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 2008/02/17 01:20:30 瀏覽2826|回應13|推薦50 | |
|
為了克里斯。李的簽書會,今天特別穿著筆挺的西裝,前往國際書展參加這一場盛會。 眼尖的■♀醫楊曉萍,似乎對筆者的西裝不感興趣,倒是眼尖地看到肩膀上的背包。在《克帥,粉絲擠爆》一文中留言:「從你的背包,可知鮮師節儉的一面, 也值得學習」。 頓時之間,從文榮兄提到窗戶上的XX,到肩膀上起了毛球、帶子快斷掉的背包,再加上可憐的RURU,心中突然酸楚了起來。
.........對不起,RURU與本文無關,我又扯遠了! 為什麼不帶只公事包? 第一,貴;第二,沒辦法背在肩膀上,如果是單肩側背,就很重。所以還是喜歡使用雙肩的背包,即使穿著西裝,背著背包很奇怪,但畢竟比較方便。 為甚麼不買新的? 個人的習慣,沒壞買新的感覺有些浪費。
如同《RURU,你要堅強起來啊!》一文,有一段文字「原來不是戀足癖」,形容筆者的襪子破掉了。所以,不太喜歡到要脫鞋子的餐廳吃飯,這樣襪子上的破洞就會被看光,如果還有補,那就更尷尬了! 有一次比較誇張,老媽將筆者「裡面的褲子」,有人稱之為ㄋㄟˋ褲,也破了洞,就在RURU與ASS之間。→老媽是節儉的鼻祖。 註:本段前後文字比較不雅,已經儘量修飾了。 結果,老媽居然幫忙拿了一塊大粗步,就這樣補上去了,而且還跟白色ㄋㄟˋ褲的顏色落差很大。穿了幾次之後,實在覺得摩擦力很夠,最後還是決定丟掉。現在回想起來,有點兒像是穿成人紙尿布的感覺,也有點兒像是某種翅膀的產品。 還有很多誇張的事蹟,例如NIKE的鞋子大概四年多前,以一雙的價格換過三雙,一直到現在.........詳細劇情,有機會再來說故事......... 話說回來,連那套西裝裡面的襯衫也已經五年以上了。到底是誰讓我們經濟這麼差呢?.........跟本文無關,抱歉又離題了。 總之,以後看到筆者的背包,請......習慣就好!也不要叫我脫掉鞋子,或者是脫掉外面的褲子,這些都是不禮貌的行為。 如果要餽贈背包,大概一年半以後就可以了,因為原本的背包小黑,應該還可以撐那麼久。當然,有意致贈者,先感謝大德! |
|
| ( 休閒生活|其他 ) |


















