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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7/03 17:34: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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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事實 黃姓男子在抓姦時,目睹床上被單、毛巾凌亂,垃圾桶內有留精液的衛生紙團,妻子僅承認與對方口交,即獲不起訴處分。 二、法令分析 通姦,並沒有隨著妨害性自主罪修正,所以並沒有適用於性交的定義。來看一下有關性交的定義。 刑法第10條第5項規定 稱性交者,謂非基於正當目的所為之下列性侵入行為: 一、以性器進入他人之性器、肛門或口腔,或使之接合之行為。 二、以性器以外之其他身體部位或器物進入他人之性器、肛門,或使之接合之行為。 所以口交也算是性交。 但是通姦罪還是採用男女性器結合的定義。 高等法院的決議也認為:「刑法第239條所謂的通姦,係指男女合意而為姦淫行為,所謂姦淫則是指男女交媾,口交只是屬於姦淫以外足以興奮或滿足性慾的色情行為,因此不構成通姦罪。」 三、JC鮮師的看法 所以,出軌男女的事發現場如果採集到精液,只要女方說是幫忙口交的結果,就可以逃脫通姦罪的刑責。 執法人員現場應立即採集女方口中的液體,是否確實有殘留精液,以確定其所言是否屬實。 都很奇怪吧!通姦罪廢除刑事責任好了。 《愛情福利社─25個愛情法律麵包》,目前博客來法律類排行榜第一名(97/7/1),一本探討兩性的書籍,婚約、結婚、離婚、繼承、監護、探視、扶養、性騷擾、家暴等議題,本書通通收錄,是一本値得放在家中的工具書。 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397685 《法律人的第一本書》,出版迄今已經超過2年了,目前還是博客來法律類排行榜第三名(97/7/1),一本接觸法律的入門書,能讓你瞭解法律人的整體面貌,最近將要邁入第2版第5刷。 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335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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