這些人大多屬綠營外圍,說他們是「獨派」,恐怕有點抬舉他們,因為,主張「台灣人是美國人」的論述,怎能與「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相提並論?不如說,這些人是想與美國「合併」的「另類統派」。或許就因為這樣,連民進黨都不怎麼願意與他們扯在一起。

這回阿扁走投無路,動腦筋要與這批人玩在一塊了!據報導,阿扁已委託律師在美國提起訴訟,理由是「歐巴馬與蓋茲應負起占領台灣的義務」,所以阿扁自稱是「前任中華民國流亡政府總統」,必要的話也「願意到美國作證」。

有人想盡辦法要當美國人,是他們個人的事,所提出的主張,那怕是荒謬到極點,最多也只能歸類為「腦筋不清楚」。但如今阿扁也跳進去玩了,雖然多數民眾視為笑話,但此時此刻,大家倒真的很想聽聽,民進黨會怎麼說?這種主張和訴訟行動,也算阿扁的「司法人權」嗎?更直接的是,扁的貪污案「應該由美國軍事法庭來審理」的說法,民進黨是同意還是不同意?

民進黨別再低調不語,對於這起「一個美國人和他的零用錢」事件,好歹表個態吧!

2009/09/23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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